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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国均把能源发展视为影响国家发展进程的关键因素,在实现清洁、环保等多种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也在市场竞争中以优胜劣汰的法则实现原有主体及模式单一性的缺陷,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多主体参与下的多模式发展及科学合理防范改革可能带来的各种潜在法律风险。
伴随着国家电网《关于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于2017年10月的颁布,国家电网旗下各省市直属单位纷纷响应该文件精神,并力争践行国家电网的体制机制改革,在自身范围内科学过度和实现由传统单一供电服务模式和服务主体,向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综合模式的创新、改革,并有效地防范应体制改革主体和模式发展创新可能引发的潜在的各种风险,做到有的放矢地应对。在电网行业深化体制改革的历程中,相信研究多主体参与下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多样化实施模式及相应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将成为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意义。
一、基本概念、研究背景及重要意义
(一)多综合能源服务的界定及参与主体
综合能源服务是国家电网系统在自身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结合自身发展的瓶颈和潜在市场客户需求而开拓的一种综合服务业务。业内专家封红丽认为在没有统一界定概念的情况下,其基本特征包括:首先是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冷热源等发展;附带咨询业务、工程、投资、运营和维护等多种服务模式。现代能源发展总的趋势是向低碳化、清洁型、综合化能源模式发展,同时互联网信息、生物等可再生能源有力推动和政策的大力引导,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正朝着多主体兼容并蓄、多样化创新模式并头发展的良性趋势发展。
(二)研究的背景和发展趋势
综合能源服务发展之政策环境背景。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近年来,我国在能源战略、规划、融资、价格、税收、投融资、标准等诸多领域对综合能源服务业发展有多种支持措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也在加快,为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在政治、资本、市场的推动下,我国能源技术创新进入高度活跃期,能源技术新成果不断涌现;以“云大物移智”为代表的先进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与能源技术的迭代和融合,综合能源服务有望获得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我国电力体制正在启动新一轮深化改革,目标是实现电力产品属性,建立有竞争力的电力市场。2017年10月,国家电网下发《关于在各省公司開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提出要把综合能源服务行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电网公司由单独的电力能供应商向综合能源供应主体转变,创造新的增长点,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制定出 2020年的具体业绩目标。为适应能源发展形势,增加新的增长点,电网企业有必要在分析自身资源优劣情况下,才能够充分挖掘综合能源服务的资源效益,弥补相应不足和缺陷,选择有潜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创新盈利模式,利用当前能源革命的契机,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
(三)研究多主体参与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实施模式及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
能源作为国家的战略物资,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保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引起了世界各个国家的重视,特别是发达国家,对于能源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始终依赖于能源消费,未来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还必须有丰富的能源资源支撑,发展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极为重要。鉴于能源市场复杂多变,资源储备有限,政治环境的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能源开发本身存在的技术短板,能源投资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为了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健康发展,对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实施方式、各种潜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科学审查具有重要意义。①加强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风险规避,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②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和能源项目直接投资效率。③提高能源项目风险防范意识,减少风险损失,保证项目顺利实施。④对我国重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和完善能源项目投资风险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二、综合能源项目服务实施模式
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多元市场竞争主体的参与、能源产业链不同环节的耦合、能源行业生产要素的耦合、能源互联网的发力等对综合能源实施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与机遇,反过来商业模式的革命又会对现行能源产业格局产生巨大影响。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实施模式有不同的具体类型:它可以从不同的参与者和不同的项目内容中实行划分;不但可以按项目内容的总体范围进行分类,也可以按整个能源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
(一)综合能源服务实施模式研究现状主流观点
我国国内目前没有统一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划分标准,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了综合能源项目的现实存在的多样化模式。其中,主要有苏寒、徐晶晶、徐伟刚等根据综合性能源供应与综合化能源服务的本质考虑,认为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及模式主要是能源供应、增值、资产和衍生服务四个方面;封红丽从供、用能侧两发面着眼,归纳了以商业竞争为基础的七种商业模式,分别是配售一体化模式、供销合作社模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售电折扣模式、虚拟电厂包月售电模式、“配售一体化+能源综合服务”模式、互联网售电服务模式。继张治新、陆青、张世翔之后,包括综合能源和综合服务是构成的两个主体部分。考虑到能源供给侧和能源消费侧,学术界最终形成能源市场初步形成阶段的五类企业模式,认为综合售电、能源搭配出售、环保型能源服务、综合需求侧响应和个性化客户定制服务等多个方面;刘敦楠、曾鸣、黄仁乐等从能源互联网层面,根据其具体内容认为能源生产、资产投资、能量交易和增值服务是一个从生产到消费再到增值服务的完整的产业链。
(二)国家电网主要综合能源项目实施模式介绍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自愿约定节能项目所要实现的可能目标,由服务一方按约定为实现节能目标的一方提供必要的用以节约能源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提供者的投入和合理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根据具体的运行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有三种运作模式:节能服务分享、保证性节能及托管能源费用等。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项目的投资和风险全部由能源供应公司承担,用能单位无须投入资金,工程竣工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分享合同期内的节能效益,直至节能服务公司收回投资、利润,项目完成后,将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此后产生的节能收入全部归用能单位所有。
保证性节能,节能项目投资全部由能源供应公司提前进行,用能单位无需投入资金,能源供应公司承诺为能源消费单位节约能源。在项目实施期间未达到承诺的能源份额的,相应的费用由能源供应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双方分摊,直至节能服务企业回收投资、资本利息和合理利润为止。
能源费用托管型,供能公司负责用能单位设备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用能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后向供能公司支付能源及管理费,在项目合同期内,能源供应公司应充分利用项目的节能效益,为了通过提高用能设备的能源效率来支付工程费用,并按合同已经节约了能源费的情况下,取得合理利润。
2.综合能源服务项目PPP模式
PPP模式简介。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称PPP),是社会资本和政府部门合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公用事业项目运营的一种制度创新。
PPP模式的特点。伙伴关系,PPP模式的核心是国家和社会资本在契约基础上的合作过程,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和利益平衡等要素。在这一合作过程中,国家和社会资本是平等的关系,是一种“伙伴关系”。
利益共享,PPP项目都是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公益项目,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需要对参与项目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可能形成的超额利润加以控制,但又要保证一定的收益率,给予其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风险分担,是公共资本与社会资本之间适当进行风险分担的特征,是PPP模式不同于其他交易形式的重要标志。公共部门尽可能承担着自身利益的潜在风险,而社会资本由于其比较优势,承担着更多、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任务。通过双方分担风险,将总风险降至最低。
3.综合能源项目BOT模式
BOT模式简介。建设-经营-转让(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是一种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方式。根据国家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协议,政府向私人部门做出让步,使其能够获得资金用于建设某种类型的基础设施,并在一定期限内管理和经营基础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在协议结束时,私人机构将完成的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综合能源项目BOT模式。综合能源BOT项目依赖于一系列相关的双边协议,其中最关键的是特许经营协议,政府和特许经营双方都满意,主要协议有专营协议和购买合同。特许经营协议是特许经营公司在政府批准下建设、经营公用事业的基础,购买合同是特许经营公司获得效益的决定性因素。综合能源BOT项目分为项目报价和前期招投标及投资建设期、运营管理期和项目最后交付期间,与一般项目的设计完全不同。
一个完整的BOT模式项目的运营过程全部结束。采用BO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政府获得所需要的项目设施,满足了本国或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需求。项目公司完成特许协议的任务,获得回报利润,实现了企业的价值,项目的参与方实现了共赢。
4.其他模式
平台型商业模式、EPC的商业模式、价值链的商业模式。
三、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
(一)综合能源项目风险概述
1.综合能源项目风险含义及关键点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是指项目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此过程需要考虑三个关键点:一是风险是未来的概念;其次风险是由不确定性引起的;三是风险会造成损失。简言之风险约等于未来出现的损失,因为实施综合能源项目的企业是经济性组织,出现损失意味着对企业的侵蚀和破坏,意味着企业面临生存困境和发展困难,因此企业必须格外重视各种风险的防范。
2.综合能源项目风险分类
盈利标准。风险可以分为纯风险和机会风险,这取决于它能否为公司带来利润和机会。纯粹的风险意味着只有一种可能的损失;机会是指风险是损失和收益的零和博弈关系。
内外部划分标准。大型能源企业面临的风险经过内外部配置后,可分为内外部风险。外部风险特别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社会文化风险、技术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产业风险。内部风险特别包括战略风险、操作风险、营运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生产经营特点划分标准。多主体参与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内外部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即投资风险、合同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廉政风险、质量安全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资产风险、高危经营行为风险、供应链风险等。其中尤其要以投资风险、合同风险、诚信风险和安全风险为着眼点。
(二)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1.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是指从事综合能源项目的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将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落实到企业和业务管理的各个具体方面,构建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防范体系,包括风险防范策略、风险融资措施、风险防范的组织职能体系,使风险防范与内部控制相结合,从而实现风险防范的总体目标。 现实操作中,为了科学、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我们必须认识到战略、整合和防范是风险防范的价值所在;同时其本身是一种自觉行动的结果实现方式;必须侧重于其职业性;具有优劣势的二元特性和有效的防范必须具有体系性、系统化等特征,做到知己知彼。
2.风险防范意识的培育与培训
强化风险与培训。完善风险文化和风险教育,包括风险管理法律制度、风险知识、风险能力培训和风险管理。只有通过风险教育和训练,才能提高风险评估、预测和管理水平,有效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风险教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端正风险态度;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上下一致的“风险第一”思想;形成良好的风险风气,提高排除风险隐患、减小风险后果的能力;提倡自我控制和自我防护,从而有效预防屏障风险。
建立制度化的风险防控措施。引入制度化的风险分析和经验支持系统,并通过风险管理措施建立若干风险管理障碍,可以有效降低障碍风险的可能性。通过有效风险事件分析和经验回溯,通过经验和直觉改变对风险问题的处理,运用科学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变被动“风险处理”为主动“风险预测”,消除风险存在的深层次成因。
3.建立健全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
实践中,综合能源服务项目面宽、量大,流程长、环节多,如前述,存在诸多风险。要在综合能源项目框架内规避各类风险,必须从风险的特点出发,结合综合能源项目本身特点,建立防范、识别、评估等风险防控体系。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找出并准确描述风险的过程。此过程要求对风险源、风险事件、风险原因及其潜在后果均有识别的能力。并具备历史数据、理論分析、有见识的意见、专家的意见以及利益相关方的需求等关键要素点。常见的识别方法主要如下:头脑风暴法、流程图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统计推论法。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指风险事件发生的前后,通过科学的量化方式,对事件可能对关联生命、财产和权益等引起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分析。常见的风险评估方法有以下五种。①风险因素分析法。为了有效控制风险,从风险源、风险转化条件、引起转化条件的可能性、预估风险后果和科学的评价等综合要素进行分析的方法。②内部控制评价法。是考量被评估主体内部结构引发可能性的概率方法。③基线评估法。是基于现有的标准和基准为参考,对评估对象进行科学比对,找出差距,并进行补正的方式。④详细风险评估法。对引起风险的负面因素和不足进行详细研究而得出风险发生大小和概率的方法。⑤组合评估法。就是对基线评估和详细评估两种方法的融合的综合评估方法。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规避。风险规避,就是对风险的监管,要求监管者通过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来消除和减少操作过程中的风险事件,从而减少经营损失。综合能源风险规避有以下四种常见的方法。①风险规避。风险回避是投资者故意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防止特定的损失产生的可能。②比较检查。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达到减小损失的可能性和损失实际发生减少。一般贯穿在发生前、过程中和发生后。③风险转移。是指通过有效合同,将转让人可能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受让人的方式。④风险自留。风险的承受者,将风险以自有资金优先予以支付,通过自身方式将风险消除的方式。
4.建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机构和专职的风险防范人员
在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单纯依靠制度优势和完整科学的防控体系,是没有办法高效、合理规避实际经营和投资操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风险的有效规制,还必须依靠公司内部打造一个高素质的人员团队,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的高效团队,借助建构的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才可以达到有效防控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风险的目的,专业化、团队性是人员要素的核心。
(三)完善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制度机制
1.完善多主体参与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关联法律法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立法是改革的前提,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改革,电力体制和能源综合改革必须要以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条件,才能实现立法和改革的有效生态衔接。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全面实现多样化模式、多主体参与融合的重要制度保障。一个成熟的商业模式需要在市场的复杂环境中不断实践和考验。综合能源的一切实施模式都要确保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才能合理有序发展,政府要通过科学的政策和制度作为保障,鼓励各商业主体对现有商业模式进行大胆改进与创新,以促进和催生多元市场参与者进行模式创新的信心。
2.构建有效的跨主体能源项目实施协同机制
考虑到传统能源供应商的单一性现实,推进制度化、经常化和有效“跨界”合作以增进综合能源服务价值,是新时代综合能源改革的新趋势,构建有效的跨主体协同机制成为推进综合能源改革、防范综合能源项目风险的研究前沿。面对能源全球化和风险社会的压力以及民众对能源服务质量的更高期望,构建多主体参与下的综合能源协同机制是在多元化管理思想指引下、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等全新治理手段而逐渐形成的。根据2019年10月18日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尊重多元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就是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综合能源服务改革中,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就是平等对待参与综合能源服务的各类主体,特别是对国有市场主体与民营市场主体要平等对待,保证各类主体在市场准入、获取生产要素、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都能得到同等、无差别对待。
参考文献
[1]封红丽.国内外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现状及商业模式研究[J] .能源情报研究,2017 (4):20-23.
[2]国家电网.关于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
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171114/626059.shtml.
[3]封红丽.国内外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现状及商业模式研究[J].电器工业,2017(06):34-42.
[4]徐社永.面向电网企业的综合能源业务探析[J].中国设备工程,2018(03):175-176.
[5]刘敦楠等.地市电网企业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策略研究[J].电网技术,2015(11):57-63.
(作者单位: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
伴随着国家电网《关于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于2017年10月的颁布,国家电网旗下各省市直属单位纷纷响应该文件精神,并力争践行国家电网的体制机制改革,在自身范围内科学过度和实现由传统单一供电服务模式和服务主体,向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综合模式的创新、改革,并有效地防范应体制改革主体和模式发展创新可能引发的潜在的各种风险,做到有的放矢地应对。在电网行业深化体制改革的历程中,相信研究多主体参与下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多样化实施模式及相应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将成为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意义。
一、基本概念、研究背景及重要意义
(一)多综合能源服务的界定及参与主体
综合能源服务是国家电网系统在自身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结合自身发展的瓶颈和潜在市场客户需求而开拓的一种综合服务业务。业内专家封红丽认为在没有统一界定概念的情况下,其基本特征包括:首先是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冷热源等发展;附带咨询业务、工程、投资、运营和维护等多种服务模式。现代能源发展总的趋势是向低碳化、清洁型、综合化能源模式发展,同时互联网信息、生物等可再生能源有力推动和政策的大力引导,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正朝着多主体兼容并蓄、多样化创新模式并头发展的良性趋势发展。
(二)研究的背景和发展趋势
综合能源服务发展之政策环境背景。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近年来,我国在能源战略、规划、融资、价格、税收、投融资、标准等诸多领域对综合能源服务业发展有多种支持措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也在加快,为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在政治、资本、市场的推动下,我国能源技术创新进入高度活跃期,能源技术新成果不断涌现;以“云大物移智”为代表的先进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与能源技术的迭代和融合,综合能源服务有望获得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我国电力体制正在启动新一轮深化改革,目标是实现电力产品属性,建立有竞争力的电力市场。2017年10月,国家电网下发《关于在各省公司開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提出要把综合能源服务行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电网公司由单独的电力能供应商向综合能源供应主体转变,创造新的增长点,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制定出 2020年的具体业绩目标。为适应能源发展形势,增加新的增长点,电网企业有必要在分析自身资源优劣情况下,才能够充分挖掘综合能源服务的资源效益,弥补相应不足和缺陷,选择有潜力的综合能源服务,创新盈利模式,利用当前能源革命的契机,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
(三)研究多主体参与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实施模式及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
能源作为国家的战略物资,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保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引起了世界各个国家的重视,特别是发达国家,对于能源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始终依赖于能源消费,未来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还必须有丰富的能源资源支撑,发展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极为重要。鉴于能源市场复杂多变,资源储备有限,政治环境的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能源开发本身存在的技术短板,能源投资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为了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健康发展,对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实施方式、各种潜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科学审查具有重要意义。①加强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风险规避,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②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和能源项目直接投资效率。③提高能源项目风险防范意识,减少风险损失,保证项目顺利实施。④对我国重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和完善能源项目投资风险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二、综合能源项目服务实施模式
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多元市场竞争主体的参与、能源产业链不同环节的耦合、能源行业生产要素的耦合、能源互联网的发力等对综合能源实施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与机遇,反过来商业模式的革命又会对现行能源产业格局产生巨大影响。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实施模式有不同的具体类型:它可以从不同的参与者和不同的项目内容中实行划分;不但可以按项目内容的总体范围进行分类,也可以按整个能源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
(一)综合能源服务实施模式研究现状主流观点
我国国内目前没有统一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划分标准,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了综合能源项目的现实存在的多样化模式。其中,主要有苏寒、徐晶晶、徐伟刚等根据综合性能源供应与综合化能源服务的本质考虑,认为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及模式主要是能源供应、增值、资产和衍生服务四个方面;封红丽从供、用能侧两发面着眼,归纳了以商业竞争为基础的七种商业模式,分别是配售一体化模式、供销合作社模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售电折扣模式、虚拟电厂包月售电模式、“配售一体化+能源综合服务”模式、互联网售电服务模式。继张治新、陆青、张世翔之后,包括综合能源和综合服务是构成的两个主体部分。考虑到能源供给侧和能源消费侧,学术界最终形成能源市场初步形成阶段的五类企业模式,认为综合售电、能源搭配出售、环保型能源服务、综合需求侧响应和个性化客户定制服务等多个方面;刘敦楠、曾鸣、黄仁乐等从能源互联网层面,根据其具体内容认为能源生产、资产投资、能量交易和增值服务是一个从生产到消费再到增值服务的完整的产业链。
(二)国家电网主要综合能源项目实施模式介绍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自愿约定节能项目所要实现的可能目标,由服务一方按约定为实现节能目标的一方提供必要的用以节约能源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提供者的投入和合理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根据具体的运行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有三种运作模式:节能服务分享、保证性节能及托管能源费用等。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项目的投资和风险全部由能源供应公司承担,用能单位无须投入资金,工程竣工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分享合同期内的节能效益,直至节能服务公司收回投资、利润,项目完成后,将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此后产生的节能收入全部归用能单位所有。
保证性节能,节能项目投资全部由能源供应公司提前进行,用能单位无需投入资金,能源供应公司承诺为能源消费单位节约能源。在项目实施期间未达到承诺的能源份额的,相应的费用由能源供应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双方分摊,直至节能服务企业回收投资、资本利息和合理利润为止。
能源费用托管型,供能公司负责用能单位设备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用能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后向供能公司支付能源及管理费,在项目合同期内,能源供应公司应充分利用项目的节能效益,为了通过提高用能设备的能源效率来支付工程费用,并按合同已经节约了能源费的情况下,取得合理利润。
2.综合能源服务项目PPP模式
PPP模式简介。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称PPP),是社会资本和政府部门合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公用事业项目运营的一种制度创新。
PPP模式的特点。伙伴关系,PPP模式的核心是国家和社会资本在契约基础上的合作过程,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和利益平衡等要素。在这一合作过程中,国家和社会资本是平等的关系,是一种“伙伴关系”。
利益共享,PPP项目都是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公益项目,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需要对参与项目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可能形成的超额利润加以控制,但又要保证一定的收益率,给予其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风险分担,是公共资本与社会资本之间适当进行风险分担的特征,是PPP模式不同于其他交易形式的重要标志。公共部门尽可能承担着自身利益的潜在风险,而社会资本由于其比较优势,承担着更多、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任务。通过双方分担风险,将总风险降至最低。
3.综合能源项目BOT模式
BOT模式简介。建设-经营-转让(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是一种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方式。根据国家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协议,政府向私人部门做出让步,使其能够获得资金用于建设某种类型的基础设施,并在一定期限内管理和经营基础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在协议结束时,私人机构将完成的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
综合能源项目BOT模式。综合能源BOT项目依赖于一系列相关的双边协议,其中最关键的是特许经营协议,政府和特许经营双方都满意,主要协议有专营协议和购买合同。特许经营协议是特许经营公司在政府批准下建设、经营公用事业的基础,购买合同是特许经营公司获得效益的决定性因素。综合能源BOT项目分为项目报价和前期招投标及投资建设期、运营管理期和项目最后交付期间,与一般项目的设计完全不同。
一个完整的BOT模式项目的运营过程全部结束。采用BOT模式建设基础设施,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政府获得所需要的项目设施,满足了本国或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需求。项目公司完成特许协议的任务,获得回报利润,实现了企业的价值,项目的参与方实现了共赢。
4.其他模式
平台型商业模式、EPC的商业模式、价值链的商业模式。
三、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
(一)综合能源项目风险概述
1.综合能源项目风险含义及关键点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是指项目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此过程需要考虑三个关键点:一是风险是未来的概念;其次风险是由不确定性引起的;三是风险会造成损失。简言之风险约等于未来出现的损失,因为实施综合能源项目的企业是经济性组织,出现损失意味着对企业的侵蚀和破坏,意味着企业面临生存困境和发展困难,因此企业必须格外重视各种风险的防范。
2.综合能源项目风险分类
盈利标准。风险可以分为纯风险和机会风险,这取决于它能否为公司带来利润和机会。纯粹的风险意味着只有一种可能的损失;机会是指风险是损失和收益的零和博弈关系。
内外部划分标准。大型能源企业面临的风险经过内外部配置后,可分为内外部风险。外部风险特别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社会文化风险、技术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产业风险。内部风险特别包括战略风险、操作风险、营运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生产经营特点划分标准。多主体参与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内外部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即投资风险、合同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廉政风险、质量安全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资产风险、高危经营行为风险、供应链风险等。其中尤其要以投资风险、合同风险、诚信风险和安全风险为着眼点。
(二)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1.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是指从事综合能源项目的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将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落实到企业和业务管理的各个具体方面,构建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和完善全面的风险防范体系,包括风险防范策略、风险融资措施、风险防范的组织职能体系,使风险防范与内部控制相结合,从而实现风险防范的总体目标。 现实操作中,为了科学、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我们必须认识到战略、整合和防范是风险防范的价值所在;同时其本身是一种自觉行动的结果实现方式;必须侧重于其职业性;具有优劣势的二元特性和有效的防范必须具有体系性、系统化等特征,做到知己知彼。
2.风险防范意识的培育与培训
强化风险与培训。完善风险文化和风险教育,包括风险管理法律制度、风险知识、风险能力培训和风险管理。只有通过风险教育和训练,才能提高风险评估、预测和管理水平,有效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风险教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端正风险态度;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上下一致的“风险第一”思想;形成良好的风险风气,提高排除风险隐患、减小风险后果的能力;提倡自我控制和自我防护,从而有效预防屏障风险。
建立制度化的风险防控措施。引入制度化的风险分析和经验支持系统,并通过风险管理措施建立若干风险管理障碍,可以有效降低障碍风险的可能性。通过有效风险事件分析和经验回溯,通过经验和直觉改变对风险问题的处理,运用科学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变被动“风险处理”为主动“风险预测”,消除风险存在的深层次成因。
3.建立健全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体系
实践中,综合能源服务项目面宽、量大,流程长、环节多,如前述,存在诸多风险。要在综合能源项目框架内规避各类风险,必须从风险的特点出发,结合综合能源项目本身特点,建立防范、识别、评估等风险防控体系。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找出并准确描述风险的过程。此过程要求对风险源、风险事件、风险原因及其潜在后果均有识别的能力。并具备历史数据、理論分析、有见识的意见、专家的意见以及利益相关方的需求等关键要素点。常见的识别方法主要如下:头脑风暴法、流程图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统计推论法。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指风险事件发生的前后,通过科学的量化方式,对事件可能对关联生命、财产和权益等引起的损失和负面影响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分析。常见的风险评估方法有以下五种。①风险因素分析法。为了有效控制风险,从风险源、风险转化条件、引起转化条件的可能性、预估风险后果和科学的评价等综合要素进行分析的方法。②内部控制评价法。是考量被评估主体内部结构引发可能性的概率方法。③基线评估法。是基于现有的标准和基准为参考,对评估对象进行科学比对,找出差距,并进行补正的方式。④详细风险评估法。对引起风险的负面因素和不足进行详细研究而得出风险发生大小和概率的方法。⑤组合评估法。就是对基线评估和详细评估两种方法的融合的综合评估方法。
综合能源项目风险规避。风险规避,就是对风险的监管,要求监管者通过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来消除和减少操作过程中的风险事件,从而减少经营损失。综合能源风险规避有以下四种常见的方法。①风险规避。风险回避是投资者故意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防止特定的损失产生的可能。②比较检查。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达到减小损失的可能性和损失实际发生减少。一般贯穿在发生前、过程中和发生后。③风险转移。是指通过有效合同,将转让人可能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受让人的方式。④风险自留。风险的承受者,将风险以自有资金优先予以支付,通过自身方式将风险消除的方式。
4.建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机构和专职的风险防范人员
在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单纯依靠制度优势和完整科学的防控体系,是没有办法高效、合理规避实际经营和投资操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的,风险的有效规制,还必须依靠公司内部打造一个高素质的人员团队,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的高效团队,借助建构的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才可以达到有效防控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风险的目的,专业化、团队性是人员要素的核心。
(三)完善综合能源项目风险防范制度机制
1.完善多主体参与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关联法律法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立法是改革的前提,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改革,电力体制和能源综合改革必须要以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条件,才能实现立法和改革的有效生态衔接。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全面实现多样化模式、多主体参与融合的重要制度保障。一个成熟的商业模式需要在市场的复杂环境中不断实践和考验。综合能源的一切实施模式都要确保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才能合理有序发展,政府要通过科学的政策和制度作为保障,鼓励各商业主体对现有商业模式进行大胆改进与创新,以促进和催生多元市场参与者进行模式创新的信心。
2.构建有效的跨主体能源项目实施协同机制
考虑到传统能源供应商的单一性现实,推进制度化、经常化和有效“跨界”合作以增进综合能源服务价值,是新时代综合能源改革的新趋势,构建有效的跨主体协同机制成为推进综合能源改革、防范综合能源项目风险的研究前沿。面对能源全球化和风险社会的压力以及民众对能源服务质量的更高期望,构建多主体参与下的综合能源协同机制是在多元化管理思想指引下、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等全新治理手段而逐渐形成的。根据2019年10月18日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尊重多元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就是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综合能源服务改革中,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就是平等对待参与综合能源服务的各类主体,特别是对国有市场主体与民营市场主体要平等对待,保证各类主体在市场准入、获取生产要素、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都能得到同等、无差别对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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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