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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众参与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重要因素,充分重视公众参与,制定完善的保障制度,提高参与有效性。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意义;对策
中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而环境的承载能力也面临极大的考验。人们健康环保理念的不断得到强化,公民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热情不断提升,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非常重视。在做好企业自评、国家评估的钱基础上,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不断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建设的环境效益。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的配套法规制度还有明显的不足,公众的参与有效性不高,需要进一步研究公众参与的相关理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分析
(一)提升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科学和民众是保障各种决策质量的重要保障,公众参与能够从更多的层面审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能够给决策者提供更多的参考信息,能够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对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意义重大。当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主体是建设单位,但是,项目建设与当地生产和生活关系密切,对当地居民的影响非常之大。虽然居民的环境知识有限,但是他们对当地的环境非常熟悉,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密切相关,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给居民以更多的表达机会和参与途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缓和项目建设与居民利益的矛盾冲突。
(二)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利,能够更好地进行日常监督,促进公民监督,防止项目建设时实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评价起到应有的作用,能够根据环境承载要求确立项目的可行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影响,确保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当然要求丰富公众的环境知识、强化居民的环保理念、普及法律知识为前提,制定完善的监督程序。
(三)真正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要求既满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又要不对子孙后代造成影响,环境开发利用保持生态平衡。我国的环境法明确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给环境带来的风险,提高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
二、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不少公众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和企业的任务与行为,缺乏足够的环境保护意识,造成参与意识不强,参与热情不高,不少公众只是应付差事,部分观众更关心的是项目给自身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没有足够的兴趣,更不会提出保障环境的有效性问题和措施。环境意识的缺失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普遍,他们甚至没有基本的环保知识,尽管有些公众能够感觉到项目建设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问题,更不知道影响如何,处置方式怎样。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地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存在较大的问题。此外,每一个重大项目的规划实施过程中,居民对其更多的是好奇,在规划和环评师过程中没有多少,居民会主动了解情况,积极反映问题,更不会有多少人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造成这一现象,一方面是居民自身的環境意识、知识和参与意识,另一方面是我国长期形成的由上而下的规划习惯使然,政府是所有事物的主宰,习惯了上下包办,居民养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维,政府有时也故意掩盖各种问题。长此以往居民的参与意识被压抑,公众参与环境评价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环境意识的单薄。
(二)发挥基础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培养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
公众的参与意识是提高参与有效性的基础,公众只有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只有具备较强的参与意识,才能避免流于形式,才能确保项目得到全面审视,才能提出更加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意识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他们的参与意识增强,公众环保理念和环境意识增强。强化公众权利意识教育能够很好地引导公民关注环境,公民开始关注环境了,就会对环境有更多的认识和要求,就会积极参与影响评价,就会可以提高参与的有效性。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的距离非常近,能够随时对公众进行环境知识教育、环保意识宣传和参与意识及能力培训。并把居民反馈的各种信息做好及时搜集、分析,提高公众参与的效率。
(三)确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效力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政府部门以及调查机构的认可,并作出相应的回复,表明公众参与的效力得以发挥。如果主管机构最终没有能够采纳其意见,公众也缺乏更为有效的表达异议的途径。需要法律或者制度的形式确立公众参与主体地位,明确具体的参与范围以及保障措施,对经费参与机制、操作程序等方面加以立法规范,对危害公众参与影响评价的信息权行为作出细致的规定。在开始阶段、实施阶段以及影响报告拟定阶段都应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让公众能够全过程参与,能够做到全面了解,全面监督,真正发挥公众的作用,并且确保公众随时发表意见的机会和途径,还用对公众对出及时的解释和回应,保障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效力。
(四)保障信息发布及时,扩大信息发布平台
为保障公众真正参与,需要从制度上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及时真实,在日常工作中相关单位必须做到及时主动发布真实环境信息。公众被赋予一定的知情权,通过信息公开,为公众搭建更多的反馈平台,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发布信息确保透明公开,给公众足够的研究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以此保障工作参与的有效性。
总之,公众参与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的客观需要,充分重视公众参与的价值,制定完善的公众参与保障制度,提高参与有效性,建设环境友好型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 文同爱,胡春冬.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若干思考[J].时代法学,2003(01).
[2] 李东兴,田先红.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其原因探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3(09).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意义;对策
中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而环境的承载能力也面临极大的考验。人们健康环保理念的不断得到强化,公民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热情不断提升,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非常重视。在做好企业自评、国家评估的钱基础上,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不断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建设的环境效益。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的配套法规制度还有明显的不足,公众的参与有效性不高,需要进一步研究公众参与的相关理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分析
(一)提升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科学和民众是保障各种决策质量的重要保障,公众参与能够从更多的层面审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能够给决策者提供更多的参考信息,能够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对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意义重大。当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主体是建设单位,但是,项目建设与当地生产和生活关系密切,对当地居民的影响非常之大。虽然居民的环境知识有限,但是他们对当地的环境非常熟悉,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密切相关,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给居民以更多的表达机会和参与途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缓和项目建设与居民利益的矛盾冲突。
(二)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利,能够更好地进行日常监督,促进公民监督,防止项目建设时实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评价起到应有的作用,能够根据环境承载要求确立项目的可行性,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影响,确保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当然要求丰富公众的环境知识、强化居民的环保理念、普及法律知识为前提,制定完善的监督程序。
(三)真正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要求既满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又要不对子孙后代造成影响,环境开发利用保持生态平衡。我国的环境法明确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给环境带来的风险,提高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
二、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不少公众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和企业的任务与行为,缺乏足够的环境保护意识,造成参与意识不强,参与热情不高,不少公众只是应付差事,部分观众更关心的是项目给自身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没有足够的兴趣,更不会提出保障环境的有效性问题和措施。环境意识的缺失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普遍,他们甚至没有基本的环保知识,尽管有些公众能够感觉到项目建设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问题,更不知道影响如何,处置方式怎样。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地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存在较大的问题。此外,每一个重大项目的规划实施过程中,居民对其更多的是好奇,在规划和环评师过程中没有多少,居民会主动了解情况,积极反映问题,更不会有多少人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造成这一现象,一方面是居民自身的環境意识、知识和参与意识,另一方面是我国长期形成的由上而下的规划习惯使然,政府是所有事物的主宰,习惯了上下包办,居民养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维,政府有时也故意掩盖各种问题。长此以往居民的参与意识被压抑,公众参与环境评价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环境意识的单薄。
(二)发挥基础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培养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
公众的参与意识是提高参与有效性的基础,公众只有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只有具备较强的参与意识,才能避免流于形式,才能确保项目得到全面审视,才能提出更加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意识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他们的参与意识增强,公众环保理念和环境意识增强。强化公众权利意识教育能够很好地引导公民关注环境,公民开始关注环境了,就会对环境有更多的认识和要求,就会积极参与影响评价,就会可以提高参与的有效性。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的距离非常近,能够随时对公众进行环境知识教育、环保意识宣传和参与意识及能力培训。并把居民反馈的各种信息做好及时搜集、分析,提高公众参与的效率。
(三)确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效力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政府部门以及调查机构的认可,并作出相应的回复,表明公众参与的效力得以发挥。如果主管机构最终没有能够采纳其意见,公众也缺乏更为有效的表达异议的途径。需要法律或者制度的形式确立公众参与主体地位,明确具体的参与范围以及保障措施,对经费参与机制、操作程序等方面加以立法规范,对危害公众参与影响评价的信息权行为作出细致的规定。在开始阶段、实施阶段以及影响报告拟定阶段都应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让公众能够全过程参与,能够做到全面了解,全面监督,真正发挥公众的作用,并且确保公众随时发表意见的机会和途径,还用对公众对出及时的解释和回应,保障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效力。
(四)保障信息发布及时,扩大信息发布平台
为保障公众真正参与,需要从制度上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及时真实,在日常工作中相关单位必须做到及时主动发布真实环境信息。公众被赋予一定的知情权,通过信息公开,为公众搭建更多的反馈平台,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发布信息确保透明公开,给公众足够的研究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以此保障工作参与的有效性。
总之,公众参与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的客观需要,充分重视公众参与的价值,制定完善的公众参与保障制度,提高参与有效性,建设环境友好型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 文同爱,胡春冬.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若干思考[J].时代法学,2003(01).
[2] 李东兴,田先红.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其原因探析[J].湖北社会科学,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