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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从环境伦理的角度对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进行规划研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本文分别从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科学发展观、生态系统观、资源节约观和环境法治观四个层面,探讨了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伦理问题。
关键词: 经济开发区建设 环境伦理 四个方面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经济开发区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影响。十六大后,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2005年,国务院要求“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1]。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战略,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强烈政治意愿。
但是,一些经济开发区在建设过程中仍然把开发区的发展看成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没有认识到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招商引资和上新项目上,对环境的保护重视不够,导致新的环境污染的发生。因此,在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过程中,从环境伦理的角度进行规划研究,是实现开发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保障工作,它将为开发区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选择、经济结构类型的确定和工农业合理布局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提供指导。
“一般地说,环境伦理学旨在系统地阐释有关人类和自然环境间的道德关系”。[2]其核心问题是人类在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应当采取怎样的行为,以及人类对于自然应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虽然人类有关环境伦理的思想早已有之,如中国古代儒家的“天人合一”和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环境伦理学是在20世纪70年代才问世的。环境伦理的出现是人类试图借助道德手段来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危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尝试。
课题组认为,从环境伦理的角度对经济开发区建设进行规划,主要应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科学发展观
经济开发区建设中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彻底摒弃把发展视为单纯的经济增长,片面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错误观念。增长是发展的基础,但增长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发展。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不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会出现增长失调,从而最终制约发展的局面。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鲜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3]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完整地界定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4]可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理念集中表现在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
具体到开发区的建设上,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最高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其次,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开发区建设的又一重要原则。可持续发展主张“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过去我们片面地认为自然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对于自然我们可以为所欲为,结果导致了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开发,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而可持续发展主张“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这不仅能够很好地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与冲突,而且是环境伦理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换言之,可持续发展的主张与环境伦理的意蕴是一致的。
因此,在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过程中,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我们才可以有效地处理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
二、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生态系统观
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一个是由大气、水、植物、动物、土壤、岩石等构成的动态复合系统,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任何一个方面的改变都会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平衡。因此,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首先需要生态系统观的指导,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开发区,有赖于其生产、生活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赖于有效的管理调控,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以及民众的监督与参与,任何一方面的削弱或增强都会影响其它组成部分,甚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进程。环境与发展的矛盾问题,就是由于经济活动和生态系统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失衡造成的。
生态系统有两大功能,一是提供资源,二是净化环境。没有生态系统的这两大功能,经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生态经济学理论认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实质是将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与能量进行转化,加工成人类需求的各种产品,这些产品通过人类消耗之后,最终以废弃物形式返回到自然生态系统中。人类经济活动只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的一个过程,它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同时又反作用于自然生态系统。一切经济活动乃至人类的活动都是依赖自然生态运行的基础进行的,经济发展过程一刻也离不开生态系统这个基础。
自地球上出现人类以后,生态系统就逐渐形成了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开发区是由多方面构成的一个系统,其中又有生态园林和现代工业等众多小系统。我们在认识和处理诸多矛盾的过程中,自觉地运用生态系统观来认识和解决,特别是如何处理生态平衡与开发区整体建设之间的矛盾,是开发区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三、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资源节约观
经济发展是与资源的开发利用相协调发展的。长期以来,人们因为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无节制地掠夺式开发自然资源,结果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严重匮乏。现在人们认识到,许多资源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资源并不是采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人类为了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却是无限的。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资源节约观,即降低资源的消耗,杜绝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同样需要坚持这种资源节约观。
1.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环境友好型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循环化(Recycle)的“三R”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遵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模式,它是对“先污染、后治理”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开发区里的各企业都自成体系,偏重各自利益,阻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因此,我们要对开发区的各类资源和各企业资源体系进行系统分析,统筹规划,实现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5]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包括了经济效益提高、资源消耗降低的要求,又包含了经济结构优化、生态效益改善的要求。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更广泛、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和意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所以,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加大对自主创新的资金扶持力度,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真正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要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发展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环境法治观
环境伦理学兴起之后,其影响便迅速扩大到法律界,强烈地支配着立法者的立法思想,使环境立法呈现出一种借助环境道德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并将一些环境道德规范法制化的趋势。换言之,环境立法已成为实践环境道德的有效载体。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规定了环境法的基本任务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其他专门性的环境保护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等也有很多,在环境管理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严峻的环境现状告诉我们,现行的环境立法远未完善,对一些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和惩治力。
尤其严重的是,一些经济开发区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造成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因此,在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首先,加强经济开发区的各级决策者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其生态道德和环境法治水准,确保其在制定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时,坚决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要将环境因素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环保一票否决制,从而促进决策者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其次,完善环境体系建设,狠抓企业环境监管。目前,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防治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不断提高企业法人的环境道德意识外,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也是十分重要的。要建立现代化的环境监控中心,安装废水、废气等在线监控设备和远程监控视频装置并实现联网,对主要污染源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监控。采取日常巡查、重点监查、夜间突查等方式,不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最后,推进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和管理。公众可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环境的立法和管理,特别是对一些重污染企业的相关信息及建设项目的审批有知情权、话语权。除涉及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的环境信息外,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信息,均应向公众全部公开。在进行环境立法和管理时,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和提高公众参与程度;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和管理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它能避免政府立法的失误,减轻环境立法部门的压力,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感,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之,在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和生态危机日益加深的今天,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来探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EB/0L]http://www.chinaacc.com/new/63/73/145/2006/5/zh1
2325958151715600211741-0.htm.
[2]戴斯·贾丁斯著.林官明等译.环境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2.
[3]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EB/0L]http://www.gov.cn/test/2008-08/13/content_ 1071062.htm.
[4][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EB/0L]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24/content_6938568_2.htm.
本文是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环境伦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524080)的研究成果之一。
关键词: 经济开发区建设 环境伦理 四个方面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经济开发区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影响。十六大后,中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2005年,国务院要求“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1]。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战略,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强烈政治意愿。
但是,一些经济开发区在建设过程中仍然把开发区的发展看成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没有认识到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招商引资和上新项目上,对环境的保护重视不够,导致新的环境污染的发生。因此,在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过程中,从环境伦理的角度进行规划研究,是实现开发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保障工作,它将为开发区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选择、经济结构类型的确定和工农业合理布局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提供指导。
“一般地说,环境伦理学旨在系统地阐释有关人类和自然环境间的道德关系”。[2]其核心问题是人类在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应当采取怎样的行为,以及人类对于自然应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虽然人类有关环境伦理的思想早已有之,如中国古代儒家的“天人合一”和道家的“道法自然”思想,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环境伦理学是在20世纪70年代才问世的。环境伦理的出现是人类试图借助道德手段来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危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尝试。
课题组认为,从环境伦理的角度对经济开发区建设进行规划,主要应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科学发展观
经济开发区建设中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彻底摒弃把发展视为单纯的经济增长,片面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错误观念。增长是发展的基础,但增长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发展。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不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会出现增长失调,从而最终制约发展的局面。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鲜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3]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完整地界定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4]可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理念集中表现在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
具体到开发区的建设上,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最高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其次,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开发区建设的又一重要原则。可持续发展主张“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过去我们片面地认为自然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对于自然我们可以为所欲为,结果导致了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开发,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而可持续发展主张“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这不仅能够很好地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与冲突,而且是环境伦理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换言之,可持续发展的主张与环境伦理的意蕴是一致的。
因此,在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过程中,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我们才可以有效地处理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
二、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生态系统观
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一个是由大气、水、植物、动物、土壤、岩石等构成的动态复合系统,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任何一个方面的改变都会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平衡。因此,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首先需要生态系统观的指导,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开发区,有赖于其生产、生活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赖于有效的管理调控,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以及民众的监督与参与,任何一方面的削弱或增强都会影响其它组成部分,甚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进程。环境与发展的矛盾问题,就是由于经济活动和生态系统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失衡造成的。
生态系统有两大功能,一是提供资源,二是净化环境。没有生态系统的这两大功能,经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生态经济学理论认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实质是将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与能量进行转化,加工成人类需求的各种产品,这些产品通过人类消耗之后,最终以废弃物形式返回到自然生态系统中。人类经济活动只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的一个过程,它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同时又反作用于自然生态系统。一切经济活动乃至人类的活动都是依赖自然生态运行的基础进行的,经济发展过程一刻也离不开生态系统这个基础。
自地球上出现人类以后,生态系统就逐渐形成了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开发区是由多方面构成的一个系统,其中又有生态园林和现代工业等众多小系统。我们在认识和处理诸多矛盾的过程中,自觉地运用生态系统观来认识和解决,特别是如何处理生态平衡与开发区整体建设之间的矛盾,是开发区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三、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资源节约观
经济发展是与资源的开发利用相协调发展的。长期以来,人们因为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无节制地掠夺式开发自然资源,结果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严重匮乏。现在人们认识到,许多资源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资源并不是采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人类为了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却是无限的。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资源节约观,即降低资源的消耗,杜绝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同样需要坚持这种资源节约观。
1.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环境友好型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循环化(Recycle)的“三R”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遵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模式,它是对“先污染、后治理”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开发区里的各企业都自成体系,偏重各自利益,阻碍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因此,我们要对开发区的各类资源和各企业资源体系进行系统分析,统筹规划,实现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5]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包括了经济效益提高、资源消耗降低的要求,又包含了经济结构优化、生态效益改善的要求。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更广泛、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和意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所以,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加大对自主创新的资金扶持力度,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真正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鼓励科技人才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要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发展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环境法治观
环境伦理学兴起之后,其影响便迅速扩大到法律界,强烈地支配着立法者的立法思想,使环境立法呈现出一种借助环境道德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并将一些环境道德规范法制化的趋势。换言之,环境立法已成为实践环境道德的有效载体。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规定了环境法的基本任务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其他专门性的环境保护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等也有很多,在环境管理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严峻的环境现状告诉我们,现行的环境立法远未完善,对一些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和惩治力。
尤其严重的是,一些经济开发区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造成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因此,在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首先,加强经济开发区的各级决策者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其生态道德和环境法治水准,确保其在制定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时,坚决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要将环境因素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环保一票否决制,从而促进决策者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其次,完善环境体系建设,狠抓企业环境监管。目前,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防治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不断提高企业法人的环境道德意识外,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也是十分重要的。要建立现代化的环境监控中心,安装废水、废气等在线监控设备和远程监控视频装置并实现联网,对主要污染源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监控。采取日常巡查、重点监查、夜间突查等方式,不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严格执法,绝不姑息。
最后,推进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和管理。公众可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环境的立法和管理,特别是对一些重污染企业的相关信息及建设项目的审批有知情权、话语权。除涉及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的环境信息外,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信息,均应向公众全部公开。在进行环境立法和管理时,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和提高公众参与程度;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和管理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它能避免政府立法的失误,减轻环境立法部门的压力,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感,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之,在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和生态危机日益加深的今天,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来探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EB/0L]http://www.chinaacc.com/new/63/73/145/2006/5/zh1
2325958151715600211741-0.htm.
[2]戴斯·贾丁斯著.林官明等译.环境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2.
[3]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EB/0L]http://www.gov.cn/test/2008-08/13/content_ 1071062.htm.
[4][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EB/0L]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24/content_6938568_2.htm.
本文是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环境伦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524080)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