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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口老化是无法遏止的趋势,但在健康饮食、长寿科技、运动健身等趋势下,这群人却愈活愈年轻,他们对于结婚生子、爱情、宗教、工作、心理健康和消费习惯,不但勇于突破常规,也更乐于追求自我、尽情享受人生。他们不是盲目地相信青春永驻,而是更愿意以健康的心态去生活,对生活与冒险充满热情,他们被称为“逆龄族”。
非得年轻不可的压力
每个人都有充分理由拒绝老化,女性尤甚于男性,这与虚荣心无关,与经济生存有关。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尽管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年过五六十岁仍继续工作,但雇主却更喜欢青年员工。在美国和欧洲大多数地区,美容整形仍属于不为大众所接受的事,尤其对受传统教育者及精英知识分子而言。但失去年轻外貌的害处更大,特别是在对外公开、讲究门面的行业,这其中只有少数人可以不必在公众面前保持青春活力,或是砸大钱维持形象,他们通常是具权威的电视(男)主播、过气的(男)摇滚明星、电影传奇人物(男)、电视艺人(男)、奥普拉和梅丽尔·斯特里普。在这样的社会压力之下,人们会不自觉地追求年轻化。
“逆龄族”的定义
处于年龄混淆的新世纪,社会大众对年龄的定义变得模糊,而且不受年龄束缚的人也越来越多。“逆龄族”不会考虑年龄所带来的限制,也不会以必然的老死来规划人生,他们宁可忽略这些事,不断追求理想、尝新、渴望婚姻和后代、向往学习,并乐在工作。
我最早定义“逆龄族”的概念,起源于我替《时代》杂志做的封面故事——《10个正在改变世界的观念》。我解释“逆龄族”的特征,就是“从青少年到死亡为止,始终以相同的方式和步调过生活,不会因变老而改变年轻时的爱好和梦想”。
我提出这个名称,令许多读者对它一见如故,兴奋地写信告诉我们:“终于有一个适合我的分类了。”但世俗观点还是认定,人生由既定阶段构成,有一定的前进方向,每到某个年龄就会进入下一个固定阶段。
戴维·巴提斯康原本是贝斯手,后来转任律师。2009年,巴提斯康开始锻炼跑步,计划参加2011年的伦敦马拉松,那时他再过几个月就60岁了。其他“逆龄族”可能用滑雪、登山等其他方式来纪念60岁的里程碑,诸如兴高采烈地饮酒作乐,把自己搞得像婴儿般哇哇叫等。这两种行为是“逆龄族”的典型代表,这个时代很明显一直在挑战年龄成见。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2008年为妻子希拉里助选时,曾为压抑愤怒而发出不快的声响。这位前领袖似乎没准备好褪下光环,进入支持者的角色。从他身上你会发现,并非所有“逆龄族”都能注意到自己的处境。“逆龄族”较常显现的不是对年龄的意识增强,而是对其视而不见。巴提斯康跑步也是一样,他并非刻意为了跟老去的年华竞赛,只是刚好到60岁时发现了新嗜好,而这个嗜好正好符合他竞争心强的本性。有些“逆龄族”跟年轻人为伍是想否定自己的年龄,但有些只是没注意到年龄的差距;有些则刻意穿得很年轻,但很多只是没想过要随着年龄调整穿衣风格。
各式各样的“逆龄族”
“逆龄族”也有程度之分,有些表现得比较强烈,有些则比较轻微。它经由文化(非基因)传染,是富足繁荣的副产品,影响所有的社会阶层及年龄层。
想了解逆龄究竟风靡到什么程度,只要随便找个热门选秀节目,观赏帅气性感的年轻人和风韵犹存的六旬长者同台竞争,便一目了然。
赛门·考尔是这类节目的幕后推手,他就是“逆龄族”的代表之一。某次接受访问时,他说:“小时候喜欢的东西,我到现在依旧喜欢。我的喜好完全没变……我确实过着相当正常的生活,差别是我完全投入工作,几乎到沉迷的程度。”
依旧年轻帅气的考尔,有着“小飞侠”彼得·潘的味道,他说打肉毒杆菌“就像洗牙一样”,是例行公事。他膝下无子,50岁首次订婚后,结婚计划并未开花结果。死亡对他来说很不真实,他无法参加丧礼或类似场合,觉得很难面对那种现实。
逆龄是一种日益普及的社会现象,它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尽可能用相同的态度过一生。硅谷的科技神童们,如Facebook的创办人扎克伯格,就是“逆龄族”的另一群年轻代表,他们的偶像和启发者是不朽的比尔·盖茨。
辈分更高的“逆龄族”有休·海夫纳,这位86岁的《花花公子》杂志创办人兼发行人说:“我最大的惊喜,是年龄对我而言只是个数字,一个没有意义的数字。40岁就因为癌症或车祸过世的人,38岁算很老吗?他已经接近生命尽头,无论他是否知道这件事。而活到100岁的人呢?78岁时到底算多老?”2010年7月满84岁时,海夫纳仍然拥有他创办公司的大量股票,并积极抢进更多股票,与《阁楼》杂志的所有人竞价。同年的圣诞夜,海夫纳用推特发布他与24岁的克丽丝朵·哈里斯订婚的消息。
“逆龄族”像近年特别流行的吸血鬼一样,拥有多元样貌,很难被识破。但他们不怕大蒜,十字架对他们也没用,更不像《暮光之城》的吸血鬼一样,在阳光下皮肤闪闪发光。然而,“逆龄族”跟这些魅力十足的魔人却有着重要的共同点。《暮光之城》《噬血真爱》和《吸血鬼日记》里那些性感又社会化的吸血鬼,代表了一种完美的长生不老理想——逆龄、青春永驻、热爱追求冒险刺激,始终是这个时代的核心人物。
逆龄社会的特征
对于繁衍下一代——就像《精选完美男》的珍妮弗·安妮斯顿,或是《备胎女王》的珍妮弗·洛佩兹,挑战大自然的繁衍法则,不按传统婚姻生子制度,甚至像艾尔顿·约翰克服性别问题,一求体验为人父母的人生经验。
对于爱情——敢为爱情冒险,虽然离婚痛苦,但一旦爱情变调或人生规划改变,会勇于另寻真爱。即便高龄也是如此,如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夫妇在结婚40年后分手,但也有破百岁还甜蜜新婚的史上最熟龄新娘与新郎。此外,由于流行文化与蓝色小药丸等药物研发,年轻人与年长者对性生活的圆满,也比以往更加重视。
对于宗教信仰——从单一宗教信仰,变成广义的精神慰藉。无论是为死亡做准备或重视生命,都期望度过一个更有意义、更快乐的人生。
对于心理上的需求——讲求自我认同,会像戴安娜王妃和凯特·摩丝等名人般,善于借用心理治疗,来获得心灵上的解放。“逆龄族”相信:外表年轻,心理也要健康!
对于工作——追求不停歇的生活,不是用另一种形式延长工作生涯,如成为“熟龄创业家”等,就是开发多元兴趣、安排丰富活动,来填补“第二人生”。
对于消费——相较于缩衣节食的传统老世代,“逆龄族”更乐于消费,会购买诸如旅游、汽车和娱乐服务等商品。对“逆龄族”而言,消费的有趣不是在买到完美物品,而是追求完美物品时的过程。所以,旅行要活动满档才好玩,苹果产品等新潮科技是他们的最爱。注:作者为《时代》杂志欧洲总编辑。(莫难摘自《海外星云》)
非得年轻不可的压力
每个人都有充分理由拒绝老化,女性尤甚于男性,这与虚荣心无关,与经济生存有关。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尽管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年过五六十岁仍继续工作,但雇主却更喜欢青年员工。在美国和欧洲大多数地区,美容整形仍属于不为大众所接受的事,尤其对受传统教育者及精英知识分子而言。但失去年轻外貌的害处更大,特别是在对外公开、讲究门面的行业,这其中只有少数人可以不必在公众面前保持青春活力,或是砸大钱维持形象,他们通常是具权威的电视(男)主播、过气的(男)摇滚明星、电影传奇人物(男)、电视艺人(男)、奥普拉和梅丽尔·斯特里普。在这样的社会压力之下,人们会不自觉地追求年轻化。
“逆龄族”的定义
处于年龄混淆的新世纪,社会大众对年龄的定义变得模糊,而且不受年龄束缚的人也越来越多。“逆龄族”不会考虑年龄所带来的限制,也不会以必然的老死来规划人生,他们宁可忽略这些事,不断追求理想、尝新、渴望婚姻和后代、向往学习,并乐在工作。
我最早定义“逆龄族”的概念,起源于我替《时代》杂志做的封面故事——《10个正在改变世界的观念》。我解释“逆龄族”的特征,就是“从青少年到死亡为止,始终以相同的方式和步调过生活,不会因变老而改变年轻时的爱好和梦想”。
我提出这个名称,令许多读者对它一见如故,兴奋地写信告诉我们:“终于有一个适合我的分类了。”但世俗观点还是认定,人生由既定阶段构成,有一定的前进方向,每到某个年龄就会进入下一个固定阶段。
戴维·巴提斯康原本是贝斯手,后来转任律师。2009年,巴提斯康开始锻炼跑步,计划参加2011年的伦敦马拉松,那时他再过几个月就60岁了。其他“逆龄族”可能用滑雪、登山等其他方式来纪念60岁的里程碑,诸如兴高采烈地饮酒作乐,把自己搞得像婴儿般哇哇叫等。这两种行为是“逆龄族”的典型代表,这个时代很明显一直在挑战年龄成见。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2008年为妻子希拉里助选时,曾为压抑愤怒而发出不快的声响。这位前领袖似乎没准备好褪下光环,进入支持者的角色。从他身上你会发现,并非所有“逆龄族”都能注意到自己的处境。“逆龄族”较常显现的不是对年龄的意识增强,而是对其视而不见。巴提斯康跑步也是一样,他并非刻意为了跟老去的年华竞赛,只是刚好到60岁时发现了新嗜好,而这个嗜好正好符合他竞争心强的本性。有些“逆龄族”跟年轻人为伍是想否定自己的年龄,但有些只是没注意到年龄的差距;有些则刻意穿得很年轻,但很多只是没想过要随着年龄调整穿衣风格。
各式各样的“逆龄族”
“逆龄族”也有程度之分,有些表现得比较强烈,有些则比较轻微。它经由文化(非基因)传染,是富足繁荣的副产品,影响所有的社会阶层及年龄层。
想了解逆龄究竟风靡到什么程度,只要随便找个热门选秀节目,观赏帅气性感的年轻人和风韵犹存的六旬长者同台竞争,便一目了然。
赛门·考尔是这类节目的幕后推手,他就是“逆龄族”的代表之一。某次接受访问时,他说:“小时候喜欢的东西,我到现在依旧喜欢。我的喜好完全没变……我确实过着相当正常的生活,差别是我完全投入工作,几乎到沉迷的程度。”
依旧年轻帅气的考尔,有着“小飞侠”彼得·潘的味道,他说打肉毒杆菌“就像洗牙一样”,是例行公事。他膝下无子,50岁首次订婚后,结婚计划并未开花结果。死亡对他来说很不真实,他无法参加丧礼或类似场合,觉得很难面对那种现实。
逆龄是一种日益普及的社会现象,它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尽可能用相同的态度过一生。硅谷的科技神童们,如Facebook的创办人扎克伯格,就是“逆龄族”的另一群年轻代表,他们的偶像和启发者是不朽的比尔·盖茨。
辈分更高的“逆龄族”有休·海夫纳,这位86岁的《花花公子》杂志创办人兼发行人说:“我最大的惊喜,是年龄对我而言只是个数字,一个没有意义的数字。40岁就因为癌症或车祸过世的人,38岁算很老吗?他已经接近生命尽头,无论他是否知道这件事。而活到100岁的人呢?78岁时到底算多老?”2010年7月满84岁时,海夫纳仍然拥有他创办公司的大量股票,并积极抢进更多股票,与《阁楼》杂志的所有人竞价。同年的圣诞夜,海夫纳用推特发布他与24岁的克丽丝朵·哈里斯订婚的消息。
“逆龄族”像近年特别流行的吸血鬼一样,拥有多元样貌,很难被识破。但他们不怕大蒜,十字架对他们也没用,更不像《暮光之城》的吸血鬼一样,在阳光下皮肤闪闪发光。然而,“逆龄族”跟这些魅力十足的魔人却有着重要的共同点。《暮光之城》《噬血真爱》和《吸血鬼日记》里那些性感又社会化的吸血鬼,代表了一种完美的长生不老理想——逆龄、青春永驻、热爱追求冒险刺激,始终是这个时代的核心人物。
逆龄社会的特征
对于繁衍下一代——就像《精选完美男》的珍妮弗·安妮斯顿,或是《备胎女王》的珍妮弗·洛佩兹,挑战大自然的繁衍法则,不按传统婚姻生子制度,甚至像艾尔顿·约翰克服性别问题,一求体验为人父母的人生经验。
对于爱情——敢为爱情冒险,虽然离婚痛苦,但一旦爱情变调或人生规划改变,会勇于另寻真爱。即便高龄也是如此,如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夫妇在结婚40年后分手,但也有破百岁还甜蜜新婚的史上最熟龄新娘与新郎。此外,由于流行文化与蓝色小药丸等药物研发,年轻人与年长者对性生活的圆满,也比以往更加重视。
对于宗教信仰——从单一宗教信仰,变成广义的精神慰藉。无论是为死亡做准备或重视生命,都期望度过一个更有意义、更快乐的人生。
对于心理上的需求——讲求自我认同,会像戴安娜王妃和凯特·摩丝等名人般,善于借用心理治疗,来获得心灵上的解放。“逆龄族”相信:外表年轻,心理也要健康!
对于工作——追求不停歇的生活,不是用另一种形式延长工作生涯,如成为“熟龄创业家”等,就是开发多元兴趣、安排丰富活动,来填补“第二人生”。
对于消费——相较于缩衣节食的传统老世代,“逆龄族”更乐于消费,会购买诸如旅游、汽车和娱乐服务等商品。对“逆龄族”而言,消费的有趣不是在买到完美物品,而是追求完美物品时的过程。所以,旅行要活动满档才好玩,苹果产品等新潮科技是他们的最爱。注:作者为《时代》杂志欧洲总编辑。(莫难摘自《海外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