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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虽然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視,中央和一些地方出台了不少的规定和办法,但应该看到,由于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具有长期性、广泛性的特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又必须依赖经济社会发展和突破体制障碍,所以目前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所做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将更加突出。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一、抓住布局调整契机,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大量的农民工离开农村参加城市建设,但是他们的孩子不能全部带到城市上学,绝大部分成了留守儿童,以前分散在各个家庭的管理和教育责任就不可避免地转移到学校,要适应这一形势发展需要,靠传统的分散式办学是不行的,必须走寄宿制办学、集约型发展的道路,这是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必然结果,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最有效的政府行为。
二、加强学校关爱活动,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1.加强家长和班主任的紧密配合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是完善教育的首要和不可缺少的条件,建立班主任和家长的联系是了解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必不可少的措施,只有全面了解每个学生才能对他们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所以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家访,一方面沟通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从中了解一些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并且有目的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建立与家长“联络卡”,定期不定期把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各方面的表现及学校要求,组织活动填好,交给学生带给家长,家长阅读后签字返回班主任手中,这样,更加深了双方的相互沟通,增加了透明度,消除了学生对“找家长”的逆反心理。
2.学校要给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与辅导,成立“家庭学习小组”“留守儿童之家”以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针对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偏低的现实状况,学校平时要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给以更多的关心和辅导。除了关注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这一显性指标,还应该多关注他们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宗教信仰和其他一些影响他们学习成绩的隐性因素。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辅导的缺失,班主任教师可以将班级学生组成若干人数的“家庭学习小组”。这些学习小组由非留守儿童和留守儿童共同组成。在学校中,这些“家庭学习小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辅导那些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既能形成留守儿童的团队意识又提高了他们的学习成绩。
3.弱化教育规训并加强留守儿童自主管理能力培养
教是为了不教,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教育就是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强烈愿望和坚强信念,把社会规范内化为他们自己的观念,使他们对规范的感知变成一种积极进取的行动。因此应该更多地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让学生自己参与管理,体验管理,在管理中形成内化,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遵守,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比如学生的宿舍生活教育,可以在学生宿舍中建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纪律检查组,扩大学生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和参与的自主权,辅以各项有益于身心的活动——以寝室为单位的宿舍风采展示活动等。通类似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也提高他们的生活自治自理能力,使学生从被动管理的客体变为能动管理的主体。
4.教师应多关心留守儿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得到父母的关爱甚少,在家的监护人大多只注重孩子的吃饭穿衣和安全问题,至于他们的思想、情感、追求梦想却从不过问。因此,很容易形成孤僻叛逆、消极自卑、攻击报复的性格。所以,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十分必要。
三、明确家长监护职责,督促家长合理选择,加强监护保障力度
家长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具有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我国法律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为父母或家庭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1.加强家长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家长素质
部分家长法律意识淡薄,不明确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更有家长认为孩子有代理家长,自己便可长时间打工不归,对孩子不闻不问。有些家长2、3年才回家一次,有的甚至长达十多年。如果家长能充分认识子女教育的重要性,在外出务工和子女教育的抉择上,会变得更加理智和科学。因此,各级政府和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引导和教育,转变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其明确监护职责、树立责任感。
2.丰富“义务教育”内涵,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由学校延伸到家庭
在义务教育所具有的特征中,强制性是其最本质的属性之一,也正是其区别于其他各类教育的最本质特征。但是,义务教育的内涵常常只限于学校教育而忽视家庭教育。其实,义务教育应该包括家庭教育,所以家庭教育也应该具有强制性。保证儿童得到应有的家庭教育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的。所以,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强化父母或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依法赋予政法机关对留守儿童父母的追究权。
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既艰巨又富有深远意义的任务,我们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勤于研究、勤于实践,才能使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注:本文为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立项号:GS[2017]GHB1720)“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会宁县头寨子镇教管中心)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一、抓住布局调整契机,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大量的农民工离开农村参加城市建设,但是他们的孩子不能全部带到城市上学,绝大部分成了留守儿童,以前分散在各个家庭的管理和教育责任就不可避免地转移到学校,要适应这一形势发展需要,靠传统的分散式办学是不行的,必须走寄宿制办学、集约型发展的道路,这是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必然结果,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最有效的政府行为。
二、加强学校关爱活动,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1.加强家长和班主任的紧密配合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是完善教育的首要和不可缺少的条件,建立班主任和家长的联系是了解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必不可少的措施,只有全面了解每个学生才能对他们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所以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家访,一方面沟通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从中了解一些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并且有目的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建立与家长“联络卡”,定期不定期把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各方面的表现及学校要求,组织活动填好,交给学生带给家长,家长阅读后签字返回班主任手中,这样,更加深了双方的相互沟通,增加了透明度,消除了学生对“找家长”的逆反心理。
2.学校要给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与辅导,成立“家庭学习小组”“留守儿童之家”以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针对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偏低的现实状况,学校平时要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给以更多的关心和辅导。除了关注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这一显性指标,还应该多关注他们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宗教信仰和其他一些影响他们学习成绩的隐性因素。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辅导的缺失,班主任教师可以将班级学生组成若干人数的“家庭学习小组”。这些学习小组由非留守儿童和留守儿童共同组成。在学校中,这些“家庭学习小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辅导那些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既能形成留守儿童的团队意识又提高了他们的学习成绩。
3.弱化教育规训并加强留守儿童自主管理能力培养
教是为了不教,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教育就是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强烈愿望和坚强信念,把社会规范内化为他们自己的观念,使他们对规范的感知变成一种积极进取的行动。因此应该更多地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让学生自己参与管理,体验管理,在管理中形成内化,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遵守,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比如学生的宿舍生活教育,可以在学生宿舍中建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纪律检查组,扩大学生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和参与的自主权,辅以各项有益于身心的活动——以寝室为单位的宿舍风采展示活动等。通类似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也提高他们的生活自治自理能力,使学生从被动管理的客体变为能动管理的主体。
4.教师应多关心留守儿童,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得到父母的关爱甚少,在家的监护人大多只注重孩子的吃饭穿衣和安全问题,至于他们的思想、情感、追求梦想却从不过问。因此,很容易形成孤僻叛逆、消极自卑、攻击报复的性格。所以,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十分必要。
三、明确家长监护职责,督促家长合理选择,加强监护保障力度
家长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具有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我国法律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为父母或家庭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1.加强家长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家长素质
部分家长法律意识淡薄,不明确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更有家长认为孩子有代理家长,自己便可长时间打工不归,对孩子不闻不问。有些家长2、3年才回家一次,有的甚至长达十多年。如果家长能充分认识子女教育的重要性,在外出务工和子女教育的抉择上,会变得更加理智和科学。因此,各级政府和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引导和教育,转变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其明确监护职责、树立责任感。
2.丰富“义务教育”内涵,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由学校延伸到家庭
在义务教育所具有的特征中,强制性是其最本质的属性之一,也正是其区别于其他各类教育的最本质特征。但是,义务教育的内涵常常只限于学校教育而忽视家庭教育。其实,义务教育应该包括家庭教育,所以家庭教育也应该具有强制性。保证儿童得到应有的家庭教育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的。所以,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强化父母或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依法赋予政法机关对留守儿童父母的追究权。
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既艰巨又富有深远意义的任务,我们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勤于研究、勤于实践,才能使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注:本文为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立项号:GS[2017]GHB1720)“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会宁县头寨子镇教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