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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公路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大,城乡道路交通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新建的城乡道路网不仅在设计和建设上更加科学合理,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然而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针对新建公路交通事故增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建议对策。
关键词:新建公路;交通事故;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U4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15-01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公路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大,城乡道路交通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新建的城乡道路网不仅在设计和建设上更加科学合理,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然而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东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新建公路事故频发。经统计发现,苏334复线自2010年开通以来发生死亡事故起数为2010年14起,2011年20起,2012年11起,2013年10起, 2014年3起;新苏225线自2012年开通以来发生死亡事故起数为2012年10起,2013年13起,2014年3起;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自去年9月份基本建成后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30起,造成30人死亡(死者均为当地村民),其中如东段19起亡19人;苴东线2014年基本建成后死亡事故为10起。而如东县原来承担交通运输任务的与苏334复线、临海高等级公路、苴东线平行的XZ01线、海防公路,XZ01线2010年16起,2011年14起,2012年8起,2013年6起,2014年2起;海防公路从临海高等级公路与苴东线建成通车后,海防公路发生交通事故4起。老225线2012年发生交通事故8起,2013年7起,2014年2起。从上述交通事故案件数据来看,新建公路事故多发,亟需引起重视。
一、道路基本情况
新建通车的苏334线复线、临海高等级公路、苴东线、S225线等均是如东县“三横三纵”骨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线贯通后将真正意义上实现如东横贯全县腹地高等级公路的目标,并且均按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部分路段六车道)和两条非机动车道。虽然这几条道路建成通车时间不长,但均已占据通行线路的主力位置,很好的改善了如东的交通条件,同时为如东的出行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发生在新建公路的交通肇事案件成直线上升趋势,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经对每起事故形成原因及公安机关现场实地勘察情况分析,新建公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道路沿线路口过多、两侧机耕道设置不尽规范合理。
近年来新建公路均以一级公路的标准设计施工,其时速设计在80-100码/每小时。由于如东的实际情况是责任田都是南北方向布局,大部分责任田都是在实际承包人房子前方,而贯通东西方向的新建公路,为了便于沿线农民的责任田耕作,全线中间绿化隔离带开出来很多路口,有些路口开通后并未标明人行横道;而道路两侧机耕道也是出入路口众多,机耕道设置的停车让行标志和停止线不全,造成机耕道车流与公路主干道车流同等路权进入冲突点,好多机耕道车辆不减速冲入主路,造成事故频发。且两侧的机耕道与主干线的接口不在同一线上,造成了公路一侧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疏于观察,而与对面另一侧机动车道内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颇多。经调查了解新334复线20起死亡交通肇事案件,超过5成的原因是被害人从机耕道进入主干道,路口缺乏停车让行标志,驾驶人员未注意观察停车让行,导致惨剧发生。
(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
一是新建公路虽然路况较好,但沿线平交路口较多,且大部分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造成过往车辆不遵守让行规定引发交通事故;二是路口无减速装置,造成快速行驶的车辆通过路口时不会降低车速而引发交通事故;三是部分沿线中心隔离花圃道口无诱导标,以致驾驶人无法发现交叉口,提前采取措施;四是沿线交叉口警示桩安装在护栏外侧,无法有效提醒驾驶人;五是无道路监控设施,造成道路监管的盲点,对逃逸事故侦破带来困难。如该院办理的新建苴东线死亡交通事故中,多数犯罪嫌疑人供述,路口缺乏交通信号灯,沿路居民出行较为随意是重要原因。
(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较多。
一是中心隔离护栏在规划建设之外,被沿线村民人为增加豁口,无警示标志,极易引发事故;二是有些新建公路中间隔离花圃树木过高,影响驾驶人视线,有多起亡人事故中驾驶人因视线受阻引发事故;三是沿线支路与主干公路之间落差较大,特别是临海高等级公路,沿线支路进入主干路的非机动车及摩托车驾车人不易观察到路面情况,在上大路时,要加大油门爬坡,在进入主路时来不及减速易引发事故。2014年5月发生的夏某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害人沈某由于沿线支路与主干道有一定坡度,需加大爬坡力度速度较快,而夏某经过路口时也疏忽观察,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
根据新建公路通行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及特点,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从以下几方面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强道路沿线路口、机耕道的设置管理。通过政府办、沿线镇政府、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关闭一些不需要开通的小路口,对确有必要开通的小路口应当限制宽度,中间设置隔离桩,一方面便于驾驶员在晚上时间通过反光射光线及时发现过路行人,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通过路口的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的路线,相对于较大,易出事故的路口应当设置信号灯,规范出行线路;对于道路两侧的机耕道,正规的机耕道路口补全反光柱,大的机耕道路口设置让行标志,同时对于部分机耕道路口视线遮挡物要及时清理。
二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针对新建公路存在交通设施不全的情况,要根据道路通行需要,在大的平交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加装中心隔离护栏,小的路口安装爆闪灯,并在每个路口安装道路监控设施;在每个路口主干路设置减速震荡标线、在小路安装减速垄;同时根据每条道路沿线车辆通行情况,对部分路段限速进行调整;对部分设置不合理的警示桩、警示标志等设施建议重新设计建设。
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新建道路必然会影响到沿线居民原有的生活习惯,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部分居民带来某些不便,一些不理解或者缺乏交通安全常识的人常常贪图自己方便,违反交通规则通行,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需要交通部门与沿线乡镇政府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开广播会、发放宣传单、展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地区安全教育宣传,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学校、农村、基层延伸,增强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沿线村民家中,告知该路段交通事故情况,提醒村民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无证驾驶,过道路时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行,消除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黄晓婧.《交通事故多发原因及对策》.《法制与经济》2010.10。
[2]李佳.《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浅析》.《交通科技与经济》2005.1。
作者简介:王艳(1982),女(汉族),江苏省南通市人 工作单位: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新建公路;交通事故;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U4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15-01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公路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大,城乡道路交通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新建的城乡道路网不仅在设计和建设上更加科学合理,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然而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东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新建公路事故频发。经统计发现,苏334复线自2010年开通以来发生死亡事故起数为2010年14起,2011年20起,2012年11起,2013年10起, 2014年3起;新苏225线自2012年开通以来发生死亡事故起数为2012年10起,2013年13起,2014年3起;临海高等级公路南通段自去年9月份基本建成后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30起,造成30人死亡(死者均为当地村民),其中如东段19起亡19人;苴东线2014年基本建成后死亡事故为10起。而如东县原来承担交通运输任务的与苏334复线、临海高等级公路、苴东线平行的XZ01线、海防公路,XZ01线2010年16起,2011年14起,2012年8起,2013年6起,2014年2起;海防公路从临海高等级公路与苴东线建成通车后,海防公路发生交通事故4起。老225线2012年发生交通事故8起,2013年7起,2014年2起。从上述交通事故案件数据来看,新建公路事故多发,亟需引起重视。
一、道路基本情况
新建通车的苏334线复线、临海高等级公路、苴东线、S225线等均是如东县“三横三纵”骨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线贯通后将真正意义上实现如东横贯全县腹地高等级公路的目标,并且均按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部分路段六车道)和两条非机动车道。虽然这几条道路建成通车时间不长,但均已占据通行线路的主力位置,很好的改善了如东的交通条件,同时为如东的出行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发生在新建公路的交通肇事案件成直线上升趋势,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经对每起事故形成原因及公安机关现场实地勘察情况分析,新建公路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道路沿线路口过多、两侧机耕道设置不尽规范合理。
近年来新建公路均以一级公路的标准设计施工,其时速设计在80-100码/每小时。由于如东的实际情况是责任田都是南北方向布局,大部分责任田都是在实际承包人房子前方,而贯通东西方向的新建公路,为了便于沿线农民的责任田耕作,全线中间绿化隔离带开出来很多路口,有些路口开通后并未标明人行横道;而道路两侧机耕道也是出入路口众多,机耕道设置的停车让行标志和停止线不全,造成机耕道车流与公路主干道车流同等路权进入冲突点,好多机耕道车辆不减速冲入主路,造成事故频发。且两侧的机耕道与主干线的接口不在同一线上,造成了公路一侧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疏于观察,而与对面另一侧机动车道内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颇多。经调查了解新334复线20起死亡交通肇事案件,超过5成的原因是被害人从机耕道进入主干道,路口缺乏停车让行标志,驾驶人员未注意观察停车让行,导致惨剧发生。
(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
一是新建公路虽然路况较好,但沿线平交路口较多,且大部分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造成过往车辆不遵守让行规定引发交通事故;二是路口无减速装置,造成快速行驶的车辆通过路口时不会降低车速而引发交通事故;三是部分沿线中心隔离花圃道口无诱导标,以致驾驶人无法发现交叉口,提前采取措施;四是沿线交叉口警示桩安装在护栏外侧,无法有效提醒驾驶人;五是无道路监控设施,造成道路监管的盲点,对逃逸事故侦破带来困难。如该院办理的新建苴东线死亡交通事故中,多数犯罪嫌疑人供述,路口缺乏交通信号灯,沿路居民出行较为随意是重要原因。
(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较多。
一是中心隔离护栏在规划建设之外,被沿线村民人为增加豁口,无警示标志,极易引发事故;二是有些新建公路中间隔离花圃树木过高,影响驾驶人视线,有多起亡人事故中驾驶人因视线受阻引发事故;三是沿线支路与主干公路之间落差较大,特别是临海高等级公路,沿线支路进入主干路的非机动车及摩托车驾车人不易观察到路面情况,在上大路时,要加大油门爬坡,在进入主路时来不及减速易引发事故。2014年5月发生的夏某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害人沈某由于沿线支路与主干道有一定坡度,需加大爬坡力度速度较快,而夏某经过路口时也疏忽观察,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
根据新建公路通行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及特点,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从以下几方面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强道路沿线路口、机耕道的设置管理。通过政府办、沿线镇政府、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关闭一些不需要开通的小路口,对确有必要开通的小路口应当限制宽度,中间设置隔离桩,一方面便于驾驶员在晚上时间通过反光射光线及时发现过路行人,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通过路口的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的路线,相对于较大,易出事故的路口应当设置信号灯,规范出行线路;对于道路两侧的机耕道,正规的机耕道路口补全反光柱,大的机耕道路口设置让行标志,同时对于部分机耕道路口视线遮挡物要及时清理。
二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针对新建公路存在交通设施不全的情况,要根据道路通行需要,在大的平交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加装中心隔离护栏,小的路口安装爆闪灯,并在每个路口安装道路监控设施;在每个路口主干路设置减速震荡标线、在小路安装减速垄;同时根据每条道路沿线车辆通行情况,对部分路段限速进行调整;对部分设置不合理的警示桩、警示标志等设施建议重新设计建设。
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新建道路必然会影响到沿线居民原有的生活习惯,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部分居民带来某些不便,一些不理解或者缺乏交通安全常识的人常常贪图自己方便,违反交通规则通行,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需要交通部门与沿线乡镇政府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开广播会、发放宣传单、展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地区安全教育宣传,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学校、农村、基层延伸,增强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沿线村民家中,告知该路段交通事故情况,提醒村民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无证驾驶,过道路时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行,消除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黄晓婧.《交通事故多发原因及对策》.《法制与经济》2010.10。
[2]李佳.《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浅析》.《交通科技与经济》2005.1。
作者简介:王艳(1982),女(汉族),江苏省南通市人 工作单位:如东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