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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期,国际大型会计公司陆续在我国设立合资型事务所,由于当时引进外资需要,我国政府给予了它们很强的歧视性政策加以扶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国际“四大”借此机会利用自身良好的声誉,挤占了我国大部分审计服务市场,然而我国的会计事务所结构中却是中小型占大多数,大型事务所规模也不大,低价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时有发生,面对加速壮大的国际会计公司几乎没有竞争的可能。201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内的大中型事务所全面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此次重大改革的实施与完成,标志着我国会计事务所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