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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首先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弄清价值的源泉和使用价值的源泉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价值的源泉是唯一的,使用价值的源泉是多元的,要全面把握各种生产要素在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与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
关键词: 活劳动;物化劳动;商品价值创造; 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
一
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批判的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其核心思想是活劳动创造商品价值,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在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马克思正确区分了劳动力和劳动,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又创立了科学的剩余价值学说,进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和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规律,为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从而指导无产阶级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
然而,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贡献率越来越大,一系列新材料、新能源和更加先进的机器、设备被投入生产过程,由此导致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社会财富日益增长。在社会生活中,也由此出现了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经济现象,例如发达国家活劳动远远少于发展中国家,可是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高于活劳动多的发展中国家。在此背景下,价值源泉问题再一次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究竟是“活劳动”创造价值,还是“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还是“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一起创造价值?致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新的挑战。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还能否经的起今天发展了的实践的检验?我们今天应该如何对待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对此,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那么,如何深化研究和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能否因为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马克思关于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的含义需要做扩展,就可以把创造价值的劳动没有原则的做无限扩展,由活劳动扩展到物化劳动上了呢?当然不能!马克思所讲的劳动创造价值虽然是针对物质生产部门而言的,是针对物质产品而言的,但是,就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而言,这个“劳动”是活劳动,不是物化劳动,也不包括物化劳动。[1]也就是说,要深化研究和创新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首先要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二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物化劳动是使用价值生产的源泉之一。所谓“活劳动”是指人的劳动本身,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也就是商品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所謂“物化劳动”,是指与活劳动相对应的一种劳动形式。是指凝结在劳动对象中,体现为过去劳动创造的产品中的人的劳动。它在劳动过程的终结时,作为劳动产品而存在,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它一般又作为生产资料,作为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马克思曾经说过:“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 [2]很显然,马克思在这里谈的动的形式就是活劳动,静的属性就是物化劳动,也就是死劳动、过去的劳动或“物化为价值的劳动,”而劳动不断的从动的形式转化为静的形式,实际上是指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活劳动,但是,到劳动结束时,活劳动已经凝结到商品中,成为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变成了物化劳动。[3]可见,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区别是明显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唯一与物化劳动相对立的是非物化劳动,活劳动。前者是存在于空间的劳动,后者是存在于时间中的劳动;前者是过去的劳动,后者是现在的劳动;前者体现在使用价值中,后者作为人的活动进行着,因而还处于它物化的过程中;前者是价值,后者创造价值。[4]
活劳动和物化劳动都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但在使用价值或财富的生产过程中,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活劳动是起主导的、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要素。没有活劳动,即人的劳动,就没有生产劳动,没有商品生产劳动,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当然,物化劳动即非劳动生产要素也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过程和商品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因为如果只有活劳动而没有非劳动生产要素,没有工具、土地、资本、技术以及自然物质也决不可以进行生产劳动,进行创造使用价值或财富,即“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因此,财富的创造即使用价值的生产是活劳动、物化劳动以及自然物质共同作用的结果。使用价值的源泉是多元的,物化劳动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的源泉之一,是重要因素。
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活劳动”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新价值。对此,马克思有过论述:“当劳动通过它的有目的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的每时每刻都形成追加的价值,形成新价值。假设生产过程在工人生产出他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的等价物后就停下来,例如,他劳动6小时加进3先令价值。这个价值是产品价值超过其中由生产资料价值构成的部分而形成的余额。它是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唯一的新价值,是产品中由这个过程本身生产的唯一的价值部分。” [5]活劳动不仅创造出等于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还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说:“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剩余价值。[6]而“物化劳动”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只能借助活劳动把自身被消耗的价值保存、转移到新产品中,不创造商品的新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他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 [7]
在当代,虽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创新和发展,但无论是劳动领域的拓展,劳动形态的变化,还是脑力劳动比重的增加,都没有改变活劳动创造商品的新价值这一实质。商品的价值从本质上来看,体现的是社会生产关系,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商品经济关系。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商品经济的生产关系是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形成的,商品价值正是商品经济中人们互相交换劳动的这种生产关系的体现。因此,价值实体中除了活劳动的凝结之外,不包含任何其他物质要素。[8]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 [9]所以说,商品价值的源泉是唯一的,是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是活劳动而不是物化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
显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活劳动价值论”,“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的观点,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意。这种观点混淆了使用价值生产和商品价值创造两个不同的问题。
至于如何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解释当今世界活劳动大大少于发展中国家的发达国家,其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要比发展中国家高得多得多的现实,著名经济学家卫兴华教授在其关于《论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这篇文章中作了深入又明确的论述。他认为,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许多争论都涉及到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即价值运动与价格运动的关系。他论述了价值运动与价格运动的一致与不一致问题。他指出:“目前,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或使用价值。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导致单位商品价值降低而商品价格未变甚至有所提高,因而使用价值几倍、几十倍的增长就会表现为商品价格几倍、几十倍的增长。目前,国内外关于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的计算是以可比价格统计的。……但不管怎么统计,它都不能直接反映价值的绝对量和价值量的变化,而只能相对地、曲折地、间接地反映。”“用可比价格统计的经济增长率和用现行价格或可比价格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实际上是使用价值量及其增长率的指标,而非作为一般劳动凝结的价值量及其增长率的指标。” [10]
三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现时代仍然具有不可诋毁的重要指导作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肯定了活劳动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起主导、决定作用的因素,是能动的因素。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创造商品新价值,创造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肯定活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同时,也肯定了物化劳动对创造商品价值的影响作用,认为物化劳动的生产资料是商品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肯定了物化劳动在社会财富即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认为物化劳动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即财富的源泉之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强调了劳动者的重要作用,也同时有力地证明,劳动过程是劳动者和其他劳动工具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价值形成过程也是各种资本要素(物力资本和劳力资本)相结合的过程,剩余价值的形成及其多少,也取决于劳动者能否和其他的生产要素相结合,以及这种结合的有机程。超额剩余价值的形成取决于企业、部门所生产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实现能力,从而取决于它们的创新、管理、信息以及实现在市场上“惊险一跳”的能力。
今天,我們要深化研究和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全面把握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过程和财富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既要看到劳动者即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主导、决定作用,又要看到非劳动生产要素,即物化劳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既要充分尊重人、重视人的劳动、极大地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也要重视使用价值的创造,重视物的作用,特别是重视虽然不创造价值,但创造使用价值的各种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非劳动生产要素在量上不断增加,在种类形式上不断拓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它们已经成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非劳动生产要素的拓展,正是人的劳动的创造能力不断提高的体现和直接结果。因此,在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调动人和物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顾海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与现实》[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2/10.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5页.
[3]曹亚雄《知识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页.
[5][6][7]《马克思全集》第23卷[M]人民出版社
1960年版.
[8][10]何秉孟《劳动价值新论》[M]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9.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61页.
关键词: 活劳动;物化劳动;商品价值创造; 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
一
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批判的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其核心思想是活劳动创造商品价值,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在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马克思正确区分了劳动力和劳动,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又创立了科学的剩余价值学说,进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和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规律,为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从而指导无产阶级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
然而,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贡献率越来越大,一系列新材料、新能源和更加先进的机器、设备被投入生产过程,由此导致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社会财富日益增长。在社会生活中,也由此出现了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经济现象,例如发达国家活劳动远远少于发展中国家,可是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高于活劳动多的发展中国家。在此背景下,价值源泉问题再一次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究竟是“活劳动”创造价值,还是“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还是“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一起创造价值?致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新的挑战。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还能否经的起今天发展了的实践的检验?我们今天应该如何对待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对此,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那么,如何深化研究和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能否因为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马克思关于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的含义需要做扩展,就可以把创造价值的劳动没有原则的做无限扩展,由活劳动扩展到物化劳动上了呢?当然不能!马克思所讲的劳动创造价值虽然是针对物质生产部门而言的,是针对物质产品而言的,但是,就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而言,这个“劳动”是活劳动,不是物化劳动,也不包括物化劳动。[1]也就是说,要深化研究和创新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首先要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二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物化劳动是使用价值生产的源泉之一。所谓“活劳动”是指人的劳动本身,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也就是商品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所謂“物化劳动”,是指与活劳动相对应的一种劳动形式。是指凝结在劳动对象中,体现为过去劳动创造的产品中的人的劳动。它在劳动过程的终结时,作为劳动产品而存在,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它一般又作为生产资料,作为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马克思曾经说过:“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 [2]很显然,马克思在这里谈的动的形式就是活劳动,静的属性就是物化劳动,也就是死劳动、过去的劳动或“物化为价值的劳动,”而劳动不断的从动的形式转化为静的形式,实际上是指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活劳动,但是,到劳动结束时,活劳动已经凝结到商品中,成为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变成了物化劳动。[3]可见,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区别是明显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唯一与物化劳动相对立的是非物化劳动,活劳动。前者是存在于空间的劳动,后者是存在于时间中的劳动;前者是过去的劳动,后者是现在的劳动;前者体现在使用价值中,后者作为人的活动进行着,因而还处于它物化的过程中;前者是价值,后者创造价值。[4]
活劳动和物化劳动都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但在使用价值或财富的生产过程中,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活劳动是起主导的、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要素。没有活劳动,即人的劳动,就没有生产劳动,没有商品生产劳动,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当然,物化劳动即非劳动生产要素也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过程和商品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因为如果只有活劳动而没有非劳动生产要素,没有工具、土地、资本、技术以及自然物质也决不可以进行生产劳动,进行创造使用价值或财富,即“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因此,财富的创造即使用价值的生产是活劳动、物化劳动以及自然物质共同作用的结果。使用价值的源泉是多元的,物化劳动是使用价值或财富生产的源泉之一,是重要因素。
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活劳动”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新价值。对此,马克思有过论述:“当劳动通过它的有目的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的每时每刻都形成追加的价值,形成新价值。假设生产过程在工人生产出他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的等价物后就停下来,例如,他劳动6小时加进3先令价值。这个价值是产品价值超过其中由生产资料价值构成的部分而形成的余额。它是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唯一的新价值,是产品中由这个过程本身生产的唯一的价值部分。” [5]活劳动不仅创造出等于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还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说:“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剩余价值。[6]而“物化劳动”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只能借助活劳动把自身被消耗的价值保存、转移到新产品中,不创造商品的新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他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 [7]
在当代,虽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创新和发展,但无论是劳动领域的拓展,劳动形态的变化,还是脑力劳动比重的增加,都没有改变活劳动创造商品的新价值这一实质。商品的价值从本质上来看,体现的是社会生产关系,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换劳动的商品经济关系。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商品经济的生产关系是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形成的,商品价值正是商品经济中人们互相交换劳动的这种生产关系的体现。因此,价值实体中除了活劳动的凝结之外,不包含任何其他物质要素。[8]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 [9]所以说,商品价值的源泉是唯一的,是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是活劳动而不是物化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
显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活劳动价值论”,“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的观点,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意。这种观点混淆了使用价值生产和商品价值创造两个不同的问题。
至于如何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解释当今世界活劳动大大少于发展中国家的发达国家,其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要比发展中国家高得多得多的现实,著名经济学家卫兴华教授在其关于《论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这篇文章中作了深入又明确的论述。他认为,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许多争论都涉及到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即价值运动与价格运动的关系。他论述了价值运动与价格运动的一致与不一致问题。他指出:“目前,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可以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或使用价值。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导致单位商品价值降低而商品价格未变甚至有所提高,因而使用价值几倍、几十倍的增长就会表现为商品价格几倍、几十倍的增长。目前,国内外关于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的计算是以可比价格统计的。……但不管怎么统计,它都不能直接反映价值的绝对量和价值量的变化,而只能相对地、曲折地、间接地反映。”“用可比价格统计的经济增长率和用现行价格或可比价格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实际上是使用价值量及其增长率的指标,而非作为一般劳动凝结的价值量及其增长率的指标。” [10]
三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现时代仍然具有不可诋毁的重要指导作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肯定了活劳动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起主导、决定作用的因素,是能动的因素。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创造商品新价值,创造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肯定活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同时,也肯定了物化劳动对创造商品价值的影响作用,认为物化劳动的生产资料是商品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肯定了物化劳动在社会财富即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认为物化劳动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即财富的源泉之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强调了劳动者的重要作用,也同时有力地证明,劳动过程是劳动者和其他劳动工具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价值形成过程也是各种资本要素(物力资本和劳力资本)相结合的过程,剩余价值的形成及其多少,也取决于劳动者能否和其他的生产要素相结合,以及这种结合的有机程。超额剩余价值的形成取决于企业、部门所生产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实现能力,从而取决于它们的创新、管理、信息以及实现在市场上“惊险一跳”的能力。
今天,我們要深化研究和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全面把握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过程和财富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既要看到劳动者即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主导、决定作用,又要看到非劳动生产要素,即物化劳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既要充分尊重人、重视人的劳动、极大地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也要重视使用价值的创造,重视物的作用,特别是重视虽然不创造价值,但创造使用价值的各种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非劳动生产要素在量上不断增加,在种类形式上不断拓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它们已经成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非劳动生产要素的拓展,正是人的劳动的创造能力不断提高的体现和直接结果。因此,在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调动人和物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顾海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与现实》[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2/10.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5页.
[3]曹亚雄《知识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页.
[5][6][7]《马克思全集》第23卷[M]人民出版社
1960年版.
[8][10]何秉孟《劳动价值新论》[M]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9.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