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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好坏最终取决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的优劣。文章分析了当前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重点探讨了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
当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已经引起了国内外教育界广泛关注,也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本文拟从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方面展开讨论,以期能对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及推进学生事务管理有所启示。
一、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生事务管理”是典型的美国语言。美国的“学生事务”(student affairs)是与“学术事务”(academic affairs)相对的概念,一般用来描述校园内负责学生课外教育,有时也包括课堂教育在内的组织结构或单位,通常涉及课外、学生活动、住宿生活、感情和个人问题等。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真正具有美国“学生事务管理”的意义则是20世纪90年代,这时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才逐步从学生工作和德育工作中分离出来,具有自己独立的意义。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等学校通过非学术性事务和课外活动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以规范、指导和服务学生,丰富学生大学生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组织活动。其内涵一般可细分为:学生日常班级管理、学生咨询服务、学生帮困资助和勤工助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等。
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在培养人才、完成办学目标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变化,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提出,面对不同学生群体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学生主体地位没有确立。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客观差异性,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中不是以互动平等为基础,更多地要求自下而上的服从,过分强调管理者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作用,使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呈现为一种单向的、主体缺失的行为。这种工作方式将学生事务管理的过程简单化,漠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忽视学生的发展需求,既不符合以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为对象的学生事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也从根本上违背了教育的基本要求与发展规律。
第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的理念不明确。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在理念上往往把学生仅视为教育的对象,以学生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为原则,从而形成了以“问题管理”为重点的工作方式,没有认识到学生事务管理的目标是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没有认识到学生事务管理的内涵是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机统一。由于偏重对问题的管理,强调学生在接受教育和管理方面的自觉性,忽视了学生主体意识的培育,管理者成了“高级保姆”、“消防队员”,习惯于采取一些灌输式的、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无法采取有效的服务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以实现学生事务管理的育人目标。
第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较为单一。一些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还是局限于教育和管理学生。教育着重于思想政治教育,多以灌输、说教为主;管理则着重于外在行为规范,以“保稳定”为工作目标;方式上多以防御型、被动式的管理为主。近年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的内涵逐步扩展,学生工作的服务职能从无到有,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得到快速的发展,而这些工作的服务性质及其育人内涵往往被忽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较为单一,使得这些工作既游离于教育和管理职能,又不能在服务职能的框架内得到有机整合。
第四,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僵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基本沿用校、学院、班的直线管理式工作方式,在管理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行政功能,让学生工作的开展受到诸多牵制,高校学生培养力量各自为政,无法形成有机统一体,学生很难得到有针对性的具体帮助。在管理体制中“政府化”倾向较为明显,过多地参照“管理型机构”而不是依照“服务型机构”的要求来配置相关资源。在具体工作方式中侧重于行政管理,过于强调整齐划一,人员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千人一面,无法提供多样化、便捷化的服务项目来满足学生各种学习、生活及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也无法实现学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克服以往重心偏高、游移性大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将相关职能工作及工作服务点公布在学生较为集中、处理事务和解决问题比较及时、方便的领域,如社区、宿舍、公寓和学生活动中心等,导致目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仍存在教育效果与理论脱节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存在。
二、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的主要内容
中国学生事务管理既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文明成果,更要根据中国特色进行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以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完成担负的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第一,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应遵循大学生的成长规律,还权于学生组织,还权于学生,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融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项活动中,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要从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出发,改变传统学生工作中学校处于管理主体地位而学生处于被管理次要地位的对立状态,变管理学生为服务学生,由教育者、管理者和控制者变成为服务者,努力为学生创造健康、宽松、进取的学习环境,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与此相适应,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应从“管理型机构”向“服务型机构”转变,确定服务学生的工作内容、方法与手段,将服务、教育、管理融为一体,帮助学生成长发挥其最大的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与健康发展。
第二,建立完善的学生服务体系。要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适应学生需求发展变化,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领域,在开展全面服务中突出重点。服务的内容要把握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合理需要;服务方式要在引进社区管理方式的同时,实现服务最优质化、物质利益的最小化。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也是教育投资者和消费者,要为学生提供各种生活服务,改善生活环境,对学生社区进行物业化管理,健全社区功能,构筑集文化、休闲、娱乐、购物、健身为一体的文化社区;提供勤工助学服务,扩大勤工助学的网络与途径;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贷、补、助、减”在内的完整的、较大规模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学生考研、出国、创作发明;提供就业服务,健全信息网络,加强政策、心理、技术各方面的指导等。
第三,建立高效的学生需求信息平台。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学生信息网络体系,推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现代化。完善学生信息收集、反馈与解决机制,及时收集和了解学生的需求信息。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并做到“硬件”先行。“硬件”建设是建立初步的计算机信息服务网。“软件”建设是以学生需求信息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采集发布为基本内容。建立高效的学生需求信息平台,一是要找准学生需求进网络的立足点,用正确、积极、健康、科学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二是要探究学生需求进网络的切入点,采取与大学生心理需求、生理特征及成长规律相适应的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三是要把握学生需求进网络的融合点,从本质上实现学生需求与网络的融合,达到内容和形式、科技与人文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网络在学生需求运用中的服务功能、教化动能、引导功能和管理功能,趋利避害,规范网络道德,培养积极、健康、科学的网络文化。
第四,建立“强部门——多中心”工作体制。“强部门”就是要打破校级层面的“块状”系统,通过学生工作处来整合校内资源,协调学生事务管理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开展服务活动,行使协调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使其权责一致,真正成为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多中心”就是按照服务项目的相关性进行分类,成立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的咨询、指导、服务中心,如就业指导中心、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中心、住宿服务中心、各种社团组织活动中心和指导中心、文体活动服务中心、学习咨询中心等。这种“强部门——多中心”的工作体制,既有利于增强服务的效能,实现学生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又可以适应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推出一系列服务项目,引导、满足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全面成才的内在动力。
第五,提升学生事务管理者专业化水平。学生事务管理者应具备多门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专业化是指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的人员走上学生事务管理岗位,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只有在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去规划学生事务管理者队伍的职业化发展,才能真正建设一支专门的高水平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需要明确的是,学生事务管理队伍的专业化不是指全体辅导员的完全专业化和终身职业化,而是指人员专业化培养、职业化发展的队伍建设理念和导向。中国高校应根据辅导员的专长和发展兴趣,在辅导员中进行适当的分类,并且创造条件,引导他们尽快找到自己适应的工作角色,明确自身职业努力的方向,以适应学生需求多样化和高水平服务的需要。同时,还应从政策上引导和鼓励辅导员参加培训和考试获得相关职业指导师的资格证书。积极鼓励辅导员成为有效指导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及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刘可风.以学生为本: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新理念[J].中国地质教育,2007,(03).
[2]吕晨飞.中美高校学生管理的职责界定与组织结构比较[J].中国青年研究,2008,(04).
[3]卢文忠、储祖旺.论中国特色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构建[J].理论月刊,2009,(06).
关键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
当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已经引起了国内外教育界广泛关注,也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本文拟从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方面展开讨论,以期能对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及推进学生事务管理有所启示。
一、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生事务管理”是典型的美国语言。美国的“学生事务”(student affairs)是与“学术事务”(academic affairs)相对的概念,一般用来描述校园内负责学生课外教育,有时也包括课堂教育在内的组织结构或单位,通常涉及课外、学生活动、住宿生活、感情和个人问题等。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真正具有美国“学生事务管理”的意义则是20世纪90年代,这时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才逐步从学生工作和德育工作中分离出来,具有自己独立的意义。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等学校通过非学术性事务和课外活动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以规范、指导和服务学生,丰富学生大学生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组织活动。其内涵一般可细分为:学生日常班级管理、学生咨询服务、学生帮困资助和勤工助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等。
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在培养人才、完成办学目标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变化,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提出,面对不同学生群体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学生主体地位没有确立。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客观差异性,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中不是以互动平等为基础,更多地要求自下而上的服从,过分强调管理者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作用,使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呈现为一种单向的、主体缺失的行为。这种工作方式将学生事务管理的过程简单化,漠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忽视学生的发展需求,既不符合以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为对象的学生事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也从根本上违背了教育的基本要求与发展规律。
第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的理念不明确。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在理念上往往把学生仅视为教育的对象,以学生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为原则,从而形成了以“问题管理”为重点的工作方式,没有认识到学生事务管理的目标是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没有认识到学生事务管理的内涵是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机统一。由于偏重对问题的管理,强调学生在接受教育和管理方面的自觉性,忽视了学生主体意识的培育,管理者成了“高级保姆”、“消防队员”,习惯于采取一些灌输式的、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无法采取有效的服务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以实现学生事务管理的育人目标。
第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较为单一。一些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还是局限于教育和管理学生。教育着重于思想政治教育,多以灌输、说教为主;管理则着重于外在行为规范,以“保稳定”为工作目标;方式上多以防御型、被动式的管理为主。近年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的内涵逐步扩展,学生工作的服务职能从无到有,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得到快速的发展,而这些工作的服务性质及其育人内涵往往被忽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较为单一,使得这些工作既游离于教育和管理职能,又不能在服务职能的框架内得到有机整合。
第四,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僵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基本沿用校、学院、班的直线管理式工作方式,在管理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行政功能,让学生工作的开展受到诸多牵制,高校学生培养力量各自为政,无法形成有机统一体,学生很难得到有针对性的具体帮助。在管理体制中“政府化”倾向较为明显,过多地参照“管理型机构”而不是依照“服务型机构”的要求来配置相关资源。在具体工作方式中侧重于行政管理,过于强调整齐划一,人员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千人一面,无法提供多样化、便捷化的服务项目来满足学生各种学习、生活及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也无法实现学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克服以往重心偏高、游移性大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将相关职能工作及工作服务点公布在学生较为集中、处理事务和解决问题比较及时、方便的领域,如社区、宿舍、公寓和学生活动中心等,导致目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仍存在教育效果与理论脱节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存在。
二、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的主要内容
中国学生事务管理既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文明成果,更要根据中国特色进行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创新,以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完成担负的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第一,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应遵循大学生的成长规律,还权于学生组织,还权于学生,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融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项活动中,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要从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出发,改变传统学生工作中学校处于管理主体地位而学生处于被管理次要地位的对立状态,变管理学生为服务学生,由教育者、管理者和控制者变成为服务者,努力为学生创造健康、宽松、进取的学习环境,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与此相适应,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应从“管理型机构”向“服务型机构”转变,确定服务学生的工作内容、方法与手段,将服务、教育、管理融为一体,帮助学生成长发挥其最大的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与健康发展。
第二,建立完善的学生服务体系。要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适应学生需求发展变化,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领域,在开展全面服务中突出重点。服务的内容要把握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合理需要;服务方式要在引进社区管理方式的同时,实现服务最优质化、物质利益的最小化。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也是教育投资者和消费者,要为学生提供各种生活服务,改善生活环境,对学生社区进行物业化管理,健全社区功能,构筑集文化、休闲、娱乐、购物、健身为一体的文化社区;提供勤工助学服务,扩大勤工助学的网络与途径;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贷、补、助、减”在内的完整的、较大规模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学生考研、出国、创作发明;提供就业服务,健全信息网络,加强政策、心理、技术各方面的指导等。
第三,建立高效的学生需求信息平台。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学生信息网络体系,推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方式现代化。完善学生信息收集、反馈与解决机制,及时收集和了解学生的需求信息。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并做到“硬件”先行。“硬件”建设是建立初步的计算机信息服务网。“软件”建设是以学生需求信息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采集发布为基本内容。建立高效的学生需求信息平台,一是要找准学生需求进网络的立足点,用正确、积极、健康、科学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二是要探究学生需求进网络的切入点,采取与大学生心理需求、生理特征及成长规律相适应的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三是要把握学生需求进网络的融合点,从本质上实现学生需求与网络的融合,达到内容和形式、科技与人文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网络在学生需求运用中的服务功能、教化动能、引导功能和管理功能,趋利避害,规范网络道德,培养积极、健康、科学的网络文化。
第四,建立“强部门——多中心”工作体制。“强部门”就是要打破校级层面的“块状”系统,通过学生工作处来整合校内资源,协调学生事务管理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开展服务活动,行使协调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使其权责一致,真正成为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多中心”就是按照服务项目的相关性进行分类,成立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垂直管理的咨询、指导、服务中心,如就业指导中心、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中心、住宿服务中心、各种社团组织活动中心和指导中心、文体活动服务中心、学习咨询中心等。这种“强部门——多中心”的工作体制,既有利于增强服务的效能,实现学生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又可以适应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推出一系列服务项目,引导、满足个性化发展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全面成才的内在动力。
第五,提升学生事务管理者专业化水平。学生事务管理者应具备多门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专业化是指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的人员走上学生事务管理岗位,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只有在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去规划学生事务管理者队伍的职业化发展,才能真正建设一支专门的高水平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需要明确的是,学生事务管理队伍的专业化不是指全体辅导员的完全专业化和终身职业化,而是指人员专业化培养、职业化发展的队伍建设理念和导向。中国高校应根据辅导员的专长和发展兴趣,在辅导员中进行适当的分类,并且创造条件,引导他们尽快找到自己适应的工作角色,明确自身职业努力的方向,以适应学生需求多样化和高水平服务的需要。同时,还应从政策上引导和鼓励辅导员参加培训和考试获得相关职业指导师的资格证书。积极鼓励辅导员成为有效指导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及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刘可风.以学生为本: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新理念[J].中国地质教育,2007,(03).
[2]吕晨飞.中美高校学生管理的职责界定与组织结构比较[J].中国青年研究,2008,(04).
[3]卢文忠、储祖旺.论中国特色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构建[J].理论月刊,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