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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史称千山始祖、万水之源。境内屹立着昆仑山、祁连山、唐古拉山、巴颜喀拉山。还是举世闻名的黄河与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青海历史悠久,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目前,除汉族外,还有其他少数民族40多个。各民族长期相处,在风俗习惯、道德信仰、文化教育、语言文字诸多方面互相影响、共同发展,经历了一个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融汇的发展过程,形成了富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江河源文化。和黄河、长江流域其他地区一样,青海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千百年来,繁衍生息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创造了绚丽多姿的精神财富——具有鲜明高原色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这是先民们留给后代的一份珍贵的遗产。如何有效地开发利用这份遗产,使它为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是青海的文化工作者光荣的责任。
一、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特征
(一)地域特征
文化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由于受青藏高原自然环境、地理地貌、气候条件、生产生活条件等生態环境的影响,使人们普遍产生强烈的生存需求,并在征服和驾驭自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高原人特有的精神气质——刚坚、耿直、豪放、质朴。这种民族性格特征强烈地渗透到青海民间文化艺术中,高原文化无论形式或者内容处处体现出高山大河粗犷浩瀚的气质和人的豪放质朴气质。只有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才能产生出与它相吻合的文化艺术品种。
(二)民族特征
青海高原各民族交往的历史就是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互相渗透的历史。不同民族的文化形态、审美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相互交流与影响,产生了相互的认同和理解。青海民族民间文化充分体现出各民族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民族民间音乐如:藏族的拉伊、回族的宴席曲、汉族的曲艺、土族的安昭、几大主体民族共同以汉语传唱的“花儿”等等;民族民间美术如:藏族的堆绣、唐卡、酥油花、寺庙壁画,汉、回、土各民族的剪纸、刺绣、农民画、雕塑等等;民族民间文学如:藏族的《格萨尔》,汉、蒙古、回、土、撒拉等各民族的历史神话传说、故事、谚语、歇后语、格言、警句、谜语、方言等;还有不少青海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文化名人遗留于世的文学、音乐、绘画、书法等。由此可见,青海民族文化呈现出多姿态的民族色彩和过渡性特征,也是多民族杂居地区文化的显著特点。正是基于这种情况,一旦具备了适当的文化发展条件,在文化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之后,这里就有可能成为多种文化迅猛发展的肥沃土壤。青海高原民族民间文化发展的空间也在这里。
(三)人文特征
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都深深打上了高原人文烙印。如:藏族、蒙古族的祭海、朝山,汉族的端午、中秋、六月六等民俗活动,土族的青苗会、果花会,蒙古族的那达慕等等,都是本民族文化历史传承沿袭的民俗文化现象。这些文化现象本身显示出浓厚的高原色彩。青海的“河湟花儿”与甘肃的“洮岷花儿”在格律音律上有很大的差别。同是皮影青海和内地皮影在影人造型、唱腔设计上截然不同,这是因为无论花儿或皮影,还是其他民间文化艺术它们所属的人文环境不同,本身所显示的人文特征也有很大的区别。总之来说,青海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跟青海各民族的生存环境、民族性格、审美情趣、价值取向是相吻合的。
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开发与挖掘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作为我省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还有大量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尚未被各界认识。而且,已经被认识的艺术品种在开发、利用上也还有更大的空间。目前的开发、利用状况处于零散的、自发的状态,既没有产业化,也没有规模化,更没有系统化;开发利用的渠道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开拓。
西部大开发使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获得了被整体保护、开发和利用,并得以传播于世的巨大机遇;反过来,也将为西部大开发的推动发挥重要作用。那么,如何把握机遇,使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得到产业化、规模化、系统化的开发、利用,从而推动社会大发展,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我省民族民间艺术品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并利用高科技手段对普查结果进行科学归类和保护。
2、促进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以产业化方式向其他文化产品转化;这种转化除了获得经济效益外,还可以通过商品流通向海内外广泛宣传我省文化,从而获得更大的增值效应。目前,文化市场上已有一些关于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方面的音像制品和旅游产品。但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的产业化、规模化、系统化程度都不高,大都是临时的、零星的、偶或为之的产品。出版的这些音像制品本身也存在较多问题。因此,急需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具有行政司法权利的机构来组织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品的产业化工作。
3、多开展与外省、东部发达地区的交流工作;我省已成功地举办了几次经济贸易洽谈会和环湖赛、郁金香节等,这些经贸或赛事活动使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大放异彩,引起了外界广泛的关注。更多的人认识到了青海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的精湛与魅力。省内外的经贸和赛事活动使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重要渠道,我们应该多方开辟这样的渠道,让更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走出去。
三、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开发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西宁市在文化艺术研究、民风民俗研究、文物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方面都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为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区县普遍采用了实物收藏、文字音像记录、保护以及培养民间艺人等,对于开发利用民间文化资源做了大量的工作。西宁市曾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工艺美术等进行过普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与此同时,在西宁地区和各区县兴建了一批与文化资源开发相配套的博物馆、民俗展览馆、陈列室。一方面为保护、展示民间文化艺术提供了物质条件,另一方面这些馆室也成为爱国主义、爱家乡的载体。但是上述这些成果与青海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储存量仍然是不相称的,至今仍有大量的民间文化资源没有开发出来。当前,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研究力量、方法、开发利用的程度上还有许多问题。表现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受重视程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缺乏应有的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对于抢救、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工作都没有形成长远的规划,出现了不少重复的、低水平的作品;至于开发利用工作更是各自为政、急功近利,出现了许多割据式的势力范围,互相封锁、自我消耗、无序竞争,使民间文化艺术开发利用处于混乱状态中。
1、观念上的障碍制约着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
这种障碍同时存在于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和文化产品的消费之中,主要表现为:第一、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价值还存在盲区。人们普遍对文化自身的价值及其在市场中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尤其是对那些非物质文化认识严重不足,估计不到它们的市场潜力和可能性。第二、对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的认识也存在盲区。一种民族文化是否在市场上获得商业利润,需要以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对市场的了解为基础。而这类文化经营人才在我省较少。第三、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脑力劳动不当做劳动,知识不当做资本现象很严重。知识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严重影响了民族民间文化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2、资金缺乏是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开发的又一个重大制约因素
必要的资金投入是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开发的一个决定因素,如果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保护发展民族文化,那可以说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开发市场尚未成熟
这种不成熟主要表现为,我省还没有足够的文化产品的消费群体和必要的消费观念。大多数人还停留在衣食层次,而农村和牧区文化消费的内在需求尚未形成。消费群体的不健全、市场的不成熟,严重影响了文化产业投资者、管理者及政府部门的视野和决策力度,许多项目仍处于成熟状态。
4、人才和技术力量仍很薄弱
民族民间文化的开发需要一批专业人才。他们既要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又要具备一定市场判断力和经营能力,以及懂得并能够运用现代信息传输和高科技手段,而这些人才在我省奇缺。
5、针对民族民间文化产业的经济政策与法规还不完善
文化产业的市场经济意识滞后,对文化产业的开发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要表现为:各地缺少因地制宜的文化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也缺少文化产业开发的总体规划,更缺少针对其特殊性制定出的鼓励和扶持的具体措施。
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是人类文明史上遗留下来的、可供当今和未来人类研究、开发、利用的文化资源。我省蕴藏着多个民族遗留下来的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这些资源就其历史的久远和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民族的多样性来说都是十分珍贵的。如何保护好这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使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呢?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1、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是长久的、大众的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开发是一项浩大的、长期的、利在千秋的事业。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应鼓励全体国民把它作为国家民族的精神财富来对待,建立国家的保护、奖励机制,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与行为。
2、制定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的总体规划
制定全局性和区域性的文化产业发展及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总体规划。针对民间文化资源分布的实际情况、经济状况、市场条件、突出优势和特色,形成各民族、地区间优势互补、市场互补、相互拉动、合理配制的格局;同时保持各区域的特色产业和独立性,保证艺术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这样有利于民族民間文化产业开发的规范和有序,使我省民族民间文化产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3、制定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
制定相应的鼓励、优惠和控制措施。保证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在作为产业运行的同时兼顾其社会公益性质,确保文化资源开发中不造成破坏和浪费。建立对外资和各种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保证其获得合理回报。
4、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制定宏观调控政策
政府通过制定宏观规划,发挥不同区域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使东西部文化产业互为市场、互补互动、互惠互利。通过调控和协调,将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成熟的文化产业市场。近年来我省在文化旅游、影视、报刊、书籍、音像制品、工艺品等的需求在迅速增长,还需政府有组织地做大量工作,更大限度地满足我省城市、农村、牧区文化消费的需求。
5、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建立人才保护机制和培养计划
民族民间文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文化产业人才,对这些人才就要以特殊的措施予以保护和培养。
第一 、不断强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明确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第二、对文化产业人才劳动价值和劳动报酬的确认,不能等同于其他类型的人才。一项知识产权凝聚了专业人才一生修养与能力,以及大量的文化市场的长期调查研究,政府部门应考虑这类人才的特殊性质,按其取得的社会与实际效益计算其劳动价值,这样文化人才才真正得到了保护。
第三、针对我省人才资源不足、人才严重流失情况,应制定引进和留住人才措施。
第四、应针对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人才制度相关教育培训工作,以有组织、正规、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尽快培养我省文化建设急需的人才后备专业队伍。
总之,如何开发、利用、保护、挖掘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我省文化产业能否发展起来,如何充分开发、利用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将是一项长久的工程。作为从事文化专业的工作人员,我应该全力以赴为发展我省文化艺术工作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西宁市群众艺术馆 )
一、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特征
(一)地域特征
文化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由于受青藏高原自然环境、地理地貌、气候条件、生产生活条件等生態环境的影响,使人们普遍产生强烈的生存需求,并在征服和驾驭自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高原人特有的精神气质——刚坚、耿直、豪放、质朴。这种民族性格特征强烈地渗透到青海民间文化艺术中,高原文化无论形式或者内容处处体现出高山大河粗犷浩瀚的气质和人的豪放质朴气质。只有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才能产生出与它相吻合的文化艺术品种。
(二)民族特征
青海高原各民族交往的历史就是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互相渗透的历史。不同民族的文化形态、审美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相互交流与影响,产生了相互的认同和理解。青海民族民间文化充分体现出各民族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民族民间音乐如:藏族的拉伊、回族的宴席曲、汉族的曲艺、土族的安昭、几大主体民族共同以汉语传唱的“花儿”等等;民族民间美术如:藏族的堆绣、唐卡、酥油花、寺庙壁画,汉、回、土各民族的剪纸、刺绣、农民画、雕塑等等;民族民间文学如:藏族的《格萨尔》,汉、蒙古、回、土、撒拉等各民族的历史神话传说、故事、谚语、歇后语、格言、警句、谜语、方言等;还有不少青海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文化名人遗留于世的文学、音乐、绘画、书法等。由此可见,青海民族文化呈现出多姿态的民族色彩和过渡性特征,也是多民族杂居地区文化的显著特点。正是基于这种情况,一旦具备了适当的文化发展条件,在文化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之后,这里就有可能成为多种文化迅猛发展的肥沃土壤。青海高原民族民间文化发展的空间也在这里。
(三)人文特征
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都深深打上了高原人文烙印。如:藏族、蒙古族的祭海、朝山,汉族的端午、中秋、六月六等民俗活动,土族的青苗会、果花会,蒙古族的那达慕等等,都是本民族文化历史传承沿袭的民俗文化现象。这些文化现象本身显示出浓厚的高原色彩。青海的“河湟花儿”与甘肃的“洮岷花儿”在格律音律上有很大的差别。同是皮影青海和内地皮影在影人造型、唱腔设计上截然不同,这是因为无论花儿或皮影,还是其他民间文化艺术它们所属的人文环境不同,本身所显示的人文特征也有很大的区别。总之来说,青海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跟青海各民族的生存环境、民族性格、审美情趣、价值取向是相吻合的。
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开发与挖掘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作为我省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还有大量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尚未被各界认识。而且,已经被认识的艺术品种在开发、利用上也还有更大的空间。目前的开发、利用状况处于零散的、自发的状态,既没有产业化,也没有规模化,更没有系统化;开发利用的渠道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开拓。
西部大开发使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获得了被整体保护、开发和利用,并得以传播于世的巨大机遇;反过来,也将为西部大开发的推动发挥重要作用。那么,如何把握机遇,使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得到产业化、规模化、系统化的开发、利用,从而推动社会大发展,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我省民族民间艺术品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并利用高科技手段对普查结果进行科学归类和保护。
2、促进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以产业化方式向其他文化产品转化;这种转化除了获得经济效益外,还可以通过商品流通向海内外广泛宣传我省文化,从而获得更大的增值效应。目前,文化市场上已有一些关于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方面的音像制品和旅游产品。但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的产业化、规模化、系统化程度都不高,大都是临时的、零星的、偶或为之的产品。出版的这些音像制品本身也存在较多问题。因此,急需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具有行政司法权利的机构来组织实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品的产业化工作。
3、多开展与外省、东部发达地区的交流工作;我省已成功地举办了几次经济贸易洽谈会和环湖赛、郁金香节等,这些经贸或赛事活动使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大放异彩,引起了外界广泛的关注。更多的人认识到了青海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的精湛与魅力。省内外的经贸和赛事活动使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重要渠道,我们应该多方开辟这样的渠道,让更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走出去。
三、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开发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西宁市在文化艺术研究、民风民俗研究、文物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方面都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为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区县普遍采用了实物收藏、文字音像记录、保护以及培养民间艺人等,对于开发利用民间文化资源做了大量的工作。西宁市曾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工艺美术等进行过普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与此同时,在西宁地区和各区县兴建了一批与文化资源开发相配套的博物馆、民俗展览馆、陈列室。一方面为保护、展示民间文化艺术提供了物质条件,另一方面这些馆室也成为爱国主义、爱家乡的载体。但是上述这些成果与青海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储存量仍然是不相称的,至今仍有大量的民间文化资源没有开发出来。当前,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研究力量、方法、开发利用的程度上还有许多问题。表现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受重视程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缺乏应有的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对于抢救、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工作都没有形成长远的规划,出现了不少重复的、低水平的作品;至于开发利用工作更是各自为政、急功近利,出现了许多割据式的势力范围,互相封锁、自我消耗、无序竞争,使民间文化艺术开发利用处于混乱状态中。
1、观念上的障碍制约着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
这种障碍同时存在于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和文化产品的消费之中,主要表现为:第一、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价值还存在盲区。人们普遍对文化自身的价值及其在市场中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尤其是对那些非物质文化认识严重不足,估计不到它们的市场潜力和可能性。第二、对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的认识也存在盲区。一种民族文化是否在市场上获得商业利润,需要以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对市场的了解为基础。而这类文化经营人才在我省较少。第三、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脑力劳动不当做劳动,知识不当做资本现象很严重。知识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严重影响了民族民间文化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2、资金缺乏是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开发的又一个重大制约因素
必要的资金投入是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开发的一个决定因素,如果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保护发展民族文化,那可以说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开发市场尚未成熟
这种不成熟主要表现为,我省还没有足够的文化产品的消费群体和必要的消费观念。大多数人还停留在衣食层次,而农村和牧区文化消费的内在需求尚未形成。消费群体的不健全、市场的不成熟,严重影响了文化产业投资者、管理者及政府部门的视野和决策力度,许多项目仍处于成熟状态。
4、人才和技术力量仍很薄弱
民族民间文化的开发需要一批专业人才。他们既要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又要具备一定市场判断力和经营能力,以及懂得并能够运用现代信息传输和高科技手段,而这些人才在我省奇缺。
5、针对民族民间文化产业的经济政策与法规还不完善
文化产业的市场经济意识滞后,对文化产业的开发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要表现为:各地缺少因地制宜的文化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也缺少文化产业开发的总体规划,更缺少针对其特殊性制定出的鼓励和扶持的具体措施。
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是人类文明史上遗留下来的、可供当今和未来人类研究、开发、利用的文化资源。我省蕴藏着多个民族遗留下来的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这些资源就其历史的久远和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民族的多样性来说都是十分珍贵的。如何保护好这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使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呢?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1、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是长久的、大众的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开发是一项浩大的、长期的、利在千秋的事业。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应鼓励全体国民把它作为国家民族的精神财富来对待,建立国家的保护、奖励机制,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与行为。
2、制定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的总体规划
制定全局性和区域性的文化产业发展及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总体规划。针对民间文化资源分布的实际情况、经济状况、市场条件、突出优势和特色,形成各民族、地区间优势互补、市场互补、相互拉动、合理配制的格局;同时保持各区域的特色产业和独立性,保证艺术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这样有利于民族民間文化产业开发的规范和有序,使我省民族民间文化产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3、制定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
制定相应的鼓励、优惠和控制措施。保证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在作为产业运行的同时兼顾其社会公益性质,确保文化资源开发中不造成破坏和浪费。建立对外资和各种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保证其获得合理回报。
4、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制定宏观调控政策
政府通过制定宏观规划,发挥不同区域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使东西部文化产业互为市场、互补互动、互惠互利。通过调控和协调,将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成熟的文化产业市场。近年来我省在文化旅游、影视、报刊、书籍、音像制品、工艺品等的需求在迅速增长,还需政府有组织地做大量工作,更大限度地满足我省城市、农村、牧区文化消费的需求。
5、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建立人才保护机制和培养计划
民族民间文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文化产业人才,对这些人才就要以特殊的措施予以保护和培养。
第一 、不断强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观念,明确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第二、对文化产业人才劳动价值和劳动报酬的确认,不能等同于其他类型的人才。一项知识产权凝聚了专业人才一生修养与能力,以及大量的文化市场的长期调查研究,政府部门应考虑这类人才的特殊性质,按其取得的社会与实际效益计算其劳动价值,这样文化人才才真正得到了保护。
第三、针对我省人才资源不足、人才严重流失情况,应制定引进和留住人才措施。
第四、应针对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人才制度相关教育培训工作,以有组织、正规、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尽快培养我省文化建设急需的人才后备专业队伍。
总之,如何开发、利用、保护、挖掘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我省文化产业能否发展起来,如何充分开发、利用我省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将是一项长久的工程。作为从事文化专业的工作人员,我应该全力以赴为发展我省文化艺术工作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西宁市群众艺术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