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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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城市青少年犯罪作为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复杂而多元的,通过对225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违法青少年的问卷调查研究后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在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现实、家庭环境质量低下、个体自身生理心理特点、不良同辈群体影响和有效社会控制缺位五个方面。基于此,作者提出干预建议,力求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所启示。
  【关键词l青少年犯罪;社会转型;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提出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剧烈转型时期,对处于社会化关键时期的青少年而言,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多元价值体系和亚文化、个体身心发展不均衡的矛盾等因素使得青少年更可能出现偏差或失败而无法适应社会生活。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五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五年间上涨68%。除了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增加之外,青少年犯罪也表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违法犯罪趋于低龄化。十四五岁就违法犯罪,有的甚至做出大案要案。二是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以侵财性犯罪为主,如盗窃、抢劫、敲诈等。此外伤害、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是犯罪动机简单,没有明确作案目的,一般没有事先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的出于好奇,常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青少年犯罪现象已经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它不但对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大破坏性,而且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理、心理及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这应该引起研究者、教育者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研究即是在这个背景下,以上海市s区中存在行为问题并由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的接受社区矫正项目的青少年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希望能深入了解他们的违法犯罪原因,并基于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对策建议,以期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在接受调查的225名违法犯罪青少年中,男生198人,女生27人;年龄范围处在16--25岁之间,其中16-18岁的有13人,19--21岁的有66A,22-25岁的有146人;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学历为,23人,初中学历为135人,高中或高职毕业为55人,大专及大学毕业为12人。
  从罪错类型来看,寻衅滋事(58人)和盗窃(55人)的人数最多,两项人数之和已经达到总人数的50.2%;性质较为严重的抢劫(43人)、吸毒(21人)和故意伤人(17人)比例也较高;贩毒为6人,强奸为7人,聚众赌博6人、故意杀人1人和其他类型犯罪11人。(参见下图)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的测量工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主要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罪错类型等人口统计学信息;第二部分是由25个项目构成的违法犯罪原因调查问卷。问卷中的各个项目采用五级评分,要求受访者对各个项目所描述事实对其失足犯罪的影响程度进行等级评定,其中1代表“根本无影响”,2代表“不太有影响”,3代表“影响一般”,4代表“影响比较大”,5代表“影响很大”。
  
  (三)数据分析
  采用Spss13.0 for Windows软件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三、结果与分析
  
  经过统计分析后发现,城市青少年之所以会出现偏差行为并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社会转型期的社会问题
  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现实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但也造成了许多新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首先,贫富差距的加大在犯罪类型上的体现是牟利型犯罪,它也是社会转型时期最为普遍和突出的犯罪现象,包括为抢劫财物的杀人、伤害、绑架、贩毒、走私等犯罪。从调查结果看,受访的225名犯罪青少年中以牟利为动机的盗窃、抢劫、贩毒和聚众赌博等犯罪的比重最高,达到49.3%。他们指出当前社会的一些不公平现象是导致其犯罪的重要原因。其中在“当前贫富差距加大是导致其犯罪的原因”这一问题上,完全同意的占5.4%,比较同意的占15.8%。他们中完全支持“自己的生活水平太低,而别人却很优越”导致他们犯罪的人数占6.2%,比较同意的占14.7%。他们将“吃、穿、玩、乐”等享乐作为生活的追求,这种高消费欲望与自身实现需求满足的低能力之间的矛盾,极易导致他们的社会心理失衡,进而扭曲着他们的社会行为,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
  其次,文化、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和冲突性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多元化的价值观之间出现碰撞、激荡、交融,很可能导致个体的价值观出现迷惘,青少年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阶段,其价值观尚未定型,因而更容易出现迷茫、不知所措,甚至被一些不良的价值观所左右。金钱至上、极端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崇洋媚外的价值观的盛行,再加上当前社会上充斥的各种各样的诱惑,使他们处于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从而促使其走向越轨和犯罪。
  
  (二)青少年阶段的特殊生理心理特点
  青少年时期是个体的快速发育阶段,而生理快速发展所产生的生理需求及形成的成人感与心理发展的相对缓慢构成了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身体的迅速发育和性机能的成熟使青少年有了性的需求,在被调查的青少年中,认为自己生理成熟比较早,因而没有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学习等重要事件上的比例较高,占到总人数的76.5%,另外还有67.2%的受访者认为是因为对与性有关的问题感兴趣才导致犯罪。而这种性的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和教育,就会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
  第二,从心理发展的角度看,青少年正处于“自我同一性整合”阶段,他们的自我意识强烈,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正在积极努力地建构自我概念。但与此同时,他们还具有自我约束力差,自我控制能力薄弱,逆反心理极强,情绪复杂多变,情感较为脆弱的特点。这一系列的心理特点相对于日益成熟的生理特点而言表现出极大的滞后性。本研究发现“认为自己缺乏自控力”(=3.28)居于所有因素之首,被受调查者看作是导致其犯罪的最重要因素,有74.7%的受访青少年认为这点对他走上犯罪道路有影响。而缺乏“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3.18)排在继“家庭气氛不和谐”之后的第三位,有73.0%的受访青少年承认是自己遇事不冷静,冲动性太强造成了不良后果。因此,当他们稍被教唆,便不知不觉地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在团伙犯罪中,有相当比例的青少年是在社会闲杂人员的诱惑和拉拢下违法犯罪的。
  再次,法制观念淡漠。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漠和贫乏,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是根本不懂法律。约有31.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缺乏应有的法律常识,法制观念淡薄,尽管违法 犯罪之后也会感到后悔无比,但由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的冲动,在作案前及作案过程中难以自我控制,很难考虑到所作所为的危害性和将要受到的法律制裁。本研究中的抢劫、故意伤人、故意杀人等恶性犯罪的比例之高(比例达到36.5%)就是有力的证明。
  
  (三)家庭环境质量低下
  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最初场所,也是其社会化发展的主要场所之一,家庭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社会化的程度和方向,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预测因素。
  首先,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低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本研究发现青少年犯罪者对自身家庭经济状况的满意度极低(=2.97),这将导致青少年更容易在家庭外部寻求物质上的支持和保障,更易接触到不良同伴,进而导致从事反社会行为的可能性加大。
  其次,家庭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对青少年的影响作用也很大。家庭中的敌对、仇视、争吵会使青少年感到不安全和不满。长期的家庭紧张会削弱家庭的凝聚力并影响家长营造教育青少年氛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研究中约有74.4%的被访青少年认为自己家庭关系的不和谐对导致自己犯罪有影响,其中认为“影响比较大”的占19.3%,认为“影响很大”的占115%。进一步对受访者进行访谈后发现,家庭关系不和谐主要体现在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和谐、父母一方或双方沟通较少、感知不到父母对自己的赏识和表扬等方面。
  第三,家庭教育方式出现偏差。家庭教育方式与青少年问题行为之间有实质性联系,约79.2%的受访青少年指出父母对自己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有的父母对孩子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有些父母则对孩子溺爱、纵容甚至是包庇;更有甚者,一旦发现孩子有问题行为,就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这极易使孩子产生对立情绪和逆反心理,以致离家出走或受外界唆使、诱惑,使孩子渐行渐远,一步步从小的失误铸成大错。
  
  (四)不良同辈群体的影响
  青少年人愿意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特别是那些在因为各种原因被排斥在家庭、学校等主流生活圈之外的孩子,只好转而在同龄人中寻找友谊,获取心理支持。由于青少年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很容易受到同伴群体中的不良行为的影响而违法犯罪。当前的团伙犯罪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哥们义气”这一精神纽带联系起来而促成的。
  本研究中的许多受访者有着家庭不幸、学业失败、心理压抑等相同的遭遇和感受,彼此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的哥们义气便成了他们不可缺少的精神需要,“交友不慎或帮朋友忙使自己触犯法律”(=3.12)排在影响其犯罪的各种因素的第三位,仅此于“自控力差”和“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约有72.3%的受访者认为这一因素对自己违法犯罪有影响,其中认为“影响比较大”的占27.3%,认为“影响很大”的占10.0%。在他们的团伙中强烈的认同感给了他们畸形的自信和自尊,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惜“为哥们两肋插刀”,抢劫、斗殴,故意伤害、行凶杀人,往往都是结伙而为。
  
  (五)有效社会控制的缺位
  首先,从本研究受访者教育程度的构成可以看出,约70%以上的青少年只有初中及以下学历。在这个阶段,“经常与同学打架”(48.7%)和“逃学或逃课”(35.26%)是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危险信号,当问及受访青少年为何在学校打架和逃学时,回答的结果表明:缺乏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是重要的原因之一,老师及学校的不公正对待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约有77.5%的受访青少年指出老师的教育方法不当和学校的对待方式把他们推向社会。这一结果折射出学校校园环境恶化以及在教育管理上的缺位。由于学校大多仍然以升学率作为指挥棒,重智轻育,缺乏对不良学生的关怀与帮助,忽视了对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的培养,缺乏法制教育、生理和心理教育。
  其次,城市社区的功能未能有效发挥,也是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社区是那些被家庭和学校所排斥的偏差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它本应对教育、预防和矫治青少年偏差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而肮脏无序的居住环境、邻里之间的隔绝和冷漠、社区内各种以赢利为目的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却成为了偏差青少年逃避管束、结交不良伙伴、体验危险活动之场所。在被问及与邻里的关系时,有62%的青少年认为邻里关系冷漠,互不关心;有41.5%的受访者坦诚经常出入附近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所在街道和居委工作人员在其最初游荡于社区中时没有给与过关注的占52.8%。所以说,尽管社区管理在青少年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关注,但其功能远未有效发挥。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经过调研及分析后发现,导致城市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主要在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现实、家庭环境质量低下、个体自身生理心理特点、不良同辈群体影响和有效社会控制缺位五个方面。
  
  (二)建议
  鉴于城市青少年犯罪的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多重性及特殊性特征,努力建构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整合性防控体系是当前城市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重点,它应当是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各个维度的有机综合,在宏观层面上,应着重调控社会变迁的进程、完善青少年保护的法律体系、净化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在中观层面上,应加强对存在行为问题的不良青少年控制与支持,改革学校教育理念及内容,努力建构社区在社会管理上的弹性运行机制;在微观层面上则要重视家庭的教育功能并充分利用同辈群体的积极影响作用。只有系统内部的各个因素尽可能以最大限度协调配合,形成整体性的有机防控体系,才能真正达到控制并减少城市青少年犯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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