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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由于互联网的虚拟、开放、隐蔽等特性,一个细小的案件,通过网络的传播和放大,均可能引发巨大的网络舆论效应,进而形成危机事件。尤其是涉检网络舆情势必或已经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及形象产生恶劣影响,并涉及到检察机关工作开展和队伍建设。互联网已成为百姓行使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和表达权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听取民声、体察民情、服务民生的重要渠道。因此,检察机关务必对如何科学研判和有效应对网络舆情有足够的研究和思考。
一、转变理念。切实增强对网络舆情研判运用重要性的认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它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引导与控制,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和检察环节维稳工作的有效落实。但就基层检察院而言,目前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网络舆情掉以轻心,认为网络仅仅是发泄情绪的通道,真实性不可靠;缺乏网络舆情“为我所用”的意识,认为目前网络负面舆情涉及检察的内容较少,不足以产生较大的冲击力;对网络舆情缺乏有效监管的抓手,信息搜集、研判、处理、反馈、决策等机制相对不健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但受法律体系不完备、司法独立性不强等因素的制约,司法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往往处于风口浪尖上。司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每年数百万件案件的背后是千姿百态的社会矛盾,给舆情的发生提供了相当大的空间和丰富的素材。事实表明,社会对网络的关注度和依赖度越来越高,各类维稳和涉法舆情正越来越多地涉足网络这一大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网络已逐渐成为社会监督官员、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言行和形象的重要平台。网络是虚拟的,但是网络舆情不是虚拟的。它体现了公民政治参与、监督司法的态度和意见,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一种考量。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预警的准确性、工作的精确性,提高应对复杂局面、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有利于实现从事务型服务向智能型服务转变,事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掌握工作主动权;有利于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更好地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陈旧观念,牢固树立“未雨绸缪”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对网络舆情冲击力、影响力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把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主动应对和驾驭互联网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作为新的研究课题,并着力将其更多地转化成促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果。
二、建立机制,充分发挥网络舆情服务实战的作用
网络舆情包罗万象,作为检察机关来说,应该立足法律监督、立足服务发展、立足维护稳定,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管理与运用对检察工作的直接作用力。
(一)从工作需要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制。以现有的宣传管理机制为依托,在基层院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组建专兼职网络舆情监控队伍,由院政工部门扎口管理。政工部门设立专职网络舆情监控员,结合日常网络宣传工作,重点实施网络舆情监控。院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网络舆情监控员,保持与专职监控员的正常联系与沟通,形成网络化体系。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与公安网监部门实行业务对接,充分借鉴公安的经验,在更宽的层面上做好这项工作。
(二)从工作效能出发,建立网络舆情收集机制。专兼职监控员每天都要对各大互联网站舆情进行监控,在第一时间获得最新网络舆情,并对舆情进行分类,提供简单的舆情监控分析报告。兼职监控员每周上报一次舆情收集情况,由专职监控员汇总上报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制定网络舆情监控处理办法,明确重点监测对象、监控内容、处理程序,使监控工作制度化,做到负面信息、重大事件苗头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从实战需要出发,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一是加强总结提炼。在做好舆情收集、整理和报送的同时,注意集零为整,变缺为全,化浅为深,去伪存真,确保舆情所反映的内容事实清、价值高、针对性强。二是加强研判应用。以政工部门为主建立一级研判平台,其它科室部门为二级研判平台,每周对所有舆情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对重大检情适时研判。研判资料及时通报检察长和各有关科室,根据研判结果确定预警报警内容。借助适时研判,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动态,发现和筛选职务犯罪线索,接受举报和涉检信访,开展网上追逃工作,掌握外界对检察队伍、涉检工作的反映与建议,明确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舆情引领实战的作用。
三、科学把握。建立全新的应对机制
加强检察机关对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应对,是构建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因此,必须努力适应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积极应对网络舆情,主动引导网络舆论,改善网络舆情处置方法。针对网络舆情传播的众多特点,必须重点强化以下三项举措:
(一)正确应对网络舆情
一是开放地面对。要让上网了解民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种风尚,要重视“群众感觉”的直接性、草根性和广泛性,把网络舆情始终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途径、检验执法效果的手段、领导决策的参考依据和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通道,以开放的胸怀面对网络舆情。二是冷静分析。涉法网络舆情中相当一部分是合理的,代表民生诉求,但也有恶意炒作的不良舆情。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洞察力,保持與网络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共同推进法治进程。三是理性应对。对网民所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分析,准确判断,正确认识,确需重视和应予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果断的处置措施。决不能含糊。
(二)科学处置网络舆情
一是提高司法透明度。公开、公平、公正是全社会都孜孜以求的民主权利,也是公众的共同期盼。要充分利用网络公开检察机关相关信息,大力宣传检察工作,特别是社会关注的敏感类案件办理情况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二是抢占舆情“制高点”。对待谣言类的舆情信息,要抢在第一时间掌握涉法舆情最权威、最全面的资讯,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减少谣言的负面影响,纠正不利的舆论导向。三是扩大正面信息的传播渠道。当网络舆情出现危机时,要努力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积极回应公众的质疑,影响网络舆情的走向。同时,积极运用政府网站平台,加强与网民的沟通,有针对性地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也可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公众传达权威信息,掌握主动,稳定民心。
(三)正确导控网络舆情
一是实行网络舆论沟通。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与网民进行交流,切忌居高临下、以权压人;要用大众熟悉和喜爱的网络语言进行交流,切忌空话套话连篇;要以坦诚的心态进行交流,切忌虚情假意、推诿敷衍。二是讲究导控艺术。建立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和导控机制,整合内部力量实行上下联动,坚持疏导结合、堵控结合、区别对待,有效处置各类涉检舆情。三是构建联动处置机制。根据政法部门工作关联度高、维稳任务大体相同的特点,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共享涉法舆情资源,共商研判应对方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在研判和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坚强的合力,全面提升辖区内涉法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整体水平。
相信在新时期,检察机关及时把握住网络这种舆论工具,面对涉检网络舆情要敢于面对,勇于应对,正确应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正确解决。把涉检的网络舆论、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树立司法权威,切实履行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
一、转变理念。切实增强对网络舆情研判运用重要性的认识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它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引导与控制,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和检察环节维稳工作的有效落实。但就基层检察院而言,目前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网络舆情掉以轻心,认为网络仅仅是发泄情绪的通道,真实性不可靠;缺乏网络舆情“为我所用”的意识,认为目前网络负面舆情涉及检察的内容较少,不足以产生较大的冲击力;对网络舆情缺乏有效监管的抓手,信息搜集、研判、处理、反馈、决策等机制相对不健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但受法律体系不完备、司法独立性不强等因素的制约,司法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往往处于风口浪尖上。司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每年数百万件案件的背后是千姿百态的社会矛盾,给舆情的发生提供了相当大的空间和丰富的素材。事实表明,社会对网络的关注度和依赖度越来越高,各类维稳和涉法舆情正越来越多地涉足网络这一大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网络已逐渐成为社会监督官员、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言行和形象的重要平台。网络是虚拟的,但是网络舆情不是虚拟的。它体现了公民政治参与、监督司法的态度和意见,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一种考量。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预警的准确性、工作的精确性,提高应对复杂局面、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有利于实现从事务型服务向智能型服务转变,事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掌握工作主动权;有利于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更好地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切实转变陈旧观念,牢固树立“未雨绸缪”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对网络舆情冲击力、影响力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把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主动应对和驾驭互联网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作为新的研究课题,并着力将其更多地转化成促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果。
二、建立机制,充分发挥网络舆情服务实战的作用
网络舆情包罗万象,作为检察机关来说,应该立足法律监督、立足服务发展、立足维护稳定,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管理与运用对检察工作的直接作用力。
(一)从工作需要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制。以现有的宣传管理机制为依托,在基层院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办公室,组建专兼职网络舆情监控队伍,由院政工部门扎口管理。政工部门设立专职网络舆情监控员,结合日常网络宣传工作,重点实施网络舆情监控。院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网络舆情监控员,保持与专职监控员的正常联系与沟通,形成网络化体系。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与公安网监部门实行业务对接,充分借鉴公安的经验,在更宽的层面上做好这项工作。
(二)从工作效能出发,建立网络舆情收集机制。专兼职监控员每天都要对各大互联网站舆情进行监控,在第一时间获得最新网络舆情,并对舆情进行分类,提供简单的舆情监控分析报告。兼职监控员每周上报一次舆情收集情况,由专职监控员汇总上报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制定网络舆情监控处理办法,明确重点监测对象、监控内容、处理程序,使监控工作制度化,做到负面信息、重大事件苗头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从实战需要出发,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一是加强总结提炼。在做好舆情收集、整理和报送的同时,注意集零为整,变缺为全,化浅为深,去伪存真,确保舆情所反映的内容事实清、价值高、针对性强。二是加强研判应用。以政工部门为主建立一级研判平台,其它科室部门为二级研判平台,每周对所有舆情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对重大检情适时研判。研判资料及时通报检察长和各有关科室,根据研判结果确定预警报警内容。借助适时研判,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动态,发现和筛选职务犯罪线索,接受举报和涉检信访,开展网上追逃工作,掌握外界对检察队伍、涉检工作的反映与建议,明确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舆情引领实战的作用。
三、科学把握。建立全新的应对机制
加强检察机关对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应对,是构建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因此,必须努力适应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积极应对网络舆情,主动引导网络舆论,改善网络舆情处置方法。针对网络舆情传播的众多特点,必须重点强化以下三项举措:
(一)正确应对网络舆情
一是开放地面对。要让上网了解民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种风尚,要重视“群众感觉”的直接性、草根性和广泛性,把网络舆情始终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途径、检验执法效果的手段、领导决策的参考依据和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通道,以开放的胸怀面对网络舆情。二是冷静分析。涉法网络舆情中相当一部分是合理的,代表民生诉求,但也有恶意炒作的不良舆情。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洞察力,保持與网络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共同推进法治进程。三是理性应对。对网民所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分析,准确判断,正确认识,确需重视和应予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果断的处置措施。决不能含糊。
(二)科学处置网络舆情
一是提高司法透明度。公开、公平、公正是全社会都孜孜以求的民主权利,也是公众的共同期盼。要充分利用网络公开检察机关相关信息,大力宣传检察工作,特别是社会关注的敏感类案件办理情况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二是抢占舆情“制高点”。对待谣言类的舆情信息,要抢在第一时间掌握涉法舆情最权威、最全面的资讯,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减少谣言的负面影响,纠正不利的舆论导向。三是扩大正面信息的传播渠道。当网络舆情出现危机时,要努力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积极回应公众的质疑,影响网络舆情的走向。同时,积极运用政府网站平台,加强与网民的沟通,有针对性地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也可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公众传达权威信息,掌握主动,稳定民心。
(三)正确导控网络舆情
一是实行网络舆论沟通。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与网民进行交流,切忌居高临下、以权压人;要用大众熟悉和喜爱的网络语言进行交流,切忌空话套话连篇;要以坦诚的心态进行交流,切忌虚情假意、推诿敷衍。二是讲究导控艺术。建立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和导控机制,整合内部力量实行上下联动,坚持疏导结合、堵控结合、区别对待,有效处置各类涉检舆情。三是构建联动处置机制。根据政法部门工作关联度高、维稳任务大体相同的特点,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共享涉法舆情资源,共商研判应对方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在研判和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坚强的合力,全面提升辖区内涉法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整体水平。
相信在新时期,检察机关及时把握住网络这种舆论工具,面对涉检网络舆情要敢于面对,勇于应对,正确应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正确解决。把涉检的网络舆论、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树立司法权威,切实履行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