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学生,最佩服数学老师的是解题速度——老师真神,这么快就想到了正确答案。出现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是:大部分数学教师在讲解几何证明题时,直接把学生的证明思路往正确的解题思路上引。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使学生对老师非常敬佩,认为老师是“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解题过程;另一方面,也对学生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使他们经不起“挫折”,解题时一旦以一种思路无法证明题目的时候,就发慌,就急燥,甚至失去了继续解题的信心,干脆就不做了。
数学老师在讲几何证明题时,往往考虑到课堂时间不够,就直接带领着学生走“顺畅路”,极少走“弯路”或“死路”。平时学生没有经历过“挫折”锻炼,当遇到“挫折”时,当然会束手无策了。这种“挫折”就是证明时走“弯路”、走“死路”。
鉴于此,平时老师在讲解几何题时,就有目的、有意识地把学生的思路往“死路”上引。当一条路不通时,回头再走另一条路;若另一条路仍是“死路”,就再换一条路试试,直至找到正确之路。
人的思维过程本来也是这样。当我们思考问题时,若以一种方式思考解决不了,就会换个角度去思考,不可能保证第一种思考方式就能解决问题。
作为解题高手——老师,我们解题的真实过程也是这样,当我们遇到生题时,也是先以一种方法解题,若解不了(走“死路”),就换一种方法来思考,直至找到正确答案。
既然我们老师自己的解题过程是这样,那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按思考的真实过程来教学呢?
如果对学生们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那么当他们以某种方法无法使问题获解时,就不会手忙脚乱、丧失信心,而会冷静地再换一个角度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比如:在讲解以下这道题时,我们就不必急于告诉学生答案,而应带领学生经历“挫折”,从挫折中找寻正确的答案。
题:如图,在△ABC中,分别以AB、BC、CA为边在BC的同侧向外作正三角形ABD、BCE、CAF。
△DCB、△ DCA中的一个与△BFC、△BFA中的一个全等,且DC与BF是对应边。
先考虑 △DCB与 △BFC。它们只有一个相等条件——公共边BC,DB与CF不一定相等,所以无法证明它们全等。
再考虑△DCB与△BFA。它们也有一个相等条件——BD=BA,再也找不到其它相等条件了,无法证明它们全等。
接着考虑△DCB与△BFA。它们有一组边相等——AC=CF,其他相等条件不具备,无法证明它们全等。
在走了这么多的“死路”之后,再继续分析。
再看△DCA与△BFA。在这两个三角形中,已经有AC=CF,AD=AB,知道了两个“S”。证明两个三角形全等的理由中有两个“S”的有两种:“SSS”和“SAS”。若要用“SSS”,就需知道或证明第三个“S”,但第三个“S”就是我们需要证明的,所以不可能用“SSS”证明全等,因此只能用“SAS”来证明它们全等,接着分析这里的“A”……
经常进行这样的教学,能使学生对解题过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解题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摸索、探索的过程,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巧”,直接得到正确结果。这样,在比较难的题目面前,也就不会不知所措了。
(作者单位:341500江西省大余县南安中学)
数学老师在讲几何证明题时,往往考虑到课堂时间不够,就直接带领着学生走“顺畅路”,极少走“弯路”或“死路”。平时学生没有经历过“挫折”锻炼,当遇到“挫折”时,当然会束手无策了。这种“挫折”就是证明时走“弯路”、走“死路”。
鉴于此,平时老师在讲解几何题时,就有目的、有意识地把学生的思路往“死路”上引。当一条路不通时,回头再走另一条路;若另一条路仍是“死路”,就再换一条路试试,直至找到正确之路。
人的思维过程本来也是这样。当我们思考问题时,若以一种方式思考解决不了,就会换个角度去思考,不可能保证第一种思考方式就能解决问题。
作为解题高手——老师,我们解题的真实过程也是这样,当我们遇到生题时,也是先以一种方法解题,若解不了(走“死路”),就换一种方法来思考,直至找到正确答案。
既然我们老师自己的解题过程是这样,那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按思考的真实过程来教学呢?
如果对学生们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那么当他们以某种方法无法使问题获解时,就不会手忙脚乱、丧失信心,而会冷静地再换一个角度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比如:在讲解以下这道题时,我们就不必急于告诉学生答案,而应带领学生经历“挫折”,从挫折中找寻正确的答案。
题:如图,在△ABC中,分别以AB、BC、CA为边在BC的同侧向外作正三角形ABD、BCE、CAF。
△DCB、△ DCA中的一个与△BFC、△BFA中的一个全等,且DC与BF是对应边。
先考虑 △DCB与 △BFC。它们只有一个相等条件——公共边BC,DB与CF不一定相等,所以无法证明它们全等。
再考虑△DCB与△BFA。它们也有一个相等条件——BD=BA,再也找不到其它相等条件了,无法证明它们全等。
接着考虑△DCB与△BFA。它们有一组边相等——AC=CF,其他相等条件不具备,无法证明它们全等。
在走了这么多的“死路”之后,再继续分析。
再看△DCA与△BFA。在这两个三角形中,已经有AC=CF,AD=AB,知道了两个“S”。证明两个三角形全等的理由中有两个“S”的有两种:“SSS”和“SAS”。若要用“SSS”,就需知道或证明第三个“S”,但第三个“S”就是我们需要证明的,所以不可能用“SSS”证明全等,因此只能用“SAS”来证明它们全等,接着分析这里的“A”……
经常进行这样的教学,能使学生对解题过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解题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摸索、探索的过程,不可能每次都那么“巧”,直接得到正确结果。这样,在比较难的题目面前,也就不会不知所措了。
(作者单位:341500江西省大余县南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