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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就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去库存”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基于粮食安全责任制视角,地方政府财力支持所带来的目标效果影响。
关键词:托市粮 去库存 效果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9)01(b)-204-02
近几年来粮食连年丰收,出现了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的局面,国际粮价大幅走低,国内粮食市场成交萎缩、价格回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容爆满、压库严重。2016年,为保证农民种的粮食能收得上来,卖得出去,调动加工企业买粮积极性,化解收购仓容不足矛盾,江苏在全国首创,省财政对库存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进行一次性奖励,其中苏北每斤奖励0.02元,苏中每斤奖励0.015元,鼓励企业提前销售,及早腾仓。为此,各地粮食部门积极行动,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粮食加工企业联系,加大销售力度,“去库存”效果明显。下面就建湖粮食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去库存”工作所取得阶段性成效与大家共勉。
1 粮食“去库存”实施
为做好本县粮食“去库存”、腾仓容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根据省粮食局、财政厅、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和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粮食局、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并得到县领导的同意和认可。本县粮食主管部门迅速行动,从制定出库计划、落实购货单位、协议购销价差,及时网拍销售、划定发货期限,按期价差结算等时序紧锣密鼓地加大推进力度。
1.1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仓容不足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粮食“去库存”工作,及时召开全县粮食促销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去库存”工作责任,抓住奖励政策机遇,最大限度腾出仓容,有效化解仓容紧缺矛盾,确保解决夏粮收购仓容,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1.2 制定促销计划
根據中储粮直属库指定优先出库的年度、品种、等级等要求,综合分析全县粮食购销企业仓容、库点分布、粮情状况、粮食品质等各种因素,本着“均衡、合理、有利”原则,科学编排上报竞价销售计划,同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企业和库点,做到出库数量落实到位,工作重点落实到位、岗位责任传递到位,使全县的竞价销售工作始终有序推进。
1.3 遵守规范程序
粮食购销企业按照中储粮直属库的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下发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小麦)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严格履行出库手续,确保操作规范。按照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合同和出库通知单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仓号及时组织出库,没有出现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1.4 提供优质服务
在粮食出库中,粮食购销企业一方面与中储粮直属库及时沟通信息,积极主动协调;另一方面对待客户热情,服务周到,遇到问题耐心解释,没有出现人为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出库现象,没有发生一起商务纠纷和投诉现象,做到了粮食顺畅出库,买方、出库方和监管方都满意。
1.5 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中储粮直属库有关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管理的规定要求,明确了出库操作流程和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并组织监管人员定期不定期到承储企业检查出库和库存管理情况,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上级有关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截至2017年3月底,已上网拍卖销售2014-2015年产最低收购价小麦11.49万吨,其中按收获年份分:2014年产小麦7.35万吨,2015年产小麦4.14万吨;按执行文件时间分:上半年销售出库2.42万吨、下半年销售出库3.76万吨、2017年3月底前销售出库5.31万吨;按购货单位及发货库点分:购货单位18个,发货承储库23个涉及303个仓。共发生购销价亏及费用1049万元,其中:购销价亏754万元,出库费用295万元。
2 粮食“去库存”奖补
2.1 购销价差
(1)2016年上半年销售出库2.42万吨,价差140元/吨,其中:省40元/吨,县80元/吨,企业20元/吨。业务流程:由总公司牵头依据市场实时粮价,分别与购货单位协议商定每吨购销价差金额并提供信誉担保,价差由承储库负责筹资向总公司基本户全额交存,购货单位凭中储粮直属库发货通知单发货,收货确认单结算价差付款。
(2)2016年下半年销售出库9.07万吨,其中:2016年12月25日前销售出库3.76万吨,发生价差64元/吨(省40元/吨,县24元/吨);2017年3月31日前销售出库5.31万吨,发生价差40元/吨,其中:省40元/吨。业务流程:由总公司牵头依据市场实时粮价,分别与购货单位协议商定每吨购销价差金额并提供信誉担保,购货单位凭中储粮直属库发货通知单发货,收货确认单结算价差由承储库委托总公司垫付。
2.2 奖补拨付
(1)省财政补贴460万元,其中2016年12月31日拨付97万元,2017年12月26日拨付363万元。其业务处理:由县财政拨付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全额下拨到各子公司作补贴收入账务处理。
(2)县财政补贴347万元,其中:2016年8月25日拨付189万元,2016年12月27日拨付90万元,2017年12月28日拨付价差及费用68万元。其业务处理:由县财政拨付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下拨到各子公司作补贴收入账务处理。
(3)粮食“去库存”共发生购销价亏及费用1049万元,其中:省、县财政奖补807万元,企业负担242万元。
3 粮食“去库存”效果
3.1 利于国家宏观调控
2016年初,小麦市场销售价格不足2320元/吨,托市收购中等质量标准价格2360元/吨,中储粮直属库拍卖底价2460元/吨,购销价差达140元/吨创历史新高,加大了市场供求及价格稳定的风险,给粮食安全带来了隐患。为此,地方政府承担或垫付部分购销价差,及时启动粮食“去库存”工作,有力缓解粮食市场价格波动,保障国家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稳定;切实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3.2 利于农民增产增收
本县粮食企业理论仓容30万吨,截至2015年底库存粮数量达27万吨,正常年景夏季收购入库量在12万吨左右,秋季稻谷5万吨左右,如果夏收前不能腾出7~9万吨,就可能出现卖粮难问题,托市收购政策就不能执行到位,农民的利益就受损。为此,通过粮食“去库存”工作,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使农民利益不受损,调动了种粮积极性。
3.3 利于企業增量增效
一是确保本县粮食正常购销,降低粮食陈化和品质下降风险、减少保管损耗损失,增加收购环节补贴,使承储库实现效益最大化。如:2017年3月“去库存”销售小麦531万吨,减少保管费补贴115万元,2017年6月把出仓的粮食又收满,取得收购费用补贴213万元,两者相抵增加收入98万元;二是因粮食购销不畅,仓储设施陈旧,仓容严重短缺,迫使粮食企业产生仓库建设投资意愿,主动积极争取项目专项资金,扩容增量增加效益。如:2016年5月宝塔储备库扩建新增仓容3.15万吨,当年增加收入81万元;三是推进粮食企业改革,兼并重组,精细化管理,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
3.4 利于托市粮顺价销售
近几年来,盐城区域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出现了“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的局面,受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影响,托市粮食顺价销售陷入困境。2016年初,小麦市场销售价格不足2320元/吨,托市收购中等质量标准价格2360元/吨,就收购成本购销倒挂4 0元/吨 ,而中储粮直属库顺价销售拍卖底价2460元/吨,其顺价差额100元/吨。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就不可能粮食销售出库。
3.5 利于中央财政减亏
由于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保管、监管费用、销售盈亏等都由中央财政负担,这批粮食如果按照国家计划来拍卖顺价销售出库,现在估计一粒未卖,随着保管时间的推移,库存粮食陈化,品质下降,财政承担的亏损将更大。
3.6 利于实现社会效益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鼓励生产厂家加盟,合理促进粮食流向,缓解粮食产需矛盾;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优质品种布局,使粮食生产者增产增收;三是维护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方利益,提高执行政策的满意度,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中国经济网.国家粮食局:加快推进粮食“去库存”[EB/OL]. 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719/14615838_0. shtml,2016-07-19.
[2] 金谷粮食网.江苏出台相关政策加快粮食去库存[EB/OL]. http://www.jingu.net.cn/html-35137.html,2016-05-04.
[3] 金谷粮食网.盐城市部署粮食去库存工作[EB/OL].http:// www.jingu.net.cn/html-35138.html,2016-05-04.
[4] 安徽粮食局.淮北市粮食局多举措推进粮食“去库存”工作[EB/OL].http://www.ahls.gov.cn/content/detail/ 5aab75c17f8b9a4a24efb2de.html,2018-03-16.
关键词:托市粮 去库存 效果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9)01(b)-204-02
近几年来粮食连年丰收,出现了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的局面,国际粮价大幅走低,国内粮食市场成交萎缩、价格回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容爆满、压库严重。2016年,为保证农民种的粮食能收得上来,卖得出去,调动加工企业买粮积极性,化解收购仓容不足矛盾,江苏在全国首创,省财政对库存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进行一次性奖励,其中苏北每斤奖励0.02元,苏中每斤奖励0.015元,鼓励企业提前销售,及早腾仓。为此,各地粮食部门积极行动,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粮食加工企业联系,加大销售力度,“去库存”效果明显。下面就建湖粮食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去库存”工作所取得阶段性成效与大家共勉。
1 粮食“去库存”实施
为做好本县粮食“去库存”、腾仓容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根据省粮食局、财政厅、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和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的《关于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的通知》,以及省粮食局、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并得到县领导的同意和认可。本县粮食主管部门迅速行动,从制定出库计划、落实购货单位、协议购销价差,及时网拍销售、划定发货期限,按期价差结算等时序紧锣密鼓地加大推进力度。
1.1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仓容不足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粮食“去库存”工作,及时召开全县粮食促销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去库存”工作责任,抓住奖励政策机遇,最大限度腾出仓容,有效化解仓容紧缺矛盾,确保解决夏粮收购仓容,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1.2 制定促销计划
根據中储粮直属库指定优先出库的年度、品种、等级等要求,综合分析全县粮食购销企业仓容、库点分布、粮情状况、粮食品质等各种因素,本着“均衡、合理、有利”原则,科学编排上报竞价销售计划,同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企业和库点,做到出库数量落实到位,工作重点落实到位、岗位责任传递到位,使全县的竞价销售工作始终有序推进。
1.3 遵守规范程序
粮食购销企业按照中储粮直属库的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下发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小麦)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严格履行出库手续,确保操作规范。按照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合同和出库通知单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仓号及时组织出库,没有出现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1.4 提供优质服务
在粮食出库中,粮食购销企业一方面与中储粮直属库及时沟通信息,积极主动协调;另一方面对待客户热情,服务周到,遇到问题耐心解释,没有出现人为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出库现象,没有发生一起商务纠纷和投诉现象,做到了粮食顺畅出库,买方、出库方和监管方都满意。
1.5 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中储粮直属库有关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管理的规定要求,明确了出库操作流程和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并组织监管人员定期不定期到承储企业检查出库和库存管理情况,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上级有关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截至2017年3月底,已上网拍卖销售2014-2015年产最低收购价小麦11.49万吨,其中按收获年份分:2014年产小麦7.35万吨,2015年产小麦4.14万吨;按执行文件时间分:上半年销售出库2.42万吨、下半年销售出库3.76万吨、2017年3月底前销售出库5.31万吨;按购货单位及发货库点分:购货单位18个,发货承储库23个涉及303个仓。共发生购销价亏及费用1049万元,其中:购销价亏754万元,出库费用295万元。
2 粮食“去库存”奖补
2.1 购销价差
(1)2016年上半年销售出库2.42万吨,价差140元/吨,其中:省40元/吨,县80元/吨,企业20元/吨。业务流程:由总公司牵头依据市场实时粮价,分别与购货单位协议商定每吨购销价差金额并提供信誉担保,价差由承储库负责筹资向总公司基本户全额交存,购货单位凭中储粮直属库发货通知单发货,收货确认单结算价差付款。
(2)2016年下半年销售出库9.07万吨,其中:2016年12月25日前销售出库3.76万吨,发生价差64元/吨(省40元/吨,县24元/吨);2017年3月31日前销售出库5.31万吨,发生价差40元/吨,其中:省40元/吨。业务流程:由总公司牵头依据市场实时粮价,分别与购货单位协议商定每吨购销价差金额并提供信誉担保,购货单位凭中储粮直属库发货通知单发货,收货确认单结算价差由承储库委托总公司垫付。
2.2 奖补拨付
(1)省财政补贴460万元,其中2016年12月31日拨付97万元,2017年12月26日拨付363万元。其业务处理:由县财政拨付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全额下拨到各子公司作补贴收入账务处理。
(2)县财政补贴347万元,其中:2016年8月25日拨付189万元,2016年12月27日拨付90万元,2017年12月28日拨付价差及费用68万元。其业务处理:由县财政拨付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下拨到各子公司作补贴收入账务处理。
(3)粮食“去库存”共发生购销价亏及费用1049万元,其中:省、县财政奖补807万元,企业负担242万元。
3 粮食“去库存”效果
3.1 利于国家宏观调控
2016年初,小麦市场销售价格不足2320元/吨,托市收购中等质量标准价格2360元/吨,中储粮直属库拍卖底价2460元/吨,购销价差达140元/吨创历史新高,加大了市场供求及价格稳定的风险,给粮食安全带来了隐患。为此,地方政府承担或垫付部分购销价差,及时启动粮食“去库存”工作,有力缓解粮食市场价格波动,保障国家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稳定;切实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3.2 利于农民增产增收
本县粮食企业理论仓容30万吨,截至2015年底库存粮数量达27万吨,正常年景夏季收购入库量在12万吨左右,秋季稻谷5万吨左右,如果夏收前不能腾出7~9万吨,就可能出现卖粮难问题,托市收购政策就不能执行到位,农民的利益就受损。为此,通过粮食“去库存”工作,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使农民利益不受损,调动了种粮积极性。
3.3 利于企業增量增效
一是确保本县粮食正常购销,降低粮食陈化和品质下降风险、减少保管损耗损失,增加收购环节补贴,使承储库实现效益最大化。如:2017年3月“去库存”销售小麦531万吨,减少保管费补贴115万元,2017年6月把出仓的粮食又收满,取得收购费用补贴213万元,两者相抵增加收入98万元;二是因粮食购销不畅,仓储设施陈旧,仓容严重短缺,迫使粮食企业产生仓库建设投资意愿,主动积极争取项目专项资金,扩容增量增加效益。如:2016年5月宝塔储备库扩建新增仓容3.15万吨,当年增加收入81万元;三是推进粮食企业改革,兼并重组,精细化管理,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
3.4 利于托市粮顺价销售
近几年来,盐城区域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出现了“高产量、高收购量、高库存量”三高叠加的局面,受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影响,托市粮食顺价销售陷入困境。2016年初,小麦市场销售价格不足2320元/吨,托市收购中等质量标准价格2360元/吨,就收购成本购销倒挂4 0元/吨 ,而中储粮直属库顺价销售拍卖底价2460元/吨,其顺价差额100元/吨。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就不可能粮食销售出库。
3.5 利于中央财政减亏
由于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保管、监管费用、销售盈亏等都由中央财政负担,这批粮食如果按照国家计划来拍卖顺价销售出库,现在估计一粒未卖,随着保管时间的推移,库存粮食陈化,品质下降,财政承担的亏损将更大。
3.6 利于实现社会效益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鼓励生产厂家加盟,合理促进粮食流向,缓解粮食产需矛盾;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优质品种布局,使粮食生产者增产增收;三是维护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方利益,提高执行政策的满意度,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中国经济网.国家粮食局:加快推进粮食“去库存”[EB/OL]. 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719/14615838_0. shtml,2016-07-19.
[2] 金谷粮食网.江苏出台相关政策加快粮食去库存[EB/OL]. http://www.jingu.net.cn/html-35137.html,2016-05-04.
[3] 金谷粮食网.盐城市部署粮食去库存工作[EB/OL].http:// www.jingu.net.cn/html-35138.html,2016-05-04.
[4] 安徽粮食局.淮北市粮食局多举措推进粮食“去库存”工作[EB/OL].http://www.ahls.gov.cn/content/detail/ 5aab75c17f8b9a4a24efb2de.html,201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