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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贫困生是我国高等学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显著意义,文章从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随着高校招生和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生逐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贫困生规模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我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超过了2500万,贫困生比例按最保守的20%比例计算,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贫困生总数在500万人以上;特困生比例按最保守的1%比例计算,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特困生总数为250万人以上。对于这类特殊群体资助情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我们建设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公平的程度状况。
一、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显著意义
贫困生成为我国高等学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亦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全面、深入地研究这一问题十分必要,意义尤甚。
1、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对于贫困生及其家庭来说,他们相信知识能够改变命运,幸福的根源在于知识;教育是他们脱贫的希望,投资高等教育是他们改变命运、实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重要途径。然而,众多贫困生求学路上的艰辛、酸楚和泪水,已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最不和谐的音符。这需要政府、社会、高校的共同努力,对贫困生实施必要而有效的救助,让他们全面自由的发展、顺利地完成高等教育,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和萃萃学子都能梦想成真,是我们助学政策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体现的不仅仅是党和政府要坚决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仅是把满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终极目标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是和谐社会—爱无差等、教育公平—有教无类、公共服务—阳光普照的现实写真。
2、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为政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完善资助体系提供参考。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属于应用研究。它的解决,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着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它要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需要加强调究,不论是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的整体研究,还是各项政策科学性、有效性、规范性研究,还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校资助模式的比较研究,尤其是立足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高度和全局,开展对贫困生问题的全面、深入研究,都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存在不足的检讨、对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思考,作为多方面的反馈意见,都对政府部门的决策具有一定的咨询、参考价值。
3、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助学育人”的重要性,鼓励贫困生自强自立,奋发有为,健康成长。在高校,“助学育人”的重要性位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助学育人”是高校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好平台。新世纪,对当代大学生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更需要复合型、创新型和知识型的人才,各高校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纷纷开设了选修课、辅修专业以及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和技术创新活动。高校贫困生由于经济拮据,囊中羞涩,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如何完成学业、顺利毕业,有较强烈的现实取向,而无法满足自己其他方面求知欲求,难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影响了他们的全面发展,也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应付各种挑战。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现身说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鼓励他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以学为主,兼修各方,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尊自重,自强自立,挖掘自身潜能,争取成长为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服务社会,报效国家。
4、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使全社会更多地了解、认识、资助贫困生,从而形成社会各界扶贫助学的人文氛围。所有社会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广大百姓大众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他们也是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重要力量。我们通过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为解决这一问题不断呼吁,必然能引起更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识之士、企业家、慈善机构和广大民众的广泛关注,形成一种社会各界“急党和政府之所急,想贫困生家庭之所想,帮贫困生之所需”的良好人文氛围,多渠道筹集助困资金,为贫困生问题的早日解决,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
5、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促进金融机构和高校进一步合作,为贷款政策的有效运行做出贡献。贫困生资助工作是高校育人工作的组成部分,高校不仅责无旁贷,而且也是受益单位。相关金融机构是运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执行主体。国家助学贷款作为资助贫困生最重要的方式,需要银行和高校密切配合。我们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为高校、银行反映多视角的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意见,能够直接促进高校和银行的良好合作,为资助政策的有效运行做出贡献。
二、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对于贫困生的资助已引起了政府、社会和高校的关注。1993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就曾联合发文要求建立贫困生资助制度。特别是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资助意见》)更强化了各项资助政策,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了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也取得了较大成绩。这对于促使贫困生安心学业,构建和谐校园起到了显著意义。但同时,我们应看到正运行的资助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合理
贫困生认定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先决条件。可在实际工作中,这却是一项难题。一是由于部分贫困生具有较强自尊心和自卑心理,出于在同学中不被取笑,而不愿申报或表露困难背景,致使出现真正的贫困生“漏报”而个别出于个人享乐需要的假贫困生“谎报”现象。二是认定程序也不甚合理。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仅仅是一张贫困生家庭经济调查表和一份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开据的贫困证明,因缺乏必要的收入申报和收入监控制度,学生可以轻易地拿到贫困证明,高校对所申请的学生家庭经济背景真实性又难以判断,出现对贫困生信息准确性把握不够,致使出现湖北襄樊市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女儿“成为贫困大学生”的现象,使真正贫困生没能得到及时资助,降低资助效率。
2、社会资助力量不足,经费来源单一
资助经费总量如何直接决定着资助的效率。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主要由国家拨款、学校自筹和社会捐助三个部分组成。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超过 1000 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 10 万家,也就是说 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加过捐赠。国外企业的捐赠占其财富总额的 7%,而国内的企业连 1%都占不到。这也反映了我国社会力量的资助参与不足。社会捐助热情不高,经费来源单一,制约了整个资助体系“量”的发展,也没能使对贫困生的资助有效地进行。不仅如此,民间资助的分布也不均匀。对国内名牌大学和一般高校热门专业的贫困生的资助相对较多,而对普通高校贫困生的资助较少,尤其对于农、林、地、矿等高校和基础专业的贫困生少有人问津。这种“爱重点轻一般”的民间资助是不合理的,不仅对社会公平起不到促进作用,对一般高校的贫困生也会造成一种打击。
3、注重对贫困生的“输血”,忽视其“造血”功能培养
在各种资助体系中,都较注重“输血”功能而轻视“造血”功能的培养。在实际中,由于贫困生点多面广,大多数资助工作都侧重于日常的事务操作,如贷款申请程序、贫困生档案管理、助学岗位管理等工作当中,而涉及到贫困学生的精神扶贫层面的工作如开办讲座、心理辅导等专项扶贫活动的较少。另一方面,各种资助也注重从物质层面以“输血”,这暂时缓
解了部分学生的经济压力,起到资助目的,但对贫困生“造血”功能培养应更重要。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思考
1、建立“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为贫困生能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是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经济状况把国家下拨的资助经费和社会捐助的经费发给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基本需要的制度,我们称之为物质保障机制中的“输血系统”。在对“减、贷、补”这些资助措施的实际效果和看法的调查中发现,有50%左右的学生认为,这些措施在减小他们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完成学业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享受到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的学生人数少,受资助的金额也不足以保证完成学业;另外,有40%左右的贫困生认为享受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会增加心理压力,与“减、贷、补”三种措施相比,助学贷款则是较多贫困生(60%)可以接受的。因此,高校在加强建立健全“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要针对高校贫困生普遍性和再生性的现实,加大“减、补”的覆盖面;针对贫困生经济压力大的实际,增加“减、补”的额度,切实减轻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生能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这里的有效措施是在确保国家下拨的资助款有效下发(确实发给需要资助的学生)的同时,加大同社会的联系,争取更多的社会捐助款。在“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中,针对贫困生的心理压力特点,加大助学贷款资助措施的完善和推行进一步加强同政府、银行等社会部门的配合,建立和完善相应套措施推进真正意义上的助学贷款制度,使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心理压力得到减轻。
2、积极开拓勤工助学岗位,形成“以工助学”、“以工养学”的良性循环
高等学校应按国家的要求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勤工助学活动使贫困生通过付出一定劳动获得经常、稳定的经费支持。勤工助学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只要有足够的岗位,就会有较广泛的学生参与进来,这样,金额最大的学费由贷款解决,而日常的学习、生活费用可通过勤工助学来解决。目前来讲,学校对勤工助学的支持主要应在制度上,即改变学生管理制度,制定有利于学生勤工助学的政策。譬如,建立真正的学分制,按课程进行学生注册与管理,让学生能够自由支配课余时间,能够根据个人经济条件自主确定修业年限,边学习边工作;建立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勤工助学中介机构,开展勤工助学信息咨询与服务等等。从第一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开拓者严复、蔡元培留洋求学时当码头工,到新中国的缔造者周恩来、邓小平在法国做工求学,以及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当管理员,“勤工助学”早已成为大学生的一种可贵精神而载入史册。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说,这四个字更是他们生存的根本。要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积极开拓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层次上,实现由劳动服务型向智力专业型拓展;在组织方式上,实现由自发分散型向团队合作型拓展;在活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内在型向社会外向型拓展;在运行机制上,引导学生处理好“勤工”与“助学”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以工助学”、“以工养学”,并使之形成良性循环。
3、建立完善的奖学金激励机制,鼓励贫困生
“以学养学”根据国家《奖学金制度办法》,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三类。国家设立奖学金的目的是激励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经济上的资助。奖学金对于贫困生来说具有双重功效。在物质上得到奖励,减轻经济压力的同时,在精神上对他们更是一种鼓励,鼓励他们愈加勤奋学习,同时还能激励其他学习较滞后的贫困生发奋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去争取学校的经济资助。为了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可以专门设立“清寒优秀奖学金”、“寒门进步奖学金”,仅在贫困生中评选。这样可使全校优秀或学习有较大进步的贫困大学生都能获得奖学金,激励贫困生努力学习,获得经济上的资助,“以学养学”。
由此可见,作为对高校贫困生进行物质资助一般对策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多渠道、多机制物质保障机制,欲发挥真正的作用,必须因地制宜地对其内部结构进行进一步的调整。笔者认为建立“以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其他资助为辅,发挥奖学金激励作用”的内部优化组合的资助体系,是变“供给型”补助(指“减”、“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为“经营型”帮助(指勤工助学和奖学金激励机制、贷学金),也是资助贫困生的长远之计。
[参考文献]
[1] 温家宝. 2007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2] 杨晨光. 华东师大九成本专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N]. 中国教育报. 2006-5-11
[3] 杨琳.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成人教育. 2008.13:26.
[4] 王中军.构建贫困生资助体系长效机制的探讨[J]. 教育探索. 2008.7:14.
[5] 张虎.大学贫困生认定的相关问题的调查与分析[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64.
关键词: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随着高校招生和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生逐渐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贫困生规模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我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超过了2500万,贫困生比例按最保守的20%比例计算,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贫困生总数在500万人以上;特困生比例按最保守的1%比例计算,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特困生总数为250万人以上。对于这类特殊群体资助情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我们建设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公平的程度状况。
一、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显著意义
贫困生成为我国高等学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亦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全面、深入地研究这一问题十分必要,意义尤甚。
1、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对于贫困生及其家庭来说,他们相信知识能够改变命运,幸福的根源在于知识;教育是他们脱贫的希望,投资高等教育是他们改变命运、实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重要途径。然而,众多贫困生求学路上的艰辛、酸楚和泪水,已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最不和谐的音符。这需要政府、社会、高校的共同努力,对贫困生实施必要而有效的救助,让他们全面自由的发展、顺利地完成高等教育,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和萃萃学子都能梦想成真,是我们助学政策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体现的不仅仅是党和政府要坚决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仅是把满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终极目标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是和谐社会—爱无差等、教育公平—有教无类、公共服务—阳光普照的现实写真。
2、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为政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完善资助体系提供参考。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属于应用研究。它的解决,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着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建立时间不长,它要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需要加强调究,不论是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的整体研究,还是各项政策科学性、有效性、规范性研究,还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校资助模式的比较研究,尤其是立足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高度和全局,开展对贫困生问题的全面、深入研究,都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存在不足的检讨、对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思考,作为多方面的反馈意见,都对政府部门的决策具有一定的咨询、参考价值。
3、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助学育人”的重要性,鼓励贫困生自强自立,奋发有为,健康成长。在高校,“助学育人”的重要性位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助学育人”是高校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好平台。新世纪,对当代大学生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更需要复合型、创新型和知识型的人才,各高校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纷纷开设了选修课、辅修专业以及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和技术创新活动。高校贫困生由于经济拮据,囊中羞涩,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如何完成学业、顺利毕业,有较强烈的现实取向,而无法满足自己其他方面求知欲求,难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影响了他们的全面发展,也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应付各种挑战。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现身说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鼓励他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以学为主,兼修各方,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尊自重,自强自立,挖掘自身潜能,争取成长为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服务社会,报效国家。
4、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使全社会更多地了解、认识、资助贫困生,从而形成社会各界扶贫助学的人文氛围。所有社会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广大百姓大众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他们也是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重要力量。我们通过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为解决这一问题不断呼吁,必然能引起更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识之士、企业家、慈善机构和广大民众的广泛关注,形成一种社会各界“急党和政府之所急,想贫困生家庭之所想,帮贫困生之所需”的良好人文氛围,多渠道筹集助困资金,为贫困生问题的早日解决,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
5、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能够促进金融机构和高校进一步合作,为贷款政策的有效运行做出贡献。贫困生资助工作是高校育人工作的组成部分,高校不仅责无旁贷,而且也是受益单位。相关金融机构是运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执行主体。国家助学贷款作为资助贫困生最重要的方式,需要银行和高校密切配合。我们加强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为高校、银行反映多视角的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意见,能够直接促进高校和银行的良好合作,为资助政策的有效运行做出贡献。
二、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对于贫困生的资助已引起了政府、社会和高校的关注。1993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就曾联合发文要求建立贫困生资助制度。特别是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资助意见》)更强化了各项资助政策,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了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也取得了较大成绩。这对于促使贫困生安心学业,构建和谐校园起到了显著意义。但同时,我们应看到正运行的资助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合理
贫困生认定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先决条件。可在实际工作中,这却是一项难题。一是由于部分贫困生具有较强自尊心和自卑心理,出于在同学中不被取笑,而不愿申报或表露困难背景,致使出现真正的贫困生“漏报”而个别出于个人享乐需要的假贫困生“谎报”现象。二是认定程序也不甚合理。目前对贫困生的认定仅仅是一张贫困生家庭经济调查表和一份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开据的贫困证明,因缺乏必要的收入申报和收入监控制度,学生可以轻易地拿到贫困证明,高校对所申请的学生家庭经济背景真实性又难以判断,出现对贫困生信息准确性把握不够,致使出现湖北襄樊市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女儿“成为贫困大学生”的现象,使真正贫困生没能得到及时资助,降低资助效率。
2、社会资助力量不足,经费来源单一
资助经费总量如何直接决定着资助的效率。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主要由国家拨款、学校自筹和社会捐助三个部分组成。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超过 1000 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 10 万家,也就是说 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加过捐赠。国外企业的捐赠占其财富总额的 7%,而国内的企业连 1%都占不到。这也反映了我国社会力量的资助参与不足。社会捐助热情不高,经费来源单一,制约了整个资助体系“量”的发展,也没能使对贫困生的资助有效地进行。不仅如此,民间资助的分布也不均匀。对国内名牌大学和一般高校热门专业的贫困生的资助相对较多,而对普通高校贫困生的资助较少,尤其对于农、林、地、矿等高校和基础专业的贫困生少有人问津。这种“爱重点轻一般”的民间资助是不合理的,不仅对社会公平起不到促进作用,对一般高校的贫困生也会造成一种打击。
3、注重对贫困生的“输血”,忽视其“造血”功能培养
在各种资助体系中,都较注重“输血”功能而轻视“造血”功能的培养。在实际中,由于贫困生点多面广,大多数资助工作都侧重于日常的事务操作,如贷款申请程序、贫困生档案管理、助学岗位管理等工作当中,而涉及到贫困学生的精神扶贫层面的工作如开办讲座、心理辅导等专项扶贫活动的较少。另一方面,各种资助也注重从物质层面以“输血”,这暂时缓
解了部分学生的经济压力,起到资助目的,但对贫困生“造血”功能培养应更重要。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思考
1、建立“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为贫困生能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是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经济状况把国家下拨的资助经费和社会捐助的经费发给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基本需要的制度,我们称之为物质保障机制中的“输血系统”。在对“减、贷、补”这些资助措施的实际效果和看法的调查中发现,有50%左右的学生认为,这些措施在减小他们的经济压力,保障他们完成学业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享受到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的学生人数少,受资助的金额也不足以保证完成学业;另外,有40%左右的贫困生认为享受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会增加心理压力,与“减、贷、补”三种措施相比,助学贷款则是较多贫困生(60%)可以接受的。因此,高校在加强建立健全“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要针对高校贫困生普遍性和再生性的现实,加大“减、补”的覆盖面;针对贫困生经济压力大的实际,增加“减、补”的额度,切实减轻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生能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这里的有效措施是在确保国家下拨的资助款有效下发(确实发给需要资助的学生)的同时,加大同社会的联系,争取更多的社会捐助款。在“减、贷、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中,针对贫困生的心理压力特点,加大助学贷款资助措施的完善和推行进一步加强同政府、银行等社会部门的配合,建立和完善相应套措施推进真正意义上的助学贷款制度,使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心理压力得到减轻。
2、积极开拓勤工助学岗位,形成“以工助学”、“以工养学”的良性循环
高等学校应按国家的要求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勤工助学活动使贫困生通过付出一定劳动获得经常、稳定的经费支持。勤工助学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只要有足够的岗位,就会有较广泛的学生参与进来,这样,金额最大的学费由贷款解决,而日常的学习、生活费用可通过勤工助学来解决。目前来讲,学校对勤工助学的支持主要应在制度上,即改变学生管理制度,制定有利于学生勤工助学的政策。譬如,建立真正的学分制,按课程进行学生注册与管理,让学生能够自由支配课余时间,能够根据个人经济条件自主确定修业年限,边学习边工作;建立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勤工助学中介机构,开展勤工助学信息咨询与服务等等。从第一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开拓者严复、蔡元培留洋求学时当码头工,到新中国的缔造者周恩来、邓小平在法国做工求学,以及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当管理员,“勤工助学”早已成为大学生的一种可贵精神而载入史册。对于贫困大学生来说,这四个字更是他们生存的根本。要加强勤工助学工作,积极开拓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层次上,实现由劳动服务型向智力专业型拓展;在组织方式上,实现由自发分散型向团队合作型拓展;在活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内在型向社会外向型拓展;在运行机制上,引导学生处理好“勤工”与“助学”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以工助学”、“以工养学”,并使之形成良性循环。
3、建立完善的奖学金激励机制,鼓励贫困生
“以学养学”根据国家《奖学金制度办法》,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三类。国家设立奖学金的目的是激励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经济上的资助。奖学金对于贫困生来说具有双重功效。在物质上得到奖励,减轻经济压力的同时,在精神上对他们更是一种鼓励,鼓励他们愈加勤奋学习,同时还能激励其他学习较滞后的贫困生发奋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去争取学校的经济资助。为了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可以专门设立“清寒优秀奖学金”、“寒门进步奖学金”,仅在贫困生中评选。这样可使全校优秀或学习有较大进步的贫困大学生都能获得奖学金,激励贫困生努力学习,获得经济上的资助,“以学养学”。
由此可见,作为对高校贫困生进行物质资助一般对策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多渠道、多机制物质保障机制,欲发挥真正的作用,必须因地制宜地对其内部结构进行进一步的调整。笔者认为建立“以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其他资助为辅,发挥奖学金激励作用”的内部优化组合的资助体系,是变“供给型”补助(指“减”、“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为“经营型”帮助(指勤工助学和奖学金激励机制、贷学金),也是资助贫困生的长远之计。
[参考文献]
[1] 温家宝. 2007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2] 杨晨光. 华东师大九成本专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N]. 中国教育报. 2006-5-11
[3] 杨琳.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成人教育. 2008.13:26.
[4] 王中军.构建贫困生资助体系长效机制的探讨[J]. 教育探索. 2008.7:14.
[5] 张虎.大学贫困生认定的相关问题的调查与分析[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