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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确保检察干警思想不失控、管理不松懈,行为不越轨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本文对检务督察在加强检察干警作风建设及如何提高检务督察干警工作能力和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检务督察;工作;思考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职责。而搞好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确保检察干警队伍素质和作风得到明显提升,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就当前检察机关加强检务督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提升接受督察意识
一是预防为主,以思想教育为先导搞好教育。对干警加强工作作风教育,是防止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现象的有力措施。在教育的内容上,要突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检、党纪条规等教育;在教育的对象上,要突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初任检察官等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可通过采取 “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授课教育与电化教育相结合”等方法;还要突出教育的重点时期和重点环节,硬化教育考核指标。通过教育来筑牢广大检察干警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减少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内外结合,以强化监督制约为重点搞好作风建设。加强内外结合的监督工作,是做好检务督察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检务督察人员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主动请进来,组织他们开展行风评议、明察暗访、检查窗口服务、视察座谈等多种多样的活动;要走出去,对案件进行回访,接受、听取案发单位的意见。同时,要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发挥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作用,加强干警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发挥干警的监督作用,如利用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干警的意见等。内外部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使那些自控能力较差、缺乏自觉性的干警,特别是极少数不能严格自律的领导干部,受到很大程度的约束,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还要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的作用,主要应该强调他们的责任意识,同样落实“一岗双责”,从而加大对干警队伍监督和管理的工作力度。三是不断完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搞好管理。配套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对党纪国法的有效补充,是做好干警遵章守纪的有力保证。首先,要围绕提高执法效率,堵塞腐败漏洞,建立健全一系列限制和约束检察干警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其次是及时抓住干警队伍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构筑具有本地特色、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住房申报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制度体系。在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大贯彻落实的工作力度,一方面,采取各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另一方面,实行跟班作业,及时发现干警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二、加强检务督察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四个提高
一是努力实现检务督察干警思想认识的提高。充分认识检务督察工作在推动检察干警作风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务督察工作的自觉性;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变化了的新形势,以及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检务督察干警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和发展观点,来观察审视当今变化了的新形势。努力破除一切与市场经济规律不相符、与改革开放要求不合拍、与发展形势不适应、与人民利益不一致的思想障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来开展工作。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教育、挽救、惩处贯穿于检务督察活动的全过程,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在具体执法实践中,体现在执法方式转变上,贯彻在办案的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上。通过全面履行检务督察能力的培养,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并借以提高自身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作为检察机关的督察部门,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和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中心来开展督察工作,谋全局、抓重点,不断加强化干警作风建设的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对检务督察工作“不敢抓、不愿抓、不能抓”的“三不”现象。二是努力实现检务督察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对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纪律精明、人民满意的总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的高素质的检务督察干警队伍。首先是加强理论学习,政治过得硬。检务督察干警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用以指导行动,履行职责。其次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检务督察干警必须刻苦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学习科学技术新知识,学习电脑、外语等,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再次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赢得工作主动权。实践出真知,调查研究获真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同时,通过给检务督察部门补充新鲜血液,抽调年富力强的干警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使检务督察干警队伍逐步实现年轻化。三是努力实现检务督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部门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工作水平不能等同于一般业务单位。在牢固树立“一流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的前提下,团结一致、开拓进取,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做到理直气壮讲正气,旗帜鲜明扶正气,坚定不移促正气,善于把上级工作部署与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研究规律,把握特点,增强思路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努力在工作中出思路,出实绩。四是抓好配套机制建设实现检务督察整体工作合力的提高。按照强化作风建设的要求,注重与其他责任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其他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检务督察部门组织协调,广大干警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整体工作合力。
三、落实“三个强化”,提升检务督察效果
一是强化检务督察的定位。从事检务督察的干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检务督察工作,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查究,有效遏制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既要坚持维护检察干警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对群众负责,公正待人,公平处事。从事检务督察的干警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执法观、督察观。二是强化检务督察的机制创新。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检察干警的现状和检察工作的开展进行整体分析、综合评估,建立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数据库,找出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部位和重点人员;找出检务督察的盲点、热点、难点。及时、准确地提供预警信号,使检务督察工作前移,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隐患消除在初始。逐步健全检察长督办和检务督察干警专办有机结合的督察督办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实行过错追究制、倒查追究制和问责追究制。继续深化信访、控申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联动机制和重大督察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利用检察系统的内部网,不断完善和加强检务督察信息专报制度,增强检务督察信息的可用性和实用性,提高指导和决策检务督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检务督察的查究力度。把检务督察查究的重点放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始终不渝地以落实检察干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措施的为重点、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确保执法为民为重点和维护检察干警合法权益为重点,在遵循现场督察的原则下,积极创新和探索检务督察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一般督察和重点督察相结合、分散督察和集中督察相结合,加大检务督察的工作力度,提高检务督察工作效果。
关键词:检务督察;工作;思考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职责。而搞好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确保检察干警队伍素质和作风得到明显提升,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就当前检察机关加强检务督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提升接受督察意识
一是预防为主,以思想教育为先导搞好教育。对干警加强工作作风教育,是防止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现象的有力措施。在教育的内容上,要突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检、党纪条规等教育;在教育的对象上,要突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初任检察官等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可通过采取 “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授课教育与电化教育相结合”等方法;还要突出教育的重点时期和重点环节,硬化教育考核指标。通过教育来筑牢广大检察干警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减少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内外结合,以强化监督制约为重点搞好作风建设。加强内外结合的监督工作,是做好检务督察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检务督察人员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主动请进来,组织他们开展行风评议、明察暗访、检查窗口服务、视察座谈等多种多样的活动;要走出去,对案件进行回访,接受、听取案发单位的意见。同时,要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发挥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作用,加强干警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发挥干警的监督作用,如利用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干警的意见等。内外部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使那些自控能力较差、缺乏自觉性的干警,特别是极少数不能严格自律的领导干部,受到很大程度的约束,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还要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的作用,主要应该强调他们的责任意识,同样落实“一岗双责”,从而加大对干警队伍监督和管理的工作力度。三是不断完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搞好管理。配套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对党纪国法的有效补充,是做好干警遵章守纪的有力保证。首先,要围绕提高执法效率,堵塞腐败漏洞,建立健全一系列限制和约束检察干警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其次是及时抓住干警队伍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构筑具有本地特色、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住房申报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制度体系。在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大贯彻落实的工作力度,一方面,采取各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另一方面,实行跟班作业,及时发现干警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二、加强检务督察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四个提高
一是努力实现检务督察干警思想认识的提高。充分认识检务督察工作在推动检察干警作风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务督察工作的自觉性;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变化了的新形势,以及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检务督察干警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和发展观点,来观察审视当今变化了的新形势。努力破除一切与市场经济规律不相符、与改革开放要求不合拍、与发展形势不适应、与人民利益不一致的思想障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来开展工作。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教育、挽救、惩处贯穿于检务督察活动的全过程,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落实在具体执法实践中,体现在执法方式转变上,贯彻在办案的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上。通过全面履行检务督察能力的培养,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并借以提高自身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作为检察机关的督察部门,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和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中心来开展督察工作,谋全局、抓重点,不断加强化干警作风建设的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对检务督察工作“不敢抓、不愿抓、不能抓”的“三不”现象。二是努力实现检务督察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对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纪律精明、人民满意的总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的高素质的检务督察干警队伍。首先是加强理论学习,政治过得硬。检务督察干警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用以指导行动,履行职责。其次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检务督察干警必须刻苦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学习科学技术新知识,学习电脑、外语等,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再次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赢得工作主动权。实践出真知,调查研究获真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地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同时,通过给检务督察部门补充新鲜血液,抽调年富力强的干警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使检务督察干警队伍逐步实现年轻化。三是努力实现检务督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部门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工作水平不能等同于一般业务单位。在牢固树立“一流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的前提下,团结一致、开拓进取,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做到理直气壮讲正气,旗帜鲜明扶正气,坚定不移促正气,善于把上级工作部署与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研究规律,把握特点,增强思路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努力在工作中出思路,出实绩。四是抓好配套机制建设实现检务督察整体工作合力的提高。按照强化作风建设的要求,注重与其他责任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其他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检务督察部门组织协调,广大干警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整体工作合力。
三、落实“三个强化”,提升检务督察效果
一是强化检务督察的定位。从事检务督察的干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检务督察工作,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查究,有效遏制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既要坚持维护检察干警的合法权益,又要坚持对群众负责,公正待人,公平处事。从事检务督察的干警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执法观、督察观。二是强化检务督察的机制创新。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检察干警的现状和检察工作的开展进行整体分析、综合评估,建立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数据库,找出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部位和重点人员;找出检务督察的盲点、热点、难点。及时、准确地提供预警信号,使检务督察工作前移,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隐患消除在初始。逐步健全检察长督办和检务督察干警专办有机结合的督察督办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实行过错追究制、倒查追究制和问责追究制。继续深化信访、控申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联动机制和重大督察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利用检察系统的内部网,不断完善和加强检务督察信息专报制度,增强检务督察信息的可用性和实用性,提高指导和决策检务督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检务督察的查究力度。把检务督察查究的重点放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始终不渝地以落实检察干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措施的为重点、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确保执法为民为重点和维护检察干警合法权益为重点,在遵循现场督察的原则下,积极创新和探索检务督察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一般督察和重点督察相结合、分散督察和集中督察相结合,加大检务督察的工作力度,提高检务督察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