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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是将潜在税源转化为现实税收的桥梁和纽带。如何强化税源监控是当前税务机关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一、当前税源监控的现状
(一)工作重心错位。“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一直是考核基层税务机关的硬指标、铁任务,只要任务完成,就可以“一俊遮百丑”。但是,在税收制度和当地经济税源既定的情况下,以硬性收入任务来考核税收工作是不科学的。由于各地经济状况、税源基础与所分配税收任务不平衡,会给税收工作带来一定的矛盾和压力。当税收任务超过税源规模时,管理机关为了完成任务,就会违背政策,千方百计“引税”、“寅吃卯粮”;当税收任务低于当地经济税源规模时,就会涵养税源、有税不收。既造成了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平衡,又严重影响了税法严肃性,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久而久之,税源监控质量只能一直处于低水平状况
(二)征管力量薄弱。目前税收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市、区)级局机关内设职能部门太多,人浮于事,管理层次重叠,且职能交叉,职责不明,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农村征管机构收缩后,人员大部分集中到了城区管理分局,相当部分人被安排在县局机关,一线税源监控人员过少,管理力量薄弱;三是现行征、管、查分离没有完全到位,基本上是“二分离”和“三分离”并存,相互制约机制较弱,对税收执法权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和监控;四是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税源监控粗放。一是税源监控体系不够健全,监控乏力,没有形成有效的税源监控网络,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与沟通,信息传递渠道不畅;二是相当部分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上划到市级,县级税务机关无从管理,当地税务机关不可能实行有效监控;三是对重点税源监控只是停留在对入库税款的层面,各级税务机关只注重看看报表,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四是缺乏有效的税源监控考核监督机制,各地执行的考核办法基本以收入为中心,对税源监控缺少有效的考核监督。
二、强化税源监控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税源监控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税收管理员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不够完善、深入。因此,要想实施精细化的税源监控,提高税源监控的实际效果,必须结合实际,实行属地化管理,真正做到管户到人、管事到位;另外,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合理配备企业和个体税收管理员。细化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操作规程,并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强化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明确税收管理员采集税源监控信息的范围和种类,要求税收管理员准确分析预测税源,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依据。税收管理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纳税人做假账、做两本账以及少申报或其他违反税法等现象的发生。对个体纳税人要加强巡查巡管,除熟悉正常经营户的情况外,还要加强对非正常户、新开业户、停复业、未达起征点纳税户的管理,防止假歇业、假失踪等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
(二)把握税源管理重点
注重重点税源监控。重点税源是一个地方的支柱税源,其中重点企业的收入总量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一般在60%-80%,因此,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意义重大。以往,税务部门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的是以企业自行申报为主,辅之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管理方法。由于这些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财务核算模式和生产经营管理规律等往往较为复杂,因此,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一直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难点。对这些重点税源的管理,当务之急是在确定对象、建立科学的监控机制的基础上,实行从收入预测分析的管理方式向把握税源规律及控制税基管理方式的转变。
注重薄弱环节管理。近年来,由于税收政策的调整,新政策的出台以及管理上缺乏力度,使税收征管出现了不少薄弱“地带”。因此,对薄弱环节的税源监控应以“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纠错”,对存在问题的,要从重处理。
注重行业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应扬弃以往单纯按税源大小来实施分类管理的做法,以纳税人规模和行业为分类标准,从宏观分析地区产业链和行业规律、微观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涉税信息变化规律入手,按照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特点,提炼把握同类税源变化规律和税收征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以增强税源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创新税源管理手段
以完善“一户式”管理为基础,以CTASI征管软件为依托,实现税收征管资料电子归档,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收征管资料是形成于税收征纳活动的第一手材料,它反映了纳税人涉税重要信息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过程。因此,要把拓展“一户式”管理内涵作为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征管信息纸质资料录入CTASI征管软件按“一户式”管理进行储存,达到“一户式”储存、长久保存、多次享用,为税收工作管全、管深、管细、管透提供保障。
以创建“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为载体,细化工作任务,实行税源精细化管理。考虑目前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持之以恒地搞好税源监控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征管信息化建设成果,建立专门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全面反映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情况,同时将完成情况作为检验责任区管理绩效的依据,从机制上促使税收管理员必须投入时间、精力加强税源监控,并逐步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
以构建“行业评估综合管理模型”为抓手,促进纳税人准确申报纳税,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第一,应以征、管、查信息为依据,建立税收预警系统。以信息化为依托,依靠科学手段设计监控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监控指标上下波动幅度确定其预警值,并将预警标准指标设定在软件内,由监控系统自动对纳税人每个时期的监控指标进行监控。第二,突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分析,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体系。县以上税务机关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基层税源监控单位和税收管理员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具体负责对所辖区域纳税人实施个案评估。第三,针对基层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评估质量不高、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建立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通过推广应用,以点带面,触类旁通,规范行业性税收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四,加强日常检查,堵塞税源监控漏洞。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税务稽查为终结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综合管理四个环节一体化联动,达到管住税源、促进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四)健全税源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与之匹配的税源监控目标体系和税源监控岗责体系。要按照总局提出的“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要求,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状况,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税源监控的每个环节进行量化、细化,制订科学合理的指标和标准,建立税源监控目标体系。另外,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责任落实的原则,对税源监控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内容、目标、时限、标准及步骤等方面进行量化、细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形成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权责匹配对等、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
建立纵横交错、重心下移的税源监控组织体系。税源精细化管理主要是指基层税源监控精细化,即各县级局以下的税源监控。具体为:县级局征管、税政部门主要负责牵头部署日常的税源监控和各税种的管理。基层管理分局主要负责税源监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即县级局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全局税源监控的业务指导,进行相关分析,找出行业规律以及督查考核等;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其所辖范围内税源的摸底、调查、采集、统计;基层分局长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管理人员对相关税源监控指标的汇集、比对和分析,找准本辖区税源监控的薄弱环节,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解决月度收入均衡入库的问题。形成由县级局、税收管理员和分局负责人共同构成的税源监控组织体系。
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税收会计核算指标体系。一是根据税源监控的要求,建立健全税收统计分析与预测制度,制定科学的税收预测和税源走势分析办法,通过对税收结构和走势的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趋势,为税源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对采集的涉税数据认真分析其营业收入、库存产品、成本构成、实现利润等指标与其缴纳的流转税、收益税之间的客观规律;三是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负状况和单个纳税人纳税情况差异。通过科学分析,客观比较,摸清规律,为税源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建立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税源监控考评体系。建立税源精细管理考核制度,推行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酬的考核方式。根据每位税源监控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分类设计分值,按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分别确定系数,建立以工作事项分类打分、按月奖惩兑现到人的能绩管理考评体系,充分调动税源监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对在执法和管理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违法行为,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增强税源监控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一、当前税源监控的现状
(一)工作重心错位。“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一直是考核基层税务机关的硬指标、铁任务,只要任务完成,就可以“一俊遮百丑”。但是,在税收制度和当地经济税源既定的情况下,以硬性收入任务来考核税收工作是不科学的。由于各地经济状况、税源基础与所分配税收任务不平衡,会给税收工作带来一定的矛盾和压力。当税收任务超过税源规模时,管理机关为了完成任务,就会违背政策,千方百计“引税”、“寅吃卯粮”;当税收任务低于当地经济税源规模时,就会涵养税源、有税不收。既造成了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平衡,又严重影响了税法严肃性,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久而久之,税源监控质量只能一直处于低水平状况
(二)征管力量薄弱。目前税收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市、区)级局机关内设职能部门太多,人浮于事,管理层次重叠,且职能交叉,职责不明,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农村征管机构收缩后,人员大部分集中到了城区管理分局,相当部分人被安排在县局机关,一线税源监控人员过少,管理力量薄弱;三是现行征、管、查分离没有完全到位,基本上是“二分离”和“三分离”并存,相互制约机制较弱,对税收执法权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和监控;四是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税源监控粗放。一是税源监控体系不够健全,监控乏力,没有形成有效的税源监控网络,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与沟通,信息传递渠道不畅;二是相当部分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上划到市级,县级税务机关无从管理,当地税务机关不可能实行有效监控;三是对重点税源监控只是停留在对入库税款的层面,各级税务机关只注重看看报表,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四是缺乏有效的税源监控考核监督机制,各地执行的考核办法基本以收入为中心,对税源监控缺少有效的考核监督。
二、强化税源监控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税源监控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税收管理员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不够完善、深入。因此,要想实施精细化的税源监控,提高税源监控的实际效果,必须结合实际,实行属地化管理,真正做到管户到人、管事到位;另外,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合理配备企业和个体税收管理员。细化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操作规程,并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强化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明确税收管理员采集税源监控信息的范围和种类,要求税收管理员准确分析预测税源,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依据。税收管理员要经常深入企业,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纳税人做假账、做两本账以及少申报或其他违反税法等现象的发生。对个体纳税人要加强巡查巡管,除熟悉正常经营户的情况外,还要加强对非正常户、新开业户、停复业、未达起征点纳税户的管理,防止假歇业、假失踪等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
(二)把握税源管理重点
注重重点税源监控。重点税源是一个地方的支柱税源,其中重点企业的收入总量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一般在60%-80%,因此,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意义重大。以往,税务部门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的是以企业自行申报为主,辅之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管理方法。由于这些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财务核算模式和生产经营管理规律等往往较为复杂,因此,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一直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难点。对这些重点税源的管理,当务之急是在确定对象、建立科学的监控机制的基础上,实行从收入预测分析的管理方式向把握税源规律及控制税基管理方式的转变。
注重薄弱环节管理。近年来,由于税收政策的调整,新政策的出台以及管理上缺乏力度,使税收征管出现了不少薄弱“地带”。因此,对薄弱环节的税源监控应以“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纠错”,对存在问题的,要从重处理。
注重行业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应扬弃以往单纯按税源大小来实施分类管理的做法,以纳税人规模和行业为分类标准,从宏观分析地区产业链和行业规律、微观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涉税信息变化规律入手,按照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特点,提炼把握同类税源变化规律和税收征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以增强税源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创新税源管理手段
以完善“一户式”管理为基础,以CTASI征管软件为依托,实现税收征管资料电子归档,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收征管资料是形成于税收征纳活动的第一手材料,它反映了纳税人涉税重要信息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过程。因此,要把拓展“一户式”管理内涵作为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征管信息纸质资料录入CTASI征管软件按“一户式”管理进行储存,达到“一户式”储存、长久保存、多次享用,为税收工作管全、管深、管细、管透提供保障。
以创建“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为载体,细化工作任务,实行税源精细化管理。考虑目前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持之以恒地搞好税源监控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征管信息化建设成果,建立专门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全面反映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情况,同时将完成情况作为检验责任区管理绩效的依据,从机制上促使税收管理员必须投入时间、精力加强税源监控,并逐步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
以构建“行业评估综合管理模型”为抓手,促进纳税人准确申报纳税,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第一,应以征、管、查信息为依据,建立税收预警系统。以信息化为依托,依靠科学手段设计监控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监控指标上下波动幅度确定其预警值,并将预警标准指标设定在软件内,由监控系统自动对纳税人每个时期的监控指标进行监控。第二,突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分析,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体系。县以上税务机关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基层税源监控单位和税收管理员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具体负责对所辖区域纳税人实施个案评估。第三,针对基层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评估质量不高、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建立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通过推广应用,以点带面,触类旁通,规范行业性税收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四,加强日常检查,堵塞税源监控漏洞。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税务稽查为终结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综合管理四个环节一体化联动,达到管住税源、促进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四)健全税源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与之匹配的税源监控目标体系和税源监控岗责体系。要按照总局提出的“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要求,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状况,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税源监控的每个环节进行量化、细化,制订科学合理的指标和标准,建立税源监控目标体系。另外,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责任落实的原则,对税源监控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内容、目标、时限、标准及步骤等方面进行量化、细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形成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权责匹配对等、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
建立纵横交错、重心下移的税源监控组织体系。税源精细化管理主要是指基层税源监控精细化,即各县级局以下的税源监控。具体为:县级局征管、税政部门主要负责牵头部署日常的税源监控和各税种的管理。基层管理分局主要负责税源监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即县级局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全局税源监控的业务指导,进行相关分析,找出行业规律以及督查考核等;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其所辖范围内税源的摸底、调查、采集、统计;基层分局长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管理人员对相关税源监控指标的汇集、比对和分析,找准本辖区税源监控的薄弱环节,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解决月度收入均衡入库的问题。形成由县级局、税收管理员和分局负责人共同构成的税源监控组织体系。
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税收会计核算指标体系。一是根据税源监控的要求,建立健全税收统计分析与预测制度,制定科学的税收预测和税源走势分析办法,通过对税收结构和走势的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趋势,为税源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对采集的涉税数据认真分析其营业收入、库存产品、成本构成、实现利润等指标与其缴纳的流转税、收益税之间的客观规律;三是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负状况和单个纳税人纳税情况差异。通过科学分析,客观比较,摸清规律,为税源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建立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税源监控考评体系。建立税源精细管理考核制度,推行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酬的考核方式。根据每位税源监控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分类设计分值,按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分别确定系数,建立以工作事项分类打分、按月奖惩兑现到人的能绩管理考评体系,充分调动税源监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对在执法和管理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违法行为,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增强税源监控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