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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不带一丝一毫其他目的,而只是为了追求内心平静去阅读一本书籍——西塞罗的《论义务》。坦诚地说,最初阅读的动机并非是渴望从中汲取什么以往不为我知的、令人感到启发与兴奋的新鲜血液,而是恰恰相反——我有着自己明确的信念,只是迫切地希望这本书能够证明并使之更加坚定。
我们应当选择怎样的生活?我们应当要求自己成为怎样的人?我们应当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以使得我们在生活中能够对是与非、高尚与卑俗、智慧与奸诈做出我们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听命于世俗的意见?我们是否应当选择一种生活轨迹,这种轨迹是“正确与高尚的”,而不是“和大众相一致的”?甚至于当仔细思索以上这些疑问使我们心烦意乱,乃至痛苦不堪时,我们是应该放弃并找出“天命”作为借口,还是应该像一个真正勇敢的人那样继续到底……
现在似乎流行着这样的一种学派,这种学派将“成本”与“算计”视为所有的要旨,并以此审视生活的一切,似乎除此以外别无其他。在他们看来,耶林所提出的“权利情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那种“英国人为捍卫权利,纵使牺牲十倍成本亦在所不惜”的做法则更是“愚蠢的行径”。这种学派给我们的思想注入了一种活力,但同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是否接受这种学说竟直接关系到我们对“信念”的选择。
我们必须区分“普通的”与“高尚的”。当我们对一个人“算计成本”作以解释,说明其所谓“理性”的时候,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所假想的这个人是“普通的”,正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对他的“算计”表示理解。换而言之,我对于任何一个人的所谓“算计”都能够表示尊重理解,不予苛求,但这同时意味着,我很难再对他给予更多的尊敬,因为他是“普通的”,不是“高尚的”,而尊敬,更多的将给予后者。
那么,什么是“高尚的”呢?我认为引用西塞罗的论述再好不过了:
公正,只要具有这一种德性,便会被称为高尚之人……任何一个害怕死亡、害怕灾难、害怕放逐、害怕贫困的人,或者把与上述这些相反的东西看得比公正更重要的人,都不可能是公正的人;
只应该为了高尚而追求高尚,此外再没有什么别的值得追求的;英勇而伟大的心灵特别容易从两个方面看出来,其一在于蔑视外在情势,不屈服于任何人、任何心灵冲动和命运变幻;其二在于从事那些确实伟大而又非常有益、但却又非常艰难、充满各种艰辛和危险的事情;
这些受错误认识的蒙骗,只看到事物的好处,看不到惩罚,我不是说按法律应得的惩罚,他们经常能够躲过它们,而是说鄙陋本身包含的惩罚,那是最严厉的惩罚;
……
请原谅我大段的引用西塞罗的话,除此还有许多精辟的语句我乐意再次重复。要知道,如果说我与上文所提到的那种学说有什么根本分歧的话,那么莫过于对于我认为是“高尚的”事物,他们却认为是“愚蠢的”;当我对其表示我全部的尊敬的时候,他们却对其表示鄙夷;我所做出的区分是“普通的”与“高尚的”,而他们的则是“理性的”与“愚蠢的”——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如果我们认为《理想国》已经足够久远的话,苏格拉底和色拉旭马霍斯等人所作的争论无疑至少可被认为是这场论战的雏形。色拉旭马霍斯等人的论述和今天一样的尖锐,但遗憾的是苏格拉底在这个问题上除了左绕右绕以外,并没能提供更有价值的反驳。西塞罗在《论义务》中也曾提到这个问题,还做了并不详尽的阐释,他的最终结论是,“高尚的与有利的本就是一回事,那些试图对其进行区分的人只不过混淆了‘真正的有利’与‘看上去有利’这两个根本不同的事物”,而这个根本不同在我看来,就是“灵魂上”与“欲望上”、“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区别。然而这个切入的角度,也许是上文那个学派所根本不会同意的,他们似乎遗忘、至少是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情感”上的那些考量——他们自觉琢磨透了“人性”,但却偏离了最基本的方向。
也许有一种权衡认为,这种学说的真实意思在于,那些“灵魂的与精神的”恰恰也是其所谓“成本”的范畴当中,因此以上的指责是并不正确的。如果这种权衡果然是正确的话,那么这种学说就不再是“色拉旭马霍斯的”,而几乎就是“苏格拉底与西塞罗的”了——我多么希望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以消除我与那位最具有才华和声望的法学家之间的分歧,但如果阅读一下他们撰写的书籍,聆听一下他们讲述自己学说时的言谈,就恐怕不得不放弃这种奢望了。
我们应该回到本文的关注所在——我们应当做怎样的人?应当选择怎样的生活?是选择“普通的”,还是“高尚的”,哪怕被世俗冠以“愚蠢”的名号也在所不惜?正如西塞罗提出的那个极耐人寻味的问题——“如果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任何人都不会怀疑是你做的,当你为了财富,为了权力,为了统治,为了满足欲望而可以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甚至如果神明和凡人永远也不会知道,那时你会做吗?”——这对于不同的人,当然会有不同的答案,可是所有的问题最后都集中在,“我”呢?
我是怀着寻求内心平静的动机去阅读《论义务》的,而最终竟几乎完全如愿的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请允许我再次引用西塞罗的论述来使读者受益,因为我实在不能认为我会比作者本人有更好的表达:
对于那些令人们觉得痛苦、充涉人生和命运的各种事变既能丝毫不违背自然法则的,又能丝毫不丧失智慧之人的尊严地进行忍受的人,理应被认为是具有坚忍的心灵和巨大的毅力的人;
应该敬重人,不仅敬重杰出之人,而且敬重其他的人,因为不重视别人对自己的意见不仅是一种傲慢,而且完全是一种疏忽;
我们希望成为什么人,成为怎样的人,想怎样的生活,这一思考是所有问题中最困难的;
应该是主人给房屋,而不是房屋给主人带来荣耀;
如果凡朋友希望做的事情都必须去做,那么应该认为,这不是友谊,而是阴谋;
……
正如本文开始时说的,绝不能认为这些精辟的论述是我们以往所没有听过的,但是从这本书当中读到却仍然另有一番感染力——如果一个人论述了他信仰的高尚,并且自己身体力行地如此生活,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再认为这仅是一种说教。但同时还是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这些论述与儒家的《论语》竟似有着极为深厚的渊源——它们论述着共同的“公正”、“严以律己”和“与人为善”——当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时候,西塞罗在他的著作里写道,“没有什么比若是你没有钱财,能蔑视钱财,而如果你有了钱财,那就把他们用于善良的和慷慨的事业更高尚、更伟大的了”;当孔子说“巧言令色,鲜仁矣”的时候,西塞罗也声称“在所有的不公正行为中,莫过于有些人在作最大的欺骗,却想让自己显得是高尚的人”。这样的类似之处不一而足,使人真不由疑心冥冥之中真有什么精灵的存在了。
“我们希望成为什么人,成为怎样的人,想怎样的生活,这一思考是所有问题中最困难的”——我实在想不出其他什么言辞能够比西塞罗的这句话能更好地被用作这篇文章的结尾了——也许正是如此,才有了关于“什么是我们的信念”的几千年的争论,也才有了我们今天的“摇摆与彷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足够成熟”之前,可以放弃做出自己的判断,而仅能听命于他人和世俗的意见——如果说承认“高尚”并选择做一个这样的人是我们追求真知而非听命于摆布的结果的话,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放弃或变更我们的选择,除了与以此相反的信念进行辩论和对抗,不会再有什么是更适宜我们的行动的了!
我们应当选择怎样的生活?我们应当要求自己成为怎样的人?我们应当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以使得我们在生活中能够对是与非、高尚与卑俗、智慧与奸诈做出我们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听命于世俗的意见?我们是否应当选择一种生活轨迹,这种轨迹是“正确与高尚的”,而不是“和大众相一致的”?甚至于当仔细思索以上这些疑问使我们心烦意乱,乃至痛苦不堪时,我们是应该放弃并找出“天命”作为借口,还是应该像一个真正勇敢的人那样继续到底……
现在似乎流行着这样的一种学派,这种学派将“成本”与“算计”视为所有的要旨,并以此审视生活的一切,似乎除此以外别无其他。在他们看来,耶林所提出的“权利情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那种“英国人为捍卫权利,纵使牺牲十倍成本亦在所不惜”的做法则更是“愚蠢的行径”。这种学派给我们的思想注入了一种活力,但同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是否接受这种学说竟直接关系到我们对“信念”的选择。
我们必须区分“普通的”与“高尚的”。当我们对一个人“算计成本”作以解释,说明其所谓“理性”的时候,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所假想的这个人是“普通的”,正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对他的“算计”表示理解。换而言之,我对于任何一个人的所谓“算计”都能够表示尊重理解,不予苛求,但这同时意味着,我很难再对他给予更多的尊敬,因为他是“普通的”,不是“高尚的”,而尊敬,更多的将给予后者。
那么,什么是“高尚的”呢?我认为引用西塞罗的论述再好不过了:
公正,只要具有这一种德性,便会被称为高尚之人……任何一个害怕死亡、害怕灾难、害怕放逐、害怕贫困的人,或者把与上述这些相反的东西看得比公正更重要的人,都不可能是公正的人;
只应该为了高尚而追求高尚,此外再没有什么别的值得追求的;英勇而伟大的心灵特别容易从两个方面看出来,其一在于蔑视外在情势,不屈服于任何人、任何心灵冲动和命运变幻;其二在于从事那些确实伟大而又非常有益、但却又非常艰难、充满各种艰辛和危险的事情;
这些受错误认识的蒙骗,只看到事物的好处,看不到惩罚,我不是说按法律应得的惩罚,他们经常能够躲过它们,而是说鄙陋本身包含的惩罚,那是最严厉的惩罚;
……
请原谅我大段的引用西塞罗的话,除此还有许多精辟的语句我乐意再次重复。要知道,如果说我与上文所提到的那种学说有什么根本分歧的话,那么莫过于对于我认为是“高尚的”事物,他们却认为是“愚蠢的”;当我对其表示我全部的尊敬的时候,他们却对其表示鄙夷;我所做出的区分是“普通的”与“高尚的”,而他们的则是“理性的”与“愚蠢的”——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如果我们认为《理想国》已经足够久远的话,苏格拉底和色拉旭马霍斯等人所作的争论无疑至少可被认为是这场论战的雏形。色拉旭马霍斯等人的论述和今天一样的尖锐,但遗憾的是苏格拉底在这个问题上除了左绕右绕以外,并没能提供更有价值的反驳。西塞罗在《论义务》中也曾提到这个问题,还做了并不详尽的阐释,他的最终结论是,“高尚的与有利的本就是一回事,那些试图对其进行区分的人只不过混淆了‘真正的有利’与‘看上去有利’这两个根本不同的事物”,而这个根本不同在我看来,就是“灵魂上”与“欲望上”、“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区别。然而这个切入的角度,也许是上文那个学派所根本不会同意的,他们似乎遗忘、至少是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情感”上的那些考量——他们自觉琢磨透了“人性”,但却偏离了最基本的方向。
也许有一种权衡认为,这种学说的真实意思在于,那些“灵魂的与精神的”恰恰也是其所谓“成本”的范畴当中,因此以上的指责是并不正确的。如果这种权衡果然是正确的话,那么这种学说就不再是“色拉旭马霍斯的”,而几乎就是“苏格拉底与西塞罗的”了——我多么希望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以消除我与那位最具有才华和声望的法学家之间的分歧,但如果阅读一下他们撰写的书籍,聆听一下他们讲述自己学说时的言谈,就恐怕不得不放弃这种奢望了。
我们应该回到本文的关注所在——我们应当做怎样的人?应当选择怎样的生活?是选择“普通的”,还是“高尚的”,哪怕被世俗冠以“愚蠢”的名号也在所不惜?正如西塞罗提出的那个极耐人寻味的问题——“如果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任何人都不会怀疑是你做的,当你为了财富,为了权力,为了统治,为了满足欲望而可以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甚至如果神明和凡人永远也不会知道,那时你会做吗?”——这对于不同的人,当然会有不同的答案,可是所有的问题最后都集中在,“我”呢?
我是怀着寻求内心平静的动机去阅读《论义务》的,而最终竟几乎完全如愿的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请允许我再次引用西塞罗的论述来使读者受益,因为我实在不能认为我会比作者本人有更好的表达:
对于那些令人们觉得痛苦、充涉人生和命运的各种事变既能丝毫不违背自然法则的,又能丝毫不丧失智慧之人的尊严地进行忍受的人,理应被认为是具有坚忍的心灵和巨大的毅力的人;
应该敬重人,不仅敬重杰出之人,而且敬重其他的人,因为不重视别人对自己的意见不仅是一种傲慢,而且完全是一种疏忽;
我们希望成为什么人,成为怎样的人,想怎样的生活,这一思考是所有问题中最困难的;
应该是主人给房屋,而不是房屋给主人带来荣耀;
如果凡朋友希望做的事情都必须去做,那么应该认为,这不是友谊,而是阴谋;
……
正如本文开始时说的,绝不能认为这些精辟的论述是我们以往所没有听过的,但是从这本书当中读到却仍然另有一番感染力——如果一个人论述了他信仰的高尚,并且自己身体力行地如此生活,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再认为这仅是一种说教。但同时还是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这些论述与儒家的《论语》竟似有着极为深厚的渊源——它们论述着共同的“公正”、“严以律己”和“与人为善”——当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时候,西塞罗在他的著作里写道,“没有什么比若是你没有钱财,能蔑视钱财,而如果你有了钱财,那就把他们用于善良的和慷慨的事业更高尚、更伟大的了”;当孔子说“巧言令色,鲜仁矣”的时候,西塞罗也声称“在所有的不公正行为中,莫过于有些人在作最大的欺骗,却想让自己显得是高尚的人”。这样的类似之处不一而足,使人真不由疑心冥冥之中真有什么精灵的存在了。
“我们希望成为什么人,成为怎样的人,想怎样的生活,这一思考是所有问题中最困难的”——我实在想不出其他什么言辞能够比西塞罗的这句话能更好地被用作这篇文章的结尾了——也许正是如此,才有了关于“什么是我们的信念”的几千年的争论,也才有了我们今天的“摇摆与彷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足够成熟”之前,可以放弃做出自己的判断,而仅能听命于他人和世俗的意见——如果说承认“高尚”并选择做一个这样的人是我们追求真知而非听命于摆布的结果的话,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放弃或变更我们的选择,除了与以此相反的信念进行辩论和对抗,不会再有什么是更适宜我们的行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