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照料的多方主体供给危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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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立足于长春市农安县的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照料现状的调研实际,结合案例对政府政策与实际执行的张力危机、社会养老信任危机和家庭照料倒置危机进行分析,并认为应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框架,构建多方协同的农村留守老人服务机制。
  关键词: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照料危机;多方协同
  中图分类号:D66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063-02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留守老人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作为一支特殊的群体受到了广泛关注。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外迁务工使得代际间出现空间分离,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养老的供给主体仍以家庭为主,由此导致农村留守老人处在一种既不得不自我养老又“养老失能”的境地。而生活照料作为“老有所养”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主观幸福感有直接影响。笔者在对长春市农安县的实地调研中认识到生活照料的多方供给主体存在着“供给危机”,致使农村留守老人不可避免的陷入到“照料风险”中。
  一、行政危机:政策执行的机械化
  政府作为公共意志的表达机构,其行为理应反映和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但在具体落实中,往往抽象的制度设置和现实操作之间存在张力。作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因“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①。而在现实中,由于执行的机械化导致了政策目标异化——过分强调“符合标准”而忽视了原本救济贫困的初衷,增加了群众的操作成本,产生了很多问题。
  就问题的源头方来看,是“供给危机”。就具体案例说,长春市农安县H村有一村民A(61岁)早年间妻子与其离异,只有一个女儿在外省打工,生活也极为困难。A身患多种疾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常年住院治疗花费高昂,目前仅靠雇人耕地、邻居帮助获取收入和照料生活。但是在16年上半年,只因其收入高过规定标准线,原本享受的“低保”政策待遇被剥夺,这无疑使他生活雪上加霜。同时,虽然其生活难以自理,是典型的“失能老人”,但由于其有一女,不符合农村“五保”中“无法定抚养人”的要求,故也不够资格入住敬老院。
  正如近来诸多事件所反映的,在实践中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遵守规定和服务人民似乎成了二难选择,要缓解此类情况,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就必须系统地、实事求是地考察具体问题,在落实中不应指标式地、运动式地盲目追求政绩。
  针对案例中的问题,笔者认为,可尝试在不改变当前“低保”标准的情况下,通过附加政策的方式,即设立特殊化灵活化的社会救济政策体系来补充,其应包括基层主动排查汇报、主管部门手续优化和最终结果大众公示等环节。同时应避免以精英设计代替全民参与,要有实际调整政策甚至是恢复原有状态的勇气,要给农村留守老人相应的表达机制,最大程度地保证其利益。
  二、信任危机:社会养老将向何处去
  在国家尚未建立起足够完善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之时,“未富先老”的危机已到来。虽然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行业,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忧虑和传统伦理给老人带来的道德压力再加上企业自身经营不善,部分投资者最终因亏损而撤资。社会养老遭遇了信任危机。
  所谓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指老人对于养老行业的相关情况不甚了解,另一方面由于个别养老院确实存在服务质量态度差等不良行为,劣币驱逐良币,在消费者中给整个养老行业留下了不放心的刻板印象。调研中,农安县良莠不齐的养老院现状是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有的养老院没有正规的批文和执照——实际上处在“地下状态”;有的服务态度较差,老人对服务人员存在惧怕心理。经济尚可的农村留守老人的子女对老人入住养老院持观望态度,这样的印象无疑地对合格养老机构也是一种冲击。
  而道德压力在此体现为“伦理悖论”,一方面传统孝道逐渐解构,老人在家中的地位下降,另一方面儿女甚至是老人自身也囿于外界“不孝”的言论,而不愿选择养老院的养老方式。这种悖论的结果是老人既得不到生活照料,又不得不采取在家中名为“以儿养老”实际上是自我养老的方式生存。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种缺乏行业信任的问题,就要构建包括政府、基层组织和企业等在内的多方组织联动机制,从思想上和物质上尽可能地打消老人及家人的后顾之忧。政府首先要做到切实依法行政、严格监督,实行养老企业资格审查的一票否决制度和优秀养老院的推介奖励机制,优化审批手续;同时村委会可以牵头组织参观养老企业的活动;养老企业也应该以客户导向和社会承担为基本理念,秉承开门办院的原则,欢迎老人及其亲友随时进行参观考察。
  三、家庭危机:以子养老还是以老养子?
  在农安县,老人只要有劳动能力,无论年龄多大基本都采取自我养老的方式②。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同时由于子代的压力加大③,传统的“以儿养老”逐渐难以为继,家庭养老弱化。这样,不少留守老人不得不自我养老甚至为子女承担部分生活开支——子女丧失的孝心以老人“反哺”子女的形式附加出现。
  在农安县H村,生活极端困难的留守老人S表示,自己的儿子家生活也非常困难,儿子常年在外打工但收入极少,土地被由儿媳平白耕种但又未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性格要强的他仍然对儿子一家表示谅解并且一直依靠每月80元的补助独身居住。笔者还发现部分留守老人还需看护留守儿童。如W村的留守老人Y表示其每年为后代支付的费用占自己年收入的七成,单是每年为读小学的孙女的教育投入就达到万元以上。金钱支持的同时他们还需照顾孙辈,负担极大,实际是家庭照料的倒置。
  家庭危机的出现冲淡了家庭本应在养老中所发挥的作用。实现农村留守老人优化供养不仅要有自上而下的外在支持渠道,还要有自下而上的内生供给,即提倡中华民族传统孝道。道德层面的鼓励还应当有现实的激励机制保障,可以通过确认农村土地实际使用权,确证老人经济权利;设立给假制度允许外出子女回家看望老人(就农安乃至吉林大部分地区农村留守老人子女外出情况来看,去往范围大多还是集中在省内);在精准扶贫框架下将金融扶贫等政策准入标准与是否赡养老人挂钩,既鼓励回家创业,又督促子女供养老人。
  此外,最近一份数据显示,近十年中有100万人口从东北地区流出。而在调研中笔者也发现,目前东北地区农村留守老人绝对数量并不多,65或60岁以上老人子女的平均年龄也在40岁以上。其子女主要还在家务农,而第三代却基本都外出上学或打工。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第二代大多数子女数量较少,在可预见的未来,东北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应当会更加严重。
  目前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照料供给主体都呈现出新的供给危机,农村留守老人所在的生态系统面临着内部主体不明、供养不足、运行不畅和外部环境疏离难以正常进行新陈代替的状态。但所谓危机即危险中存在机遇。若能构建一种制度化的多方协同服务机制,一方面内部得以主体明确、供养来源分工有序并且可以做到针对不同问题灵活应变的顺畅运行;另一方面外部适应性强,尤其是多方协同还强调社会参与的机制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布局的顶层设计,具有天然的外部政策亲和性——可以说能够达到一种稳态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未雨绸缪,尽快打好农村留守老人供养的服务基础,改变意识,树立风气,需要全社会、各主体联合起来,形成持续常效并不断完善的机制,应对现有和将来的困难和变化。
  [注释]
  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②截止到2016年9月初,农安县共有农村留守老人3297人,其中从事种植业和打工的人数分别为858人和2013人,约共占全体人数的87%.
  ③李永萍."养儿防老"还是"以地养老":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分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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