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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X村失地妇女的就业状况是未充分就业的。主要表现在:失地妇女的整体就业率低;失地妇女的工资收入低,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失地妇女有近七成是没有达到这项标准的。制约失地妇女充分就业的因素主要为失地妇女自身原因、劳动力市场的职业隔离以及政府工作的滞后性。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
1 充分就业的定义
我国经济理论界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充分就业”,应当包括两层含义:(1)从本质上说,充分就业是指劳动资源与物质资源的结合在经济运行中呈良性、不断优化的趋势,达到一种最佳的优化配置状态。(2)从数量上说,充分就业是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就业的劳动适龄人口基本上都能得到就业岗位。
本文所要研究的失地妇女充分就业是指:年龄在28周岁—55周岁之间的失去耕地的有劳动能力的妇女,她们具有工作意愿且在调查周内,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同时通过这项社会经济活动获得合法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2 失地妇女就业现状
笔者针对连云港市X村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做了300份问卷(文中若无特殊说明,所用数据均是由笔者的问卷得出),初步了解了失地妇女就业的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
2.1 失地妇女就业愿望是强烈的,但是信心不足
在该村的中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中有七成以上的女性愿意寻找就业机会,但是只有15.6%的失地妇女对就业是非常有信心的,28.1%是有点信心,25.0%是说不清,22.9%是没有信心,8.3%是非常没有信心。
2.2 文化素质偏低、接受培训的机会偏少
对X村失地妇女的抽样调查表明,大专及以上的只有6.2%,中专程度有22.9%,高中程度的占19.8%,初中的占32.3%,小学及以下的占18.8%,有一半的比例是初中以下的文化水平。
2.3 就业结构单一
低年龄层的女性有54.7%的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间年龄层的女性有32.4%的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高年龄层的女性有10%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低年龄层的男性有50.7%,中间年龄层的男性有44%,高年龄层的男性有22.2%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
2.4 工资收入低
女性平均月收入少于男性,并且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已就业的失地农民的调查中,男性获得的工作月收入显然要高于女性,且有八成的男性获得月收入是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女性尤其是高年龄层的女性的月收入有近7成是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问卷得出的数据也反映了中高年龄层的收入尤其是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就业偏低,有近七成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同年龄层的男性却只有近两成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5 更换工作的频率高
中高年龄层更换工作是高频率的,这是由于她们所从事的工作的高更替性,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同时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说换就换。数据显示:越年轻签订劳动合同的概率越大,而且显然男性的签订劳动合同的频率要大于女性,这可能由于女性的家务负担较重,专业技能相对较低,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不少用工单位对女性就采取的是非固定工,非全日制的弹性工作管理模式。
2.6 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低
失地妇女中只有极少数能享受到与城市具名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她们失去土地后,既不能享有土地的保障,也不能享有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据笔者了解,该乡征地是有计划实施根据不同年龄段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法案,但是笔者询问被访者,没有一位被访者告知是有拿到失业保险金。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同时,只有2.1%的比例是用于购买保险。笔者考察了解,绝大多数失地妇女没有参保的原因是大多数失地妇女的工作不稳定,流动方向也不稳定,经办工作难度较大,同时有的失地妇女觉得家中有一人参加保险了,自己就不参加了。同时一般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也不愿意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用。
2.7 自主创业存在,但是发展不长久
部分失地妇女已经开始尝试创业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技术及发展成本的限制往往将失地妇女的创业举步维艰。
2.8 小结
通过笔者的调查发现,X村失地妇女的就业状况是未充分就业的。主要表现在:
(1)失地妇女的整体就业率低;有11.5%的失地妇女不愿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满足于家中的收入以及面对就业形势不自信。在88.5%的愿意就业的失地妇女群体中,由于种种原因却无法从事一项社会经济活动。
(2)失地妇女的工资收入低,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資标准,失地妇女有近七成是没有达到这项标准的。
3 影响失地妇女充分就业的因素
3.1 失地妇女的自身原因
3.1.1 失地妇女非自愿的失地——消极寻找就业机会
在X村很多,访问了很多中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在征地大部分都是务农为主,家中的丈夫出去打工,征地前这样的生活方式对于失地妇女是满意的。失去土地,她们就失去自己的保障。同时她们绝大多数不具备社会需要的技能,无法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却还要担心家中的日常开销问题,相反,征地后,要担心的问题更多。她们相对来说,更喜欢征地前的生活方式。这样的一种心态,影响着找工作的积极性。
3.1.2 狭隘的就业观
受长期以来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失地妇女还存在着思想陈旧、观念保守的问题。根据笔者调查发现,在部分自愿失业的失地妇女中,满足于家庭当前收入,面对就业压力不想方设法提升自己的技能,安于现状,依赖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有些失地妇女的软弱、顺从及依赖等特点,造就了她们不愿意积极接受新的就业环境,部分人缺乏自主创业的精神,有前怕狼后怕虎的心理倾向。有的失地妇女对于工作挑三拣四,她们不考虑自身素质及技能,希望找到薪水高的且离家近的工作。失地妇女很多都不愿意选择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她们更希望工作内容简单,不复杂,但是工资却都希望一千以上。
3.1.3 人力资本的制约
在本文中,笔者将人力资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本身的知识储备、技能水平及其培训情况。所以分析影响失地妇女充分就业的人力资本因素,笔者主要通过分析失地妇女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及培训状况。
(1)文化程度,失地妇女的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部分是初中文化水平。在笔者的调查中,大专及以上的只有6.2%、中专程度有22.9%、高中程度有19.8%、初中程度的有32.3%及小学以下的文化程度占18.8%。失地妇女表现出明显的低文化水平,这直接影响其是否能够积极就业及就业质量的高低。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对文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乡镇企业的雇佣者一般要求是高中文化程度。这就将失地妇女一半拒之门外。
(2)培训经历,在笔者调查的失地农民中,以2008年的培训来看(见表),失地农民共有108人接受过该乡举办的就业培训,女性有57人,但是仅有10名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参加了此培训、有17名中间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参加了此次培训、有30名低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参加了此次的培训。
3.1.4 家庭与社会的双重角色的制约
本文所研究的中高层失地妇女群体都是已婚,一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环境,尽管目前我国政府大力强调男女平等的思想,但由于中国“男主外,女主内”及“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在中国已经流传了几千年,其思想根植于人们心中,在短时间内无法根除,这就使得我国妇女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及家庭负担。这种现象在X村失地妇女群体中表现的尤为严重。X村失地妇女的配偶也大多属于社会底层,从事着工资较低、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使得这部分妇女群体不得不出外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照顾老人及家中子女的家庭责任。她们相对年轻一代失地妇女,家庭中上有老、下有小,无法彻底摆脱家庭去远地方工作或者从事稳定工作。这部分群体在外出的工作还得承担照顾老人及家中的子女的责任,前文谈到的案例,失地妇女有很大一部分不是不愿意出外工作,而是无法放下家中的责任。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在她们心中根深蒂固。可是由于家庭收入的减少,那么寻找工作机会是她们获得增加家庭收入的来源,但是在获得工作的同时,就得履行工作的责任,正是由于这种双重责任的存在,使各种正式组织及企业不愿雇佣有家庭负担妇女,认为这一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存在着家庭负担,有经常需要请假或旷工的可能性,难以严格遵守组织中的制度和难以有效及时的完成工作。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
1 充分就业的定义
我国经济理论界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充分就业”,应当包括两层含义:(1)从本质上说,充分就业是指劳动资源与物质资源的结合在经济运行中呈良性、不断优化的趋势,达到一种最佳的优化配置状态。(2)从数量上说,充分就业是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就业的劳动适龄人口基本上都能得到就业岗位。
本文所要研究的失地妇女充分就业是指:年龄在28周岁—55周岁之间的失去耕地的有劳动能力的妇女,她们具有工作意愿且在调查周内,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同时通过这项社会经济活动获得合法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2 失地妇女就业现状
笔者针对连云港市X村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做了300份问卷(文中若无特殊说明,所用数据均是由笔者的问卷得出),初步了解了失地妇女就业的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
2.1 失地妇女就业愿望是强烈的,但是信心不足
在该村的中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中有七成以上的女性愿意寻找就业机会,但是只有15.6%的失地妇女对就业是非常有信心的,28.1%是有点信心,25.0%是说不清,22.9%是没有信心,8.3%是非常没有信心。
2.2 文化素质偏低、接受培训的机会偏少
对X村失地妇女的抽样调查表明,大专及以上的只有6.2%,中专程度有22.9%,高中程度的占19.8%,初中的占32.3%,小学及以下的占18.8%,有一半的比例是初中以下的文化水平。
2.3 就业结构单一
低年龄层的女性有54.7%的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间年龄层的女性有32.4%的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高年龄层的女性有10%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低年龄层的男性有50.7%,中间年龄层的男性有44%,高年龄层的男性有22.2%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
2.4 工资收入低
女性平均月收入少于男性,并且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已就业的失地农民的调查中,男性获得的工作月收入显然要高于女性,且有八成的男性获得月收入是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女性尤其是高年龄层的女性的月收入有近7成是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问卷得出的数据也反映了中高年龄层的收入尤其是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就业偏低,有近七成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同年龄层的男性却只有近两成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5 更换工作的频率高
中高年龄层更换工作是高频率的,这是由于她们所从事的工作的高更替性,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同时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说换就换。数据显示:越年轻签订劳动合同的概率越大,而且显然男性的签订劳动合同的频率要大于女性,这可能由于女性的家务负担较重,专业技能相对较低,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不少用工单位对女性就采取的是非固定工,非全日制的弹性工作管理模式。
2.6 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低
失地妇女中只有极少数能享受到与城市具名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她们失去土地后,既不能享有土地的保障,也不能享有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据笔者了解,该乡征地是有计划实施根据不同年龄段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法案,但是笔者询问被访者,没有一位被访者告知是有拿到失业保险金。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同时,只有2.1%的比例是用于购买保险。笔者考察了解,绝大多数失地妇女没有参保的原因是大多数失地妇女的工作不稳定,流动方向也不稳定,经办工作难度较大,同时有的失地妇女觉得家中有一人参加保险了,自己就不参加了。同时一般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也不愿意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用。
2.7 自主创业存在,但是发展不长久
部分失地妇女已经开始尝试创业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技术及发展成本的限制往往将失地妇女的创业举步维艰。
2.8 小结
通过笔者的调查发现,X村失地妇女的就业状况是未充分就业的。主要表现在:
(1)失地妇女的整体就业率低;有11.5%的失地妇女不愿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满足于家中的收入以及面对就业形势不自信。在88.5%的愿意就业的失地妇女群体中,由于种种原因却无法从事一项社会经济活动。
(2)失地妇女的工资收入低,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資标准,失地妇女有近七成是没有达到这项标准的。
3 影响失地妇女充分就业的因素
3.1 失地妇女的自身原因
3.1.1 失地妇女非自愿的失地——消极寻找就业机会
在X村很多,访问了很多中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在征地大部分都是务农为主,家中的丈夫出去打工,征地前这样的生活方式对于失地妇女是满意的。失去土地,她们就失去自己的保障。同时她们绝大多数不具备社会需要的技能,无法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却还要担心家中的日常开销问题,相反,征地后,要担心的问题更多。她们相对来说,更喜欢征地前的生活方式。这样的一种心态,影响着找工作的积极性。
3.1.2 狭隘的就业观
受长期以来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失地妇女还存在着思想陈旧、观念保守的问题。根据笔者调查发现,在部分自愿失业的失地妇女中,满足于家庭当前收入,面对就业压力不想方设法提升自己的技能,安于现状,依赖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有些失地妇女的软弱、顺从及依赖等特点,造就了她们不愿意积极接受新的就业环境,部分人缺乏自主创业的精神,有前怕狼后怕虎的心理倾向。有的失地妇女对于工作挑三拣四,她们不考虑自身素质及技能,希望找到薪水高的且离家近的工作。失地妇女很多都不愿意选择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她们更希望工作内容简单,不复杂,但是工资却都希望一千以上。
3.1.3 人力资本的制约
在本文中,笔者将人力资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本身的知识储备、技能水平及其培训情况。所以分析影响失地妇女充分就业的人力资本因素,笔者主要通过分析失地妇女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及培训状况。
(1)文化程度,失地妇女的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部分是初中文化水平。在笔者的调查中,大专及以上的只有6.2%、中专程度有22.9%、高中程度有19.8%、初中程度的有32.3%及小学以下的文化程度占18.8%。失地妇女表现出明显的低文化水平,这直接影响其是否能够积极就业及就业质量的高低。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对文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乡镇企业的雇佣者一般要求是高中文化程度。这就将失地妇女一半拒之门外。
(2)培训经历,在笔者调查的失地农民中,以2008年的培训来看(见表),失地农民共有108人接受过该乡举办的就业培训,女性有57人,但是仅有10名高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参加了此培训、有17名中间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参加了此次培训、有30名低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参加了此次的培训。
3.1.4 家庭与社会的双重角色的制约
本文所研究的中高层失地妇女群体都是已婚,一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环境,尽管目前我国政府大力强调男女平等的思想,但由于中国“男主外,女主内”及“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在中国已经流传了几千年,其思想根植于人们心中,在短时间内无法根除,这就使得我国妇女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及家庭负担。这种现象在X村失地妇女群体中表现的尤为严重。X村失地妇女的配偶也大多属于社会底层,从事着工资较低、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使得这部分妇女群体不得不出外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照顾老人及家中子女的家庭责任。她们相对年轻一代失地妇女,家庭中上有老、下有小,无法彻底摆脱家庭去远地方工作或者从事稳定工作。这部分群体在外出的工作还得承担照顾老人及家中的子女的责任,前文谈到的案例,失地妇女有很大一部分不是不愿意出外工作,而是无法放下家中的责任。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在她们心中根深蒂固。可是由于家庭收入的减少,那么寻找工作机会是她们获得增加家庭收入的来源,但是在获得工作的同时,就得履行工作的责任,正是由于这种双重责任的存在,使各种正式组织及企业不愿雇佣有家庭负担妇女,认为这一年龄层的失地妇女存在着家庭负担,有经常需要请假或旷工的可能性,难以严格遵守组织中的制度和难以有效及时的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