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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在几乎所有的文明中,“家庭”都是基本的社会和文化细胞。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家庭,至少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中,具有普适性的社会价值。在中德文化中,家庭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两国社会和谐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国家政府的相关政策对家庭形式的选择、家庭经济结构的确立以及家庭成员生活及消费方式的习得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德语学习者除了具有扎实的语言功底之外,还应该具备跨文化交际的能力,这样才能减少对语言现象的理解偏差,减缓文化冲击,才能促进两国文化的碰撞和交流,激发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差异进行思考。
【关键词】跨文化交际;德语;家庭;异同;生育;养老
如今,我们已经生活在了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人们的生活和社交领域不断国际化。跨国域、跨民族、跨文化的经济和社会交往与日俱增。全球化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事物,一方面,它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新的动力,有利于加深我们对西方世界的理解;另一方面,新的冲突和问题也随之出现,无论是出于私人原因还是公务原因,无论自愿还是被动,越来越多的人在本国或者异国不断的与其它文化碰面,我们要面对来自陌生文化和国家迥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在交往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文化冲突,会有积极的抑或负面的经历。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跨文化交际显得尤为重要,跨文化交际的研究范围也越来越广。本文仅分析中德家庭的差异,包括家庭观念与结构形式,生育政策,养老政策等方面。以减少对语言现象的理解偏差,减缓文化冲击,促进两国文化的碰撞和交流,激发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差异进行思考。
中国古人常讲“家和万事兴”,说的就是“家”的重要性。中国的家庭观念可谓根深蒂固,中国古人为了保持家庭的和谐美满,建立了包括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规范。《礼记·礼运》曰:“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认为父子相互笃爱,兄弟之间和睦相处,夫妻和谐幸福,是家庭的大幸。中国人将自己生活的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和自然称为“国家”。他天然地由两部分组成:人与人组成“家”,家与家组成“国”。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是整个中国社会的基础,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时至今日,建立和维系家庭和各种业内圈子和人际关系,仍然是是国人生活当中举足轻重的部分。与中国的家庭文化相比,西方人更强调自由观念和个体意识。德国是一个开放的现代化社会,大多数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从国际比较来看较高的生活标准和相应的规划个人生活的自由空间,但家庭生活依然是他们生活的中心,歌德就曾经说过:“无论是国王还是农夫,家庭和睦是最幸福的”。然而,处于当今的时代,社会价值观念不断变化,家庭形式也日趋多样,无论是中国家庭还是德国家庭都面临着新的挑战。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国人的家庭价值观发生着很大的变迁,传统道德失去了原有的基础,而现代的家庭伦理规范尚未建立起来,这导致家庭功能衰退和婚姻不稳定等社会问题。而德国也和其他很多工业大国类似,必须解决人口发展、尤其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本文从以下方面对比中德家庭及相关政策之间的异同。
一、家庭观念与结构形式
社会学家将人类传统的家庭模式分为三类:
核心家庭:由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主干家庭:由夫妻、夫妻的父母、或者直系长辈以及未成年子女组成;扩大家庭:由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加上其他旁系亲属组成。
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人们确实是以大家庭为理想,但并未普遍存在过所谓的大家庭。事实上,所谓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世族门阀之中,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普通人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为主的小家庭,扩大家庭式的大家庭并不存在。
当代中国,存在着很多核心三代“中国式”家庭。包括三代人,即祖父母、父母和子女。在这种定义下,父母双方的父母也含在内。这是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中国家庭单位。在这种家庭单位里,帮助孩子收拾屋子,支持、照顾他们直到成家,被视为父母的责任。甚至,有些人在婚后因为经济原因仍和父母住在一起。当小夫妻有了孩子,祖父母一般会自动承担起照顾第三代的任务,一直到他们上幼儿园或上学。中国人家族血缘关系比较紧密,相对西方来说亲情浓厚。长辈对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很重视,相应的,孩子也更愿意照顾和陪伴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中国家庭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每对夫妻只能要一个孩儿,由此形成了现在4+2+1式的家庭结构,即4个长辈2个小夫妻1个孩子。因此,父母的关注点便完全集中到一个孩子身上。而相应的,不久的将来孩子就需要照顾6个老人——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压力之大,可想而之。
如今,中国的家庭模式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三分法,并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出现了很多非传统家庭模式。例如:
单亲家庭:由单身父亲或母亲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单身家庭:人们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或离婚以后不再婚而是一个人生活的家庭;重组家庭:夫妻一方再婚或者双方再婚组成的家庭;丁克家庭:双倍收入、有生育能力但不要孩子、浪漫自由、享受人生的家庭;空巢家庭:只有老两口生活的家庭。
同样,对德国人来说,即使是在21世纪个性化程度高、流动性强的世界中,家庭依旧有着关键意义,是最重要的社会单元之一。德国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对于近90%的人来说,家庭排在他们个人优先级的首位,就是在年轻人当中,它也备受推崇:12岁至25岁的年轻人当中有72%认为,人有了家庭才会幸福。
但是,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对家庭以及家庭结构的认识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的市民家庭中,保持持久婚姻关系的夫妇以严格的角色划分供养多个子女:父亲作为就业者负担家庭生活,母亲是家庭主妇。这种“赡养者模式”还依然存在,例如在社会底层,在移民当中,或者在子女尚年幼的时期内存在,但它不再是占主导地位的生活方式。
共同生活的方式也变得相当多样化,在各种家庭形式之间进行选择或者是完全放弃家庭的自由度得到了显著扩展,当然,这与性别平等以及女性角色的转变不无关系。同时,家庭变小了,独生子女家庭比有3个或更多子女的家庭更多,两个子女的家庭最为普遍,已婚或独身无子女的情况日益增多。 在德国,大多数人——超过6600万人——生活在有多名成员的家庭中,1600万人独自生活,即单身家庭。有4100多万人生活在父母与子女组成的共同家庭中,而这当中有近2000万人是子女。2300多万人与配偶共同生活,但没有子女,其中也包括与其同性伴侣共组家庭的4.6万名男性和2.3万名女性。总体上,德国估计约有16万同性伴侣。在德国还有160万单亲家庭。其中,约90%是单亲母亲,她们当中许多人都没有就业,或者只从事临时工作。
二、生育政策
中国一直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同时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问题是中国客观存在的许多基本国情中的首要问题。民众从小就受到教育,谈人口问题必提“人多地少”。直到现在,“人口安全”,即包括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在内的人口问题也经常被提及。因此人口政策或者说计划生育政策,不仅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也实实在在地关乎社会细胞即每个家庭的利益,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所关注。
目前,在中国广泛实施的人口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产生具有特殊的社会经济、历史和政治背景。计划生育是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措施,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家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近年来中国的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等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此,近年来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调整的步伐也越来越快。目前,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已经允许生育“二胎。
德国人口状况和生育政策则与中国大大不同。德国人口发展有三大趋势特征:出生率低,期望寿命延长和社会老龄化。30多年来,德国一直处于出生低谷:自1975年以来,每个妇女的生产在1.3个子女上下浮动。这样,35年以来,子女一辈的人口比父母一辈少了约三分之一。家庭促进政策在德国的作用日渐重要,受到国家的相应扶持。
为了鼓励年轻父母更多地生育后代,自2007年起引进了与收入挂钩、由税收筹资的父母补贴费,以取代迄今的子女教育费: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父母中由于抚养子女而中止职业的一方可以获得最近一次净收入的67%,最少拿到300欧元,最多可拿到1800欧元。如果父母当中的另一方至少也缩短了两个月的职业时间,父母补贴费可以延长至14个月。同时继续扩大对儿童的托管。目前,每个儿童从三岁生日起到入学前都有权要求进幼儿园。此外,德国联邦政府还为三岁以下的儿童新增了75万个托儿所的名额。这一措施旨在使父母们更易于将职业和家庭结合起来。所有18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拿到子女抚养费,第一个孩子每月184欧元,第三个孩子每月190欧元,生育更多的孩子每人每月可拿到215欧元。在“父母抚养期”间将劳动岗位保留1年至3年也是一项支持年轻父母的得力措施。
三、养老政策
中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是一种双重体制:乡村地区的养老金体制建立在补贴和互助基础之上。这类养老金的资金来自集体与乡村企业的供款,参与者所能领得的养老金金额较低,并同供款年限挂钩。城市地区的养老金制度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样貌。城市养老金制度将随收随付式与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的基金式养老金结合起来,于1997年起施行,并于1999年扩大,将非国有企业员工也纳入其中。中国养老金制度建设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养老保险保险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统账结合的新制度得到认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起步。然而,新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基金征缴收支赤字增加,养老金支付面临巨大压力;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养老保险背负历史债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缓慢,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善等问题。为此,我们也应欧美养老金制度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完善我国养老金制度。
在德国,大约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超过60岁。期望寿命的延长,出生率的降低都导致了社会的老龄化。年轻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在回落,同时老年人的比率在增加。德国社会成为继日本和意大利之后世界上老年人比例第三高的国家。
法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最重要的支柱,其资金的筹集基于现收现付制:目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由正在工作的雇员和雇主每月缴纳的保险费来支付,投保人通过缴纳保险费,在退休前取得自己领取养老金的权利,而他们未来的养老金又是由以后几代人以自己的保险费来筹集资金(“世代协议”)。除此以外,企业和私人购买养老保险构成了养老保障的第二和第三支柱,它们在一定条件下也得到了国家的促进。随着所谓的“李斯特养老”以及为独立从业者而设的“吕鲁普养老”的推出,德国已经有了一些养老模式可以提供税务优惠,使得资本累进的私人养老保障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德国面面观 Deutschland im Fokus[M],外文出版社,2006年
[2] 同济大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所译德国概况 Tatsachen über Deutschland[M],德国Societ?ts出版社(Societ?ts-Verlag),2007年12月版
[3]朱小雪,外国人看中国 Chinesische Kultur aus fremder Sicht[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3年
【关键词】跨文化交际;德语;家庭;异同;生育;养老
如今,我们已经生活在了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人们的生活和社交领域不断国际化。跨国域、跨民族、跨文化的经济和社会交往与日俱增。全球化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事物,一方面,它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新的动力,有利于加深我们对西方世界的理解;另一方面,新的冲突和问题也随之出现,无论是出于私人原因还是公务原因,无论自愿还是被动,越来越多的人在本国或者异国不断的与其它文化碰面,我们要面对来自陌生文化和国家迥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在交往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文化冲突,会有积极的抑或负面的经历。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跨文化交际显得尤为重要,跨文化交际的研究范围也越来越广。本文仅分析中德家庭的差异,包括家庭观念与结构形式,生育政策,养老政策等方面。以减少对语言现象的理解偏差,减缓文化冲击,促进两国文化的碰撞和交流,激发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差异进行思考。
中国古人常讲“家和万事兴”,说的就是“家”的重要性。中国的家庭观念可谓根深蒂固,中国古人为了保持家庭的和谐美满,建立了包括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规范。《礼记·礼运》曰:“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认为父子相互笃爱,兄弟之间和睦相处,夫妻和谐幸福,是家庭的大幸。中国人将自己生活的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和自然称为“国家”。他天然地由两部分组成:人与人组成“家”,家与家组成“国”。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是整个中国社会的基础,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时至今日,建立和维系家庭和各种业内圈子和人际关系,仍然是是国人生活当中举足轻重的部分。与中国的家庭文化相比,西方人更强调自由观念和个体意识。德国是一个开放的现代化社会,大多数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从国际比较来看较高的生活标准和相应的规划个人生活的自由空间,但家庭生活依然是他们生活的中心,歌德就曾经说过:“无论是国王还是农夫,家庭和睦是最幸福的”。然而,处于当今的时代,社会价值观念不断变化,家庭形式也日趋多样,无论是中国家庭还是德国家庭都面临着新的挑战。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国人的家庭价值观发生着很大的变迁,传统道德失去了原有的基础,而现代的家庭伦理规范尚未建立起来,这导致家庭功能衰退和婚姻不稳定等社会问题。而德国也和其他很多工业大国类似,必须解决人口发展、尤其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本文从以下方面对比中德家庭及相关政策之间的异同。
一、家庭观念与结构形式
社会学家将人类传统的家庭模式分为三类:
核心家庭:由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主干家庭:由夫妻、夫妻的父母、或者直系长辈以及未成年子女组成;扩大家庭:由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加上其他旁系亲属组成。
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人们确实是以大家庭为理想,但并未普遍存在过所谓的大家庭。事实上,所谓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世族门阀之中,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普通人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为主的小家庭,扩大家庭式的大家庭并不存在。
当代中国,存在着很多核心三代“中国式”家庭。包括三代人,即祖父母、父母和子女。在这种定义下,父母双方的父母也含在内。这是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中国家庭单位。在这种家庭单位里,帮助孩子收拾屋子,支持、照顾他们直到成家,被视为父母的责任。甚至,有些人在婚后因为经济原因仍和父母住在一起。当小夫妻有了孩子,祖父母一般会自动承担起照顾第三代的任务,一直到他们上幼儿园或上学。中国人家族血缘关系比较紧密,相对西方来说亲情浓厚。长辈对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很重视,相应的,孩子也更愿意照顾和陪伴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中国家庭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每对夫妻只能要一个孩儿,由此形成了现在4+2+1式的家庭结构,即4个长辈2个小夫妻1个孩子。因此,父母的关注点便完全集中到一个孩子身上。而相应的,不久的将来孩子就需要照顾6个老人——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压力之大,可想而之。
如今,中国的家庭模式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三分法,并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出现了很多非传统家庭模式。例如:
单亲家庭:由单身父亲或母亲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单身家庭:人们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或离婚以后不再婚而是一个人生活的家庭;重组家庭:夫妻一方再婚或者双方再婚组成的家庭;丁克家庭:双倍收入、有生育能力但不要孩子、浪漫自由、享受人生的家庭;空巢家庭:只有老两口生活的家庭。
同样,对德国人来说,即使是在21世纪个性化程度高、流动性强的世界中,家庭依旧有着关键意义,是最重要的社会单元之一。德国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对于近90%的人来说,家庭排在他们个人优先级的首位,就是在年轻人当中,它也备受推崇:12岁至25岁的年轻人当中有72%认为,人有了家庭才会幸福。
但是,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对家庭以及家庭结构的认识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的市民家庭中,保持持久婚姻关系的夫妇以严格的角色划分供养多个子女:父亲作为就业者负担家庭生活,母亲是家庭主妇。这种“赡养者模式”还依然存在,例如在社会底层,在移民当中,或者在子女尚年幼的时期内存在,但它不再是占主导地位的生活方式。
共同生活的方式也变得相当多样化,在各种家庭形式之间进行选择或者是完全放弃家庭的自由度得到了显著扩展,当然,这与性别平等以及女性角色的转变不无关系。同时,家庭变小了,独生子女家庭比有3个或更多子女的家庭更多,两个子女的家庭最为普遍,已婚或独身无子女的情况日益增多。 在德国,大多数人——超过6600万人——生活在有多名成员的家庭中,1600万人独自生活,即单身家庭。有4100多万人生活在父母与子女组成的共同家庭中,而这当中有近2000万人是子女。2300多万人与配偶共同生活,但没有子女,其中也包括与其同性伴侣共组家庭的4.6万名男性和2.3万名女性。总体上,德国估计约有16万同性伴侣。在德国还有160万单亲家庭。其中,约90%是单亲母亲,她们当中许多人都没有就业,或者只从事临时工作。
二、生育政策
中国一直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同时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问题是中国客观存在的许多基本国情中的首要问题。民众从小就受到教育,谈人口问题必提“人多地少”。直到现在,“人口安全”,即包括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在内的人口问题也经常被提及。因此人口政策或者说计划生育政策,不仅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也实实在在地关乎社会细胞即每个家庭的利益,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所关注。
目前,在中国广泛实施的人口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产生具有特殊的社会经济、历史和政治背景。计划生育是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措施,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家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近年来中国的男女比例失衡、民工荒、人口老龄化等问题都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此,近年来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调整的步伐也越来越快。目前,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已经允许生育“二胎。
德国人口状况和生育政策则与中国大大不同。德国人口发展有三大趋势特征:出生率低,期望寿命延长和社会老龄化。30多年来,德国一直处于出生低谷:自1975年以来,每个妇女的生产在1.3个子女上下浮动。这样,35年以来,子女一辈的人口比父母一辈少了约三分之一。家庭促进政策在德国的作用日渐重要,受到国家的相应扶持。
为了鼓励年轻父母更多地生育后代,自2007年起引进了与收入挂钩、由税收筹资的父母补贴费,以取代迄今的子女教育费: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父母中由于抚养子女而中止职业的一方可以获得最近一次净收入的67%,最少拿到300欧元,最多可拿到1800欧元。如果父母当中的另一方至少也缩短了两个月的职业时间,父母补贴费可以延长至14个月。同时继续扩大对儿童的托管。目前,每个儿童从三岁生日起到入学前都有权要求进幼儿园。此外,德国联邦政府还为三岁以下的儿童新增了75万个托儿所的名额。这一措施旨在使父母们更易于将职业和家庭结合起来。所有18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拿到子女抚养费,第一个孩子每月184欧元,第三个孩子每月190欧元,生育更多的孩子每人每月可拿到215欧元。在“父母抚养期”间将劳动岗位保留1年至3年也是一项支持年轻父母的得力措施。
三、养老政策
中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是一种双重体制:乡村地区的养老金体制建立在补贴和互助基础之上。这类养老金的资金来自集体与乡村企业的供款,参与者所能领得的养老金金额较低,并同供款年限挂钩。城市地区的养老金制度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样貌。城市养老金制度将随收随付式与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的基金式养老金结合起来,于1997年起施行,并于1999年扩大,将非国有企业员工也纳入其中。中国养老金制度建设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养老保险保险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统账结合的新制度得到认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起步。然而,新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基金征缴收支赤字增加,养老金支付面临巨大压力;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养老保险背负历史债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缓慢,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善等问题。为此,我们也应欧美养老金制度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完善我国养老金制度。
在德国,大约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超过60岁。期望寿命的延长,出生率的降低都导致了社会的老龄化。年轻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在回落,同时老年人的比率在增加。德国社会成为继日本和意大利之后世界上老年人比例第三高的国家。
法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最重要的支柱,其资金的筹集基于现收现付制:目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由正在工作的雇员和雇主每月缴纳的保险费来支付,投保人通过缴纳保险费,在退休前取得自己领取养老金的权利,而他们未来的养老金又是由以后几代人以自己的保险费来筹集资金(“世代协议”)。除此以外,企业和私人购买养老保险构成了养老保障的第二和第三支柱,它们在一定条件下也得到了国家的促进。随着所谓的“李斯特养老”以及为独立从业者而设的“吕鲁普养老”的推出,德国已经有了一些养老模式可以提供税务优惠,使得资本累进的私人养老保障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德国面面观 Deutschland im Fokus[M],外文出版社,2006年
[2] 同济大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所译德国概况 Tatsachen über Deutschland[M],德国Societ?ts出版社(Societ?ts-Verlag),2007年12月版
[3]朱小雪,外国人看中国 Chinesische Kultur aus fremder Sicht[M],旅游教育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