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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市公司加强了对内部控制的实施强度,但即使在实施了内部控制后,财务舞弊案件仍然不断发生,使外部的投资者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存在质疑,在这些事件的背后,总能看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失效的影子,因此无论国内外学者都开始认真研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早在1980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就提出上市公司每年都要对内部控制提交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还要经过第三方注册会计师的鉴证。2006年我国借鉴其他国家,引入了内部控制鉴证的概念,首次要求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同时,也要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发表意见,但此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属于自愿性披露阶段。随着实践的发展,我国在2008年和2010年颁布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法规以及指引条例,强调实施内部控制鉴证的重要性,这些文件的发布就意味着内部控制鉴证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 本文基于上述背景,首先介绍了内部控制鉴证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其次基于知识溢出理论和协同理论论述了内部控制鉴证与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并且提出了研究问题。再次收集2014—2016年深市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样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验证了假设。经过研究发现,对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服务可以通过抑制企业盈余管理水平来提高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同时发现出具鉴证报告的保证类型对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无影响。最后,本文针对研究结论与内部控制鉴证的发展状况,提出了针对性意见。从本文研究中得出了经验数据可以帮助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内部控制鉴证的政策,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