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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灾害,不仅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建设,也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因此,有效防治煤矿地质灾害势在必行。
煤矿 地质 灾害 防治
煤矿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的一个重要分支。煤矿地质灾害,不仅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建设,也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因此,有效防治煤矿地质灾害势在必行。那么,如何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笔者对此略谈如下几点,以飨读者:
一、我国煤矿地质灾害的现状
我国地域辽阔, 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十分复杂, 由于山地、高原、丘陵占 70%左右, 地质构造活动频繁, 气象条件在时间、空间上的差异很大, 这样的自然条件决定了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国家, 而且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
我国能源 70%以上取自煤炭, 煤炭行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而煤矿灾害的发生已严重制约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煤炭开采不仅受到地面地质自然灾害的威胁, 更严重的是还遭受井下各种灾害的威胁;无论从灾害的经济损失, 还是从死亡的人数看, 煤炭行业均占全国灾害损失的 1/10 以上。
长期的研究实践表明, 无论是地质灾害本身还是对其监测和防治,都涉及经济活动或经济现象, 都需要开展合理的经济评价;但在国内, 对地质灾害, 尤其是煤矿的地质灾害, 尚缺乏可供借鉴的经济评价方面的系统理论、方法和经验, 开展的研究十分有限;以往开展的少许研究也多是经济管理方面的人员进行的, 对地质灾害本身缺乏应有的专业了解。
今后一段时间内, 随着更多的基础建设、能源交通项目的启动, 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与地质灾害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势在必行。
二、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教育以形成全民防灾意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防御煤矿地质灾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开展各种形式煤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民众对灾害的承受能力,使市、县(区)镇、乡各级领导及矿业管理员详细了解煤矿地质灾害灾情和掌握各项防灾减灾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煤矿地区,开展灾害预测和提出防范措施。
2、加强政府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首先,摸清地质灾害底数,基本掌握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圈定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在此基础上拟定防治规划、计划。其次,坚持每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汛前、汛期和灾后的检查研究,以防为主, 综合治理。第三,加强行政管理执法力度,健全完善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机构和体系;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机构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体系,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建立政府发布预测预报体系,分定期、不定期、长期、中期、近期及临灾警报等, 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曝光。
3、建立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建立监测网络系统是防治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应在滑坡、泥石流、崩塌和地面沉降等灾害易发区,设立监测网络系统,利用先进的监测仪器和电子计算机,对灾害进行较准确的、超前的预报预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对于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应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延缓或阻止灾害发生。对于山区的泥石流、水土流失等灾害,可采取修拦挡坝、导流渠和排水沟,并配合种植涵养林等综合治理措施;对于滑坡、危岩体等灾害,则可实施灌浆、锚固等工程措施;而对潜在的地面沉降应及时采取人工回灌等防治措施。总之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可取得良好的效果。
5、合理开采煤矿资源,保护地质环境
遵循《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质环境的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避免或减少煤矿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各级煤矿(窑)应切实做到安全开采,在地面有生命线工程设施、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建筑群和山体稳定性较差的地区,应科学地设置保安煤柱。各级矿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只图经济效益和生产指标的完成、回采原留保安煤柱的采掘活动。
6、加强废弃矿井的环境灾害防治
完善法规,依法对生产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片资料归类存档,为矿井废弃后的灾害评价提供依据。尽快研究废弃矿井的迟缓下沉、"活化"、瓦斯、水污染等环境影响因素,研究废弃矿井采空区地基稳定性及加固处理方法,包括全部充填注浆加固、局部混凝土桩柱加固、堆载预压处理、高能量强夯法处理、水诱导沉陷等。
7、预防瓦斯与煤尘爆炸
1)、防止沼气聚积措施
一是加强通风管理,增加有效风量,降低沼气浓度.各采区和各工作面都应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二是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三是工作面、掘进巷道停止作业后,若要恢复生产,需加强通风,检查瓦斯含量,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作业;四是对废巷、采空区要及时封闭,对盲巷封闭或设栅栏挂警戒牌,严禁入内.在发生的事故中,有工作人员进入盲巷而窒息死亡的案例;五是防止沼气引燃,要加强坑口验身制度,严禁将烟火及易燃物带入井下,以防在井下使用明火吸烟;六是井下使用的机械、电气设备,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和局扇要有风电闭锁装置。
2)、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是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煤尘发生量和浮游煤尘量,可采用静压洒水或综合防尘措施;二是消除引燃的火源,如消除井下火花(包括机械摩擦产生的火花),防爆设备失灵要及时更换。
8、加强科学管理并建立科学预报工作
各种地质灾害均有其自然属性, 其发生发展既有偶然性, 又有一定规律可循。煤矿生产要规范化,杜绝私挖乱采现象,合理规划开采范围。在煤矿采掘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建立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够做到未雨绸缪, 防患于未然,才能彻底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煤矿 地质 灾害 防治
煤矿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的一个重要分支。煤矿地质灾害,不仅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建设,也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因此,有效防治煤矿地质灾害势在必行。那么,如何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笔者对此略谈如下几点,以飨读者:
一、我国煤矿地质灾害的现状
我国地域辽阔, 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十分复杂, 由于山地、高原、丘陵占 70%左右, 地质构造活动频繁, 气象条件在时间、空间上的差异很大, 这样的自然条件决定了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国家, 而且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
我国能源 70%以上取自煤炭, 煤炭行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而煤矿灾害的发生已严重制约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煤炭开采不仅受到地面地质自然灾害的威胁, 更严重的是还遭受井下各种灾害的威胁;无论从灾害的经济损失, 还是从死亡的人数看, 煤炭行业均占全国灾害损失的 1/10 以上。
长期的研究实践表明, 无论是地质灾害本身还是对其监测和防治,都涉及经济活动或经济现象, 都需要开展合理的经济评价;但在国内, 对地质灾害, 尤其是煤矿的地质灾害, 尚缺乏可供借鉴的经济评价方面的系统理论、方法和经验, 开展的研究十分有限;以往开展的少许研究也多是经济管理方面的人员进行的, 对地质灾害本身缺乏应有的专业了解。
今后一段时间内, 随着更多的基础建设、能源交通项目的启动, 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与地质灾害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势在必行。
二、煤矿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教育以形成全民防灾意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防御煤矿地质灾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开展各种形式煤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民众对灾害的承受能力,使市、县(区)镇、乡各级领导及矿业管理员详细了解煤矿地质灾害灾情和掌握各项防灾减灾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煤矿地区,开展灾害预测和提出防范措施。
2、加强政府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首先,摸清地质灾害底数,基本掌握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圈定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在此基础上拟定防治规划、计划。其次,坚持每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汛前、汛期和灾后的检查研究,以防为主, 综合治理。第三,加强行政管理执法力度,健全完善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机构和体系;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机构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体系,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建立政府发布预测预报体系,分定期、不定期、长期、中期、近期及临灾警报等, 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曝光。
3、建立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建立监测网络系统是防治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应在滑坡、泥石流、崩塌和地面沉降等灾害易发区,设立监测网络系统,利用先进的监测仪器和电子计算机,对灾害进行较准确的、超前的预报预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对于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应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延缓或阻止灾害发生。对于山区的泥石流、水土流失等灾害,可采取修拦挡坝、导流渠和排水沟,并配合种植涵养林等综合治理措施;对于滑坡、危岩体等灾害,则可实施灌浆、锚固等工程措施;而对潜在的地面沉降应及时采取人工回灌等防治措施。总之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可取得良好的效果。
5、合理开采煤矿资源,保护地质环境
遵循《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质环境的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避免或减少煤矿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各级煤矿(窑)应切实做到安全开采,在地面有生命线工程设施、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建筑群和山体稳定性较差的地区,应科学地设置保安煤柱。各级矿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只图经济效益和生产指标的完成、回采原留保安煤柱的采掘活动。
6、加强废弃矿井的环境灾害防治
完善法规,依法对生产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片资料归类存档,为矿井废弃后的灾害评价提供依据。尽快研究废弃矿井的迟缓下沉、"活化"、瓦斯、水污染等环境影响因素,研究废弃矿井采空区地基稳定性及加固处理方法,包括全部充填注浆加固、局部混凝土桩柱加固、堆载预压处理、高能量强夯法处理、水诱导沉陷等。
7、预防瓦斯与煤尘爆炸
1)、防止沼气聚积措施
一是加强通风管理,增加有效风量,降低沼气浓度.各采区和各工作面都应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二是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三是工作面、掘进巷道停止作业后,若要恢复生产,需加强通风,检查瓦斯含量,无危险后方可进行作业;四是对废巷、采空区要及时封闭,对盲巷封闭或设栅栏挂警戒牌,严禁入内.在发生的事故中,有工作人员进入盲巷而窒息死亡的案例;五是防止沼气引燃,要加强坑口验身制度,严禁将烟火及易燃物带入井下,以防在井下使用明火吸烟;六是井下使用的机械、电气设备,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和局扇要有风电闭锁装置。
2)、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是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煤尘发生量和浮游煤尘量,可采用静压洒水或综合防尘措施;二是消除引燃的火源,如消除井下火花(包括机械摩擦产生的火花),防爆设备失灵要及时更换。
8、加强科学管理并建立科学预报工作
各种地质灾害均有其自然属性, 其发生发展既有偶然性, 又有一定规律可循。煤矿生产要规范化,杜绝私挖乱采现象,合理规划开采范围。在煤矿采掘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建立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够做到未雨绸缪, 防患于未然,才能彻底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