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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讨粤匪檄》是曾国藩于湖南衡阳誓师前发布的一道檄文,被看作南方士绅阶层为抵御太平军的自救宣言。清朝绅权经历了丧失、回归到高涨的过程,笔者认为《讨粤匪檄》是绅权失而复得过程中的重要节点与标志,而曾国藩的“卫道”立场,反对异质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符合儒生的根本利益,并且符合儒士“外王”的政治抱负,因而获得了拥护。另外,笔者将从该檄文内容入手,探究士绅如何影响社会舆论,指出其对舆论导向的重要作用以及文化权力稳固导致绅权向军事与政治领域的渗透。
关键词:《讨粤匪檄》 士绅 权力 失而复得 太平天国运动
《讨粤匪檄》是曾国藩1854年2月25日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于湖南衡阳誓师前发布的一道檄文,这道檄文被看作南方士绅阶层为抵御太平军的自救宣言,笔者认为《讨粤匪檄》同时也是南方士绅重新获取权力并且不断膨胀的标志,是封建社会皇权与绅权此消彼长过程中的又一个节点。
吴晗在《皇權与绅权》一书中指出历史上皇权与绅权的关系大体上经历了“从共存到共治,降而为奴”的演变历程,即汉唐时期的共存到两宋五代的共治,最后走向元明清主奴关系{1},这是对漫长封建王朝中皇权与绅权关系的宏观总结。笔者从《讨粤匪檄》的文字背后发现了南方士绅所丧失的权力与地位的重新获得,最直观的莫过于文化权力,随之而来的是政治、军事权力,这成为道咸以降南方士绅权力全面高涨的重要标志。
一、清代士绅权力的变化
清初朝廷对江南士绅采取了严厉的打压政策。清军入关伊始,为了稳固政权、扩大地盘,采取怀柔政策,笼络人心。待大军挥师江南后,大局已定,在摄政王多尔衮的建议下,清廷采取区别于北方的强硬政策,剃发、圈地的强制推行引发了江南士绅群体的强烈反抗,江南各地士绅纷纷举事,但均遭到清军的残酷镇压,士绅的反抗行为也遭致清廷当权者的记恨,后继的满洲权贵继续奉行打压江南士绅的政策。政治上排斥中枢机构中的南人,顺治十七年,清廷规定“户部司官不用苏松常镇杭嘉湖人”{2}。经济上进一步加强江南赋税,搜刮江南财富。康、雍、乾三朝对江南士绅恩威并用,一方面笼络南人为朝廷所用,另一方面实施文字狱,在思想上严厉地钳制士人,依然重点打击南方士人。在这种紧张的文化氛围下,知识分子越来越脱离现实生活,埋头考据、政风浑噩、士风麻木、学风衰败。清朝釜底抽薪式的统治政策从根本上打击了南方士绅群体,黜革了其社会地位和声望。在这种情况下,南方士绅的言论权被无形剥夺,著书立说的可能性小之又小。清廷的政策也是满洲贵族为防范汉人的设计。
江南士绅在清代专制皇权的统治下度过了二百余年的沉寂时光,鸦片战争的炮火使清王朝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李鸿章语),这却成为了士绅发展的契机。19世纪50至60年代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漩涡,而清政府组建的八旗军、绿营军腐败不堪,战斗力低下,不能抵御太平军的进攻,于是统治者不得不发动士绅组织团练,抵御太平军的袭扰,并且负责战后地方重建,政府与士绅因政治形势的变化进行了很好的互动与配合,这便造成江南士绅权力的回归与高涨。
二、士绅拥护《讨粤匪檄》的原因
儒家文化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它作为统治阶级治理天下、规范社会秩序的主要工具,在各个朝代屡试不爽。士大夫、士绅是儒家伦理价值观的主要践行者,他们一方面以“三纲五常”和“仁”“义”“理”“智”“信”的原则规范个人行为,使其合乎“礼”的要求;另一方面继承发扬儒家伦理的道德思想,规范平民行为,这样既可以维系社会和谐,又可以确保士人群体、知识分子在有序的等级社会中享有特权地位。
儒家学说在经过西周孔丘的最初创立,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独尊地位的确立,到宋明理学的发展以及明清理学经世思潮的兴起后体系更趋完善,地位更加无可撼动,最终形成了中国独特的伦理型文化。在伦理型社会中,人伦义理作为评判事务的普遍标准,“礼”成为评判是非的唯一准则,“三纲五常”更是深入人心,在儒家道统的规范下,文化与政治融为一体,掌握文化权力就相当于享有政治权力,因而文化权威是不允许挑战的。清代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3},足以说明封建伦理型文化的威力之大。维护儒家文化的独尊地位,使“仁”与“礼”的原则深入人心,这样,人们既无造反的必要,又无造反的意识,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然而,道咸以降的社会并不太平,清政府陷入内忧外患的困境。西方的坚船利炮严重威胁着清王朝的统治,伴随而至的异质文化与儒学传统激烈碰撞,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文化冲突面前,大部分士绅选择抑制西学,对于西方基督教及其传教士更为抵触,各地教案频发也加深了中西文化间的芥蒂,士绅群起而攻之。此时,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吸取西方基督教教义,强调神天上帝的独尊地位,公然贬低儒学创始人孔子,猛烈抨击封建社会纲常名教的主流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然而,在封建社会中,异质文化对伦理型文化地位的挑战相当于对士绅群体文化权力的撼动,是对士绅特权地位的威胁。这样的意识形态已为一般士绅所不容,更何况太平天国挑起“斩妖诛邪”的旗号,以武装形式与清王朝对抗,这与儒士一直以来信奉的“忠君”“治平”理念相违背,于情于理他们都会担负起维护道统、保君卫国的社会责任。士绅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儒学规范的内在体现。
“内圣外王”是儒学精神的总体概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属内圣范畴,内圣即通过自身的内在修养成为圣贤;“齐家”“治国”“平天下”属外王范畴,外王即是在内在修养的基础上参与社会活动,推行王道。因此,积极“入世”,在社会中贡献一份力量,有所作为,实现自我价值是儒生普遍拥有的理想抱负。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一文中抒发了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理想抱负,这是其在儒学精神下对个人“内圣外王”的诠释。孔子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儒士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积极入世的态度使他们一旦遭遇局势变化和社会危机时便会挺身而出。在危机局势面前,清政府放松了对南方士绅的思想控制,南方士绅的言论和著书立说活动渐趋活跃,以魏源的《海国图志》、冯桂芬的《校庐抗议》等书的问世为代表,士绅重新获得了文化权力。在这一时期经世致用思潮再度复兴,儒士实现“治平”的政治理想契机到来了,曾国藩作为理学经世派代表发布《讨粤匪檄》使士绅言论重新占据主导地位,引导公共舆论走向,号召天下读书人共同“卫道”,当然,只有儒教地位稳固,他们的特权才能得以保证与延续。
关键词:《讨粤匪檄》 士绅 权力 失而复得 太平天国运动
《讨粤匪檄》是曾国藩1854年2月25日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于湖南衡阳誓师前发布的一道檄文,这道檄文被看作南方士绅阶层为抵御太平军的自救宣言,笔者认为《讨粤匪檄》同时也是南方士绅重新获取权力并且不断膨胀的标志,是封建社会皇权与绅权此消彼长过程中的又一个节点。
吴晗在《皇權与绅权》一书中指出历史上皇权与绅权的关系大体上经历了“从共存到共治,降而为奴”的演变历程,即汉唐时期的共存到两宋五代的共治,最后走向元明清主奴关系{1},这是对漫长封建王朝中皇权与绅权关系的宏观总结。笔者从《讨粤匪檄》的文字背后发现了南方士绅所丧失的权力与地位的重新获得,最直观的莫过于文化权力,随之而来的是政治、军事权力,这成为道咸以降南方士绅权力全面高涨的重要标志。
一、清代士绅权力的变化
清初朝廷对江南士绅采取了严厉的打压政策。清军入关伊始,为了稳固政权、扩大地盘,采取怀柔政策,笼络人心。待大军挥师江南后,大局已定,在摄政王多尔衮的建议下,清廷采取区别于北方的强硬政策,剃发、圈地的强制推行引发了江南士绅群体的强烈反抗,江南各地士绅纷纷举事,但均遭到清军的残酷镇压,士绅的反抗行为也遭致清廷当权者的记恨,后继的满洲权贵继续奉行打压江南士绅的政策。政治上排斥中枢机构中的南人,顺治十七年,清廷规定“户部司官不用苏松常镇杭嘉湖人”{2}。经济上进一步加强江南赋税,搜刮江南财富。康、雍、乾三朝对江南士绅恩威并用,一方面笼络南人为朝廷所用,另一方面实施文字狱,在思想上严厉地钳制士人,依然重点打击南方士人。在这种紧张的文化氛围下,知识分子越来越脱离现实生活,埋头考据、政风浑噩、士风麻木、学风衰败。清朝釜底抽薪式的统治政策从根本上打击了南方士绅群体,黜革了其社会地位和声望。在这种情况下,南方士绅的言论权被无形剥夺,著书立说的可能性小之又小。清廷的政策也是满洲贵族为防范汉人的设计。
江南士绅在清代专制皇权的统治下度过了二百余年的沉寂时光,鸦片战争的炮火使清王朝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李鸿章语),这却成为了士绅发展的契机。19世纪50至60年代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漩涡,而清政府组建的八旗军、绿营军腐败不堪,战斗力低下,不能抵御太平军的进攻,于是统治者不得不发动士绅组织团练,抵御太平军的袭扰,并且负责战后地方重建,政府与士绅因政治形势的变化进行了很好的互动与配合,这便造成江南士绅权力的回归与高涨。
二、士绅拥护《讨粤匪檄》的原因
儒家文化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它作为统治阶级治理天下、规范社会秩序的主要工具,在各个朝代屡试不爽。士大夫、士绅是儒家伦理价值观的主要践行者,他们一方面以“三纲五常”和“仁”“义”“理”“智”“信”的原则规范个人行为,使其合乎“礼”的要求;另一方面继承发扬儒家伦理的道德思想,规范平民行为,这样既可以维系社会和谐,又可以确保士人群体、知识分子在有序的等级社会中享有特权地位。
儒家学说在经过西周孔丘的最初创立,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独尊地位的确立,到宋明理学的发展以及明清理学经世思潮的兴起后体系更趋完善,地位更加无可撼动,最终形成了中国独特的伦理型文化。在伦理型社会中,人伦义理作为评判事务的普遍标准,“礼”成为评判是非的唯一准则,“三纲五常”更是深入人心,在儒家道统的规范下,文化与政治融为一体,掌握文化权力就相当于享有政治权力,因而文化权威是不允许挑战的。清代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3},足以说明封建伦理型文化的威力之大。维护儒家文化的独尊地位,使“仁”与“礼”的原则深入人心,这样,人们既无造反的必要,又无造反的意识,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然而,道咸以降的社会并不太平,清政府陷入内忧外患的困境。西方的坚船利炮严重威胁着清王朝的统治,伴随而至的异质文化与儒学传统激烈碰撞,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文化冲突面前,大部分士绅选择抑制西学,对于西方基督教及其传教士更为抵触,各地教案频发也加深了中西文化间的芥蒂,士绅群起而攻之。此时,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吸取西方基督教教义,强调神天上帝的独尊地位,公然贬低儒学创始人孔子,猛烈抨击封建社会纲常名教的主流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然而,在封建社会中,异质文化对伦理型文化地位的挑战相当于对士绅群体文化权力的撼动,是对士绅特权地位的威胁。这样的意识形态已为一般士绅所不容,更何况太平天国挑起“斩妖诛邪”的旗号,以武装形式与清王朝对抗,这与儒士一直以来信奉的“忠君”“治平”理念相违背,于情于理他们都会担负起维护道统、保君卫国的社会责任。士绅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儒学规范的内在体现。
“内圣外王”是儒学精神的总体概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属内圣范畴,内圣即通过自身的内在修养成为圣贤;“齐家”“治国”“平天下”属外王范畴,外王即是在内在修养的基础上参与社会活动,推行王道。因此,积极“入世”,在社会中贡献一份力量,有所作为,实现自我价值是儒生普遍拥有的理想抱负。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一文中抒发了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理想抱负,这是其在儒学精神下对个人“内圣外王”的诠释。孔子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儒士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积极入世的态度使他们一旦遭遇局势变化和社会危机时便会挺身而出。在危机局势面前,清政府放松了对南方士绅的思想控制,南方士绅的言论和著书立说活动渐趋活跃,以魏源的《海国图志》、冯桂芬的《校庐抗议》等书的问世为代表,士绅重新获得了文化权力。在这一时期经世致用思潮再度复兴,儒士实现“治平”的政治理想契机到来了,曾国藩作为理学经世派代表发布《讨粤匪檄》使士绅言论重新占据主导地位,引导公共舆论走向,号召天下读书人共同“卫道”,当然,只有儒教地位稳固,他们的特权才能得以保证与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