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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工作还存在法治观念淡薄、规则不健全等诸多问题,高校必须认真面对,妥善解决,推进学生管理法治化。
关键词:高校 学生管理 法治化 民主管理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人权观念淡薄。中国的高等教育一方面袭承了传统封建教育伦理的纲常思想,崇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天地君亲师”,讲究“尊师重道”,不自觉地讲学校、教师同学生从等级上区隔开来,人为地制造了学校、教师同学生之间的不平等;另一方面,高校受到官僚行政体系的影响,推崇行政管理,注重集体权益,对个人权益则漠视不管,“人治”色彩浓厚、人权观念淡薄。而人格平等和个性独立恰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前提条件,失去了这种前提,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当前高校在“特别权利关系”的庇佑下,以“爱”之名碾压学生的个性独立和管理自主,反而使得问题丛生,矛盾不断。
(二)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依法治校首先必须要有法可依,只有建立起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才能依靠法治实现对学校、对学生的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可惜的是,同高速发展的教育事业相比,我国在教育法律体系的建设上相对滞后和遲缓,立法力量投入不足、法律体系不完备、法律更新不及时,上位法的疏漏自然延伸到对高校自身制度办法的具体影响上,学校的规则制度同日新月异的学生管理日益脱钩。而且,不少高校出于“方便管理”的心态,往往制订出许多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校规、制度来,这才有报纸上屡屡曝光“奇葩校规”,徒增笑料的同时,也暴露出当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学生管理存在疏漏。法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个岗位上的人如同拧在机器上的螺丝,帮助机器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目前的高校学生管理来看,各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仍然存在诸多不协调、不和谐之处,权责关系混乱不清、彼此推诿扯皮,有些地方又监管不到位、或流于形式,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制度和规则遭到随意践踏,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学生管理中的民主程度不够,学校的怠惰、学生的淡漠等,使得学生管理成为校园管理方的独角戏。学生管理民主化不够,学生也就难以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容易对学校的各项规定、政策和要求产生抵触和逆反心理,不利于法治建设。
(四)权利救济渠道壅塞。权利救济是指在权利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借助一定的补救措施来消除和减少权利侵害。权利救济一方面体现了民本主义的思想,最大限度为公民保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另一方面,权利救济制度本身也是法制体系完备的重要标志,提高了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容错率。当前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建设中,权利救济这一古老而必要的制度渠道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沟通和舒畅,制度缺失、宣传缺位、程序缺乏。正是因为学校内部的权利救济渠道人为壅塞,才导致许多学生因自觉权益受到侵害而诉诸法律等外部救济渠道,将矛盾公开化和扩大化,影响了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二、加快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措施建议
(一)开展法治宣传,树立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法治建设成为摆在执政党和社会各阶层面前的一道重要问题。作为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推进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高校教育管理战线的贯彻和落实。高校应当及时将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方针要求及时传达给学校的各管理层、教职工、学生群体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牢固树立起法治观念。要充分利用高校自身的馆藏资源、教学资源和人力资源,结合“普法活动”、“普法宣传日”等,在校园内部积极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宣传等。要积极采用教职工、学生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利用微信、微博、QQ、校园BBS等社交平台加强渗透和影响,培养法治意识和平等意识。
(二)组织制度调研,完善规则设计。应当首先予以明确的是,制度设计和制订的目的及原则。高校设计和制定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管理,以满足高校教育这一目标。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应当以人本主义为指导,更多地考虑到制度对学生学习、生活的促进和教育作用。学校在设计和制定规则制度之前,应当在学生群体之中组织制度调研,搜集学生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建议,以及对旧的学生规则的看法等,及时将这些宝贵的意见充实到新规则制度的设计制定中。规则制度应当具体而详细,充分腐败校园学生管理活动的各个角落、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如前所述,要以人本主义为指导,在制度的设计和制定过程中,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隐私,正确区分公权和私权边界,避免通过规则制度来侵犯个人权益。
(三)推动民主管理,多方协同发力。健全学校各管理阶层的组织机构设置,科学划分岗位和设置责任目标,进一步明晰权利责任关系,夯实校园学生管理法治建设的组织基础。健全党组织、学生会、社团、工会、楼管等管理组织,建立起同学生管理活动相适应的多层级、立体化管理体系,从学习、生活等多个层面覆盖学生的管理活动。大力推进校园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学务处理效率和信息透明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推动法治建设向信息化、现代化转型。引导和鼓励学生自治管理,推动和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如在学生会、班委、社团等多方面引入民主竞争上岗机制,扩大学生参与自治的范围和领域,并重视和发挥学生自治团体在学生管理法治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
(四)拓宽救济渠道,保障学生权益。政府、职能部门和高校应当密切协同,建立起校内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等相辅相成的权利救济体系。权利救济仍应当以校内救济为主,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内申诉机制,推行校务公开,建立听证制度,及时告知权利人救济方式和救济渠道。同时,高校也可以通过设立“校长信箱”、“领导接访日”等进一步拓宽权利救济渠道,畅通学生同学校管理层之间的联系,打破权力等级造成的信息阻隔。党组织、工会、学生社团组织、班委等也应当在学生权利救济过程中发挥起相应的职能和作用,保障学生权益。此外,还应当进一步拓宽和建好校外救济渠道,如完善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建立教育仲裁机制、加强媒体介入等,通过引入多方力量,引导社会提高对学生权利权益的重视和关注,共同保障学生权益。
三、结论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推动依法治校、促进高校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高校应当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要求,树立法治观念,健全规则制度,加强法治管理,畅通救济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推动学生管理法治建设。
关键词:高校 学生管理 法治化 民主管理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人权观念淡薄。中国的高等教育一方面袭承了传统封建教育伦理的纲常思想,崇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天地君亲师”,讲究“尊师重道”,不自觉地讲学校、教师同学生从等级上区隔开来,人为地制造了学校、教师同学生之间的不平等;另一方面,高校受到官僚行政体系的影响,推崇行政管理,注重集体权益,对个人权益则漠视不管,“人治”色彩浓厚、人权观念淡薄。而人格平等和个性独立恰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前提条件,失去了这种前提,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当前高校在“特别权利关系”的庇佑下,以“爱”之名碾压学生的个性独立和管理自主,反而使得问题丛生,矛盾不断。
(二)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依法治校首先必须要有法可依,只有建立起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才能依靠法治实现对学校、对学生的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可惜的是,同高速发展的教育事业相比,我国在教育法律体系的建设上相对滞后和遲缓,立法力量投入不足、法律体系不完备、法律更新不及时,上位法的疏漏自然延伸到对高校自身制度办法的具体影响上,学校的规则制度同日新月异的学生管理日益脱钩。而且,不少高校出于“方便管理”的心态,往往制订出许多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校规、制度来,这才有报纸上屡屡曝光“奇葩校规”,徒增笑料的同时,也暴露出当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学生管理存在疏漏。法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个岗位上的人如同拧在机器上的螺丝,帮助机器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目前的高校学生管理来看,各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仍然存在诸多不协调、不和谐之处,权责关系混乱不清、彼此推诿扯皮,有些地方又监管不到位、或流于形式,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制度和规则遭到随意践踏,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学生管理中的民主程度不够,学校的怠惰、学生的淡漠等,使得学生管理成为校园管理方的独角戏。学生管理民主化不够,学生也就难以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容易对学校的各项规定、政策和要求产生抵触和逆反心理,不利于法治建设。
(四)权利救济渠道壅塞。权利救济是指在权利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借助一定的补救措施来消除和减少权利侵害。权利救济一方面体现了民本主义的思想,最大限度为公民保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另一方面,权利救济制度本身也是法制体系完备的重要标志,提高了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容错率。当前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建设中,权利救济这一古老而必要的制度渠道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沟通和舒畅,制度缺失、宣传缺位、程序缺乏。正是因为学校内部的权利救济渠道人为壅塞,才导致许多学生因自觉权益受到侵害而诉诸法律等外部救济渠道,将矛盾公开化和扩大化,影响了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二、加快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措施建议
(一)开展法治宣传,树立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法治建设成为摆在执政党和社会各阶层面前的一道重要问题。作为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推进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高校教育管理战线的贯彻和落实。高校应当及时将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方针要求及时传达给学校的各管理层、教职工、学生群体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牢固树立起法治观念。要充分利用高校自身的馆藏资源、教学资源和人力资源,结合“普法活动”、“普法宣传日”等,在校园内部积极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宣传等。要积极采用教职工、学生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利用微信、微博、QQ、校园BBS等社交平台加强渗透和影响,培养法治意识和平等意识。
(二)组织制度调研,完善规则设计。应当首先予以明确的是,制度设计和制订的目的及原则。高校设计和制定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管理,以满足高校教育这一目标。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应当以人本主义为指导,更多地考虑到制度对学生学习、生活的促进和教育作用。学校在设计和制定规则制度之前,应当在学生群体之中组织制度调研,搜集学生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建议,以及对旧的学生规则的看法等,及时将这些宝贵的意见充实到新规则制度的设计制定中。规则制度应当具体而详细,充分腐败校园学生管理活动的各个角落、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如前所述,要以人本主义为指导,在制度的设计和制定过程中,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隐私,正确区分公权和私权边界,避免通过规则制度来侵犯个人权益。
(三)推动民主管理,多方协同发力。健全学校各管理阶层的组织机构设置,科学划分岗位和设置责任目标,进一步明晰权利责任关系,夯实校园学生管理法治建设的组织基础。健全党组织、学生会、社团、工会、楼管等管理组织,建立起同学生管理活动相适应的多层级、立体化管理体系,从学习、生活等多个层面覆盖学生的管理活动。大力推进校园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学务处理效率和信息透明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推动法治建设向信息化、现代化转型。引导和鼓励学生自治管理,推动和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如在学生会、班委、社团等多方面引入民主竞争上岗机制,扩大学生参与自治的范围和领域,并重视和发挥学生自治团体在学生管理法治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
(四)拓宽救济渠道,保障学生权益。政府、职能部门和高校应当密切协同,建立起校内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等相辅相成的权利救济体系。权利救济仍应当以校内救济为主,应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内申诉机制,推行校务公开,建立听证制度,及时告知权利人救济方式和救济渠道。同时,高校也可以通过设立“校长信箱”、“领导接访日”等进一步拓宽权利救济渠道,畅通学生同学校管理层之间的联系,打破权力等级造成的信息阻隔。党组织、工会、学生社团组织、班委等也应当在学生权利救济过程中发挥起相应的职能和作用,保障学生权益。此外,还应当进一步拓宽和建好校外救济渠道,如完善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建立教育仲裁机制、加强媒体介入等,通过引入多方力量,引导社会提高对学生权利权益的重视和关注,共同保障学生权益。
三、结论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推动依法治校、促进高校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高校应当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要求,树立法治观念,健全规则制度,加强法治管理,畅通救济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推动学生管理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