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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台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考大纲(语文)》作文评分标准规定:高考作文“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由于观点新颖,关系重大,引发热议。据报道,多数家长反对,学生为此叫苦,教师积极准备,大家对此意见不一。我们认为此规定导向正确,也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实际执行问题较多,尚需谨慎应对,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
考察历年高考作文评分标准关于错别字一项扣分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
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计,错别字扣分最多不超过2分;
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计……所有扣分累计到10分为止;
错别字满三个扣一分,至多扣5分;
错别字(含不规范的简化字)满3个扣1分,至多扣5分;
错别字(含不规范的简化字)酌情扣分;
错别字、标点或语病多的酌情减分;
三个错别字扣1分,重现的不计,最多扣3分;
三个错别字扣1分,重现的不计……错别字、标点和卷面扣分累计不超过3分;
写错别字,标点错误以及书写极其潦草,卷面乱涂乱改难以辨识等等,均归到语言表达方面去酌情扣分,至多以扣5分为限;
错别字每4个扣1分(重现的不计),最多扣3分;
错别字较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的试卷(例如“派”写作“泒”,“戴”写作“带”,“自力更生”写作“自立更生”)酌扣5~10分,繁体字不算错,标点和错别字两项扣分总和不得超过15分。
由上可见,高考命题对于错别字一项的扣分规定从来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宽严不一,各次规定的表述详略有别。其中“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出现得最频繁。相对于往年的规定,今年的规定可以说是一种首创,其特点是:要求更高,扣分更加严厉。
一、 新规定的合理性
1.落实基础提高能力
如果按“每三个错别字扣1分”算,错五个字也只能扣1分。而在一篇800字左右的高考作文中,在那么繁重的阅卷任务压迫下,评卷员能找出五个错别字是很不容易的,却也只能扣1分。直白地说,找出一个错别字跟找出五个错别字没什么区别。那么,评卷员为什么要费力地去找错别字呢?学生为什么要注意别写错别字呢?学生可能会想:“反正错五个也只扣1分,随便扣好了!”在实际教学中,语文教师更不把错别字当回事,他们相信,只要学生的文章内容、结构、语言能赢得阅卷教师的心,错别字肯定不会影响作文成绩。事实上,我们也发现,相当多的满分卷其实都有着数量不一的错别字。虽然,在抽查中也发现因错别字而扣分的现象,但比例甚低。一般出现错别字扣分的作文,主要是在某些关键部位(指文章的题目、开头和结尾)出现错别字,并且接连出现错别字。若错别字出现在隐蔽部位或较为分散,则扣分的几率很少。由此可以看出,原先的错别字扣分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并没有引起考生、教师和评卷员的多少重视。
“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的规定极大地增加了错别字在作文评分中的分值比重,评卷员不必刻意找齐三个,就可对作文进行扣分,而且上不封顶,这意味着考生作文有可能因多写错别字而使作文级别降低,甚至扣为零分。这一规定,无疑能引起考生、教师对错别字问题的重视,进一步说是引起学生、教师对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重视。
对此规定持否定意见的人认为,语文高考卷前面的基础题中已经有字形题了,在作文问题上作如此规定,对考生实在太过苛刻。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这些年来,由于电脑的普及和考试的导向,已经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变成了错别字大王,如果不再加强对写错别字的惩罚力度,那么,中国人的文化素质将出现可怕的恶化。虽然中高考都设有字形选择题,但众所周知,这种题目只是考查考生的再认能力,能力层级属于“A识记”;而作文中的汉字书写则是考查考生的语言运用能力,能力层级属于“D运用”,两者相差极远。一个是学生“所知”的,一个是学生“所有”的。王尚文教授在《语感论》中谈到了两者的区别和联系:“一个人掌握语言的情况,可以分为‘所知’与‘所有’两个部分。‘所知’即所理解的部分,来自对于语言的认知;‘所有’即所占有的部分,来自对语言的运用,即所谓的‘自己的语言’”;“‘所有’必属‘所知’,而‘所知’却未必为其‘所有’,‘所有’是‘所知’的升华。”“所知”是指学生所掌握的语言知识,包括汉字字形的识记;“所有”是指已经内化为学生生命组成部分的语言。“所知”可以通过考前突击而得到强化、丰富化,可以通过题海战术拓宽疆界,但可能“考光就忘光了”;“所有”只能靠平时的言语实践不断积累,一般长时间不忘。另一方面,字形选择有着极大的偶然性和猜测性,很难真正反映学生对字词的掌握。所以,作文评分突出错别字的扣分值,在一定程度上向学生提出了更高的基础要求,从而达到语文新课程所提出的使学生“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的最低目标。
2.涵盖摄取方便命题
自上海卷率先取消了前面基础知识题的考查之后,自2004年开始,自主命题省市中有些语文卷(如2007年的海南、宁夏卷和福建卷)也取消了基础知识题的考查。那么,取消这些试题是不是就意味着字音、字形等就不考了呢?非也。因为对这些知识的考查可以融入到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考查当中,其合理性在于:高层次的能力能够涵盖低层次的能力,所以通过对高层次能力的测试,能够推断出低层次能力的掌握情况。
“我国不少学者提出,阅读能力层次中,高层次能力对于低层次具有一定的覆盖性,因此,比较重视较高层次的测试,通过较高层次的试题来检测被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阅读如此,写作也一样。写作作为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语言能力的题型,同时可以涵盖字形、成语使用、修辞、语病、词义辨析、文化文学常识等题目的考查内容。所以有人敢提议语文高考只考一篇作文。当然,从提高测试信度角度讲两者不能互相取代,但从方便命题角度讲,完全可以将一些题目整合到阅读与写作中去。高考作为一种抽样测试,其题量有限,而且减少题量也符合现代考试的潮流,但对命题者来说,就有一个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题量准确测出学生当前的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问题,不解决这一矛盾,任何考试都不可能达到较高的效度与信度。我们认为,通过每字扣分的规定,就有可能将字形题整合到阅读题、表达题和作文题中,从而简化命题结构,精化试卷所测的语文能力结构,加大对考生的能力测试,提高试卷的效度与信度。
3.注重表达准确评分
“要想能够相对准确地对学生的写作水平作出评价,就必须着眼于那些比较稳定的成分,也就是最基本的写作能力。”“那些比较稳定的成分”一般涉及内容、语言和结构(包括文面)三部分。但据已有的研究结果显示,作文评分在“内容”一项上的评分差异最大,这意味着评卷员如主要从内容一项评分极易造成评分误差;不同作文题目的作文,学生得分不一样,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高考作文写作内容测试的抽样性会带来学生得分的偶然性。因此,部分研究者建议高考作文评分应该侧重“语言”一项,那更能评出学生稳定的语文水平。而“语言”一项自然包括“错别字”。
规定“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非常明显地引导评卷员关注学生作文的表达或者说语言运用,透露出高考作文评分的一个实质性转向,也更是一种政策导向,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会提高评分的准确性。如果再规定“每一个病句扣1分”,“每错一个标点扣1分”,并由此延伸到“整份试卷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则评分的正确度、公平性会更高。
二、 新规定带来的负面影响
1.增加评卷的工作量
由于考生众多,阅卷人数有限,而阅卷完成时间又紧,导致作文阅卷平均时间奇短。据我们测算,目前各地高考作文平均每篇阅卷时间不超过90秒。据报道,有阅卷教师平均阅卷时间只有30秒/篇。即使给二三分钟的时间,要一个阅卷教师正确判断一篇文章内容、结构、语言的优劣都不是件易事,更不要说准确地数出一篇作文的所有错别字。而要在几十秒钟的时间内找出错别字,则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如果不能准确数出每一篇作文的错别字数,则又有违公平原则。要落实好“每错一个字扣1分”的规定,必须在原有基础上相应地增加作文阅卷人数(最好增加三分之一的阅卷教师专门负责查找错别字)或延长一倍以上的阅卷时间,而这两者都需要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相信准备实施这一规定的各省考试院已为此做好相应的准备,否则,这项规定将和“每三字扣一分”的规定一样,成为吓唬考生与语文教师的空话。
2.影响考生的应试心理
这项规定虽然尚未真正执行,甚至是否可能在各省市真正得到执行还是个未知数,但它确确实实导致一些应届生与教师的恐慌心理,特别是一些平时不太注意书写小节的学生,更是觉得此项规定是冲着他(她)来的,大大加重了考生的应试心理负担,这有可能造成部分考生应试时的紧张焦虑情绪,从而影响其水平的正常发挥。
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差一分就可能差几百名,甚至几千名,也可能决定一个考生是上线还是不上线,上二本还是上三本,进重点还是进非重点。而错别字在一般人看来只要有时间认真写或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问题就在于,高考如此重要,每个题目都要认真对待,最担心的就是时间不够用。在时间仓促的情况下,难免会有几处笔误。毕竟下笔千言,文不加点的人是极少数。偶尔出现几个错别字,就可判定他(她)基础不扎实?因紧张导致的失误,能等同于不能正确、规范地书写汉字吗?无论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还是考纲的标准,大家都强调作文“要重思想、文采”,每错一字扣1分,岂不是舍本逐末、避重就轻、颠倒主次?家长反对,师生忧心正是基于此。为了避免可以避免的“写错别字”这种“低级错误”,考生要么谨慎下笔,改在当下;要么快速行文,留出时间检查,总之,要尽可能在这一点上不失分。这就增加了考生的应试工作量及其心理负担,特别是对那些文思不够敏捷、行文速度较慢及粗心大意的学生来说,更是一种心理压力。
3.影响考生的创造性表达
前面已经分析过,以前虽也有错别字方面的扣分规定,但并没有引起学生、教师和评卷员的重视,因此,以前的规定几乎形同虚设,而此规定一出,极大地增加了“错别字”在作文评分中的比重。如果评卷员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点,就有可能较多地产生“错别字”上的误判行为。王尚文教授在讲座中曾提到过一个故事:有一广东的小学生写作文,题为《逮老鼠》,大意是说,家里老鼠很多,晚上吵得人睡不着觉,于是他爬起来抓老鼠。老鼠被发现后就开始跑,他就在后面追。老鼠跑着跑着一头撞在墙上,“不省鼠事”。教师在这个“不省鼠事”上打了个大大的红叉,评曰:“只有‘不省人事’,没有‘不省鼠事’。”王先生认为这位教师真是“不省师事”,打击、扼杀了这位小学生极富灵性的表达。希望在高考作文评分中,这样的误判不会发生。再如,有位学生在作文中用了一个书法的术语“法书”,教师以为是“书法”之误,判定出现两个错别字,令此生大呼冤枉。此外,目前成语仿用的广告语及网络语言在学生中很流行,什么“默默无蚊”“衣衣不舍”“表礼如一”,什么“斑竹”“楼猪”“大虾”等等,本身就是故用错别字以制造幽默感,对此,高考作文评卷时该如何判,还真是个问题。
三、 建议
此项规定虽然理念对头,导向正确,具有科学依据,但执行此项规定必须慎之又慎,绝不能草率行事,否则一旦出现优秀考生作文零分的现象,有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和谐甚至不稳定,这绝非危言耸听,因高考试卷和阅卷工作出现一些差错而引发社会问题的事件已向我们敲响警钟。
1.加强宣教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加强宣传,使广大考生、教师及社会民众都能够充分理解此项规定的合理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赢得广泛的支持。
2.预留磨合时间
除了一些已有基础的省市,如上海市可以马上执行此项规定,其他一些省市在具体的阅卷工作中可暂缓执行此项规定,以给教师、考生有足够的应对时间。毕竟提高书写能力不是一朝之功,需要较长时间的培养与训练,故在此项规定出台后,给学校两到三年的教学调整时间,将更能获得学校与社会的认可。
3.提高阅卷投入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要使此项规定落到实处,必须扩大阅卷教师队伍及延长阅卷时间,但任何一个方面的实施,都需要较大的投入,这恐怕也是对省市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换言之,能否改好一份高考卷,不仅仅是教育界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
4.加强对阅卷教师的培训
无庸讳言,各地为应对阅卷教师缺乏的问题,吸收了大量的研究生进入到阅卷队伍行列中,而为数不少的研究生及部分语文教师本身对书写就不甚重视,因此,会出现错别字找不出反把正确的字判为错别字的现象,这将加大阅卷的不公平因素。故我们认为,各地考试院应在注意建立阅卷教师资格认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阅卷教师专项能力的培训,确保在执行此项规定时,能够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责任编辑关燕云)
考察历年高考作文评分标准关于错别字一项扣分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
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计,错别字扣分最多不超过2分;
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不计……所有扣分累计到10分为止;
错别字满三个扣一分,至多扣5分;
错别字(含不规范的简化字)满3个扣1分,至多扣5分;
错别字(含不规范的简化字)酌情扣分;
错别字、标点或语病多的酌情减分;
三个错别字扣1分,重现的不计,最多扣3分;
三个错别字扣1分,重现的不计……错别字、标点和卷面扣分累计不超过3分;
写错别字,标点错误以及书写极其潦草,卷面乱涂乱改难以辨识等等,均归到语言表达方面去酌情扣分,至多以扣5分为限;
错别字每4个扣1分(重现的不计),最多扣3分;
错别字较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的试卷(例如“派”写作“泒”,“戴”写作“带”,“自力更生”写作“自立更生”)酌扣5~10分,繁体字不算错,标点和错别字两项扣分总和不得超过15分。
由上可见,高考命题对于错别字一项的扣分规定从来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宽严不一,各次规定的表述详略有别。其中“每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出现得最频繁。相对于往年的规定,今年的规定可以说是一种首创,其特点是:要求更高,扣分更加严厉。
一、 新规定的合理性
1.落实基础提高能力
如果按“每三个错别字扣1分”算,错五个字也只能扣1分。而在一篇800字左右的高考作文中,在那么繁重的阅卷任务压迫下,评卷员能找出五个错别字是很不容易的,却也只能扣1分。直白地说,找出一个错别字跟找出五个错别字没什么区别。那么,评卷员为什么要费力地去找错别字呢?学生为什么要注意别写错别字呢?学生可能会想:“反正错五个也只扣1分,随便扣好了!”在实际教学中,语文教师更不把错别字当回事,他们相信,只要学生的文章内容、结构、语言能赢得阅卷教师的心,错别字肯定不会影响作文成绩。事实上,我们也发现,相当多的满分卷其实都有着数量不一的错别字。虽然,在抽查中也发现因错别字而扣分的现象,但比例甚低。一般出现错别字扣分的作文,主要是在某些关键部位(指文章的题目、开头和结尾)出现错别字,并且接连出现错别字。若错别字出现在隐蔽部位或较为分散,则扣分的几率很少。由此可以看出,原先的错别字扣分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并没有引起考生、教师和评卷员的多少重视。
“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的规定极大地增加了错别字在作文评分中的分值比重,评卷员不必刻意找齐三个,就可对作文进行扣分,而且上不封顶,这意味着考生作文有可能因多写错别字而使作文级别降低,甚至扣为零分。这一规定,无疑能引起考生、教师对错别字问题的重视,进一步说是引起学生、教师对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重视。
对此规定持否定意见的人认为,语文高考卷前面的基础题中已经有字形题了,在作文问题上作如此规定,对考生实在太过苛刻。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这些年来,由于电脑的普及和考试的导向,已经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变成了错别字大王,如果不再加强对写错别字的惩罚力度,那么,中国人的文化素质将出现可怕的恶化。虽然中高考都设有字形选择题,但众所周知,这种题目只是考查考生的再认能力,能力层级属于“A识记”;而作文中的汉字书写则是考查考生的语言运用能力,能力层级属于“D运用”,两者相差极远。一个是学生“所知”的,一个是学生“所有”的。王尚文教授在《语感论》中谈到了两者的区别和联系:“一个人掌握语言的情况,可以分为‘所知’与‘所有’两个部分。‘所知’即所理解的部分,来自对于语言的认知;‘所有’即所占有的部分,来自对语言的运用,即所谓的‘自己的语言’”;“‘所有’必属‘所知’,而‘所知’却未必为其‘所有’,‘所有’是‘所知’的升华。”“所知”是指学生所掌握的语言知识,包括汉字字形的识记;“所有”是指已经内化为学生生命组成部分的语言。“所知”可以通过考前突击而得到强化、丰富化,可以通过题海战术拓宽疆界,但可能“考光就忘光了”;“所有”只能靠平时的言语实践不断积累,一般长时间不忘。另一方面,字形选择有着极大的偶然性和猜测性,很难真正反映学生对字词的掌握。所以,作文评分突出错别字的扣分值,在一定程度上向学生提出了更高的基础要求,从而达到语文新课程所提出的使学生“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的最低目标。
2.涵盖摄取方便命题
自上海卷率先取消了前面基础知识题的考查之后,自2004年开始,自主命题省市中有些语文卷(如2007年的海南、宁夏卷和福建卷)也取消了基础知识题的考查。那么,取消这些试题是不是就意味着字音、字形等就不考了呢?非也。因为对这些知识的考查可以融入到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考查当中,其合理性在于:高层次的能力能够涵盖低层次的能力,所以通过对高层次能力的测试,能够推断出低层次能力的掌握情况。
“我国不少学者提出,阅读能力层次中,高层次能力对于低层次具有一定的覆盖性,因此,比较重视较高层次的测试,通过较高层次的试题来检测被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阅读如此,写作也一样。写作作为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语言能力的题型,同时可以涵盖字形、成语使用、修辞、语病、词义辨析、文化文学常识等题目的考查内容。所以有人敢提议语文高考只考一篇作文。当然,从提高测试信度角度讲两者不能互相取代,但从方便命题角度讲,完全可以将一些题目整合到阅读与写作中去。高考作为一种抽样测试,其题量有限,而且减少题量也符合现代考试的潮流,但对命题者来说,就有一个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题量准确测出学生当前的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问题,不解决这一矛盾,任何考试都不可能达到较高的效度与信度。我们认为,通过每字扣分的规定,就有可能将字形题整合到阅读题、表达题和作文题中,从而简化命题结构,精化试卷所测的语文能力结构,加大对考生的能力测试,提高试卷的效度与信度。
3.注重表达准确评分
“要想能够相对准确地对学生的写作水平作出评价,就必须着眼于那些比较稳定的成分,也就是最基本的写作能力。”“那些比较稳定的成分”一般涉及内容、语言和结构(包括文面)三部分。但据已有的研究结果显示,作文评分在“内容”一项上的评分差异最大,这意味着评卷员如主要从内容一项评分极易造成评分误差;不同作文题目的作文,学生得分不一样,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高考作文写作内容测试的抽样性会带来学生得分的偶然性。因此,部分研究者建议高考作文评分应该侧重“语言”一项,那更能评出学生稳定的语文水平。而“语言”一项自然包括“错别字”。
规定“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非常明显地引导评卷员关注学生作文的表达或者说语言运用,透露出高考作文评分的一个实质性转向,也更是一种政策导向,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会提高评分的准确性。如果再规定“每一个病句扣1分”,“每错一个标点扣1分”,并由此延伸到“整份试卷每一个错别字扣1分”,则评分的正确度、公平性会更高。
二、 新规定带来的负面影响
1.增加评卷的工作量
由于考生众多,阅卷人数有限,而阅卷完成时间又紧,导致作文阅卷平均时间奇短。据我们测算,目前各地高考作文平均每篇阅卷时间不超过90秒。据报道,有阅卷教师平均阅卷时间只有30秒/篇。即使给二三分钟的时间,要一个阅卷教师正确判断一篇文章内容、结构、语言的优劣都不是件易事,更不要说准确地数出一篇作文的所有错别字。而要在几十秒钟的时间内找出错别字,则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如果不能准确数出每一篇作文的错别字数,则又有违公平原则。要落实好“每错一个字扣1分”的规定,必须在原有基础上相应地增加作文阅卷人数(最好增加三分之一的阅卷教师专门负责查找错别字)或延长一倍以上的阅卷时间,而这两者都需要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相信准备实施这一规定的各省考试院已为此做好相应的准备,否则,这项规定将和“每三字扣一分”的规定一样,成为吓唬考生与语文教师的空话。
2.影响考生的应试心理
这项规定虽然尚未真正执行,甚至是否可能在各省市真正得到执行还是个未知数,但它确确实实导致一些应届生与教师的恐慌心理,特别是一些平时不太注意书写小节的学生,更是觉得此项规定是冲着他(她)来的,大大加重了考生的应试心理负担,这有可能造成部分考生应试时的紧张焦虑情绪,从而影响其水平的正常发挥。
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差一分就可能差几百名,甚至几千名,也可能决定一个考生是上线还是不上线,上二本还是上三本,进重点还是进非重点。而错别字在一般人看来只要有时间认真写或有足够的时间修改,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问题就在于,高考如此重要,每个题目都要认真对待,最担心的就是时间不够用。在时间仓促的情况下,难免会有几处笔误。毕竟下笔千言,文不加点的人是极少数。偶尔出现几个错别字,就可判定他(她)基础不扎实?因紧张导致的失误,能等同于不能正确、规范地书写汉字吗?无论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还是考纲的标准,大家都强调作文“要重思想、文采”,每错一字扣1分,岂不是舍本逐末、避重就轻、颠倒主次?家长反对,师生忧心正是基于此。为了避免可以避免的“写错别字”这种“低级错误”,考生要么谨慎下笔,改在当下;要么快速行文,留出时间检查,总之,要尽可能在这一点上不失分。这就增加了考生的应试工作量及其心理负担,特别是对那些文思不够敏捷、行文速度较慢及粗心大意的学生来说,更是一种心理压力。
3.影响考生的创造性表达
前面已经分析过,以前虽也有错别字方面的扣分规定,但并没有引起学生、教师和评卷员的重视,因此,以前的规定几乎形同虚设,而此规定一出,极大地增加了“错别字”在作文评分中的比重。如果评卷员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点,就有可能较多地产生“错别字”上的误判行为。王尚文教授在讲座中曾提到过一个故事:有一广东的小学生写作文,题为《逮老鼠》,大意是说,家里老鼠很多,晚上吵得人睡不着觉,于是他爬起来抓老鼠。老鼠被发现后就开始跑,他就在后面追。老鼠跑着跑着一头撞在墙上,“不省鼠事”。教师在这个“不省鼠事”上打了个大大的红叉,评曰:“只有‘不省人事’,没有‘不省鼠事’。”王先生认为这位教师真是“不省师事”,打击、扼杀了这位小学生极富灵性的表达。希望在高考作文评分中,这样的误判不会发生。再如,有位学生在作文中用了一个书法的术语“法书”,教师以为是“书法”之误,判定出现两个错别字,令此生大呼冤枉。此外,目前成语仿用的广告语及网络语言在学生中很流行,什么“默默无蚊”“衣衣不舍”“表礼如一”,什么“斑竹”“楼猪”“大虾”等等,本身就是故用错别字以制造幽默感,对此,高考作文评卷时该如何判,还真是个问题。
三、 建议
此项规定虽然理念对头,导向正确,具有科学依据,但执行此项规定必须慎之又慎,绝不能草率行事,否则一旦出现优秀考生作文零分的现象,有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和谐甚至不稳定,这绝非危言耸听,因高考试卷和阅卷工作出现一些差错而引发社会问题的事件已向我们敲响警钟。
1.加强宣教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加强宣传,使广大考生、教师及社会民众都能够充分理解此项规定的合理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赢得广泛的支持。
2.预留磨合时间
除了一些已有基础的省市,如上海市可以马上执行此项规定,其他一些省市在具体的阅卷工作中可暂缓执行此项规定,以给教师、考生有足够的应对时间。毕竟提高书写能力不是一朝之功,需要较长时间的培养与训练,故在此项规定出台后,给学校两到三年的教学调整时间,将更能获得学校与社会的认可。
3.提高阅卷投入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要使此项规定落到实处,必须扩大阅卷教师队伍及延长阅卷时间,但任何一个方面的实施,都需要较大的投入,这恐怕也是对省市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换言之,能否改好一份高考卷,不仅仅是教育界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
4.加强对阅卷教师的培训
无庸讳言,各地为应对阅卷教师缺乏的问题,吸收了大量的研究生进入到阅卷队伍行列中,而为数不少的研究生及部分语文教师本身对书写就不甚重视,因此,会出现错别字找不出反把正确的字判为错别字的现象,这将加大阅卷的不公平因素。故我们认为,各地考试院应在注意建立阅卷教师资格认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阅卷教师专项能力的培训,确保在执行此项规定时,能够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责任编辑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