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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不仅关乎到人口安居梦的实现和个人地位、社会财富的提升,还是关乎城市经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命题。在经济、人口、土地城镇化和社会信息化不断加速的进程中,社会资源、资本和机会结构的分配呈现出显著的地理空间差异性,人们为了突破个体资源禀赋分配的空间固定性,追求更好的发展空间和生存机遇,向具有更高发展水平的地区流动。在地理出身先赋性差异的推力,以及发展优越地区空间机会结构拉力下,人口流动的强度、方向以及流动群体的内在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仅在代际、经济能力、教育程度、人力资本、职业水平、社会融入上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在地理流动上也具有多样性,突破了以往单一的农村流向城市的格局,跨省际和不同类型城市的多层次流动也逐渐增多。但是,城市房价高企不下,财富限制与制度壁垒使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有着截然不同的住房实现模式。租住条件差、租赁费用高、住房贷款比例率高、自有住房实现率低等所形成的住房挤压问题成为城市人口流失的重要原因。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就是要实现外来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因此解决好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刻不容缓。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基础上,利用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对城市流动人口的住房现状和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以流动人口的流出地区位、流入地区位、流入地住房区位等地理区位特征变量和流动方向、流动时长、居留意愿等流动特征变量为自变量,个人及家庭特征为控制变量。通过二分类Logistic回归实证各变量对流动人口住房实现模式的影响,然后针对流动人口群体内部中存在的差异,以代际差异、不同流入地区位和不同流动范围流动人口群体为分类,对流动人口住房实现模式的异质性进行分析。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地理区位特征对流动人口住房实现模式影响显著。东部流出的人口比中西部流出人口在流入地实现住房自有上比表现出较强的优势,优越的地理区位能赋予流出人口更好的资源禀赋,对其在流入地购房起到帮助。流入地区位则表现相反,流向中西部地区的人口比流往东部的人口实现自有住房率更高,低房价和较为宽容的制度条件使流入地人口更易实现自有住房。流出地城乡类别为城市的人口在流入地自有住房实现率更高,乡-城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住房市场上处于较为弱势的位置。这与不同城乡类别流动人口的出身背景和个人财富较高有关,农村流动人口具有较强的思乡情结且具有回乡投资住房的属性,与流入地的文化和社会融合性差,表现出较高的租房概率。流入到大城市城区、郊区及中等城市的人口更倾向于获取自有住房,流动人口向更好的生活质量、空间机会和优质的发展环境的追求。流入地房价越高,流动人口实现租房的概率越高。流入地人均GDP对流动人口自有住房实现的影响表现出倒“U”形结构。(2)流动特征显著影响流动人口的住房实现模式。东部平向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实现住房的概率更高,东部向下流动、中部向上流动和西部向上流动的流动人口更偏向于在流入地租赁住房,中、西部向上流动意味着流动人口需要克服向上跨等级所产生的经济代价,克服社会公共服务待遇上的差别和当地社会的融入难题。省内流动、流动时间越长、有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在住房产权自有上有更大的实现机会。(3)从个体及家庭特征来看,女性、已婚、受教育程度高、自营劳动者、家庭人口规模大、家庭收入高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表现出更高的自有住房实现率。流动人口年龄越大越有可能实现自有住房。将年龄按生命周期特征划分为不同的代际后,结果显示第二代流动人口比老一代和新生代流动人口表现出更强的住房自有实现率。(4)代际差异对流动人口住房实现模式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异质性。第二代流动人口正处于扩展家庭规模阶段,相较于老一代和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可能在流入地实现自有住房。三个代际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住房区位各表现出不同的租购住房需求。流入地人均房价越高,老一代和新生代流动人口租赁住房的可能性越大。有居留意愿的第二代流动人口比老一代和新生代实现自有住房率更高。年龄越大的老一代和第二代流动人口越可能在流入地买房。(5)流入地区位对流动人口住房实现模式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异质性。西部流向东部和中部流向西部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主要以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流入中、西部地区的人口更倾向于在大城市市区、郊区以及中等城市购房,流入东部大城市市区则以租房为主。流入地房价越高,东部和西部的流动人口越可能选择租房。流入地人均GDP仅对流入西部的人口产生了影响。中部流入地有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相比东、西部更可能实现自有住房。(6)流动范围对流动人口住房实现模式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异质性。东部省内流动的流动人口在其本地流动住房自有实现的可能性更高,跨省流入到西部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自有住房实现率更高;相比于跨省流动人口,省内流动人口中已婚、第二代流动人口、自营劳动者和雇主、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具有更高的自有住房实现率。针对上述流动人口住房实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打破居住隔离,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加强平等权利保障;推动地区均衡发展,强化区域资源的优势互补;破除人口流动障碍,布局均衡合理的流动新格局;针对不同流动群体的特征,构建具有多样性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适租住房供给,着力落实“租购同权”配套措施,推进租购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