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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司制度的演变,公司形态与运营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基于控制关系和利益转移而形成的关联公司和公司集团的实力越来越强,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产生形成新的挑战。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一种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吸收域外立法经验,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成文法的形式做出了规定,这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创新,一定程度上平衡了股东有限责任和债权人利益的关系,但是由于规定的局限性——仅将责任主体限定在了股东,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堪忧。随着一些公司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债权人利益问题的凸显,关联公司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上面临着相关立法规定不完善、司法裁判标准不统一、执法监管程序不完备等问题。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发布第15号指导案例,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主体拓展到了关联公司,尤其是在2019年11月出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中对关联公司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极大的改善了对此类问题没有规范的现状,对司法审判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然而,在我国,指导案例与《九民纪要》并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法律进行直接援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八十四条虽然明确规定追究背后控制人员的责任,保障了其他法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此规定较为宽泛,适用于司法实践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探究。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阐述关联公司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具体深入研究我国关联公司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实践,总结关联公司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上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关联公司与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论述关联公司及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其次是介绍关联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相关理论学说,包括一体学说、代理学说和工具学说;再次是分析关联公司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价值。
第二部分是关于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关联公司适用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特别是以《九民纪要》出台前后存在的问题为例,介绍关联公司在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中的实践现状,并分析总结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从立法规定不完善、司法裁判标准不统一和执法监管程序不完备等方面来说明关联公司在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中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关于域外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考察与经验借鉴。主要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为研究对象,分别总结了这些代表性国家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立法和实践,并提出了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包括重视判例在审判中的指导作用,明确关联公司及背后控制股东的责任,区分主客观滥用人格的故意。
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建议。主要从三方面来论述,分别是从完善相关立法,制定统一裁判标准、完善司法规则,明确制度适用标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其中从立法方面来看,主要包括增加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自由心证标准和责任主体范围明确化;从司法方面来看,主要包括适用要件类型化,适用诉因明确化和举证责任分配合理化;从执法方面来看,主要包括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和协调执法队伍联动机制。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发布第15号指导案例,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主体拓展到了关联公司,尤其是在2019年11月出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中对关联公司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极大的改善了对此类问题没有规范的现状,对司法审判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然而,在我国,指导案例与《九民纪要》并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法律进行直接援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八十四条虽然明确规定追究背后控制人员的责任,保障了其他法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此规定较为宽泛,适用于司法实践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探究。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阐述关联公司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具体深入研究我国关联公司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实践,总结关联公司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上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关联公司与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论述关联公司及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其次是介绍关联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相关理论学说,包括一体学说、代理学说和工具学说;再次是分析关联公司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价值。
第二部分是关于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关联公司适用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特别是以《九民纪要》出台前后存在的问题为例,介绍关联公司在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中的实践现状,并分析总结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从立法规定不完善、司法裁判标准不统一和执法监管程序不完备等方面来说明关联公司在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中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关于域外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考察与经验借鉴。主要以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性国家为研究对象,分别总结了这些代表性国家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立法和实践,并提出了我国可以借鉴的经验,包括重视判例在审判中的指导作用,明确关联公司及背后控制股东的责任,区分主客观滥用人格的故意。
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关联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建议。主要从三方面来论述,分别是从完善相关立法,制定统一裁判标准、完善司法规则,明确制度适用标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其中从立法方面来看,主要包括增加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自由心证标准和责任主体范围明确化;从司法方面来看,主要包括适用要件类型化,适用诉因明确化和举证责任分配合理化;从执法方面来看,主要包括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和协调执法队伍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