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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拍卖师季涛诉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杨丹霞侵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开庭,法庭并未当场宣判,暂定于6月25日再次开庭。
在第一次开庭时,季涛与杨丹霞本人均未出席,均由代理律师负责。季涛方面认为杨丹霞主观故意地侵犯了季涛的名誉权,影响了他人对季涛的社会评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法院判令杨丹霞立即停止对季涛的侵害行为,删除新浪微博上针对季涛的侵权言论;在新浪微博首页上发表向季涛的道歉函;赔偿季涛经济损失306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该案可看作是去年“功甫帖风波”的延续。
2013年12月25日,拍卖师、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季涛发表博文《上海博物馆三位专家为啥要质疑〈功甫帖〉真伪?》中,季涛以张葱玉与徐邦达为例,将之上升为:“故宫书画鉴定权威与上海博物馆鉴定专家之间的分歧便一览无余地展现在社会面前!”并称:“说实在的,北宋的作品,谁也没亲见苏东坡写,真伪本来已经不是百分之百那么重要。”季涛陆续发表多篇博客,对上博三位专家的说法,认为“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和规定博物馆专家的职责,禁止专家到企业兼职;不许可以博物馆专家身份在市场上做鉴定和评估;出席在电视节目中的官方文物专家们应该多讲文物历史知识,避谈真伪和价格”。
见此系列博文发表后,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杨丹霞于今年1月11日在新浪微博注册小号“Mr让阿让”,以个人身份多次批评“土豪收藏家”与其“乏走狗”们,其中不乏“季走狗”(狗为iPhone输入的图形符号)的说法。
杨丹霞辩护律师高明认为:“此案相对法律事件,更像是语言使用的问题。诉辩双方最后的核心变成了‘走狗’一词是不是侮辱诽谤。原告并没有举证其确有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而‘Mr让阿让’,作为受关注度甚少的新用户,其言论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原告自己的宣传造势。”
“‘Mr让阿让所用的博客表达,很多都有出处。如让原告介怀并作为起诉依据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狂吠’,语出鲁迅先生的文章,这是入选中学教材的;《毛泽东选集》里也有‘大土豪、大劣绅、大军阀、大官僚、大买办们’是帝国主义的‘走狗’,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批评的语言是被官方所认可的,不能构成侮辱。”
高明指出,原告在其博客、微博中转发此案的相关信息,对于支持自己而贬低杨丹霞的回复,原告均表示了肯定、赞同和认可,但这类回复所用的语言口气尺度与情绪,与杨丹霞批评原告的如出一辙。“一个人判断和接受语言的标准应该是一致和一贯的。同样的语言,骂杨丹霞时原告拍手称快、点赞叫好,甚至转载发布;骂自己时便恼羞成怒,称自己名誉权被侵害求助于法律,既没有道理,也不光彩。”
高明认为,原告并未举证证明其名誉确有被损害的事实,并且事实上原告的名誉没有受到被告行为的实际损害;被告微博的言论在正常的批评范围内,被告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被告有此行为乃事出有因,批评原告是基于其作为文博界专家的责任和道德使命,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月26日,杨丹霞通过律师发表声明,介绍自己与《功甫帖》藏家刘益谦并非如其所说般没接触,在其竞拍《功甫帖》之前,她已转达看假意见,而在上博专家发表质疑文章后,刘益谦曾请她写质疑文章被拒绝。她之所以以微博小号斥责季涛,正是答应刘益谦不以故宫专家身份说话,但面对谣言希望说明事实的做法。
在杨丹霞看来:“网上陆续出现了李路平、季涛、朱绍良等人捏造、转发上博曾藏《功甫帖》、钟银兰老师故意说假的谣言”,“除了抹黑上博,有人企图将这种恶劣手段用到故宫”,杨丹霞认为:“某些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一定要说这件《功甫帖》就是真苏轼,也不关我事;但造谣可耻、可恶,必须要有人揭穿他们”。
杨丹霞解释:“我的言行,非为一己之私,就像《悲惨世界》里的让阿让,虽然承受了种种别人不理解乃至污蔑的苦难,但他仍能求大义、守大德,他救助了比他更悲惨的生灵,使正义得到伸张。这,才是我选择这个文学人物为注册名的初衷。”
(责任编辑:马怡运)
在第一次开庭时,季涛与杨丹霞本人均未出席,均由代理律师负责。季涛方面认为杨丹霞主观故意地侵犯了季涛的名誉权,影响了他人对季涛的社会评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法院判令杨丹霞立即停止对季涛的侵害行为,删除新浪微博上针对季涛的侵权言论;在新浪微博首页上发表向季涛的道歉函;赔偿季涛经济损失306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该案可看作是去年“功甫帖风波”的延续。
2013年12月25日,拍卖师、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季涛发表博文《上海博物馆三位专家为啥要质疑〈功甫帖〉真伪?》中,季涛以张葱玉与徐邦达为例,将之上升为:“故宫书画鉴定权威与上海博物馆鉴定专家之间的分歧便一览无余地展现在社会面前!”并称:“说实在的,北宋的作品,谁也没亲见苏东坡写,真伪本来已经不是百分之百那么重要。”季涛陆续发表多篇博客,对上博三位专家的说法,认为“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和规定博物馆专家的职责,禁止专家到企业兼职;不许可以博物馆专家身份在市场上做鉴定和评估;出席在电视节目中的官方文物专家们应该多讲文物历史知识,避谈真伪和价格”。
见此系列博文发表后,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杨丹霞于今年1月11日在新浪微博注册小号“Mr让阿让”,以个人身份多次批评“土豪收藏家”与其“乏走狗”们,其中不乏“季走狗”(狗为iPhone输入的图形符号)的说法。
杨丹霞辩护律师高明认为:“此案相对法律事件,更像是语言使用的问题。诉辩双方最后的核心变成了‘走狗’一词是不是侮辱诽谤。原告并没有举证其确有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而‘Mr让阿让’,作为受关注度甚少的新用户,其言论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原告自己的宣传造势。”
“‘Mr让阿让所用的博客表达,很多都有出处。如让原告介怀并作为起诉依据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狂吠’,语出鲁迅先生的文章,这是入选中学教材的;《毛泽东选集》里也有‘大土豪、大劣绅、大军阀、大官僚、大买办们’是帝国主义的‘走狗’,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批评的语言是被官方所认可的,不能构成侮辱。”
高明指出,原告在其博客、微博中转发此案的相关信息,对于支持自己而贬低杨丹霞的回复,原告均表示了肯定、赞同和认可,但这类回复所用的语言口气尺度与情绪,与杨丹霞批评原告的如出一辙。“一个人判断和接受语言的标准应该是一致和一贯的。同样的语言,骂杨丹霞时原告拍手称快、点赞叫好,甚至转载发布;骂自己时便恼羞成怒,称自己名誉权被侵害求助于法律,既没有道理,也不光彩。”
高明认为,原告并未举证证明其名誉确有被损害的事实,并且事实上原告的名誉没有受到被告行为的实际损害;被告微博的言论在正常的批评范围内,被告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被告有此行为乃事出有因,批评原告是基于其作为文博界专家的责任和道德使命,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月26日,杨丹霞通过律师发表声明,介绍自己与《功甫帖》藏家刘益谦并非如其所说般没接触,在其竞拍《功甫帖》之前,她已转达看假意见,而在上博专家发表质疑文章后,刘益谦曾请她写质疑文章被拒绝。她之所以以微博小号斥责季涛,正是答应刘益谦不以故宫专家身份说话,但面对谣言希望说明事实的做法。
在杨丹霞看来:“网上陆续出现了李路平、季涛、朱绍良等人捏造、转发上博曾藏《功甫帖》、钟银兰老师故意说假的谣言”,“除了抹黑上博,有人企图将这种恶劣手段用到故宫”,杨丹霞认为:“某些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一定要说这件《功甫帖》就是真苏轼,也不关我事;但造谣可耻、可恶,必须要有人揭穿他们”。
杨丹霞解释:“我的言行,非为一己之私,就像《悲惨世界》里的让阿让,虽然承受了种种别人不理解乃至污蔑的苦难,但他仍能求大义、守大德,他救助了比他更悲惨的生灵,使正义得到伸张。这,才是我选择这个文学人物为注册名的初衷。”
(责任编辑:马怡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