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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人的美国书写之起始时限,大致在20世纪80年代。而中国人最初书写与传播美国的镜像,即便加以学理的严格限制,亦可追溯至1840年海通之后。这里暂举一例。1848年,在福建做官的山西人徐继?写成《瀛寰志略》,其中就有关于美国(当时还叫“米利坚”)与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先生的专论。依照徐氏极具本土气息的观念与话语,华盛顿被建构为一个类似于中国上古时期的统治者尧舜般的高贵形象,而美国开国的独立战争与政治建制等功劳,都归诸他“仰之弥高”的一身,他成为开创“三代之制”的圣主。徐继?这样刻画他心目中的美国历史图景:
顿(华盛顿)既定国、谢兵柄,欲归天,众不肯舍,坚推立为国主。顿乃与众议曰:“得国而传子孙,是私也。牧民之任,宜择有德者为之。”仍各部之旧,分建为国,每国正统领一,副统领佐之(副统领有一员者,有数员者);以四年为任满(亦有一年二年一易者)。集部众议之,众皆曰贤,则再留四年(八年之后不准再留),否则推其副者为正;副或不协人望,则别行推择。乡邑之长,各以所推,书姓名投匦中,毕则启匦,视所推独多者立之,或官吏,或庶民,不拘资格。退位之统领,依然与齐民齿,无所异也。各国正统领之中,又推一总统领,专主会盟、战伐之事,各国皆听命。其推择之法,与推择各国统领同,亦以四年为任满,再任则八年……
我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翻检落满灰尘的故纸堆,仅仅打算拉长历史的焦距,做一番清晰的对勘:近代以来,繁芜的美国镜像,在中国书写者的笔下,到底发生什么样日新月异的变迁?从晚清的魏源、徐继?,到民国的胡适,再到今天的董乐山、林达、薛涌,他们眼中的美国,又经历怎样的曲折辗转?而他们书写的背后所潜藏的中国话语与观念体系,是否亦有过破茧成蝶的蜕变:是进步,还是倒退?他们的美国书写,究竟哪一个距离历史真相最切近?或许,历史根本就无所谓真实,美国的面容更不是单一凝滞的,每一个观察者,都在虚构自己的美国梦?
再以徐继?为例。从他的叙述,我们可以想见美国在他心头的崇高地位,“??乎三代之遗意”,直接与中国最高远的政治理想挂上钩。正好,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之四”——《如彗星划过夜空》,所书写的关于美国制宪会议的那段故事,与徐氏所论之历史相当接近。那么他笔下的华盛顿,是否同样高尚如圣人呢?“为生民请命”、“为万世开太平”的美国立法者们,是否各个都有三代之遗风呢?18世纪末期的美国,莫非真能与我们古老传说的“三代”相媲美?——如果答案肯定,时下流行的化“中西之争”为“古今之争”,则不再是一个让哲人头疼的难题。
林达告诉我们,1787年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华盛顿已经解甲归田,安心做一个闲适的农场主,他压根不是太情愿参加这次困难重重、前景莫测的会议,因为当时各州互不相让的情形,使日渐苍老的将军心灰意懒,再加上他身体并不好,又有家庭拖累:一个兄弟刚过世,78岁的母亲病重——不过最终,他还是被詹姆斯·麦迪逊说服,借债赶到费城,担任这次制宪会议的主席。可就是这位往昔的将军先生,今日的主席先生,未来的总统先生,并没有凭借骄人的资历去抢占争论的话语权。据记载,在长达四个月的会议期间,他一共只发过三次言:“一次是被推选为主席后的仪式性发言,另一次是批评对保密规定的疏忽,第三次是最后一天,有关提高到国会每三万选民一个代表。只有这最后一次,是华盛顿将军对宪法本身发表的意见,内容只是希望在未来,民意更容易表达。”——这听起来近乎失传的神话,但历史确实如此。林达还补充说,当初麦迪逊坚持邀请华盛顿出席制宪会议的一个意图,就是向人们展示这次会议的正当性:像华盛顿将军这种人,连做皇帝的机会都要放弃,由他主持的会议,还会出什么问题?
因此,这次会议被冠以“半神半人”的美名。这份褒扬指向的不单是华盛顿,而是所有与会者。他们的争论是如此激烈,却又如此节制。“在别的地方不可化解的世俗利益之争,他们凭借着对人性弱点的自我意识和克制、努力,竟寻到了出路”。更可贵的是,在妥协之后,分歧仍得以保持:“国家主义和民主主义、废奴派和蓄奴派、联邦主义和州权主义,没有哪一派被彻底打败消灭,没有哪一种主义征服了所有人,甚至没有什么人是对结果十分满意的。制宪会议的结果,是观点仍然分歧但是建立起共同联系的一种平衡状态。”林达说,打造“费城奇迹”的,是这么一帮绅士,是一个绅士时代的绅士精神,可惜它们已经消逝,而距离我们——尤其是我们所置身的东方文化——愈加遥远。
同样是赞颂,林达与徐继?的美国书写之指向——或者说“现实抱负”——却大为歧异:后者作为刚刚开眼看世界的中国人,即如我以上所言,企望化“中西之争”为“古今之争”,以减弱“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社会阻力,所以他看重华盛顿的“推择之法”,以禅让的形式退避权力;前者尽管在美国生活多年,可“中国情怀”依然魂牵梦绕,割舍不断历史伤口的惨痛,所以他看重立法者的智慧,看重对宪法的尊崇,看重法治与权力制衡的效用,看重民主机制的成功建设与高效率运转的经验。两厢对照,我不想用“进步”之类的词语予以总结,而更愿真诚地理解,每一代人都拥有自己的难题,同时背负自己的使命。
而正如彗星出现并非吉兆一样,对林达等先生的美国书写,我的心底隐隐有一丝不安。权且作为疑虑在文章结尾提出——不怕被笑话为“文化幼稚病”。阅读美国制宪会议诸多史料的时候,我总禁不住去想:美国真的有那么好吗?那些开国元老真的那么大公无私吗?跟随这些疑问,我总会记起《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亦是林达的重要书写对象——在当时热火朝天的政治纷争之中对人们的谆谆劝导:“我们应该假定每个人都是会拆烂污的瘪三,他的每一个行为,除了私利,别无目的。”这或许是一个中国人的习惯思维(就像林达所强调的那样,鉴于文化隔阂,我们会感觉距离制宪会议的“绅士”及其精神遥不可及)。但既然林达的启蒙式书写面向的是中国读者,我想我的警醒——鉴于时下传播异域经验的“美化”、“一面倒”的风气——尚不为多余:对一种事物的妖魔化与过度美化,后果是一般惨重,因为从几乎任何一个角度而言,美化所具的道德优势都无比脆弱,甚至不值得发扬,我们所追求的是“活在真实中”。
顿(华盛顿)既定国、谢兵柄,欲归天,众不肯舍,坚推立为国主。顿乃与众议曰:“得国而传子孙,是私也。牧民之任,宜择有德者为之。”仍各部之旧,分建为国,每国正统领一,副统领佐之(副统领有一员者,有数员者);以四年为任满(亦有一年二年一易者)。集部众议之,众皆曰贤,则再留四年(八年之后不准再留),否则推其副者为正;副或不协人望,则别行推择。乡邑之长,各以所推,书姓名投匦中,毕则启匦,视所推独多者立之,或官吏,或庶民,不拘资格。退位之统领,依然与齐民齿,无所异也。各国正统领之中,又推一总统领,专主会盟、战伐之事,各国皆听命。其推择之法,与推择各国统领同,亦以四年为任满,再任则八年……
我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翻检落满灰尘的故纸堆,仅仅打算拉长历史的焦距,做一番清晰的对勘:近代以来,繁芜的美国镜像,在中国书写者的笔下,到底发生什么样日新月异的变迁?从晚清的魏源、徐继?,到民国的胡适,再到今天的董乐山、林达、薛涌,他们眼中的美国,又经历怎样的曲折辗转?而他们书写的背后所潜藏的中国话语与观念体系,是否亦有过破茧成蝶的蜕变:是进步,还是倒退?他们的美国书写,究竟哪一个距离历史真相最切近?或许,历史根本就无所谓真实,美国的面容更不是单一凝滞的,每一个观察者,都在虚构自己的美国梦?
再以徐继?为例。从他的叙述,我们可以想见美国在他心头的崇高地位,“??乎三代之遗意”,直接与中国最高远的政治理想挂上钩。正好,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之四”——《如彗星划过夜空》,所书写的关于美国制宪会议的那段故事,与徐氏所论之历史相当接近。那么他笔下的华盛顿,是否同样高尚如圣人呢?“为生民请命”、“为万世开太平”的美国立法者们,是否各个都有三代之遗风呢?18世纪末期的美国,莫非真能与我们古老传说的“三代”相媲美?——如果答案肯定,时下流行的化“中西之争”为“古今之争”,则不再是一个让哲人头疼的难题。
林达告诉我们,1787年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华盛顿已经解甲归田,安心做一个闲适的农场主,他压根不是太情愿参加这次困难重重、前景莫测的会议,因为当时各州互不相让的情形,使日渐苍老的将军心灰意懒,再加上他身体并不好,又有家庭拖累:一个兄弟刚过世,78岁的母亲病重——不过最终,他还是被詹姆斯·麦迪逊说服,借债赶到费城,担任这次制宪会议的主席。可就是这位往昔的将军先生,今日的主席先生,未来的总统先生,并没有凭借骄人的资历去抢占争论的话语权。据记载,在长达四个月的会议期间,他一共只发过三次言:“一次是被推选为主席后的仪式性发言,另一次是批评对保密规定的疏忽,第三次是最后一天,有关提高到国会每三万选民一个代表。只有这最后一次,是华盛顿将军对宪法本身发表的意见,内容只是希望在未来,民意更容易表达。”——这听起来近乎失传的神话,但历史确实如此。林达还补充说,当初麦迪逊坚持邀请华盛顿出席制宪会议的一个意图,就是向人们展示这次会议的正当性:像华盛顿将军这种人,连做皇帝的机会都要放弃,由他主持的会议,还会出什么问题?
因此,这次会议被冠以“半神半人”的美名。这份褒扬指向的不单是华盛顿,而是所有与会者。他们的争论是如此激烈,却又如此节制。“在别的地方不可化解的世俗利益之争,他们凭借着对人性弱点的自我意识和克制、努力,竟寻到了出路”。更可贵的是,在妥协之后,分歧仍得以保持:“国家主义和民主主义、废奴派和蓄奴派、联邦主义和州权主义,没有哪一派被彻底打败消灭,没有哪一种主义征服了所有人,甚至没有什么人是对结果十分满意的。制宪会议的结果,是观点仍然分歧但是建立起共同联系的一种平衡状态。”林达说,打造“费城奇迹”的,是这么一帮绅士,是一个绅士时代的绅士精神,可惜它们已经消逝,而距离我们——尤其是我们所置身的东方文化——愈加遥远。
同样是赞颂,林达与徐继?的美国书写之指向——或者说“现实抱负”——却大为歧异:后者作为刚刚开眼看世界的中国人,即如我以上所言,企望化“中西之争”为“古今之争”,以减弱“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社会阻力,所以他看重华盛顿的“推择之法”,以禅让的形式退避权力;前者尽管在美国生活多年,可“中国情怀”依然魂牵梦绕,割舍不断历史伤口的惨痛,所以他看重立法者的智慧,看重对宪法的尊崇,看重法治与权力制衡的效用,看重民主机制的成功建设与高效率运转的经验。两厢对照,我不想用“进步”之类的词语予以总结,而更愿真诚地理解,每一代人都拥有自己的难题,同时背负自己的使命。
而正如彗星出现并非吉兆一样,对林达等先生的美国书写,我的心底隐隐有一丝不安。权且作为疑虑在文章结尾提出——不怕被笑话为“文化幼稚病”。阅读美国制宪会议诸多史料的时候,我总禁不住去想:美国真的有那么好吗?那些开国元老真的那么大公无私吗?跟随这些疑问,我总会记起《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之一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亦是林达的重要书写对象——在当时热火朝天的政治纷争之中对人们的谆谆劝导:“我们应该假定每个人都是会拆烂污的瘪三,他的每一个行为,除了私利,别无目的。”这或许是一个中国人的习惯思维(就像林达所强调的那样,鉴于文化隔阂,我们会感觉距离制宪会议的“绅士”及其精神遥不可及)。但既然林达的启蒙式书写面向的是中国读者,我想我的警醒——鉴于时下传播异域经验的“美化”、“一面倒”的风气——尚不为多余:对一种事物的妖魔化与过度美化,后果是一般惨重,因为从几乎任何一个角度而言,美化所具的道德优势都无比脆弱,甚至不值得发扬,我们所追求的是“活在真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