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历史:骆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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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骆越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古代骆越人民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古代骆越分布范围地跨中国和越南两国,骆越文化遗产为两国分享。中国和越南作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法则,重视和加强对本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骆越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法规和保护措施,不断探索保护的办法与路径,使骆越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与传承。
  关键词:骆越;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0.06.013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0)06-0071-07
  骆越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代骆越人民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古代骆越分布范围地跨中国和越南两国,因此,骆越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两国分享。中国和越南作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法则,重视对本国包括骆越文化在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法律法规,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不断探索保护的办法,使骆越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与传承。
  骆越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部分。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古代骆越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城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石刻、岩画及各类遗物,是骆越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骆越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一、我国对于骆越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研究
  (一)法律保障体系
  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的悠久文明史。在我国辽阔无垠的大地上,各历史时期留下的文化遗存十分丰富,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见证。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视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与完善,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体系。
  1982年11月19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依法对各类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我国分别于1991年、2002年、2007年、2013年和2017年,相继对《文物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5次修订。
  1985年12月12日,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正式成为该公约缔约国①。2011年2月25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颁布并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2013年11月2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颁布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2016年11月3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境内的骆越文化遗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保护。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有关地市还根据左江花山岩画保护的需要,制定了专项保护办法。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岩画保护办法》,而后又制定了《宁明花山岩画保护总体规划》《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总体规划》。2018年7月15日,崇左市制定了 《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有效开展左江花山岩画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骆越文化遗产的发现
  广西是古代骆越族主要分布区。在近两千年的历史进程中,骆越人留下大量的文化遗存。随着我国考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相继发现了大批骆越时期的各类文化遗存,并且进行了考察与发掘。主要有左江花山岩画、武鸣元龙坡周至战国墓群、武鸣安等秧战国墓群、合浦汉代墓群、北流铜石岭冶铜遗址等。
  1.左江花山岩画。在左江及其支流沿岸崖壁上,分布着大量古代岩画。经过多年深入调查,目前已在龙州、江州、宁明、大新、扶绥等县(区)境内的左江及其支流沿岸,发现了82处岩画,绵延200多公里,形成数量众多、规模宏大、风格独特的岩画长廊。其中,以宁明县明江东岸的花山规模最大,画像最多。在宽210米、高约50米的临江崖壁上,密集地分布有众多图像,目前尚可辨认的图像共1 800多个(还有许多画像因受雨水浸蚀已漫漶不清);凡左江流域各处画面上出现的图像,在花山岩画几乎都可以看到,而花山岩画上的许多图像,为其他地点的画面所没有,堪称是左江岩画的代表作,故将左江岩画统称为“花山岩画”。经研究,左江花山岩画绘制于战国至两汉时期,是当时生活在左江流域的骆越人举行盛大祭祀活动的形象反映,也是骆越人留下的最重要文化遗产。
  2.武鸣元龙坡周至战国墓群。1985年,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考古工作者在武鸣县马头乡元龙坡上发现一处古代墓群,随后进行了发掘,共清理墓葬350座,出土青铜器、陶器、玉器、石器等1 000多件。其中,铜器种类有盘、卣、矛、钺、斧、剑(匕首)、刀、镞、针、圆形器、凿、镦、铃、钟、链环等,玉器类有环、钏、玦、管饰、穿孔玉片、坠子、扣形器、方形玉片、镂空雕饰、凿等;石器类有范、砺石等。随葬品中铜卣、铜盘、铜刀、铜匕首及铸造斧、钺、镞等青铜器的石范等是广西地区首次出土。石范的发现,说明当时已有了青铜冶铸业。根据出土器物的特征和碳素年代测定结果,其墓葬的年代为西周至春秋时期[1]。2017年,元龙坡古墓群被列为广西文物保护单位。   3.武鸣安等秧战国墓群。安等秧战国墓群位于武鸣县马头乡东南面一个名叫安等秧的土丘上,距离元龙坡西周春秋墓群约300米。1985年10月由广西考古队进行发掘,共清理土坑墓86座,出土各种青铜器、陶器、石器200余件。铜器以各式斧、剑居多,还有矛、钺、镞、刮刀、镯、铃、带钩。根据出土器物的特征和碳素年代测定结果,其墓葬的年代为战国时期[1]。2017年,元龙坡古墓群被列为广西文物保护单位。
  武鸣元龙坡和安等秧古墓群是古代骆越分布中心区发现的规模最大、墓葬数量最多、出土器物最丰富、年代最古老的两处墓群,对研究骆越历史发展和文化面貌具有重要价值。
  4.合浦汉代墓群。合浦汉墓群分布于北海市合浦县城东、南、北郊的丘陵地带,墓葬区南北长12.5千米,东西宽5.5千米,总面积68.75平方千米。现存封土堆1 056个,推测其墓葬总数达10 000座左右,大部分保存较完整。最大的一座封土直径达90米左右,高约15米,中型的墓也有直径30米、高3米左右的封土。从1971年至2009年间,广西考古队对合浦汉墓群进行了多次发掘,共清理墓葬近千座,出土的文物6 000多件,包括陶瓷器、青铜器、铁器、金银器、玻璃器、玉石器、玛瑙、水晶、琥珀、漆器等。其中国家一级、二级珍贵文物达200多件。青铜器既与中原同类器物有共同之处,又具有较浓郁的地方特色;大量精美的金银器、玉石器、玻璃器、水晶,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其中有不少是海外舶来品,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见证,也是骆越海洋文化的见证。1996年,合浦汉代墓群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贵港汉代墓群。贵港市贵城镇,秦始皇统一岭南后,在此设置桂林郡;汉代时设置郁林郡,为郡治所。墓葬群位于贵城镇西北,南起郁江北岸,北至七里江桥。在这一东西长7.5千米,南北宽2.5千米狹长地带,分布着数以千计的古墓葬。自1954年配合修筑从黎塘至湛江的铁路时起,历年都有抢救性的发掘,至2005年底已累计发掘500余座,出土文物1万余件。西汉墓随葬品以铜器和陶器为主,铜器有盘、簋、碗、钵、鐎壶、熏炉、灯、环首刀、镜、印章;陶器有瓮、罐、双耳罐、壶、屋、灶、井;铜兵器有剑、矛、弩机。此外,还有五铢钱、金戒指、银戒指、玻璃、玛瑙、水晶、玉饰品等。东汉墓随葬主要是陶器,次为瓷器和铜器,铁器和玉器较少。陶器大都有仿铜器的刻划纹明器,模型明器有屋、仓、井、灶和牛、狗、鸭;瓷器有碗、罐;铜器有盆、盘、簋、碗镜、带钩、环首刀和弩机;铁器有剑和环首刀;玉器有带钩。其中有许多器物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应是骆越部族工匠所制作。1996年,贵港汉代墓群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合浦和贵港汉代墓群是古代骆越分布区发现的规模最大、墓葬数量最多、出土器物最丰富的两处墓群,对研究骆越历史发展和文化面貌具有重要价值。
  6.北流铜石岭冶铜遗址。铜石岭冶铜遗址位于北流市民安镇上良村北,北流河(圭江)东岸。冶铜遗址位于铜石岭的西面坡脚,南起麻疯坡,北至塘夹村,东到山崖下,西至圭江边,南北长约500米,东西宽约40米。20世纪60年代调查发现该遗址,1977年冬和1978年春作了两次试掘,发现古代矿井、炼炉、排水沟、灰坑,采集到铜矿石、炼渣、铜锭、木炭和陶风管、陶瓷碎片。从风箱的鼓风量推测,每个炼炉的一次产量约为0.9千克,每天按工作20小时计,能生产铜18千克;年工作日假定为180天,产量当为3.2吨。两广交界的云开大山区是汉晋至隋唐时期铸造和使用铜鼓最繁盛的地区,铜石岭处云开大山区西侧,是铸造北流型、灵山型大铜鼓的中心地区,这些铜的开采和冶炼,主要用于铸造铜鼓。这是骆越故地发现的规模最大的冶铜遗址,对研究骆越青铜冶铸业和青铜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1981年,北流铜石岭冶铜遗址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在古代骆越分布的宾阳县韦坡、田东县锅盖岭、虎头山、南哈坡和东大岭坡,都发现有战国时期的墓葬。特别是田东县锅盖岭、南哈坡和东大岭坡墓葬中,出土有骆越工匠铸造的4面万家坝和石寨山型早期铜鼓[2]。在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渠显村古坡铁路林场的山坡上,发现3座汉代墓葬,出土铜碗和陶罐[3] 。
  (三)骆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
  左江花山岩画是骆越留下的重要文化遗产,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和保护价值。因此,1988年,宁明花山岩画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在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广西开始了左江花山岩画申报世界遗产工作,并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清单。2007年,国家文物局在经过专家调研和评选后,将花山岩画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6年7月15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40届会议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实现了中国岩画入选《世界遗产名录》零的突破。
  1988年宁明县花山岩画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骆越文化遗产系列中最早列入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左江上游的龙州、中游的江州、下游的扶绥及黑水河畔的大新等县(区)发现的岩画,都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因此,对于骆越文化遗产的保护,首推左江花山岩画,无论是保护的级别,还是保护的力度和投入的经费,都是其他类型的文化遗产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左江流域绝大多数岩画处在裸露的山崖上,因年代久远,长期受到烈日照晒,风吹雨淋,或因岩石风化脱落,或因雨水渗透浸蚀画面,许多图像已暗淡或斑驳不清。岩画的保护问题一直受到国家文物局和广西文物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20世纪90年代,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地质岩溶学、环境学、文物保护学、化学、工程学等多学科专家,运用传统与现代科技手段,对花山岩画病害及病因进行“诊断”。2004年,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组织的花山岩画保护项目组,开展对花山岩画的病害及其原因进行勘察、试验和研究,出版了《广西宁明花山岩画保护研究》一书,同时编制了《广西宁明花山岩画本体开裂岩石抢救性加固工程施工手册》,提出了花山岩画保护的对策、技术及方法。按照前期的研究成果和提出的保护方案,开始了工程浩大而艰巨的岩画崖体加固和防止雨水渗透保护工程。特别是左江花山岩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后,在国家文物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支持下,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开展宁明县花山岩画保护工程,同时对裸露荒野的岩画保护这一世界性难题进行研究与探索。   根据武鸣马头元龙坡和安等秧发现数量众多的墓葬及出土器物,学者们认为先秦时期武鸣一带曾是骆越人建立的古国或方国,是骆越人分布的中心地区。作为骆越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学者们围绕武鸣马头元龙坡和安等秧古墓群及其出土文物的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其成果主要集中在2006年出版的《骆越古国历史文化研究》(广西民族出版社)一书中,其中载有罗世敏《让古老的骆越文化成为新的生产力——简论骆越古都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利用》一文,主要是围绕广西环大明山一带骆越文化遗存及武鸣元龙坡、安等秧发现骆越时期墓群的性质——骆越古都的保护与开发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重建骆越古都的意义、原则、方法、路径和措施。也有学者在互联网上刊发系列论文,如杜逢祖《抓好骆越古都文化挖掘、保护与开发——“壮文化之都”建设的对策思考》一文,对武鸣大明山周边的骆越文化资源作了全面梳理,提出大明山风景区将成为一个大型的骆越文化旅游区,景区内建设龙母庙、龙母朝圣之旅、骆越养生中心、骆越古都文化城等旅游设施;同时建议要进一步深入开展骆越文化的考察与研究工作,建立国家级骆越文化保护区,编辑出版骆越文化研究成果专著和宣传图书,拍摄骆越古国探秘系列电视专题片,召开国际性的骆越文化研讨会,加快骆越古都文化园等的建设。此外,有学者深入骆越故地的武鸣壮族民间,开展骆越族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2011年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了“中国壮乡·武鸣骆越文化丛书”——《武鸣骆越文化探秘》《武鸣骆越风情》《武鸣骆越流韵》《武鸣壮族民间故事》《武鸣历史人物》《武鸣风景名胜》及《骆越文化遗产撷英》等著作,汇集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武鸣县进行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资料,以及21世纪初对环大明山的龙母文化、古骆越文化遗存进行调查与研究的成果。该丛书的出版,对挖掘骆越文化资源,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3月,由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广西大明山骆越古都文化旅游区概念性总体规划》通过了评审。在该总体规划中,对大明山一带的骆越文化资源及开发价值作了详细分析,对建设骆越古都文化旅游区的原则、意义、方法、步骤和措施等作了明晰阐述,对景区建设作了明确定位,即大明山骆越古都文化旅游景区是一个以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依托,以骆越文化(骆越民俗文化、龙母文化、自然形态文化、骆越养生文化)为背景题材,以八桂民俗文化、东南亚民俗文化为延伸的文化主题旅游度假区,将集骆越文化、东盟文化、广西少数民族文化三大文化于一体,规划建设面积663公顷,预计总投资60亿元。
  在骆越文化遗产展示与宣传方面,广西文化、文物部门做了许多工作。2006年,广西博物馆举办《瓯骆遗粹——广西百越文物精品展》,从馆藏的众多文物中,精选141件骆越文物精品进行展出,包括铸造精美、造型独特的铜鼓、羊角钮铜钟、铜筒、越式鼎、靴形钺、双肩铲形钺、短剑等代表性青铜器;地域特色鲜明的汉代井、灶、仓、城堡等成套模型明器,以及与海外交流的玛瑙、琥珀、琉璃器等舶来品。这些文物精品从多角度反映了骆越文化。2007年11月,《广西瓯骆文化遗粹》远赴浙江展出,《骆越遗粹》大型图集也出版问世,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
  2006年12月,由民间收藏家钟州宁创建的柳州市骆越博物馆落成,展厅面积近600平方米,以反映骆越文化为主题,共展出近百件骆越时期精美青铜器、陶器、玉石器等,展示了骆越文物的独特魅力。
  二、越南对骆越文化遗产的发现与保护
  如前所述,古代骆越族及其文化遗产的分布地,跨越今中国和越南两国。因此,骆越及其文化遗产作为一项遗产整体,需要了解越南关于骆越文化遗产的保护。
  1987年,越南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2013年,越南成为世界遗产委员会21个成员之一。越南一直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且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法规,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已有9处(项)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
  (一)骆越文化遗存的发现
  今越南北部是古代骆越分布地区,骆越族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较为丰富。随着越南考古工作的开展和调查的深入,许多重要的骆越时期的文化遗存被发现和发掘,主要有东英县古螺城、清化东山遗址、清化绍阳墓群、义安鼎乡墓群等。
  1.古螺城的发现与保护。古螺城位于河内市东北18千米的东英县古螺乡黄江北岸台地上,因其平面呈螺旋形而得名。这是一座使用夯土筑成的古城,城体结构基本保存完好,尚存面积约16 平方千米,为三城三河相套的结构,有内、中、外三重城墙和城壕,城墙高2米以上,宽15米。城墙用城壕挖出的粘土夯筑而成,部分靠近河湖、池塘的地方都用竹木或石块、碎陶片加固,防止垮塌、侵蚀,每道城墙外均有壕沟包围,外、中城壕与黄江相连。20世纪7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先后对古城遗址进行了多次发掘,出土了大量文物。在城内的一处窖藏里,出土有93千克的铜镞;而在一面铜鼓里,贮放有200多件铜器。越南学者根据古城内出土遗物的特征及碳-14测定的年代判定,古螺城应是建于公元前300年的安阳王朝,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上,越南古代王朝曾两度在古螺建都,即蜀代安阳王(公元前3世纪)的瓯雒国时期及吴朝时期(939-944年)。古城内曾发掘出土大批石器、青铜器和铁器。越南政府拨出专款,不仅对古螺城进行整体保护和修复,而且还在古城边修建了安阳王庙、媚珠庵、御朝遗龟亭、寶山寺等建筑,面积近一千公顷。每年初春还在古城里举办古螺庙会,热闹非凡。古螺城已成为河内一处富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前来游览或考察的国内外游客及学者络绎不绝。2012年,越南政府批准了开展古螺城保护和修缮的总体规划。规划建设总面积约860公顷,其包括河内市东英县的古螺城及附近区域以及古螺、欲秀、越雄、威努等乡,力争建设成为河内首都的生态、历史人文公园。   2.清化东山遗址。东山遗址位于越南清化省东山县东山村马江西岸,面积约50 000 平方米。分为山腰区和河旁区两部分,20世纪20年代初发现,1924-1929年法国远东博古学院委托巴若负责发掘。1935-1939年法国远东博古学院邀请瑞典考古学家阳士主持发掘,1961-1962年、1969-1970年、1976 年由越南文化部考古队(越南考古研究院)主持了更大规模的发掘,先后出土大量青铜器,包括匕首、铜斧、铜矛、銅钟、铜鼓、铜桶等,年代约距今3000-2000年。这是越南发现的出土遗物种类最为丰富、最具有代表的骆越时期文化遗址,被考古界命名为“东山文化”。
  3.清化绍阳墓群。绍阳墓群位于越南清化省绍阳县绍阳社,分布于秋江和马江流域之间的平原地带,距离马江2 公里。越南考古工作者曾作过多次调查和发掘,发掘出东山文化墓122 座,葬式为仰身,还有1 座为双人叠葬,有一座曲肢葬,另有5 座双瓮对扣的瓮棺葬。出土大量铜器、陶器和少量石器、骨器、木器等,铜器有斧、矛、匕首、犁、锄、桶等,多为公元前后,早的可到我国西汉中、晚期[4]。
  4.义安鼎乡墓群。鼎乡墓群位于义安省义坛县义和村,一山丘山脚玄武岩风化土延伸部分,已发掘320 座墓,墓葬分布密集,葬式奇特。计有积石墓、积陶墓和无遗迹三种形制。积石墓使用附近山上开采的岩块或河卵石,有的重达四五十千克,有覆顶墓,用大块平整石块排成两行覆盖于墓顶,做成屋顶形状,如同石室墓;有石标记墓,积石成堆于两头或一头,有时石块与陶器或碎陶片结合使用;石框墓,用石块围边或一头;有的用陶片围砌墓边,墓底有一薄层陶片,随葬贵重铜器。积陶墓,有用1—5 件完整陶器仰置或覆置,成堆或排列成行放置在墓顶一侧或两端或一角,或用陶片稀疏散布在较大或较小范围或成堆放置,也有用较厚的陶片层覆顶。土坑墓,部分未见墓坑,部分可见长方形土坑墓。葬具有瓮棺、陶片覆盖或无棺而将死者直接包裹在某种材料中放置于土坑。瓮棺用碗覆口的单件釜、罐或两件对扣横放或竖放作葬具,大多墓顶无遗迹,少数有石头封盖。
  另外,在越南河内、河西、河南、兴安、海阳、海防、广宁等地,还发现有许多船棺墓,集中埋葬在黑色淤泥中,一般深度为1.5—2.2米,个别墓区深达2.5—4米,有长方形竖穴土坑,棺用整木挖空而成,两头不挖作为壁板或另接两块半月形木板,棺盖和棺身用钉或榫卯接合,有的随葬木桨,分为大、小两种,与墓主身份地位有关,大型船棺见于越溪、罗堆、义武、山寨、慈乐等地,长3.5—4.7 米,小型船棺见于干州、春罗、栗方等地,一般长2—2.5米、头宽0.4—0.8 米、脚宽0.35—0.7 米,最小的如方南M3 仅长1.1米、宽0.43米、深0.39 米。随葬品多寡不一,越溪墓地最大的船棺随葬品100 多件,是东山文化随葬品最多的墓葬,其他小型船棺无随葬品。早期船棺横截面近圆形,晚期为六角形,棺内发现用布、蒲草、叶子殓尸的现象。
  越南发现的骆越时期的古遗址、古城址和古墓葬出土的遗物,集中收藏和展示于河内国家博物馆里。
  (二)法律保障体系
  为了有效开展包括骆越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越南制定、颁布和施行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01年6月29日,越南第10届国会通过了第一部《越南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简称“《越南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了文化遗产的分级、分类和保护任务。2004年11月22日 ,越南成立了国家文化遗产会议(即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规划、评估与咨询。2009年6月18日,越南国会会议通过和颁布了《越南文化遗产法律的修改与补充》;2010年9月21日,越南政府批准、国家文物局发布对《越南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形成《越南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施条例》,于2010年10月公布实施,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法律条款与内容。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越南文化遗产保护法》,越南各省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地方性保护法规,包括遗产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实施办法等。各地区在制定地方性保护法规时,一是以《越南文化遗产保护法》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而制定,在内容构成和具体规定都与保护法基本一致;二是针对某一类型的文物,包括文物遗产和古建筑保护单位——越南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越南的历史文化遗产名城,制定的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或办法,等等;三是针对某一个不可移动文物制定的保护管理办法或规定,主要内容也是保护范围的划分、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遗产保护管理的办法等的具体规定[5]。越南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为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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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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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探讨桂西南地区木薯高产高效生产适宜的施肥方法,2012年在广西平果县开展了木薯肥效试验研究。结果表明,氮磷钾合理配合施用可实现木薯高产、节本、增效的目的,适当增施氮肥更能明显地提高木薯产量,当地木薯生产以施纯氮肥270kg/hm2、磷肥60kg/hm2、钾肥120kg/hm2的施肥配方比较理想,同时,加施硼肥15kg/hm2,锌肥22.5kg/hm2,能达到更好的高产、节本、增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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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甘蔗田间试验对减量施肥及有机-无机肥配合施用的增产和增收的效应进行了探讨,旨在为甘蔗的高效施肥提供科学依据。结果表明,在农民常规施肥量的基础上减少45%肥料及有机无机肥配合施用均明显提高肥料利用率,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减量施肥的产量达到97.54t/hm2,增产6.99%,利润增加8574元/ hm2;有机—无机配合施用的蔗茎产量达到115.29t/hm2,增产26.46%,利润增加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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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百色市农村生态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就百色市目前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治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现状;防治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374(2013)01-0081-03  农业面源污染又称农业非点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氮素和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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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移民的心理适应就是移民对于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移民的心理适应不仅与其自身有关, 还关系到整个移民工作的成败与否,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文通过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北闸移民村入户调查, 从移民主体的角度, 在生产条件、生活条件、人际关系等三个方面对移民心理适应的状况进行考察,形成结论是:移民在经济活动方面契合度高,生活方式方面契合度持平,社会交往方面契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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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中国成立初期确立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当今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基础,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大的历史启示。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制度建构中,协商民主先于选举民主实现并发挥作用,贯穿于新中国政治制度的选择及其建构过程,内生于当时政治制度之中。  关键词:协商民主;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制度;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doi:10.3969/j.issn.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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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铜鼓音响的好坏,直接影响铜鼓本身的价值。原始调音法指铜鼓铸成以后,通过药物淬火、冷锤敲打、刮削鼓壁等三个步骤调音的方法。发展到冷水冲型铜鼓的时候,在两对鼓耳之间另设一对半环小耳,在胸部和足部的内壁相对两边也设一对或二对半环小耳,在这种半环小耳上悬挂附件来控制音响。到北流型、灵山型铜鼓时,调音的方法又有所不同,主要是采用改变鼓面厚度的办法,将鼓面背部铲薄,以达到预想的效果。  关键词:铜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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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先秦至秦汉时期,世代生活在岭南地区的骆越人民,因地制宜,创造了丰富多彩、别具特色的文化,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存或遗物,这是骆越人民留下的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正是这些文化遗产,承载着骆越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铭刻着骆越社会发展的印记,见证了骆越人民的智慧和开创精神,叙述着骆越文化与百越乃至中原文化的密切关系。因此,开展对骆越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研究,阐明保护的对象与范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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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策有效执行是公共政策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已有的研究较少关注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的脉络结构,通过选择霍恩—米特系统模型对柳州市民贸民品企业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民贸民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政策目标及执行标准模糊化、多形式政策资源趋于单一化、执行机构间缺乏沟通合作导致政策碎片化和民族贸易环境消极化等问题,应从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扶持民族用品生产、促进民族贸易发展的目标要求出发,对民贸民品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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