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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来阶层固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它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在近期被公众频繁质疑的干部“破格提拔”中也逐渐呈现出阶层固化的倾向。笔者针对现阶段“破格提拔”中的阶层固化现象,运用社会资本理论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对“破格提拔”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破格提拔;阶层固化;社会资本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077-02
近几年来,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中均存在阶层固化的现象,比如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户籍制度的种种限制,甚至在近期被公众频繁质疑的“破格提拔”中也呈现出阶层固化的趋势。“破格提拔”中阶层固化问题的出现,对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破格提拔
干部的“破格提拔”一词最早正式出现于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他认为“破格提拔”,就是要打破那些关于论资排辈、台阶晋迁的过时观念,不按工作资历、任职年限选拔干部,适时地创造一些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选拔方式。对于“破格提拔”的理解,关键在于“格”字,“格”即框架、规则、标准,即被大多数人所承认并践行的思想观念、行为准则等。“破格”意味着突破常规,不拘成法。当然“破格”并不意味着违反规则,而需要坚持更高的标准,遵循公正、透明的程序,践行能者居之的原则。
(二)阶层固化
“阶层固化”是社会阶层分化严重所导致的社会阶层间的流动减少,父母的阶层地位决定子女的阶层地位,社会阶层结构实现了接近原样的代际复制,不平等在代际间被固定化的现象[1]。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竞争和分层是正常现象,由于各个社会成员的能力不同,一部分人凭借自身能力在社会发展中获得了较多的社会财富,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更多贡献,在这样的形势下,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是正向的。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成了既得利益者,阶层两级分化严重,竞争者不再凭借其自身教育背景和能力,更多的是依靠家庭背景和人脉关系,其结果必然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呈现阶层固化现象。
(三)社会资本理论
社会资本的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提出以来,由布尔迪厄、科尔曼、帕特南、林南等人对其进行了发展和完善。布尔迪厄认为社会资本就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些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制度化的网络。这一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2]。科尔曼指出,“蕴含某些行动者利益的事件,部分或全部处于其他行动者的控制之下,行动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相互进行各种交换……其结果,形成了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不仅被视为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资源”[3]。帕特南将社会资本从个人层面上升到集体层面,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团体的甚至国家的财产,而不是个人的财产。本文所涉及的社会资本是一种狭义上的社会资本,即通过个体在网络结构中的相互联系,如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地缘关系获得相关资源的总和。
二、干部“破格提拔”中的阶层固化问题
现如今,“官二代”、“富二代”、“贫二代”等带有身份标签意义的“二代”现象频繁成为中国关注的热点,反映了我国社会阶层代际传承性问题已经出现并日益严重。那些在资源上占有着垄断地位的利益既得者,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子孙后代承袭自己的权力和财富,他们利用自身的有利资源让下代人接受优良的教育,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有着更好的发展前途。
在接二连三出现的“破格提拔”的事件中,通过非正常手段和途径进入权力阶层并且获得晋升提拔的“官二代”也正是社会阶层固化的一个缩影。官员及其家族已经成为一个自我循环的特权群体,由于他们事实上在社会中起主导作用,所以,社会的大部分资源都是由他们所占有和分配,其他阶层和群体,尤其是底层将很难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致使其贫困衍生贫困,富裕滋生富裕。对于那些官员子女来说,其父辈处于财富阶层,他们拥有经济、政治等各种社会资源,在破格提拔过程中,通过各种资源的运用,使得其子女也进入上等阶层,让他们得以沿袭自己的权力。同时,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由于其“先天性”因素,使得他们无法与权力和经济资源的占有者公平竞争,在“拼爹”游戏中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向上流动的机会减少,难度增加。
三、破格提拔中阶层固化现象的原因探析
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是“身份社会”,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4]这种差序格局靠血缘、家族为基础。因此,家庭以及家庭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关系就成为家庭社会资本的核心。
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因此,先天禀赋的差异不可避免。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社会流动性增强,给许多寒门子弟带来了改变命运的机会,毕业分配的政策淡化了家庭出身的作用,使得一些人确实通过知识改变了命运。但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和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国家不再包办毕业生就业问题,这样一些地位高、收入稳定的职业,比如公务员,就成为稀缺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动用家庭社会资源获得高社会地位工作必然成为一种趋势。中国社科院的一份《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表明,父辈具有社会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倍多。在这种差序格局的社会背景下,那些拥有父辈干部身份的子女,凭借其家庭社会资本动用人脉,打通关系,形成自己在提拔中的竞争优势。而贫困阶层的寒门子弟由于其家庭社会资本的匮乏,缺乏必要的资源的支持,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使其发展机会更为渺茫,最终导致阶层不断固化,形成“穷者恒穷”的现象。 四、化解“破格提拔”中阶层固化的对策
(一)构建民主文化
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非民主化的政治文化,不利于破格提拔干部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进行扬弃。只有批判和摒弃专制集权的思想,才能健全民主观念,树立平等意识;只有肃清任人唯亲的观念,才能增强民主提拔的意识;只有破除人治的传统观念,才能树立法治的社会氛围。否则,现在的破格提拔中就会继续出现“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改造利用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有益因素将“民为邦本”传统与“主权在民”的精神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体系,增强公众的民主意识,树立公民本位的政治文化观,为破格提拔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二)增加信息公开力度
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要给新闻媒体一定的独立空间,将干部破格提拔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报刊电台上向社会公告,也可以通过有关会议、文件向干部群众通报和宣传。同时,为了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要,利用政府网络、咨询热线等手段来发布相关信息,为群众解疑。
(三)加强相关制度和法律建设
1.明确“破格提拔”的标准和程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破格提拔”的用人标准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但是没有对此进行详细的解释,这样的自由裁量权成为各地组织部门滥用、违规提拔一些年轻干部的幌子。因此,明确界定“破格提拔”的用人标准是极其必要的。在制定干部破格提拔的标准时,必须始终遵守“德才绩”的原则。干部的选拔任用若无详细的操作程序,必会导致执行的无序和违规。《条例》第七条指出“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但至今中共中央没有出台相应的程序规范条例。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也是按照本地的情况自行决定,给权力寻租、“裙带关系”等行为提供了保护伞。因此规范破格提拔的操作程序是必要的,也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2.健全行政回避制度。为了避免“破格提拔”中有关干部利用亲缘关系达到提拔的目的,行政回避制度的完善也必不可少。凡在破格提拔工作中涉及到干部子女问题,那些在提拔中具有直接领导关系或者监督关系的亲属,甚至是其他能够使破格提拔干部产生偏见,导致结果不公正的人员都应该自行回避。
3.完善相关法律。纵观“破格提拔”的有关规定,仅仅是在《条例》中有部分涉及,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制度来对“破格提拔”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应积极呼吁党中央针对现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对“破格提拔”的原则、流程、纪律、民主权力等方面进行规范。
作为组织上为党和政府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特殊途径,“破格提拔”是一件对组织、对干部、对群众都有意义的好事。但其不断呈现出的阶层固化问题,不得不引起社会的重视,它犹如暗藏杀机的一潭死水,也许表面平静,但其中隐藏的阶层之间的对立情绪对整个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甚至社会的稳定存在着潜在的威胁,我们必须采取各项措施来缓解这一现状。只有为各阶层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努力扩大下层阶级的上升空间,才能使真正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才能不断壮大我们的后备干部队伍,因此,破解“破格提拔”的阶层固化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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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顾俊.阶层固化: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挑战[N].文汇报,2011—04—11.
〔2〕卜长莉.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6.
〔3〕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78.
〔4〕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8.
〔5〕牛芳.党政机关干部破格提拔被质疑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新西部,2012(17).
(责任编辑 姜黎梅)
关键词:破格提拔;阶层固化;社会资本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077-02
近几年来,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中均存在阶层固化的现象,比如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户籍制度的种种限制,甚至在近期被公众频繁质疑的“破格提拔”中也呈现出阶层固化的趋势。“破格提拔”中阶层固化问题的出现,对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破格提拔
干部的“破格提拔”一词最早正式出现于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他认为“破格提拔”,就是要打破那些关于论资排辈、台阶晋迁的过时观念,不按工作资历、任职年限选拔干部,适时地创造一些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选拔方式。对于“破格提拔”的理解,关键在于“格”字,“格”即框架、规则、标准,即被大多数人所承认并践行的思想观念、行为准则等。“破格”意味着突破常规,不拘成法。当然“破格”并不意味着违反规则,而需要坚持更高的标准,遵循公正、透明的程序,践行能者居之的原则。
(二)阶层固化
“阶层固化”是社会阶层分化严重所导致的社会阶层间的流动减少,父母的阶层地位决定子女的阶层地位,社会阶层结构实现了接近原样的代际复制,不平等在代际间被固定化的现象[1]。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竞争和分层是正常现象,由于各个社会成员的能力不同,一部分人凭借自身能力在社会发展中获得了较多的社会财富,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更多贡献,在这样的形势下,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是正向的。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成了既得利益者,阶层两级分化严重,竞争者不再凭借其自身教育背景和能力,更多的是依靠家庭背景和人脉关系,其结果必然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呈现阶层固化现象。
(三)社会资本理论
社会资本的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提出以来,由布尔迪厄、科尔曼、帕特南、林南等人对其进行了发展和完善。布尔迪厄认为社会资本就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些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制度化的网络。这一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2]。科尔曼指出,“蕴含某些行动者利益的事件,部分或全部处于其他行动者的控制之下,行动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相互进行各种交换……其结果,形成了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不仅被视为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资源”[3]。帕特南将社会资本从个人层面上升到集体层面,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团体的甚至国家的财产,而不是个人的财产。本文所涉及的社会资本是一种狭义上的社会资本,即通过个体在网络结构中的相互联系,如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地缘关系获得相关资源的总和。
二、干部“破格提拔”中的阶层固化问题
现如今,“官二代”、“富二代”、“贫二代”等带有身份标签意义的“二代”现象频繁成为中国关注的热点,反映了我国社会阶层代际传承性问题已经出现并日益严重。那些在资源上占有着垄断地位的利益既得者,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子孙后代承袭自己的权力和财富,他们利用自身的有利资源让下代人接受优良的教育,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有着更好的发展前途。
在接二连三出现的“破格提拔”的事件中,通过非正常手段和途径进入权力阶层并且获得晋升提拔的“官二代”也正是社会阶层固化的一个缩影。官员及其家族已经成为一个自我循环的特权群体,由于他们事实上在社会中起主导作用,所以,社会的大部分资源都是由他们所占有和分配,其他阶层和群体,尤其是底层将很难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致使其贫困衍生贫困,富裕滋生富裕。对于那些官员子女来说,其父辈处于财富阶层,他们拥有经济、政治等各种社会资源,在破格提拔过程中,通过各种资源的运用,使得其子女也进入上等阶层,让他们得以沿袭自己的权力。同时,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由于其“先天性”因素,使得他们无法与权力和经济资源的占有者公平竞争,在“拼爹”游戏中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向上流动的机会减少,难度增加。
三、破格提拔中阶层固化现象的原因探析
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是“身份社会”,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4]这种差序格局靠血缘、家族为基础。因此,家庭以及家庭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关系就成为家庭社会资本的核心。
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因此,先天禀赋的差异不可避免。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社会流动性增强,给许多寒门子弟带来了改变命运的机会,毕业分配的政策淡化了家庭出身的作用,使得一些人确实通过知识改变了命运。但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和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国家不再包办毕业生就业问题,这样一些地位高、收入稳定的职业,比如公务员,就成为稀缺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动用家庭社会资源获得高社会地位工作必然成为一种趋势。中国社科院的一份《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表明,父辈具有社会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倍多。在这种差序格局的社会背景下,那些拥有父辈干部身份的子女,凭借其家庭社会资本动用人脉,打通关系,形成自己在提拔中的竞争优势。而贫困阶层的寒门子弟由于其家庭社会资本的匮乏,缺乏必要的资源的支持,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使其发展机会更为渺茫,最终导致阶层不断固化,形成“穷者恒穷”的现象。 四、化解“破格提拔”中阶层固化的对策
(一)构建民主文化
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非民主化的政治文化,不利于破格提拔干部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进行扬弃。只有批判和摒弃专制集权的思想,才能健全民主观念,树立平等意识;只有肃清任人唯亲的观念,才能增强民主提拔的意识;只有破除人治的传统观念,才能树立法治的社会氛围。否则,现在的破格提拔中就会继续出现“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改造利用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有益因素将“民为邦本”传统与“主权在民”的精神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体系,增强公众的民主意识,树立公民本位的政治文化观,为破格提拔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二)增加信息公开力度
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要给新闻媒体一定的独立空间,将干部破格提拔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报刊电台上向社会公告,也可以通过有关会议、文件向干部群众通报和宣传。同时,为了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要,利用政府网络、咨询热线等手段来发布相关信息,为群众解疑。
(三)加强相关制度和法律建设
1.明确“破格提拔”的标准和程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破格提拔”的用人标准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但是没有对此进行详细的解释,这样的自由裁量权成为各地组织部门滥用、违规提拔一些年轻干部的幌子。因此,明确界定“破格提拔”的用人标准是极其必要的。在制定干部破格提拔的标准时,必须始终遵守“德才绩”的原则。干部的选拔任用若无详细的操作程序,必会导致执行的无序和违规。《条例》第七条指出“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但至今中共中央没有出台相应的程序规范条例。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也是按照本地的情况自行决定,给权力寻租、“裙带关系”等行为提供了保护伞。因此规范破格提拔的操作程序是必要的,也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2.健全行政回避制度。为了避免“破格提拔”中有关干部利用亲缘关系达到提拔的目的,行政回避制度的完善也必不可少。凡在破格提拔工作中涉及到干部子女问题,那些在提拔中具有直接领导关系或者监督关系的亲属,甚至是其他能够使破格提拔干部产生偏见,导致结果不公正的人员都应该自行回避。
3.完善相关法律。纵观“破格提拔”的有关规定,仅仅是在《条例》中有部分涉及,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制度来对“破格提拔”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应积极呼吁党中央针对现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对“破格提拔”的原则、流程、纪律、民主权力等方面进行规范。
作为组织上为党和政府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特殊途径,“破格提拔”是一件对组织、对干部、对群众都有意义的好事。但其不断呈现出的阶层固化问题,不得不引起社会的重视,它犹如暗藏杀机的一潭死水,也许表面平静,但其中隐藏的阶层之间的对立情绪对整个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甚至社会的稳定存在着潜在的威胁,我们必须采取各项措施来缓解这一现状。只有为各阶层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努力扩大下层阶级的上升空间,才能使真正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才能不断壮大我们的后备干部队伍,因此,破解“破格提拔”的阶层固化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
参考文献:
〔1〕顾俊.阶层固化: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挑战[N].文汇报,2011—04—11.
〔2〕卜长莉.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6.
〔3〕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78.
〔4〕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28.
〔5〕牛芳.党政机关干部破格提拔被质疑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新西部,2012(17).
(责任编辑 姜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