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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高架、地铁等工程的实施,以及施工规范、工艺不断的创新、改变,引起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相继出现一些分歧,在本次清单规范及定额的改版中,大部分争议已处理。笔者从事工程造价多年,对于一些争议问题,考虑到在今后审计中还会出现,故谈几点个人理解,希望能给广大读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带来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 高大模板 高支模 植筋 二次构造
中图分类号:T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8-0133-01
前言
近几年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各类别的工程不断的出现,很多的住宅项目都已经由原先的多层建筑向高层建筑发展,很多商业项目更是由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多种形式混合设计,城市发展中则出现了地铁、高架等之前我们未曾见到过的。这对于我们做工程造价审计的来说,每一种工程的出现,就是一项新的挑战。我们使用的江苏定额也由原先的2001定额到2004定额,再到现在的2014定额;国家颁布的清单规范也由GB50500-2003调整到现在的GB50500-2013,使用的定额中也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定额。其实这些规范的调整、定额的增加都是随着工程的发展需求进行调整。落后的定额不可能应对的了发展的工程,所有的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这同样就要求了我们造价人员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研究定额、政策和规范等。
如何使工程造价更加准确、合理,真实反映出工程建设的投资成本,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其中一点,就是要规范招投标,招标代理单位需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做好招标文件,分析清单描述是否准确、综合单价是否合理、措施费是否考虑周全,认真细致地编制好招标控制价;其次,施工期间,对规范的要求、设计变更、发包人的变更等,及时做好签证手续,各监管单位需各负其责,监管到位,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程序办理好手续;还有就是,现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切勿弄虚作假。笔者将从以下几点简单的分析一下在工程造价审核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高大模板费用
这笔费用想必很多做造价的人员都碰到过,报审的费用也没有一个标准,有的按平方报,有个按立方报,报价暂时也没有一个标准。在讨论这笔费用是否能计算之前,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高大模板与高支模的概念区别。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通知中说明:①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即行业内的俗称的高支模。②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注意:“此类需要专家论证”),即高大模板。
同时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第1.3条又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通过以上2个文件则可以看出,高大模板的方案是需要专家进行论证的,而高支模则是行业内的俗称,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只需要编制方案,不需要专家进行论证。
定义弄清楚了,那么这笔费用究竟是否可以计算呢?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说明4条: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属于高大支模的,其费用另行计算;考虑到目前大部分结算工程都是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在2004版定额中对这笔费用没有作相关说明。我通过比较2004版定额和2014版定额相对应的模板章节的定额发现,需要增加支撑系统的梁、板模板定额中材料均无变化,仅仅在人工含量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因此可以认为原2004定额中未考虑高大模板这部分费用。在2008年下半年江苏省土建专业问题解释第23条关于类似高支模板问题的回复:“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有签证的,需考虑签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高支模方案需审批,招标文件中应将其单列”。
经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是否可算这笔费用之前,首先必须确认是否属于高大模板,其次必须有专家论证方案,只有保证了这2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一步讨论费用是否可以计算,如果不能满足这2个条件,费用则无从谈起。在确认了属于高大模板并有专家论证方案后,可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合同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工程按实结算,工程未进行招标,只是约定了让利比例和定额的套用,那么在结算时可以根据方案计算费用;具体可以参照2014版定额第二十章脚手架工程中20-27和20-28定额计算,同时需考虑原砼浇筑超高脚手支撑费用的扣除;笔者之前对一地下室高大模板工程进行了测算,按支撑空间体积大致可增加费用15元/立方;
招投标工程,在编制控制价时,编制单位需认真研究图纸,如果不能判断是否存在高大模板,可以咨询设计单位,如何存在的话,建议在编制说明中明确该笔费用是否已考虑;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争议。如果之前已招标的项目,招标中又无相关说明,可以参照第1条的方案解决。
二、二次植筋费用
结算书中施工单位都会把墙体拉结筋、腰梁、构造柱等二次施工的构件钢筋做为二次植筋单独列出费用;根据定额计算,这部费用基本与实体费用相当,审计单位在结算时也会提出来,施工单位当然会据理力争,那么这些费用是否可以计算呢?
就目前施工工艺来说,墙体拉结筋、腰梁、构造柱基本采用二次植筋施工,因为植筋施工方便,且市场造价较低,如果构造柱采用预留的话,则比较耗人工,地面预留钢筋还是比较方便,但是梁底预留钢筋,则要在模板上鉆孔预留,相当浪费人工,且模板材料也会浪费。腰梁、墙体拉结筋如果预留钢筋的话,则要在框架柱、构造柱侧模板开孔进行预留,同样耗工耗时耗材,那么采用二次植筋则可以避免这些,一方便钢筋的长度可以节约下来,二在柱梁上直接打孔较方便,孔的精度均没有过多的要求,三模板的周转次数可以相应的增加,综上所述,只要规范允许采用二次植筋则更节约造价。
[关键词]工程造价 高大模板 高支模 植筋 二次构造
中图分类号:T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8-0133-01
前言
近几年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各类别的工程不断的出现,很多的住宅项目都已经由原先的多层建筑向高层建筑发展,很多商业项目更是由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多种形式混合设计,城市发展中则出现了地铁、高架等之前我们未曾见到过的。这对于我们做工程造价审计的来说,每一种工程的出现,就是一项新的挑战。我们使用的江苏定额也由原先的2001定额到2004定额,再到现在的2014定额;国家颁布的清单规范也由GB50500-2003调整到现在的GB50500-2013,使用的定额中也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定额。其实这些规范的调整、定额的增加都是随着工程的发展需求进行调整。落后的定额不可能应对的了发展的工程,所有的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这同样就要求了我们造价人员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研究定额、政策和规范等。
如何使工程造价更加准确、合理,真实反映出工程建设的投资成本,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其中一点,就是要规范招投标,招标代理单位需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做好招标文件,分析清单描述是否准确、综合单价是否合理、措施费是否考虑周全,认真细致地编制好招标控制价;其次,施工期间,对规范的要求、设计变更、发包人的变更等,及时做好签证手续,各监管单位需各负其责,监管到位,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程序办理好手续;还有就是,现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切勿弄虚作假。笔者将从以下几点简单的分析一下在工程造价审核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高大模板费用
这笔费用想必很多做造价的人员都碰到过,报审的费用也没有一个标准,有的按平方报,有个按立方报,报价暂时也没有一个标准。在讨论这笔费用是否能计算之前,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高大模板与高支模的概念区别。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通知中说明:①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即行业内的俗称的高支模。②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注意:“此类需要专家论证”),即高大模板。
同时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第1.3条又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通过以上2个文件则可以看出,高大模板的方案是需要专家进行论证的,而高支模则是行业内的俗称,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只需要编制方案,不需要专家进行论证。
定义弄清楚了,那么这笔费用究竟是否可以计算呢?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说明4条: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属于高大支模的,其费用另行计算;考虑到目前大部分结算工程都是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在2004版定额中对这笔费用没有作相关说明。我通过比较2004版定额和2014版定额相对应的模板章节的定额发现,需要增加支撑系统的梁、板模板定额中材料均无变化,仅仅在人工含量上进行了部分调整。因此可以认为原2004定额中未考虑高大模板这部分费用。在2008年下半年江苏省土建专业问题解释第23条关于类似高支模板问题的回复:“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有签证的,需考虑签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高支模方案需审批,招标文件中应将其单列”。
经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是否可算这笔费用之前,首先必须确认是否属于高大模板,其次必须有专家论证方案,只有保证了这2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一步讨论费用是否可以计算,如果不能满足这2个条件,费用则无从谈起。在确认了属于高大模板并有专家论证方案后,可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合同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工程按实结算,工程未进行招标,只是约定了让利比例和定额的套用,那么在结算时可以根据方案计算费用;具体可以参照2014版定额第二十章脚手架工程中20-27和20-28定额计算,同时需考虑原砼浇筑超高脚手支撑费用的扣除;笔者之前对一地下室高大模板工程进行了测算,按支撑空间体积大致可增加费用15元/立方;
招投标工程,在编制控制价时,编制单位需认真研究图纸,如果不能判断是否存在高大模板,可以咨询设计单位,如何存在的话,建议在编制说明中明确该笔费用是否已考虑;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争议。如果之前已招标的项目,招标中又无相关说明,可以参照第1条的方案解决。
二、二次植筋费用
结算书中施工单位都会把墙体拉结筋、腰梁、构造柱等二次施工的构件钢筋做为二次植筋单独列出费用;根据定额计算,这部费用基本与实体费用相当,审计单位在结算时也会提出来,施工单位当然会据理力争,那么这些费用是否可以计算呢?
就目前施工工艺来说,墙体拉结筋、腰梁、构造柱基本采用二次植筋施工,因为植筋施工方便,且市场造价较低,如果构造柱采用预留的话,则比较耗人工,地面预留钢筋还是比较方便,但是梁底预留钢筋,则要在模板上鉆孔预留,相当浪费人工,且模板材料也会浪费。腰梁、墙体拉结筋如果预留钢筋的话,则要在框架柱、构造柱侧模板开孔进行预留,同样耗工耗时耗材,那么采用二次植筋则可以避免这些,一方便钢筋的长度可以节约下来,二在柱梁上直接打孔较方便,孔的精度均没有过多的要求,三模板的周转次数可以相应的增加,综上所述,只要规范允许采用二次植筋则更节约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