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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教育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逐年递增的趋势向社会敲响了 警钟。”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宁夏医科大学副校长戴秀英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总体数量增长迅猛,已成为一个重大问题。2000年以来,中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
参加调研的专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七低”的特点:犯罪低龄化,平均年龄在14—15.4岁;未成年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95%为初中以下文化;两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晓度低,只有18%的家长知道这两部法,但是对具体内容都不清楚;未成年犯在校接受过法制教育的仅占20.4%……
作为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医学心理学教授的戴秀英委员,多年从事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研究工作。“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不同,犯罪突发性大,动机简单,不顾后果,缺少法制观念……但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改造有望。”她对记者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就是缺失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关爱和保护,社会各界还没有完全发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用。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大环境的复杂多变影响着青春期的学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待形成,面对上述出现的问题,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已刻不容缓。由此,学校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承担更多的责任。
二、法律教育现状
生活中处处皆法律:走路要遵守交通法,乘车涉及合同法,吃东西涉及食品安全法……纵观我们的法制教育,幼儿园和小学的法律知识教育基本上是空白,大多是教师或者家长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他们进行一些安全方面的提醒;从小学到中学,没有从初级到高级的普法教材和读本;师资方面同样是欠缺,法律专业的教师很少。
三、增加法律知识
按照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教育。
中学思想品德课教授丰富实用的社会科学知识,既有中学生理解和参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所必需的常识,又有中学生加强自身修养、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品格的知识。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渗透较多法律知识,能使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在由感性到理性、由具体到抽象、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中,在他们社会素质的理性因素形成过程中,产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外在行为表现有内在的法律知识作指导,可以大大提高学生行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内在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外在的行为作有力支撑,可以使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可靠的现实基础。素质螺旋上升,将督促他们自我约束,纠正自己的行为,不走弯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保证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对学生终身起着重要作用。
思想品德课的任务、性质决定了在其教学中涉及更多的法律知识。
首先,加强对学校领导的法律培训。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有一个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校领导必须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办事。学校领导在这方面加以重视,才能将这项工作放在学校的一盘棋中,创设一个好的法律文化氛围,促进校园法律文化建设,建立校园法律文化近、中、远期目标。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为它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发挥思想品德教师的作用。我们很多老师原来接受的思想教育里就缺了法律课,我们不懂怎么教学生。
对思想品德教师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能使其结合自己所知所闻的生活实例进行分析,从学生的自身生活出发,指导学生学法用法,激活学生的思维盲点,触动学生的心灵世界,让学生觉得法律并不枯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学校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要协调好,形成机制,以使思想品德教师带领学生旁听庭审,增加师生的感性认识,切实感受法律的作用。这样既是对学生法律知识的巩固,也能震撼学生,为学生上一堂鲜活的法律课。
思想品德教师要指导学生看一些法制电视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等,解决指导学生的疑问;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进行模拟法庭活动等,推动学生的学法热潮。
第三,为学生创造条件。学校要购置适当的法律书籍,使学生有资料可查;订购法制报,让学生从中学习法律知识、拓展视野、了解法律动态;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作用,利用网络,获取所需知识,使学生学法生活化,培养法律思维。
第四,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把这项工作与学校评估相结合,加大权重,提高学校重视程度;要与思想品德教师的评优选模、职称评审挂钩,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其乐于付出,创新教学;可针对学生举办本行政区域的学法用法活动。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要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普法。而学校教育是普法最有效的途径,法律教育应从现在抓起,从思想品德课抓起。这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亿万个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
“未成年人犯罪逐年递增的趋势向社会敲响了 警钟。”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宁夏医科大学副校长戴秀英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说,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总体数量增长迅猛,已成为一个重大问题。2000年以来,中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
参加调研的专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七低”的特点:犯罪低龄化,平均年龄在14—15.4岁;未成年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95%为初中以下文化;两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晓度低,只有18%的家长知道这两部法,但是对具体内容都不清楚;未成年犯在校接受过法制教育的仅占20.4%……
作为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医学心理学教授的戴秀英委员,多年从事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研究工作。“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不同,犯罪突发性大,动机简单,不顾后果,缺少法制观念……但未成年人可塑性强,改造有望。”她对记者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就是缺失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关爱和保护,社会各界还没有完全发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用。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大环境的复杂多变影响着青春期的学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待形成,面对上述出现的问题,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已刻不容缓。由此,学校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承担更多的责任。
二、法律教育现状
生活中处处皆法律:走路要遵守交通法,乘车涉及合同法,吃东西涉及食品安全法……纵观我们的法制教育,幼儿园和小学的法律知识教育基本上是空白,大多是教师或者家长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他们进行一些安全方面的提醒;从小学到中学,没有从初级到高级的普法教材和读本;师资方面同样是欠缺,法律专业的教师很少。
三、增加法律知识
按照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教育。
中学思想品德课教授丰富实用的社会科学知识,既有中学生理解和参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所必需的常识,又有中学生加强自身修养、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品格的知识。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渗透较多法律知识,能使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在由感性到理性、由具体到抽象、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中,在他们社会素质的理性因素形成过程中,产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外在行为表现有内在的法律知识作指导,可以大大提高学生行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内在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外在的行为作有力支撑,可以使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可靠的现实基础。素质螺旋上升,将督促他们自我约束,纠正自己的行为,不走弯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保证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对学生终身起着重要作用。
思想品德课的任务、性质决定了在其教学中涉及更多的法律知识。
首先,加强对学校领导的法律培训。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有一个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校领导必须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法律素养、依法办事。学校领导在这方面加以重视,才能将这项工作放在学校的一盘棋中,创设一个好的法律文化氛围,促进校园法律文化建设,建立校园法律文化近、中、远期目标。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为它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发挥思想品德教师的作用。我们很多老师原来接受的思想教育里就缺了法律课,我们不懂怎么教学生。
对思想品德教师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能使其结合自己所知所闻的生活实例进行分析,从学生的自身生活出发,指导学生学法用法,激活学生的思维盲点,触动学生的心灵世界,让学生觉得法律并不枯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学校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要协调好,形成机制,以使思想品德教师带领学生旁听庭审,增加师生的感性认识,切实感受法律的作用。这样既是对学生法律知识的巩固,也能震撼学生,为学生上一堂鲜活的法律课。
思想品德教师要指导学生看一些法制电视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等,解决指导学生的疑问;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进行模拟法庭活动等,推动学生的学法热潮。
第三,为学生创造条件。学校要购置适当的法律书籍,使学生有资料可查;订购法制报,让学生从中学习法律知识、拓展视野、了解法律动态;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作用,利用网络,获取所需知识,使学生学法生活化,培养法律思维。
第四,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把这项工作与学校评估相结合,加大权重,提高学校重视程度;要与思想品德教师的评优选模、职称评审挂钩,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其乐于付出,创新教学;可针对学生举办本行政区域的学法用法活动。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要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普法。而学校教育是普法最有效的途径,法律教育应从现在抓起,从思想品德课抓起。这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亿万个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