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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是加快推进和完善我国公共文化服務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文化改革与发展中,如果说专业文化工作者是主力军,那么,文化志愿者队伍则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生力军。
【关键词】:文化志愿者;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一、文化志愿者范畴
文化志愿者是指那些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精力、文艺技能等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和帮助的人。文化志愿者是志愿者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普通志愿者不同之处在于,文化志愿者专业性更强,强调公益文化服务。
文化志愿者大致分为四类:一类是拥有文化艺术特长的特长型志愿者,如业余文艺团队骨干人才等,是公共文化活动的重要力量;一类是热爱文化艺术,愿意为文化艺术事业奉献精力、智力、财力的热爱型志愿者,为公共文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一类是专家型志愿者,如学者、文化艺术界名人等,为公共文化提供高层次指导;一类是专业型志愿者,如群众文化机构的社会文化指导员、专业文艺院团的文艺工作者,参与公共文化活动。
二、文化志愿者组织体系不断发展与健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志愿者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组织的高度重视,各地整合志愿服务资源,组织体系建设科学发展。北京、上海、青岛等很多城市先后建立了志愿者组织。2002年,青岛市文化系统引进国际上通行的“义工”概念,尝试向社会招聘文化义工。2003年国际志愿者日,青岛市正式成立了文艺工作者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并举行了“艺润心田—文化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2008年,青岛市面向全体市民招募文化系统“文化义工”,并创建了永久性的文化义工人才库。
2011年8月12日,由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和新疆省文化厅主办,21个省份和单位具体承办的“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新疆行”启动仪式在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剧场举行。一大批富有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的文化志愿者奔赴内云南、西藏、蒙古、宁夏、黑龙江、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个边疆民族省份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新疆、西藏、宁夏的基层文化工作者赴江苏、河北、青岛、上海、重庆、浙江等地参加“大讲堂”“大舞台”活动,在学习考察同时也为内地群众带去具有浓郁边疆民族特色的文艺表演,促进了新疆各族群众与内地群众的文化交流。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了文化改革发展的方向。《决定》在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阐述中提出:“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这是在党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到“文化志愿者”概念,是党和政府在深刻分析我国国情和文化建设战略任务基础上,按照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的要求,围绕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的具体部署。
2012年9月,文化部与中央文明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第一次对加强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也标志着我国文化志愿服务开始进入规范化推进的新阶段。
三、如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
第一,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人民是文化繁荣发展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从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全局看,如果说专业文化工作者和高层次领军人物是主力军,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方面军,志愿者队伍则是生力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支持这项事业。因此,政府需要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包括高校学生、学校教师、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的个体文化经营者、社会人士以及文化积极分子等,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和基层文化建设,进一步调动各方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基层文化工作队伍打造成为携手并进、专兼结合、充满生机活力的集体。
第二,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重中之重是适应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深入推进,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递增,呈现出更为多样化的态势,对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新形势下,文化志愿者发挥作用与壮大队伍是相辅相成的,文化志愿者提供公益性服务,首先是“雪中送炭”,然后再“锦上添花”。为此,要把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重心放在适应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需求上,在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方面找到合适的切入点,无论是以基层和农村为重点的文化惠民工程,还是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送欢乐下基层” 、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都需要大批文化志愿者担当辅助服务的职责。同时,文化志愿服务范围很宽,首先是立足本地,然后再跨区域,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都离不开文化志愿者主动参与、齐心攻坚、热诚行动;另外,不同地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民俗活动、传统艺术、节庆礼仪、民间工艺、口头传说、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等项目,以及保护文物、古迹、典籍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也都需要具备相应条件的文化志愿者同专职文化工作者密切合作,与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乡土文化能人融洽协作,共同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必须因地制宜形成并健全稳定的运行机制。文化志愿者大军可持续发展,必须靠志愿者保持自觉乐于奉献的公益意识,靠志愿者热爱公益性事业的崇高风尚。为了建立能使志愿者隊伍规模扩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还需要帮助志愿者建立健全稳定的服务运行机制和科学有效的自我管理方式,按照不同类型志愿者的本人意愿、服务优势和专业职业特长,为志愿者合理安排服务方式类型、增强志愿者服务能力提供必要的支撑,注意协调志愿者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益性文化服务中的相互关系。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实行星级文化志愿者认证制度,依据文化志愿者服务时间,统一发放星级文化志愿者证书。建立文化志愿者表彰制度,对服务时间长、社会公论好、表现突出的优秀文化志愿者团队和个人,定期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文化志愿者典型,进一步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对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作用,引导更多人投身文化志愿者的大家庭中,一起为我国文化繁荣发展增光添彩。
第四,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关键是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需要全社会普遍参与,这也是群众文化社会化理念的理论基础。群众文化的社会化,一方面是指面向每个社会成员全民性、整体性地享受文化进步成果;另一方面是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群众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随着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将会进入飞速发展的时代,由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定位是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单单只依靠群众文化专业力量是不可能全面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这就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而文化志愿者就是为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力量,满足群众文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的主力军。
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是一个文化超市,群众可自选,政府可推荐,但主体是群众参与,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最大需求。只有把“文化、志愿、服务、基层”四个元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提供公益的免费的文化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文化、参与文化、享受文化,才能以星星之火燎原之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关键词】:文化志愿者;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一、文化志愿者范畴
文化志愿者是指那些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精力、文艺技能等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和帮助的人。文化志愿者是志愿者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普通志愿者不同之处在于,文化志愿者专业性更强,强调公益文化服务。
文化志愿者大致分为四类:一类是拥有文化艺术特长的特长型志愿者,如业余文艺团队骨干人才等,是公共文化活动的重要力量;一类是热爱文化艺术,愿意为文化艺术事业奉献精力、智力、财力的热爱型志愿者,为公共文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一类是专家型志愿者,如学者、文化艺术界名人等,为公共文化提供高层次指导;一类是专业型志愿者,如群众文化机构的社会文化指导员、专业文艺院团的文艺工作者,参与公共文化活动。
二、文化志愿者组织体系不断发展与健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志愿者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组织的高度重视,各地整合志愿服务资源,组织体系建设科学发展。北京、上海、青岛等很多城市先后建立了志愿者组织。2002年,青岛市文化系统引进国际上通行的“义工”概念,尝试向社会招聘文化义工。2003年国际志愿者日,青岛市正式成立了文艺工作者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并举行了“艺润心田—文化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2008年,青岛市面向全体市民招募文化系统“文化义工”,并创建了永久性的文化义工人才库。
2011年8月12日,由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和新疆省文化厅主办,21个省份和单位具体承办的“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新疆行”启动仪式在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剧场举行。一大批富有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的文化志愿者奔赴内云南、西藏、蒙古、宁夏、黑龙江、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个边疆民族省份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新疆、西藏、宁夏的基层文化工作者赴江苏、河北、青岛、上海、重庆、浙江等地参加“大讲堂”“大舞台”活动,在学习考察同时也为内地群众带去具有浓郁边疆民族特色的文艺表演,促进了新疆各族群众与内地群众的文化交流。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了文化改革发展的方向。《决定》在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阐述中提出:“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这是在党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到“文化志愿者”概念,是党和政府在深刻分析我国国情和文化建设战略任务基础上,按照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的要求,围绕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的具体部署。
2012年9月,文化部与中央文明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第一次对加强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也标志着我国文化志愿服务开始进入规范化推进的新阶段。
三、如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
第一,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人民是文化繁荣发展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从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全局看,如果说专业文化工作者和高层次领军人物是主力军,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方面军,志愿者队伍则是生力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支持这项事业。因此,政府需要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包括高校学生、学校教师、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的个体文化经营者、社会人士以及文化积极分子等,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和基层文化建设,进一步调动各方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基层文化工作队伍打造成为携手并进、专兼结合、充满生机活力的集体。
第二,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重中之重是适应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深入推进,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递增,呈现出更为多样化的态势,对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新形势下,文化志愿者发挥作用与壮大队伍是相辅相成的,文化志愿者提供公益性服务,首先是“雪中送炭”,然后再“锦上添花”。为此,要把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重心放在适应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需求上,在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方面找到合适的切入点,无论是以基层和农村为重点的文化惠民工程,还是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送欢乐下基层” 、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都需要大批文化志愿者担当辅助服务的职责。同时,文化志愿服务范围很宽,首先是立足本地,然后再跨区域,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都离不开文化志愿者主动参与、齐心攻坚、热诚行动;另外,不同地区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民俗活动、传统艺术、节庆礼仪、民间工艺、口头传说、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等项目,以及保护文物、古迹、典籍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也都需要具备相应条件的文化志愿者同专职文化工作者密切合作,与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乡土文化能人融洽协作,共同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必须因地制宜形成并健全稳定的运行机制。文化志愿者大军可持续发展,必须靠志愿者保持自觉乐于奉献的公益意识,靠志愿者热爱公益性事业的崇高风尚。为了建立能使志愿者隊伍规模扩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还需要帮助志愿者建立健全稳定的服务运行机制和科学有效的自我管理方式,按照不同类型志愿者的本人意愿、服务优势和专业职业特长,为志愿者合理安排服务方式类型、增强志愿者服务能力提供必要的支撑,注意协调志愿者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益性文化服务中的相互关系。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实行星级文化志愿者认证制度,依据文化志愿者服务时间,统一发放星级文化志愿者证书。建立文化志愿者表彰制度,对服务时间长、社会公论好、表现突出的优秀文化志愿者团队和个人,定期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文化志愿者典型,进一步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对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作用,引导更多人投身文化志愿者的大家庭中,一起为我国文化繁荣发展增光添彩。
第四,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关键是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需要全社会普遍参与,这也是群众文化社会化理念的理论基础。群众文化的社会化,一方面是指面向每个社会成员全民性、整体性地享受文化进步成果;另一方面是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群众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随着群众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将会进入飞速发展的时代,由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的定位是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单单只依靠群众文化专业力量是不可能全面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这就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而文化志愿者就是为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力量,满足群众文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的主力军。
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是一个文化超市,群众可自选,政府可推荐,但主体是群众参与,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最大需求。只有把“文化、志愿、服务、基层”四个元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提供公益的免费的文化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文化、参与文化、享受文化,才能以星星之火燎原之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