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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被性侵,最近才开始高发吗?这是一种可耻的天真。美国女权组织曾经公布数据:“至少三分之一的女性,在成年之前、成长阶段,曾经遇到过不同程度的性侵犯,而这些侵犯最多是来自亲属、朋友、师长。”美国明星如玛丽莲·梦露、奥普拉,都曾经被性侵。
如果你提醒,继父和继女的关系应该格外受到母亲的关注,不要把孩子单独交给别人尤其是单身青壮年男性去单独照料、不要把孩子随意寄养在别的家庭、不要随意将孩子寄宿在管理混乱的学校、幼儿园,这些情境都是幼童被性侵的高发情境,多数市民听到这样的提醒可能都会不以为然。
封闭、威权、受控制人的心智不成熟与无力反抗,这几个因素将极大程度地激发性暴行。在最近曝出的教师校长性侵案、校园施暴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学校、集体宿舍、封闭式训练营几乎成了一些罪犯的“后宫”,如狼入羊群毫无顾忌、为所欲为。
受害儿童的心理治愈通常有一个重要前提:“罪犯被惩治,他们由此感到安全,并获得了内心渴望的公平和正义。”实际上,隐姓埋名或三缄其口的受害人并非真的融入了新生活,只是他们将创伤隐藏起来。
在上世纪70年代时,欧美警察对于被性侵的妇女还带着质疑和侮辱的态度,这使得鼓足勇气报案的妇女裹足不前。法庭辩论中,被告律师通常会极尽所能地揭露或描黑受害人的私人生活,将受害人贬低为一个“荡妇”来为性侵者辩护,后来,经过女权主义组织的再三要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在性侵案中,受害人的生活作风不在法庭出示或考量之列,以避免将一次刑事审判变成对受害人性道德的大审判。
遗憾的是,在本土,以唐慧案为例,唐慧被性侵的11岁女儿的性道德,居然成为了某些媒体作出判断时的重要考量依据。有若干媒体罔顾乐乐年仅11岁的事实,不断强化乐乐身体成熟、不上学耽溺游乐、在溜冰场主动结识男性的各种细节,或明或暗地暗示乐乐自己“不是好东西”,这样的逻辑和上世纪70年代欧美警察无异。“因为在一个男性权力社会下,对于敢于控诉自己被性侵的妇女,本身就是对男性性霸权的集体无意识的冒犯。整个社会的第一反应不是保护同情,而是本能地要给这个秩序的破坏者予以惩罚和规训。”但随着妇女人权运动的进展,多数国家都已经采用了较为文明的做法。
在家庭关系中,如果社工认定儿童正在遭受虐待,社工有权利在第一时间将儿童带离其家庭并妥善安置,再申请法庭限制令。而在所有儿童被虐案中,性伤害是警方和社工必查的项目之一。中国基层社工受过专业训练的很少,同时精通法律、医学,还洞悉儿童心理学的专业社工更是凤毛麟角。更重要的是,国家没有设立庇护受虐儿童的专业机构,亦无相应拨款与立法,受虐儿童的去处、照料和保护都是一片空白,使得警方在执法时的大前提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让孩子回归原生家庭。羔羊如果没有机会脱离困境,羔羊怎么可能开口哀鸣?
立法、执法、福利保障、社工机制、舆论宣传、NGO补充,形成一张天网,才可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儿童。
在美国,失踪儿童的相片会以任何可能的形式投放,大到24小时新闻滚动播出,小到最新上架的牛奶盒。“保护孩子”是一个刚性底线,像“11岁的乐乐是否行为放荡主动勾引男士”这样的新闻描述,如在一个儿童保护健全的国家,记者或媒体会遭到一致的职业道德的抨击,甚至可能被诉至破产。而在今天的本土,我们却不得不目睹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话语来歪曲基本常识,而这样的歪曲,注定进一步造成混乱和撕裂。
■作家
郑渊洁:男孩也要防范“性侵”
郑渊洁,有“童话大王”之称。国家民政部“中华慈善楷模奖”获得者;多次荣登“中国作家富豪榜”榜首。一个人写一本月刊(《童话大王》)世界纪录保持者。
日前,郑渊洁连发5条微博,表达了对连续出现的儿童性侵案的愤怒。
郑渊洁建议:“上学的第一课要对孩子进行到位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一节课就够。”同时他还认为,防侵害教育不应只针对女孩,在很多儿童性侵害案件中,受到侵害的都是男孩。
在他的小说《皮皮鲁送你100条命》中,皮皮鲁说:“作为未成年人,如果有人触摸你身上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要躲避,并在第一时间告诉父母。不管那人是谁,包括老师和亲朋好友。”贝塔说:“如果老师触摸你身上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父母知道后应该直接打110报警,而不是先找校方。”舒克说:“先找校方,校方可能私了,使得坏人逃避法律的惩罚,进而可能继续干坏事,伤害别的孩子。”
■链接
国外如何防止“性侵”
美国:罪犯信息公布上网
公共场所严禁接近儿童
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随后该法案在美国各州普及开来。
“梅根”法案规定,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气味和DNA等资料,并永远存档保留。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供读取,提醒公众留意防范。2004年,《梅根法案》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
登记在案通常只是开始,有时性罪犯还被禁止接近儿童聚集的场所。在佐治亚州,性罪犯不得在距学校、教堂、公园、滑冰场或泳池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生活,违者立即逮捕。近些年,美国多地的社区已开始对性罪犯居住的地区进行管制,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禁止他们进入,其中包括北卡罗来纳州、华盛顿州、马塞诸塞州、亚利桑那州等。
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五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在美国,警方对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打击始终严厉,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 韩国:对惯犯实行化学阉割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韩国是针对儿童性犯罪的高发国家,为此,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欧洲: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
很多国家的儿童性教育不仅仅讲述男孩女孩青春期身体和心理的变化,还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并将其纳入教育计划中。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应付性骚扰的对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关头如何自救或寻求帮助。
英国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根据“国家必修科学课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教育。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大人摸不得。遭非礼的儿童往往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他们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也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这项活动的教育对象除小学生外,还包括他们的老师和家长,因为他们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恐怕是欧洲最为严格的。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心理学家研究证明,很多犯有强奸罪的罪犯在被释放后都没有真正改过自新,还会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样的犯罪道路。单靠刑罚,难以阻挡犯罪。
有鉴于此,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所谓化学阉割主要是指通过注射雌性激素和抗抑郁药物,降低性冲动。作为减刑假释条件,对娈童癖罪犯实施药物治疗。
■荐书
读绘本,学“不要”
《不要随便摸我》是教给孩子进行自我性保护的图书。书中通过一个儿童性侵犯的案例,教给孩子自己身体的哪些隐秘部位是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触摸的,以及遇到性侵犯这样的事情时该如何处理。这本书曾获得本杰明·富兰克林亲子教养类奖,是美国很多家庭和学校对孩子进行性保护教育的教材。
《不要随便亲我》这本书不但教给孩子要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很好地保护自己,也告诉诉大人们一个道理:以孩子能接受的方式表达对他(她)的爱,才是真正爱他(她)!
《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说的虽然是大家常常挂在嘴边的主题,但是,其中介绍的一些应对危机的方法却是孩子们真正需要的,可以给孩子们很多帮助。
如果你提醒,继父和继女的关系应该格外受到母亲的关注,不要把孩子单独交给别人尤其是单身青壮年男性去单独照料、不要把孩子随意寄养在别的家庭、不要随意将孩子寄宿在管理混乱的学校、幼儿园,这些情境都是幼童被性侵的高发情境,多数市民听到这样的提醒可能都会不以为然。
封闭、威权、受控制人的心智不成熟与无力反抗,这几个因素将极大程度地激发性暴行。在最近曝出的教师校长性侵案、校园施暴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学校、集体宿舍、封闭式训练营几乎成了一些罪犯的“后宫”,如狼入羊群毫无顾忌、为所欲为。
受害儿童的心理治愈通常有一个重要前提:“罪犯被惩治,他们由此感到安全,并获得了内心渴望的公平和正义。”实际上,隐姓埋名或三缄其口的受害人并非真的融入了新生活,只是他们将创伤隐藏起来。
在上世纪70年代时,欧美警察对于被性侵的妇女还带着质疑和侮辱的态度,这使得鼓足勇气报案的妇女裹足不前。法庭辩论中,被告律师通常会极尽所能地揭露或描黑受害人的私人生活,将受害人贬低为一个“荡妇”来为性侵者辩护,后来,经过女权主义组织的再三要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在性侵案中,受害人的生活作风不在法庭出示或考量之列,以避免将一次刑事审判变成对受害人性道德的大审判。
遗憾的是,在本土,以唐慧案为例,唐慧被性侵的11岁女儿的性道德,居然成为了某些媒体作出判断时的重要考量依据。有若干媒体罔顾乐乐年仅11岁的事实,不断强化乐乐身体成熟、不上学耽溺游乐、在溜冰场主动结识男性的各种细节,或明或暗地暗示乐乐自己“不是好东西”,这样的逻辑和上世纪70年代欧美警察无异。“因为在一个男性权力社会下,对于敢于控诉自己被性侵的妇女,本身就是对男性性霸权的集体无意识的冒犯。整个社会的第一反应不是保护同情,而是本能地要给这个秩序的破坏者予以惩罚和规训。”但随着妇女人权运动的进展,多数国家都已经采用了较为文明的做法。
在家庭关系中,如果社工认定儿童正在遭受虐待,社工有权利在第一时间将儿童带离其家庭并妥善安置,再申请法庭限制令。而在所有儿童被虐案中,性伤害是警方和社工必查的项目之一。中国基层社工受过专业训练的很少,同时精通法律、医学,还洞悉儿童心理学的专业社工更是凤毛麟角。更重要的是,国家没有设立庇护受虐儿童的专业机构,亦无相应拨款与立法,受虐儿童的去处、照料和保护都是一片空白,使得警方在执法时的大前提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让孩子回归原生家庭。羔羊如果没有机会脱离困境,羔羊怎么可能开口哀鸣?
立法、执法、福利保障、社工机制、舆论宣传、NGO补充,形成一张天网,才可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儿童。
在美国,失踪儿童的相片会以任何可能的形式投放,大到24小时新闻滚动播出,小到最新上架的牛奶盒。“保护孩子”是一个刚性底线,像“11岁的乐乐是否行为放荡主动勾引男士”这样的新闻描述,如在一个儿童保护健全的国家,记者或媒体会遭到一致的职业道德的抨击,甚至可能被诉至破产。而在今天的本土,我们却不得不目睹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话语来歪曲基本常识,而这样的歪曲,注定进一步造成混乱和撕裂。
■作家
郑渊洁:男孩也要防范“性侵”
郑渊洁,有“童话大王”之称。国家民政部“中华慈善楷模奖”获得者;多次荣登“中国作家富豪榜”榜首。一个人写一本月刊(《童话大王》)世界纪录保持者。
日前,郑渊洁连发5条微博,表达了对连续出现的儿童性侵案的愤怒。
郑渊洁建议:“上学的第一课要对孩子进行到位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一节课就够。”同时他还认为,防侵害教育不应只针对女孩,在很多儿童性侵害案件中,受到侵害的都是男孩。
在他的小说《皮皮鲁送你100条命》中,皮皮鲁说:“作为未成年人,如果有人触摸你身上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要躲避,并在第一时间告诉父母。不管那人是谁,包括老师和亲朋好友。”贝塔说:“如果老师触摸你身上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父母知道后应该直接打110报警,而不是先找校方。”舒克说:“先找校方,校方可能私了,使得坏人逃避法律的惩罚,进而可能继续干坏事,伤害别的孩子。”
■链接
国外如何防止“性侵”
美国:罪犯信息公布上网
公共场所严禁接近儿童
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随后该法案在美国各州普及开来。
“梅根”法案规定,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气味和DNA等资料,并永远存档保留。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供读取,提醒公众留意防范。2004年,《梅根法案》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
登记在案通常只是开始,有时性罪犯还被禁止接近儿童聚集的场所。在佐治亚州,性罪犯不得在距学校、教堂、公园、滑冰场或泳池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生活,违者立即逮捕。近些年,美国多地的社区已开始对性罪犯居住的地区进行管制,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禁止他们进入,其中包括北卡罗来纳州、华盛顿州、马塞诸塞州、亚利桑那州等。
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五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在美国,警方对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打击始终严厉,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 韩国:对惯犯实行化学阉割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韩国是针对儿童性犯罪的高发国家,为此,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欧洲: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
很多国家的儿童性教育不仅仅讲述男孩女孩青春期身体和心理的变化,还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并将其纳入教育计划中。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应付性骚扰的对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关头如何自救或寻求帮助。
英国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根据“国家必修科学课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教育。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大人摸不得。遭非礼的儿童往往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他们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也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这项活动的教育对象除小学生外,还包括他们的老师和家长,因为他们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恐怕是欧洲最为严格的。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心理学家研究证明,很多犯有强奸罪的罪犯在被释放后都没有真正改过自新,还会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样的犯罪道路。单靠刑罚,难以阻挡犯罪。
有鉴于此,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所谓化学阉割主要是指通过注射雌性激素和抗抑郁药物,降低性冲动。作为减刑假释条件,对娈童癖罪犯实施药物治疗。
■荐书
读绘本,学“不要”
《不要随便摸我》是教给孩子进行自我性保护的图书。书中通过一个儿童性侵犯的案例,教给孩子自己身体的哪些隐秘部位是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触摸的,以及遇到性侵犯这样的事情时该如何处理。这本书曾获得本杰明·富兰克林亲子教养类奖,是美国很多家庭和学校对孩子进行性保护教育的教材。
《不要随便亲我》这本书不但教给孩子要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很好地保护自己,也告诉诉大人们一个道理:以孩子能接受的方式表达对他(她)的爱,才是真正爱他(她)!
《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说的虽然是大家常常挂在嘴边的主题,但是,其中介绍的一些应对危机的方法却是孩子们真正需要的,可以给孩子们很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