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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构建建筑节能阶段性模型,指出当前阶段政府如何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以及在政府的引领下走向市场化阶段。
【关键词】建筑节能;政府;市场机制;阶段性模型
一、我国建筑节能现状
我国政府从1986 年开始倡导建筑节能,在既有建筑中,施行节能改造的仅占1 % ,在新建建筑中,属于节能的仅占5 % ,全国基本上仍然保持原来的高能耗建筑的布局。[1]总体来说我国建筑节能进展相当缓慢,我国的建筑节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分析建筑节能各利益相关主体存在的问题
建筑节能是一个需要多方参与的工作,要妥善处理好研发机构,建材厂商、开发商与消费者(业主)之间的关系。
第一,社会还没有形成支持节能建筑的环境。
消费者普遍还没有购买节能型建筑的意识。社会公众对提高建筑能效缺乏了解和认识,节能意识淡薄,没有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买节能建筑。其次,供暖收费体制不合理。不管消费者是否是使用节能标准,现有住宅供热都是按面积来收费的,这样就挫伤了消费者购买节能建筑的积极性。最后,节能投资回报期比较长。
第二,开发商不看好节能建筑产品。
开发商在建筑节能中起着重要作用,不采用节能产品首先是,增加额外成本。在建筑施工中应用大量建筑节能材料,企业成本提高,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 [2]其次,开发商还面临着技术风险,现在的节能技术,产品还没有标准化,节能产品的性能到底如何,产品认证标准还不能得到开发商认可,他们不敢轻易尝试。最后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力约束。没有制度保障,企业不会自发地发展节能建筑,不会主动采用新技术降低能耗,这些都使开发商采用节能建筑利润小于保持不变获得的利润。[3]
第三,建材商、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差。
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仍处于研制开发和探索阶段,由于国家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也没有市场支持,许多建材生产厂家不愿增加成本生产节能型的建材和产品;科研机构也缺少动力进行节能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三、建筑节能阶段性模型
根据上面的分析,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平衡建筑节能的各个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本文提出了建筑节能阶段性模型。
图1建筑节能阶段性模型
(一) 建筑节能发展的第一阶段:由政府主导的发展机制
由模型可以看出,目前建筑节能应该从全局抓起,政府应对各个参与者进行激励。这个环节主要是强调政府在建筑节能中的主导地位。
第一,对于消费者,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的宣传很重要,许多发达国家每年花费巨额资金来做节能宣传,如日本、美国、德国。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到建筑节能的意义,了解到建筑节能与自己的利益关系,了解到自己应享受到的权益。
第二,对于开发商,政府应该颁布法律法规,给予激励甚至强制。
开发商在推动建筑节能中处于关键地位,政府应将政策重点转向开发商。既要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管理,包括法规、标准、处罚、征税、禁用和淘汰某些产品与技术等,也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给予开发商推行建筑节能的激励包括减免税收、贴息贷款、认定、认证、宣传、示范、奖励等。尽快建立建筑节能标识体系,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认证、评定开发商建房的能耗等级, 房价和建筑节能标识挂钩,这样能耗高的房子就卖不上好价钱,开发商自然就会注意做好建筑节能了。
第三,对于研发机构和建材商,政府更多的应该给予支持
一方面,国家应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 鼓励从事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形成良好的行业氛围。[4]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应鼓励建材生产厂商建立自己的节能技术体系。由政府对其节能产品实施标识认证措施,使经过认证的产品与建筑节能标准有机结合起来。
(二)建筑节能发展的第二阶段:由市场主导的发展机制
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筑节能将逐步转移到市场化。在第二阶段,继续执行能源经济政策会对建筑节能的发展起到相反的作用,政府部门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辅助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在这个阶段,政府的作用由主导转移到监督方面,而能量(源)服务公司等各种中介服务公司开始大力发展,成为节能领域的一支不可忽视的主力军。它们可以为政府制定能源政策提供建议,帮助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消费者、开发商、建材商及研发机构提供节能信息宣传及培训服务、技术咨询等,同时将遇到的障碍及时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使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来消除市场障碍。
四、总结
随着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健全,社会公众的节能意识增强,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实际利益得到保护,建筑节能逐渐产业化。政府就应该逐步放手,由市场机制来调配各种资源。
【参考文献】
[1]李菁,马彦琳,梁晓群.建筑节能中的政府主导作用探析[J],经济师,2007,(10):56-57
[2]赵海庆.浅议建筑节能法制化和政府的配套政策[J],山西建筑,2007, (33):250-251
[3]张会利.制度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J],价值工程,2008,(9):21-22
[4]王红兵,王淑嫱.政府在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实施中的作用[J].建筑经济,2006,(7):243-244
作者简介:王茜慧(1972-),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秦皇岛自来水总公司
张伟丽(1983-),女,山西临汾人,燕山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软科学)项目;项目号074572264责任编辑:王利强
【关键词】建筑节能;政府;市场机制;阶段性模型
一、我国建筑节能现状
我国政府从1986 年开始倡导建筑节能,在既有建筑中,施行节能改造的仅占1 % ,在新建建筑中,属于节能的仅占5 % ,全国基本上仍然保持原来的高能耗建筑的布局。[1]总体来说我国建筑节能进展相当缓慢,我国的建筑节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分析建筑节能各利益相关主体存在的问题
建筑节能是一个需要多方参与的工作,要妥善处理好研发机构,建材厂商、开发商与消费者(业主)之间的关系。
第一,社会还没有形成支持节能建筑的环境。
消费者普遍还没有购买节能型建筑的意识。社会公众对提高建筑能效缺乏了解和认识,节能意识淡薄,没有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买节能建筑。其次,供暖收费体制不合理。不管消费者是否是使用节能标准,现有住宅供热都是按面积来收费的,这样就挫伤了消费者购买节能建筑的积极性。最后,节能投资回报期比较长。
第二,开发商不看好节能建筑产品。
开发商在建筑节能中起着重要作用,不采用节能产品首先是,增加额外成本。在建筑施工中应用大量建筑节能材料,企业成本提高,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 [2]其次,开发商还面临着技术风险,现在的节能技术,产品还没有标准化,节能产品的性能到底如何,产品认证标准还不能得到开发商认可,他们不敢轻易尝试。最后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力约束。没有制度保障,企业不会自发地发展节能建筑,不会主动采用新技术降低能耗,这些都使开发商采用节能建筑利润小于保持不变获得的利润。[3]
第三,建材商、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差。
节能技术和节能材料仍处于研制开发和探索阶段,由于国家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也没有市场支持,许多建材生产厂家不愿增加成本生产节能型的建材和产品;科研机构也缺少动力进行节能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三、建筑节能阶段性模型
根据上面的分析,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平衡建筑节能的各个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本文提出了建筑节能阶段性模型。
图1建筑节能阶段性模型
(一) 建筑节能发展的第一阶段:由政府主导的发展机制
由模型可以看出,目前建筑节能应该从全局抓起,政府应对各个参与者进行激励。这个环节主要是强调政府在建筑节能中的主导地位。
第一,对于消费者,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的宣传很重要,许多发达国家每年花费巨额资金来做节能宣传,如日本、美国、德国。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到建筑节能的意义,了解到建筑节能与自己的利益关系,了解到自己应享受到的权益。
第二,对于开发商,政府应该颁布法律法规,给予激励甚至强制。
开发商在推动建筑节能中处于关键地位,政府应将政策重点转向开发商。既要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管理,包括法规、标准、处罚、征税、禁用和淘汰某些产品与技术等,也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给予开发商推行建筑节能的激励包括减免税收、贴息贷款、认定、认证、宣传、示范、奖励等。尽快建立建筑节能标识体系,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认证、评定开发商建房的能耗等级, 房价和建筑节能标识挂钩,这样能耗高的房子就卖不上好价钱,开发商自然就会注意做好建筑节能了。
第三,对于研发机构和建材商,政府更多的应该给予支持
一方面,国家应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 鼓励从事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形成良好的行业氛围。[4]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应鼓励建材生产厂商建立自己的节能技术体系。由政府对其节能产品实施标识认证措施,使经过认证的产品与建筑节能标准有机结合起来。
(二)建筑节能发展的第二阶段:由市场主导的发展机制
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筑节能将逐步转移到市场化。在第二阶段,继续执行能源经济政策会对建筑节能的发展起到相反的作用,政府部门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辅助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在这个阶段,政府的作用由主导转移到监督方面,而能量(源)服务公司等各种中介服务公司开始大力发展,成为节能领域的一支不可忽视的主力军。它们可以为政府制定能源政策提供建议,帮助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消费者、开发商、建材商及研发机构提供节能信息宣传及培训服务、技术咨询等,同时将遇到的障碍及时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使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来消除市场障碍。
四、总结
随着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健全,社会公众的节能意识增强,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实际利益得到保护,建筑节能逐渐产业化。政府就应该逐步放手,由市场机制来调配各种资源。
【参考文献】
[1]李菁,马彦琳,梁晓群.建筑节能中的政府主导作用探析[J],经济师,2007,(10):56-57
[2]赵海庆.浅议建筑节能法制化和政府的配套政策[J],山西建筑,2007, (33):250-251
[3]张会利.制度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J],价值工程,2008,(9):21-22
[4]王红兵,王淑嫱.政府在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实施中的作用[J].建筑经济,2006,(7):243-244
作者简介:王茜慧(1972-),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秦皇岛自来水总公司
张伟丽(1983-),女,山西临汾人,燕山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软科学)项目;项目号074572264责任编辑:王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