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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奶粉”、“瘦肉精”、“欣弗”、“口蹄疫”、“苏丹红” ⋯⋯近年来迭出的食品安全事故,暴露了当前我国食品流通环节的诸多诟病,不管是在原料进货、生产加工、成品检测、物流运输还是在市场销售环节,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食品原料之毒
据有关国际机构2008年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遍重视自身加工、制作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但对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材料来源则相对不够关注。尤其是一些小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甚至购买一些品质低劣的原料进行加工,结果害人又害己。
2003年年末,重庆市就发现用垃圾皮革制成的果冻原料。有媒体记者曾冒险暗访重庆市铜梁县蒲吕镇的一家非法生产厂:只见厂房破旧且未挂任何招牌,成堆用于制皮鞋和皮衣留下的下脚料,小山似地堆放在并不宽敞的马路两旁。当记者推开锈迹斑斑的厂房大铁门时,当即引来一位中年男子的警觉。“干啥子?”男子厉声质问。“老板让我来看货”,在取得其信任后,脸上全是煤灰的男子放下手里用于翻动平床锅炉中煤炭的钢叉,将记者带进了厂房。
仓房内,40多口盛有石灰石的水泥池被已经发黑泡胀的“皮革垃圾”几乎填满,发出阵阵难闻的恶臭。20多个绿色塑料桶中盛满了用于浸泡的浓硫酸,刺鼻的白色酸雾从桶口未封闭严实的缝隙飘出。七八名脚穿烂水靴的民工捂鼻挥动手里生锈的长铁耙将池子中发胀的恶臭皮革碎块来回搅拌,以此脱去皮革上各种颜色和重金属物质。然后使其放入紧挨的池子中漂洗,待这些碎皮稍稍显出白色后,再由几名工人用手推车将除去大部分水分、滑腻腻的皮革碎块送进锅炉房里。工人们说:“要把这些东西放进大铁锅中煮熬”。水泥池子旁,混合着硫酸液体的污水径直通过新开挖的水渠进入了一旁的小安溪河中,泛起阵阵白色泡沫。
在这间数百平方米的破旧厂房中,用于煮熬的4口铁锅占据了大部分面积,两名工人忙于将已经漂洗过的碎皮通过升降滑轮放入铁锅中央,一个40岁的女子不停地将塑料桶中具有腐蚀性的双氧水按比例倾入锅中,与碎皮连同煮熬,阵阵酸臭弥漫在整个厂房空间,让人根本睁不开眼睛。
几分钟后,见时机成熟,3位身着围裙的妇女挤在铁锅旁的一漏斗下,像挤奶工一样,将纱布中黄色透明状的油性液体挤在红色塑料盆中。在记者询问中,一女子不耐烦地称:“这些是化油,等冷却后用塑料桶装上卖给一些摊贩炸麻花!”
不远处,数十个塑料盆里装满了已经冷却变白的“化油”,让人闻后胸闷。2小时后,这些被煮熬的碎皮送入了发出“轰鸣”声响的平床中提炼“明胶”。一戴草帽的男子正操动着粉碎机,将已经烘干的“明胶”成品用铁铲进行分类。他称,“颜色好的卖给一些果冻、糖果、饼干及制药厂家,成为他们产品的主要原料,稍差的则用于其它。”当记者欲询问具体时,他则不语。在整个过程中,记者发现没有任何人对产品质量进行所谓的检验。
自称是老板娘的中年妇女刘永辉称,厂子里几月来所生产的数十吨明胶都销给了一些食品和制药厂家,是糖果、果冻等食品和药丸胶囊的制造原料。
提及这里,我们不禁要质疑,那些果冻、药丸胶囊生产厂都知道或者关心过这些食品生产原料的安全性吗?
所谓的行业潜规则,难道就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
业内专家呼吁,提高小工厂、地下窝点的生产水平和安全意识,是当前我国确保食品流通源头安全的重点。
不吃自己生产的食品
如果以上的案例只是生产厂商对食品加工原料的安全性控制力薄弱,那么,下面的事实显然反映的是一些不法厂商自身的“不作为”。
一般人都知道酱油是用豆子、麦子等原料酿造的,可在市场上,消费者竟发现了用人的毛发加工而成的所谓“氨基酸液酱油”。
湖北省荆州市津津乐调味品厂就是这样制造酱油的。厂里知道内情的人从来都不吃自己厂里生产的酱油。工人反映:“我们这里的人,看见做这个很脏的,一般都不吃酱油的⋯⋯。”
原来这种酱油,是工人把一桶桶称之为氨基酸液的褐色液体倒进一口大锅里加热,然后直接配置而成的。而这种被称作氨基酸液的液体,是从各地收来的毛发经过酸解加工成的。这些毛发污秽不堪,甚至还夹杂着一些用过的药棉签,未经严格处理就直接生产。
这样生产出来的食品流通到消费者手中,还有安全可言吗?中国自古有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的是做人的道德,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物就不要强加给别人。可是就有不法生产商将自己不敢吃、不愿吃的食品堂而皇之地推销给别人。
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一些生产厂家都是在卫生条件极差的场地制作食品,平时封闭严实,工商、卫生部门来检查就清洁一下,管理人员一走,落下的灰尘,飞落的苍蝇,甚至于面粉里的老鼠,都在轰鸣的机械声中制成了食品,装在了精美的包装袋里送往各地食品店销售。
而作为“管理者”的工商、卫生防疫、技术监督等部门有不少都是以罚代管,只要收了管理费、完成了罚款,至于经营者如何经营,那就与己无关了,这也就是不卫生食品最后还是能流通到消费者手里的根源之一。
形同虚设的检测
令人发指的是,这样的行径不仅发生在小生产商身上,连曾是中国食品工业百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三鹿集团,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也一夜间轰然倒塌。
号称拥有“1100道检测工序”的三鹿集团,却将三聚氰胺轻松放关,制成奶粉。导致中国上千名孩子患上肾结石,有的还因此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三鹿不是个体户,不是街边的流动小贩,而是拥有“国家免检”证书的百强食品企业。
据了解,“免检制度”是我国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的负担,自2000年开始实施的。申报免检资格的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等条件,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免检产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定期报告质量状况。质检总局每年组织对免检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但一位网友就对国家免检制度提出了质疑:“真可笑,奶粉也能免检。”从“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我国废止了食品类生产企业的国家质量免检制度。然而,关键是,取消“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就能保证吗?如果产品检测依旧形同虚设,恐怕换一百个幌子也得不到消费者的信赖。
物流事故责任谁承担
食品从原料采购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待到成品检测安全之后,就可进入市场销售了。在进入市场正式销售之前,有一个环节的安全也是不可忽视的。那就是食品的物流运输环节。
北京正一味快餐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式快餐公司,他们的快餐都是以半成品的方式配送到全国各店再加工后进行销售的。2008年,他们委托了一家物流公司从北京运输一批半成品去西安,结果在运输的过程中,物流公司的冷藏设备出现了故障,导致食品变质。
承运人需要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按什么方式进行赔偿呢?
“目前我们国家对物流环节的赔偿标准还很不完善。在赔偿问题上,目前有些物流企业是论斤赔偿,有些又不是。”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徐康平教授告诉记者,“食品在运输环节出现问题,但承运人在收货的时候没有及时发现,卖给消费者后才知道。如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到底谁该负主要责任?这些问题在法律上都还不明确。”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发现食品出现了问题,一般都是状告食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而没考虑到食品在运输环节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徐康平教授说:“如果物流企业在运输食品的过程中,超过了食品运输的有效期限,或因自身原因造成食品可能发生变质的隐患,而没有在食品到达收货人手中时履行告之义务,对最终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该是负有责任的。”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以后在发现食品变质的情况下,除了生产商和经销商,是否也该想到物流运输方的责任?
经销商的黑手
食品安全生产出厂,也顺利运输到经销商的手中了,在卖给我们时,是否就安全了呢?在食品的流通过程中,还要注意经销商这一环节。
家住石家庄的一位退休老工人就不幸买到一种经营商用墨汁染成的黑木耳。老人在家附近遛弯时遇到一个卖木耳的妇女,殷勤地向他兜售袋装的黑木耳,并称这是东北特级黑木耳。老人见木耳个大、颜色黝黑,看起来相当不错,价格也便宜,就买了一袋。回家后,老人将木耳泡在温水里准备做饭。一会儿的工夫,再看时却发现泡木耳的水变成了黑色,木耳虽然发得很大,可是却变成了棕黄色。“这些黑木耳用水一泡就掉色,闻起来还有股刺鼻的怪味儿,怎么能吃?”老人气愤地说。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击将不法商贩一举抓获,销售假木耳的不法商贩林某对其用墨汁对木耳染色的行为供认不讳——她这样做是想木耳的卖相好,同一价位销售得快些。同时,哈尔滨、广州等地也都发现过销售墨汁黑木耳的现 象。
“有些黑木耳不但用墨汁染过,而且木耳也并非真正的木耳,而是用明胶等化学成分人工合成的。消费者如食用这种‘木耳’,会危害身体健康。”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看来,会过日子的老百姓口头常说的这句话也颇有几分道理。食品流通末端的安全也要我们消费者来共同维护,杜绝假货,发现不法经销商要积极举报才是。
从以上的诸多事例我们不难发现,食品流通,不管是从原料进货、生产加工、成品检测、货物运输还是到市场销售,哪怕是一个环节的“不作为”,都将对我们的健康安全构成极大的危害。而我们能做的,也绝不仅是“亡羊补 牢”。
食品原料之毒
据有关国际机构2008年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遍重视自身加工、制作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但对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材料来源则相对不够关注。尤其是一些小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甚至购买一些品质低劣的原料进行加工,结果害人又害己。
2003年年末,重庆市就发现用垃圾皮革制成的果冻原料。有媒体记者曾冒险暗访重庆市铜梁县蒲吕镇的一家非法生产厂:只见厂房破旧且未挂任何招牌,成堆用于制皮鞋和皮衣留下的下脚料,小山似地堆放在并不宽敞的马路两旁。当记者推开锈迹斑斑的厂房大铁门时,当即引来一位中年男子的警觉。“干啥子?”男子厉声质问。“老板让我来看货”,在取得其信任后,脸上全是煤灰的男子放下手里用于翻动平床锅炉中煤炭的钢叉,将记者带进了厂房。
仓房内,40多口盛有石灰石的水泥池被已经发黑泡胀的“皮革垃圾”几乎填满,发出阵阵难闻的恶臭。20多个绿色塑料桶中盛满了用于浸泡的浓硫酸,刺鼻的白色酸雾从桶口未封闭严实的缝隙飘出。七八名脚穿烂水靴的民工捂鼻挥动手里生锈的长铁耙将池子中发胀的恶臭皮革碎块来回搅拌,以此脱去皮革上各种颜色和重金属物质。然后使其放入紧挨的池子中漂洗,待这些碎皮稍稍显出白色后,再由几名工人用手推车将除去大部分水分、滑腻腻的皮革碎块送进锅炉房里。工人们说:“要把这些东西放进大铁锅中煮熬”。水泥池子旁,混合着硫酸液体的污水径直通过新开挖的水渠进入了一旁的小安溪河中,泛起阵阵白色泡沫。
在这间数百平方米的破旧厂房中,用于煮熬的4口铁锅占据了大部分面积,两名工人忙于将已经漂洗过的碎皮通过升降滑轮放入铁锅中央,一个40岁的女子不停地将塑料桶中具有腐蚀性的双氧水按比例倾入锅中,与碎皮连同煮熬,阵阵酸臭弥漫在整个厂房空间,让人根本睁不开眼睛。
几分钟后,见时机成熟,3位身着围裙的妇女挤在铁锅旁的一漏斗下,像挤奶工一样,将纱布中黄色透明状的油性液体挤在红色塑料盆中。在记者询问中,一女子不耐烦地称:“这些是化油,等冷却后用塑料桶装上卖给一些摊贩炸麻花!”
不远处,数十个塑料盆里装满了已经冷却变白的“化油”,让人闻后胸闷。2小时后,这些被煮熬的碎皮送入了发出“轰鸣”声响的平床中提炼“明胶”。一戴草帽的男子正操动着粉碎机,将已经烘干的“明胶”成品用铁铲进行分类。他称,“颜色好的卖给一些果冻、糖果、饼干及制药厂家,成为他们产品的主要原料,稍差的则用于其它。”当记者欲询问具体时,他则不语。在整个过程中,记者发现没有任何人对产品质量进行所谓的检验。
自称是老板娘的中年妇女刘永辉称,厂子里几月来所生产的数十吨明胶都销给了一些食品和制药厂家,是糖果、果冻等食品和药丸胶囊的制造原料。
提及这里,我们不禁要质疑,那些果冻、药丸胶囊生产厂都知道或者关心过这些食品生产原料的安全性吗?
所谓的行业潜规则,难道就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
业内专家呼吁,提高小工厂、地下窝点的生产水平和安全意识,是当前我国确保食品流通源头安全的重点。
不吃自己生产的食品
如果以上的案例只是生产厂商对食品加工原料的安全性控制力薄弱,那么,下面的事实显然反映的是一些不法厂商自身的“不作为”。
一般人都知道酱油是用豆子、麦子等原料酿造的,可在市场上,消费者竟发现了用人的毛发加工而成的所谓“氨基酸液酱油”。
湖北省荆州市津津乐调味品厂就是这样制造酱油的。厂里知道内情的人从来都不吃自己厂里生产的酱油。工人反映:“我们这里的人,看见做这个很脏的,一般都不吃酱油的⋯⋯。”
原来这种酱油,是工人把一桶桶称之为氨基酸液的褐色液体倒进一口大锅里加热,然后直接配置而成的。而这种被称作氨基酸液的液体,是从各地收来的毛发经过酸解加工成的。这些毛发污秽不堪,甚至还夹杂着一些用过的药棉签,未经严格处理就直接生产。
这样生产出来的食品流通到消费者手中,还有安全可言吗?中国自古有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的是做人的道德,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物就不要强加给别人。可是就有不法生产商将自己不敢吃、不愿吃的食品堂而皇之地推销给别人。
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一些生产厂家都是在卫生条件极差的场地制作食品,平时封闭严实,工商、卫生部门来检查就清洁一下,管理人员一走,落下的灰尘,飞落的苍蝇,甚至于面粉里的老鼠,都在轰鸣的机械声中制成了食品,装在了精美的包装袋里送往各地食品店销售。
而作为“管理者”的工商、卫生防疫、技术监督等部门有不少都是以罚代管,只要收了管理费、完成了罚款,至于经营者如何经营,那就与己无关了,这也就是不卫生食品最后还是能流通到消费者手里的根源之一。
形同虚设的检测
令人发指的是,这样的行径不仅发生在小生产商身上,连曾是中国食品工业百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三鹿集团,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也一夜间轰然倒塌。
号称拥有“1100道检测工序”的三鹿集团,却将三聚氰胺轻松放关,制成奶粉。导致中国上千名孩子患上肾结石,有的还因此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三鹿不是个体户,不是街边的流动小贩,而是拥有“国家免检”证书的百强食品企业。
据了解,“免检制度”是我国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的负担,自2000年开始实施的。申报免检资格的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等条件,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免检产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定期报告质量状况。质检总局每年组织对免检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但一位网友就对国家免检制度提出了质疑:“真可笑,奶粉也能免检。”从“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我国废止了食品类生产企业的国家质量免检制度。然而,关键是,取消“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就能保证吗?如果产品检测依旧形同虚设,恐怕换一百个幌子也得不到消费者的信赖。
物流事故责任谁承担
食品从原料采购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待到成品检测安全之后,就可进入市场销售了。在进入市场正式销售之前,有一个环节的安全也是不可忽视的。那就是食品的物流运输环节。
北京正一味快餐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式快餐公司,他们的快餐都是以半成品的方式配送到全国各店再加工后进行销售的。2008年,他们委托了一家物流公司从北京运输一批半成品去西安,结果在运输的过程中,物流公司的冷藏设备出现了故障,导致食品变质。
承运人需要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按什么方式进行赔偿呢?
“目前我们国家对物流环节的赔偿标准还很不完善。在赔偿问题上,目前有些物流企业是论斤赔偿,有些又不是。”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徐康平教授告诉记者,“食品在运输环节出现问题,但承运人在收货的时候没有及时发现,卖给消费者后才知道。如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到底谁该负主要责任?这些问题在法律上都还不明确。”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发现食品出现了问题,一般都是状告食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而没考虑到食品在运输环节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徐康平教授说:“如果物流企业在运输食品的过程中,超过了食品运输的有效期限,或因自身原因造成食品可能发生变质的隐患,而没有在食品到达收货人手中时履行告之义务,对最终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该是负有责任的。”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以后在发现食品变质的情况下,除了生产商和经销商,是否也该想到物流运输方的责任?
经销商的黑手
食品安全生产出厂,也顺利运输到经销商的手中了,在卖给我们时,是否就安全了呢?在食品的流通过程中,还要注意经销商这一环节。
家住石家庄的一位退休老工人就不幸买到一种经营商用墨汁染成的黑木耳。老人在家附近遛弯时遇到一个卖木耳的妇女,殷勤地向他兜售袋装的黑木耳,并称这是东北特级黑木耳。老人见木耳个大、颜色黝黑,看起来相当不错,价格也便宜,就买了一袋。回家后,老人将木耳泡在温水里准备做饭。一会儿的工夫,再看时却发现泡木耳的水变成了黑色,木耳虽然发得很大,可是却变成了棕黄色。“这些黑木耳用水一泡就掉色,闻起来还有股刺鼻的怪味儿,怎么能吃?”老人气愤地说。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击将不法商贩一举抓获,销售假木耳的不法商贩林某对其用墨汁对木耳染色的行为供认不讳——她这样做是想木耳的卖相好,同一价位销售得快些。同时,哈尔滨、广州等地也都发现过销售墨汁黑木耳的现 象。
“有些黑木耳不但用墨汁染过,而且木耳也并非真正的木耳,而是用明胶等化学成分人工合成的。消费者如食用这种‘木耳’,会危害身体健康。”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看来,会过日子的老百姓口头常说的这句话也颇有几分道理。食品流通末端的安全也要我们消费者来共同维护,杜绝假货,发现不法经销商要积极举报才是。
从以上的诸多事例我们不难发现,食品流通,不管是从原料进货、生产加工、成品检测、货物运输还是到市场销售,哪怕是一个环节的“不作为”,都将对我们的健康安全构成极大的危害。而我们能做的,也绝不仅是“亡羊补 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