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迫切要求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方面要紧跟时代步伐,适应新发展、适应新需求,做好有特色的法律监督工作。
一、 当前檢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面临的新问题
1、我国的文化传统影响制约着检察机关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我国是一个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封建社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时间,封建文化中落后的传统在人们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短期内还无法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完全消除,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就是人治思想。这种思想广泛的存在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和部分干部的头脑中,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轻视规章制度,重视人际关系,轻视法律、重视权力。老百姓遇到事情不是学法律、找律师,而是找关系、找领导。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就出现了许多人为干扰、阻力,使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损害了检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践踏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导致社会主义法制难以贯彻实施。
2、行政权的制约。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这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但是,检察机关的人事任免权由地方决定,这无形中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起着一种制约作用,因为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过程中,势必会影响或威胁到地方一些不正当利益,而这些利益体又掌握着检察机关的人事任免权,这对检察机关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程度,往往取决于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魄力的大小,而不是对法律的尊重程度。另外,检察机关的办公经费绝大部分也是由地方来保障的,这也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产生一种制约作用,如果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中涉及到相关地方部门的利益时,有的地方就可能以财政紧张为借口,不能全额支付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经费,经费保障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只能是一句空话。
3、执法水平的制约。检察干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载体,检察干警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程度。总体来看,广大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能够胜任检察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干警政治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4、法律法规滞后的制约。检察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是大法——即宪法和基本法,当大法在适用中不能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时,主要通过司法解释来完善、解决。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具有单一性,即只是针对大法没有明确规定,而依据大法精神所做的一种解释,而其它法律法规可能又有另外的规定,所以就有法律不一致甚至冲突的现象,这种法律的不完善或不具体也成为影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因素。
二、 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对策
当前,制约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体制方面的,也有法律方面的,如何在现阶段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这是每个检察官都应认真思考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文化传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他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根深蒂固,要把这种观念快速的改变过来是不现实的,只能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这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开始在社会生活中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要达到依法治国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破除长期存在于人们思想中的人治思想,就需要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一种法律至上的思想,大力加强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真正的认识到检察机关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中所起的作用,从而使检察机关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法律监督中发挥更大的效能。
2、完善检察机关的干部任免、财务保障机制是加强检察机关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关键。由于检察机关职能的特殊性,要使其更好的履行职能,就必须对干部任免、财务保障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完善,减少地方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的制约,财务保障由省级政府统管,干部管理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从而避免行政权对检察权的制约,使检察机关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3、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完善法律监督方式,转变法律监督观念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根本。如何贯彻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关键在于检察机关自身,落脚点是广大检察干警,因此,全体检察干警应牢固树立这一主题思想,认真学习检察业务,增强职业素养,提高工作水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只有这样的检察队伍,才能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提高的一个新台阶,才能将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4、完善法律法规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的保障。法律法规滞后于社会发展,这是法的自身和社会现实所决定的,但法的制定应具有科学性,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未来,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法的稳定性决定了法律不能频繁的修改,而法的适应性决定了法也应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完善、更新,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现代社会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一日千里,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法律的更新速度加快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甘肃白银730900)
一、 当前檢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面临的新问题
1、我国的文化传统影响制约着检察机关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我国是一个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封建社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时间,封建文化中落后的传统在人们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短期内还无法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完全消除,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就是人治思想。这种思想广泛的存在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和部分干部的头脑中,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轻视规章制度,重视人际关系,轻视法律、重视权力。老百姓遇到事情不是学法律、找律师,而是找关系、找领导。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就出现了许多人为干扰、阻力,使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损害了检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践踏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导致社会主义法制难以贯彻实施。
2、行政权的制约。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这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但是,检察机关的人事任免权由地方决定,这无形中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起着一种制约作用,因为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过程中,势必会影响或威胁到地方一些不正当利益,而这些利益体又掌握着检察机关的人事任免权,这对检察机关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程度,往往取决于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魄力的大小,而不是对法律的尊重程度。另外,检察机关的办公经费绝大部分也是由地方来保障的,这也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产生一种制约作用,如果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中涉及到相关地方部门的利益时,有的地方就可能以财政紧张为借口,不能全额支付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经费,经费保障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只能是一句空话。
3、执法水平的制约。检察干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载体,检察干警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程度。总体来看,广大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能够胜任检察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干警政治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4、法律法规滞后的制约。检察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是大法——即宪法和基本法,当大法在适用中不能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时,主要通过司法解释来完善、解决。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具有单一性,即只是针对大法没有明确规定,而依据大法精神所做的一种解释,而其它法律法规可能又有另外的规定,所以就有法律不一致甚至冲突的现象,这种法律的不完善或不具体也成为影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因素。
二、 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对策
当前,制约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体制方面的,也有法律方面的,如何在现阶段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这是每个检察官都应认真思考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文化传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他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根深蒂固,要把这种观念快速的改变过来是不现实的,只能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这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开始在社会生活中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要达到依法治国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破除长期存在于人们思想中的人治思想,就需要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一种法律至上的思想,大力加强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真正的认识到检察机关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中所起的作用,从而使检察机关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法律监督中发挥更大的效能。
2、完善检察机关的干部任免、财务保障机制是加强检察机关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关键。由于检察机关职能的特殊性,要使其更好的履行职能,就必须对干部任免、财务保障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完善,减少地方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的制约,财务保障由省级政府统管,干部管理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从而避免行政权对检察权的制约,使检察机关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3、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完善法律监督方式,转变法律监督观念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根本。如何贯彻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关键在于检察机关自身,落脚点是广大检察干警,因此,全体检察干警应牢固树立这一主题思想,认真学习检察业务,增强职业素养,提高工作水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只有这样的检察队伍,才能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提高的一个新台阶,才能将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4、完善法律法规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的保障。法律法规滞后于社会发展,这是法的自身和社会现实所决定的,但法的制定应具有科学性,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未来,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法的稳定性决定了法律不能频繁的修改,而法的适应性决定了法也应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的完善、更新,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现代社会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一日千里,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法律的更新速度加快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甘肃白银7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