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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本文研究了品牌农业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义,分析了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经济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品牌农业,就是以品牌建立和综合运用为基本标志,以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全面改造为保障,以强化差异和特色竞争力为重点,以寻求产业市场优势和超额利润为目标的现代农业形态。打造品牌农业,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先导力量和重要引擎,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一、科学认识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实现了从人民温饱不足跨向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个时期内,为了解决农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增加产量是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我国粮食连续高位增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力提升,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当前农业发展的内部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问题更加突出。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情况,中央提出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关键在于提高农业供给质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绿色生产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农业生产新模式。
(二)助推品牌农业发展,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指出,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不同于传统农业,品牌农业的资本含量、技术含量以及人力资本含量高,是一个以市场需求为原点,以生态安全为基础,以工业化经营为理念,以品牌营销为路径,打通一二三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消费者受益,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其内涵更加丰富。品牌农业是大农业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生产领域,包括了农业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营销等领域,实现了一二三产的有机融合,拉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品牌农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目标;在农业增效方面,品牌农业更加注重品牌效应和农产品质量,以满足消费者农产品需求为导向,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在农民增收方面,品牌农业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既增加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又拓展到农产品营销、运输、农村旅游等服务环节,延伸了产业价值链,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渠道,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在农村增绿方面,品牌农业以绿色生产、自然环保为理念,更加注重农业生产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实现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路径。为了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农业部将2017年确定为“农业品牌推进年”,为发展品牌农业提供了有利契机。据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调查显示,通过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可以提升产品溢价30%左右,实现了农产品质优价高。目前,山东省发布了省级农产品整体品牌,首批认定11个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和20家品牌产品专营体验店,品牌农业主体取得巨大发展。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以品牌农业为主要经营方向的农业龙头企业超过9400家,比上年增加100家以上;销售收入达到1.62万亿元,同比增加4%;山东省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89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84家。
(三)品牌农业发展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伴随着品牌农业的推进,其发展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其中一部分将来自政府部门的财政投入,一部分将来自农业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大部分将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客观上将产生大量的融资需求。品牌农业的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现代金融的新需求。从融资需求看,品牌农业的全产业链式生产方式,客观上增加了资金的投入需求。其中,农业生产层面,增加了土地流转承包支出、农业机械购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农产品的深加工、物流配送等领域需要增加大量的投资,资金需求呈现金额大额化、期限长期化、形式多元化的特征。同时,当前部分品牌农业企业公司治理健全、经营规模较大,需要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从风险投资看,品牌农业发展中的科技研发等环节风险水平较高,对天使基金、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的需求更加强烈。从保险需求看,品牌农业是以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为主,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其有著更大的冲击和影响,急需与之配套的相关农业保险产品,从而有效应对自然风险冲击。从金融衍生品需求看,品牌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过程中,急需期货、远期订单等金融衍生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二、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金融机构对品牌农业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了解。从当前主要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情况看,商业银行普遍将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国有企业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信贷投放重点领域,缺乏对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顶层设计。调查显示,当前金融机构缺乏对品牌农业的认识和了解,用传统的眼光看待品牌农业,没有认识到品牌农业具有科技含量高、规模效益扩大、弱质性有所改变的特征。由于当前传统金融机构缺乏对农业领域战略层面的重视,导致当前农业贷款总量增长乏力。2016年,全国农村贷款增加1.94万亿,同比少增2901亿元;农业贷款增加1793亿元,同比少增104亿元。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当前新兴互联网金融主体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对品牌农业的支持力度。如2016年12月份蚂蚁金融开启了农村金融战略“谷雨”计划,联合100家龙头企业,为大型种养殖户提供金融服务,计划拉动合作伙伴及社会力量向“三农”用户提供累计1万亿元信贷资金;京东金融实施了农村金融战略,推出了京农贷、养殖贷、农村众筹等特色信贷产品,已经在1500个县、30万个行政村开展业务。 (二)品牌农业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伴随着以品牌农业为方向的新农业发展,传统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如当前部分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清晰、行政管理职能过强,导致辖内农合机构信贷管理僵化,业务发展滞后,难以有效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如当前农业保险的保障主要是采取“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主要保障农作物的直接物化成本,而难以对当前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了大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风险以及重大损失提供充足的保障。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周期长的特征,传统的银行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需求,需要与创新相关的天使投资、风险资本、股权基金、私募投资等融资服务体系,而当前品牌农业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农业的研发创新。
(三)品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面临抵押担保难问题。对于品牌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既拥有商业品牌、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又拥有土地经营权、厂房、农业机械设备、农产品等有形资产,经营实力水平总体较高。但是,当前銀行发放贷款时过度强调传统的不动产抵押方式,而品牌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资产却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烟台苹果、日照绿茶、金乡大蒜、滕州马铃薯、莱芜生姜、菏泽牡丹、沾化冬枣、肥城桃、黄河口大闸蟹等特色品牌农产品,品牌价值达到760亿元左右,但由于品牌等权益质押贷款业务发展滞后,农业品牌等无形资产难以符合银行抵质押品要求,导致品牌农业经营主体难以及时获得融资。同时,尽管当前国家层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是受“两权”抵押物处置时面临着流转交易市场不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处置较难实现、司法渠道处置“两权”抵押物缺乏明确依据等因素制约,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性不高。
(四)品牌农业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当前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过程中,既面临着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歉收的风险,也面临着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效益下滑的问题。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自然风险防范的重要方式。但是由于农业保险面临着自然风险和道德风险,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导致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险业务的积极性。以山东省为例,2016年,山东省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9.9亿元,为1668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64.5亿元,仅相当于当前全省农业增加值的11.5%,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仍然较低。同时,部分农业保险产品品种缺失,如山东以现代特色农业著称的西洋参、特色水果、花卉苗木种植以及特色畜禽和水产品养殖等现代高效农业尚未有农业保险的介入,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当地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农产品期货期权可以有效分散转移农业生产中面临的市场风险,对冲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虽然当前我国已上市12个农产品期货品种,但市场需求规模大、市场需求大的生猪、活牛、马铃薯等农产品尚未开展期货交易;全球市场上有60种以上的农产品期权,而我国农产品期权尚未起步。
(五)部分品牌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发展水平和诚信意识有待提高。一是部分农业企业缺乏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塑造品牌意识不强。以山东省为例,全省农业增加值为全国第一,食品生产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出口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但是,全省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数量仍然偏少,部分农业企业品牌意识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仍停留在贴牌生产阶段。二是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水平不高。目前,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仍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多数新型经营主体尚未在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经营和财务信息透明度低。部分合作社注册资本不实、财务制度不规范,金融机构难以准确判断新型经营主体的真实经营状况,信贷支持难度较大。三是部分农业生产企业信用意识薄弱,存在失信违约甚至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给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三、推动农村金融创新 实现品牌农业发展的新突破
(一)创新理解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内涵。科学认识农业发展的新常态,充分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内涵,是做好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问题。以品牌农业为方向的新农业,具有“优”、“绿”、“新”的特征,既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也具有良好的生态效应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手棋”。从顶层战略设计上,2017年中发一号文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就农村金融政策作了篇幅最长、涉及面最广的阐述,政府相关金融部门和农业部门应抓紧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农村金融制度体系改革、创新品牌农业金融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各类金融机构应当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新姿态、新战略、新举措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进入新常态,为品牌农业发展提供新动力。各家金融机构在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时,要考虑将“新农业”纳入支持范畴,突出对品牌农业的支持力度,按照普惠可持续的原则,引导金融资源向品牌农业为引领的“新农业”领域倾斜,增加县域网点并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对涉农分支机构实施差别化考核办法,调动从业人员开展农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二)创新品牌农业金融服务体系。随着品牌农业的发展壮大,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难以有效支撑品牌农业发展的需要,急需创新与品牌农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在银行服务体系方面,在鼓励银行增加县域金融网点、加大服务“三农”支持力度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按照自身服务优势实施差异化服务方式。开发性、政策性商业银行具有资金实力强、资金成本低、机构网点人员少的特征,国开行、农发行要以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棉粮油收储为重点服务领域,大力优化品牌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以品牌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如大型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加工企业,支持品牌农业拓展产业链,提升农产品的加工能力,增加中高端农产品的供给。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等地方金融组织以及互联网金融主体要将农业生产大户、农产品运输企业、农产品储藏企业等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发挥自身人员多、网点多的信息优势,为打造具有品牌优势的农产品生产和流转提供支持。在保险服务体系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机构设置力度,尤其是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提高对农村地区的覆盖面和服务深度,增强保险对品牌农业的保障。在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方面,鼓励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资本与农业科技创新实现有机结合,加大对品牌农产品研发创新的资金投入;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
(三)创新品牌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要积极创新抵质押方式,允许品牌农业企业用商标权、品牌使用权等知识产权抵押,探索开展适合品牌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三产融合等信贷业务,加大“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广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农业生产周期资金需求特征创新开发相应的农业信贷产品,满足多元化的农村信贷需求;鼓励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优势,通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降低农业金融服务成本,提高农村金融覆盖面。在农业保险服务方面,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创新增加农业保险产品种类,探索实施农产品收入保险,为品牌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在资本市场服务方面,为符合条件的品牌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兼并重组提供绿色通道,畅通农业企业通过主板市场、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权融资渠道,鼓励品牌农业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增加农产品期货期权和远期订单品种,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有效防范农产品价格风险波动和自然风险。
(四)创新农业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品牌农业金融政策配套服务。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2017年金融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当前大农业发展的背景下,涉及农业、渔业、畜牧业等多个政府部门,而各个部门又拥有各自的农业扶持资金,因此,急需进一步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大力发展农业政府担保基金,为农业金融服务提供增信扶持。要充分发挥财政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品牌农业的杠杆作用,大力发展政府农业引导基金。探索实施对支农先进金融从业者的奖励政策,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优化补偿流程,充分发挥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的风险化解功能。加大农业领域金融风险化解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经济会议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品牌农业,就是以品牌建立和综合运用为基本标志,以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全面改造为保障,以强化差异和特色竞争力为重点,以寻求产业市场优势和超额利润为目标的现代农业形态。打造品牌农业,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先导力量和重要引擎,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一、科学认识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实现了从人民温饱不足跨向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个时期内,为了解决农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增加产量是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我国粮食连续高位增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力提升,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当前农业发展的内部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问题更加突出。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情况,中央提出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关键在于提高农业供给质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绿色生产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农业生产新模式。
(二)助推品牌农业发展,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指出,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不同于传统农业,品牌农业的资本含量、技术含量以及人力资本含量高,是一个以市场需求为原点,以生态安全为基础,以工业化经营为理念,以品牌营销为路径,打通一二三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消费者受益,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其内涵更加丰富。品牌农业是大农业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生产领域,包括了农业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营销等领域,实现了一二三产的有机融合,拉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品牌农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目标;在农业增效方面,品牌农业更加注重品牌效应和农产品质量,以满足消费者农产品需求为导向,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在农民增收方面,品牌农业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既增加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又拓展到农产品营销、运输、农村旅游等服务环节,延伸了产业价值链,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渠道,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在农村增绿方面,品牌农业以绿色生产、自然环保为理念,更加注重农业生产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实现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重要路径。为了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农业部将2017年确定为“农业品牌推进年”,为发展品牌农业提供了有利契机。据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调查显示,通过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可以提升产品溢价30%左右,实现了农产品质优价高。目前,山东省发布了省级农产品整体品牌,首批认定11个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和20家品牌产品专营体验店,品牌农业主体取得巨大发展。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以品牌农业为主要经营方向的农业龙头企业超过9400家,比上年增加100家以上;销售收入达到1.62万亿元,同比增加4%;山东省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89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84家。
(三)品牌农业发展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伴随着品牌农业的推进,其发展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其中一部分将来自政府部门的财政投入,一部分将来自农业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大部分将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客观上将产生大量的融资需求。品牌农业的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现代金融的新需求。从融资需求看,品牌农业的全产业链式生产方式,客观上增加了资金的投入需求。其中,农业生产层面,增加了土地流转承包支出、农业机械购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农产品的深加工、物流配送等领域需要增加大量的投资,资金需求呈现金额大额化、期限长期化、形式多元化的特征。同时,当前部分品牌农业企业公司治理健全、经营规模较大,需要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从风险投资看,品牌农业发展中的科技研发等环节风险水平较高,对天使基金、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的需求更加强烈。从保险需求看,品牌农业是以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为主,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其有著更大的冲击和影响,急需与之配套的相关农业保险产品,从而有效应对自然风险冲击。从金融衍生品需求看,品牌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过程中,急需期货、远期订单等金融衍生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二、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金融机构对品牌农业缺乏足够的重视和了解。从当前主要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情况看,商业银行普遍将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国有企业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作为信贷投放重点领域,缺乏对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顶层设计。调查显示,当前金融机构缺乏对品牌农业的认识和了解,用传统的眼光看待品牌农业,没有认识到品牌农业具有科技含量高、规模效益扩大、弱质性有所改变的特征。由于当前传统金融机构缺乏对农业领域战略层面的重视,导致当前农业贷款总量增长乏力。2016年,全国农村贷款增加1.94万亿,同比少增2901亿元;农业贷款增加1793亿元,同比少增104亿元。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当前新兴互联网金融主体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对品牌农业的支持力度。如2016年12月份蚂蚁金融开启了农村金融战略“谷雨”计划,联合100家龙头企业,为大型种养殖户提供金融服务,计划拉动合作伙伴及社会力量向“三农”用户提供累计1万亿元信贷资金;京东金融实施了农村金融战略,推出了京农贷、养殖贷、农村众筹等特色信贷产品,已经在1500个县、30万个行政村开展业务。 (二)品牌农业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伴随着以品牌农业为方向的新农业发展,传统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如当前部分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清晰、行政管理职能过强,导致辖内农合机构信贷管理僵化,业务发展滞后,难以有效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如当前农业保险的保障主要是采取“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主要保障农作物的直接物化成本,而难以对当前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了大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风险以及重大损失提供充足的保障。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周期长的特征,传统的银行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农业科技创新的融资需求,需要与创新相关的天使投资、风险资本、股权基金、私募投资等融资服务体系,而当前品牌农业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制约了农业的研发创新。
(三)品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面临抵押担保难问题。对于品牌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既拥有商业品牌、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又拥有土地经营权、厂房、农业机械设备、农产品等有形资产,经营实力水平总体较高。但是,当前銀行发放贷款时过度强调传统的不动产抵押方式,而品牌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资产却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烟台苹果、日照绿茶、金乡大蒜、滕州马铃薯、莱芜生姜、菏泽牡丹、沾化冬枣、肥城桃、黄河口大闸蟹等特色品牌农产品,品牌价值达到760亿元左右,但由于品牌等权益质押贷款业务发展滞后,农业品牌等无形资产难以符合银行抵质押品要求,导致品牌农业经营主体难以及时获得融资。同时,尽管当前国家层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是受“两权”抵押物处置时面临着流转交易市场不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处置较难实现、司法渠道处置“两权”抵押物缺乏明确依据等因素制约,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性不高。
(四)品牌农业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当前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过程中,既面临着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歉收的风险,也面临着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效益下滑的问题。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自然风险防范的重要方式。但是由于农业保险面临着自然风险和道德风险,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导致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险业务的积极性。以山东省为例,2016年,山东省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9.9亿元,为1668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64.5亿元,仅相当于当前全省农业增加值的11.5%,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仍然较低。同时,部分农业保险产品品种缺失,如山东以现代特色农业著称的西洋参、特色水果、花卉苗木种植以及特色畜禽和水产品养殖等现代高效农业尚未有农业保险的介入,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当地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农产品期货期权可以有效分散转移农业生产中面临的市场风险,对冲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虽然当前我国已上市12个农产品期货品种,但市场需求规模大、市场需求大的生猪、活牛、马铃薯等农产品尚未开展期货交易;全球市场上有60种以上的农产品期权,而我国农产品期权尚未起步。
(五)部分品牌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发展水平和诚信意识有待提高。一是部分农业企业缺乏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塑造品牌意识不强。以山东省为例,全省农业增加值为全国第一,食品生产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出口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但是,全省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数量仍然偏少,部分农业企业品牌意识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仍停留在贴牌生产阶段。二是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水平不高。目前,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仍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多数新型经营主体尚未在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经营和财务信息透明度低。部分合作社注册资本不实、财务制度不规范,金融机构难以准确判断新型经营主体的真实经营状况,信贷支持难度较大。三是部分农业生产企业信用意识薄弱,存在失信违约甚至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给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三、推动农村金融创新 实现品牌农业发展的新突破
(一)创新理解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内涵。科学认识农业发展的新常态,充分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内涵,是做好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问题。以品牌农业为方向的新农业,具有“优”、“绿”、“新”的特征,既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也具有良好的生态效应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手棋”。从顶层战略设计上,2017年中发一号文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就农村金融政策作了篇幅最长、涉及面最广的阐述,政府相关金融部门和农业部门应抓紧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农村金融制度体系改革、创新品牌农业金融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各类金融机构应当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新姿态、新战略、新举措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进入新常态,为品牌农业发展提供新动力。各家金融机构在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时,要考虑将“新农业”纳入支持范畴,突出对品牌农业的支持力度,按照普惠可持续的原则,引导金融资源向品牌农业为引领的“新农业”领域倾斜,增加县域网点并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对涉农分支机构实施差别化考核办法,调动从业人员开展农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二)创新品牌农业金融服务体系。随着品牌农业的发展壮大,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难以有效支撑品牌农业发展的需要,急需创新与品牌农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在银行服务体系方面,在鼓励银行增加县域金融网点、加大服务“三农”支持力度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按照自身服务优势实施差异化服务方式。开发性、政策性商业银行具有资金实力强、资金成本低、机构网点人员少的特征,国开行、农发行要以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棉粮油收储为重点服务领域,大力优化品牌农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以品牌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如大型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加工企业,支持品牌农业拓展产业链,提升农产品的加工能力,增加中高端农产品的供给。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等地方金融组织以及互联网金融主体要将农业生产大户、农产品运输企业、农产品储藏企业等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发挥自身人员多、网点多的信息优势,为打造具有品牌优势的农产品生产和流转提供支持。在保险服务体系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机构设置力度,尤其是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提高对农村地区的覆盖面和服务深度,增强保险对品牌农业的保障。在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方面,鼓励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资本与农业科技创新实现有机结合,加大对品牌农产品研发创新的资金投入;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
(三)创新品牌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要积极创新抵质押方式,允许品牌农业企业用商标权、品牌使用权等知识产权抵押,探索开展适合品牌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三产融合等信贷业务,加大“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广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农业生产周期资金需求特征创新开发相应的农业信贷产品,满足多元化的农村信贷需求;鼓励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优势,通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降低农业金融服务成本,提高农村金融覆盖面。在农业保险服务方面,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创新增加农业保险产品种类,探索实施农产品收入保险,为品牌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在资本市场服务方面,为符合条件的品牌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兼并重组提供绿色通道,畅通农业企业通过主板市场、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权融资渠道,鼓励品牌农业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增加农产品期货期权和远期订单品种,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有效防范农产品价格风险波动和自然风险。
(四)创新农业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品牌农业金融政策配套服务。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2017年金融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品牌农业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当前大农业发展的背景下,涉及农业、渔业、畜牧业等多个政府部门,而各个部门又拥有各自的农业扶持资金,因此,急需进一步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大力发展农业政府担保基金,为农业金融服务提供增信扶持。要充分发挥财政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品牌农业的杠杆作用,大力发展政府农业引导基金。探索实施对支农先进金融从业者的奖励政策,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优化补偿流程,充分发挥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的风险化解功能。加大农业领域金融风险化解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