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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垃圾污水处理是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关乎社会民生,其治理离不开公共财政支持。财政政策是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也是支持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的有效手段。不断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财政政策对推动垃圾污水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县域;垃圾污水;财政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17-01
垃圾污水处理是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关乎社会民生,其治理离不开公共财政支持。财政政策是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也是支持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省财政政策有效地支撑了县域垃圾污水处理,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成效。但垃圾污水处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辽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制度体系尚未完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加大了对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力度,逐年加大财政投入的同事,出台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办法,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仍处於探索阶段,财政制度体系尚未完善。一方面,公共财政对垃圾污水处理的保障、调控和激励支持还不够。现阶段垃圾污水处理属于问题导向性的应急式投入,缺乏长期统筹安排,不能够完全适应垃圾污水运营机制在综合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垃圾污水处理财政制度不够集中,虽然在专项资金补助方面出台了较为详细的制度,但相应政策工具仍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当前财政体制对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的支持仍显不足,尚未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
2.政府财政投入尚不充足。从地理环境看,我省县域地区面积较大,人口相对集中,环境综合整治尤其是垃圾污水处理面临许多挑战。由于当前垃圾污水处理运营仍处于示范阶段,尽管政府每年增加了垃圾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资金的投入规模,但还不能够满足垃圾污水处理整治项目的需求。
3.运营处理机制相对单一。自县域垃圾污水运营机制实施以来,我省选取试点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垃圾污水处理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总体上对于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投入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投入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缺少对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的吸引。一方面,目前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属于公益性很强的公共服务,因此项目投资回报以及回报率都相对较低,难以吸引民间或者社会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由政府财政承担的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任务艰巨,投资压力也较大。因此,当前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缺少市场化运营,多元化投入和市场运营机制仍未建立,缺乏可持续性,不利于长期发展垃圾污水运营机制。
4.专项资金监管相对薄弱。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项目资金监管一直受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但由于综合整治涉及部门多,项目统筹协调相对困难,垃圾污水整治详细情况难以及时全面掌握,因此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工程虽然在建设中比较认真,工程质量也有所保障,但垃圾污水是一项长期持续性工程,后续运营也十分重要。以部分县域地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为例,虽然初期建设都相对顺利,但部分垃圾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营困难甚至运转苦难现象,如果不能够得到及时跟踪和整治,项目就会存在相对较大隐患。
二、关于辽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财政对策的建议
1.增加财政支出。增加垃圾污水处理财政支出,特别是县域地区垃圾污水处理的投入,增加财政支出是确保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正常可持续运行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财政手段。尽管目前政府已经不断增加垃圾污水处理的投入力度,但由于垃圾污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过度依赖资源环境开发利用的经济增长模式尚未真正转变,同垃圾污水处理资金需求相比,现有投入仍显不足,结构也有待优化。因此,应当不断创新财政制度以支持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增加垃圾污水处理综合整治项目财政投入,支持垃圾污水处理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一是用于县域垃圾污水处理的财政预算资金应当高于同期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用于增加的政府财政应当着重于向垃圾污水处理倾斜。三是垃圾污水处理还出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或财政总支出的适当比例,以确保现有垃圾污水运营机制顺利进行。
2.完善财政补偿政策。为支持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顺利进行,建议财政部门推进“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财政奖补政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对严重危害环境、危害居民生活健康、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处理有效的地区给予奖励,对垃圾污水处理取得明显效果的区域给予补偿,有效地带动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积极性,成为垃圾污水治理的重要抓手。因此应当借鉴以往先进经验,继续推进积极的财政奖补政策。一方面,应当增加奖补投入。相关财政部门可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提前规划好财政资金预算,加大垃圾污水处理方面的奖补投入,提高奖励金额及范围,继续调动政府以及居民积极性,增加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应当扩大奖补范围。当前。财政奖补政策主要针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五个方面。但仍有一些不利于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行为没有被纳入财政奖补政策,因此应当扩大奖补范围,将更多不利于垃圾污水处理运营行为纳入,以更好保护环境。此外,还可以加强宣传,扩展奖补制度实施范围。当前该项奖补制度主要局限于附近县域地区,可以拓展该制度实施规模,实施连片整治,实现规模化效应。
3.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县域地区环境整治,尤其是垃圾污水处理是我国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方面都投入了巨大的财政资金基于支持,能够有效的使用该项资金对于垃圾污水处理成效十分重要。在实施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整治项目中,我省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参照其它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探索出了县级财政报账等相关制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根据现有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资金管理状况,还应当继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垃圾污水处理运营做到全面跟踪,可持续性监管。一方面,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现有的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还缺少详细规定,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各个方面出台相关使用和监督细则,作为财政基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完善专项资金财政报账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向相关财政部门、环保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票据,相关财政部门、环保部门按照相关条坤和制度进行规范评审程序后再给予拨款。财政保障制度加强了资金的实时监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拓展资金运营渠道。目前,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仍然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由于该项目属于公益项目,回报率较低,市场机制在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中仍存在巨大潜力,一些能够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仍依赖于政府,增加了政府负担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应当科学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政策措施,挖掘资源,支持垃圾污水处理实施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垃圾污水治理。一是可以开发能够盈利的垃圾污水处理综合整治项目,将其技术开发和后期运营交给企业。二是可以鼓励社会力量介入。县域垃圾污水处理,关系到相关地区环境保护,关系到周围居民生活健康。因此,应当运用财政政策拓宽垃圾污水处理整治的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众等各方面社会力量接入,加大力度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垃圾污水整治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顺利有效进行。
作者简介:
1.李晓萌,女,助理研究员,1986年4月生,籍贯沈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经济学、卫生经济学、社会经济学研究
2.夏冰,女,助理研究员,1986年5月生,籍贯朝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社会学研究。
基金项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批准号:13C017。
关键词:县域;垃圾污水;财政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17-01
垃圾污水处理是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关乎社会民生,其治理离不开公共财政支持。财政政策是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也是支持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省财政政策有效地支撑了县域垃圾污水处理,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成效。但垃圾污水处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辽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制度体系尚未完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加大了对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力度,逐年加大财政投入的同事,出台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办法,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仍处於探索阶段,财政制度体系尚未完善。一方面,公共财政对垃圾污水处理的保障、调控和激励支持还不够。现阶段垃圾污水处理属于问题导向性的应急式投入,缺乏长期统筹安排,不能够完全适应垃圾污水运营机制在综合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垃圾污水处理财政制度不够集中,虽然在专项资金补助方面出台了较为详细的制度,但相应政策工具仍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当前财政体制对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的支持仍显不足,尚未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
2.政府财政投入尚不充足。从地理环境看,我省县域地区面积较大,人口相对集中,环境综合整治尤其是垃圾污水处理面临许多挑战。由于当前垃圾污水处理运营仍处于示范阶段,尽管政府每年增加了垃圾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资金的投入规模,但还不能够满足垃圾污水处理整治项目的需求。
3.运营处理机制相对单一。自县域垃圾污水运营机制实施以来,我省选取试点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垃圾污水处理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总体上对于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投入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投入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缺少对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的吸引。一方面,目前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属于公益性很强的公共服务,因此项目投资回报以及回报率都相对较低,难以吸引民间或者社会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由政府财政承担的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任务艰巨,投资压力也较大。因此,当前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缺少市场化运营,多元化投入和市场运营机制仍未建立,缺乏可持续性,不利于长期发展垃圾污水运营机制。
4.专项资金监管相对薄弱。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项目资金监管一直受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但由于综合整治涉及部门多,项目统筹协调相对困难,垃圾污水整治详细情况难以及时全面掌握,因此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工程虽然在建设中比较认真,工程质量也有所保障,但垃圾污水是一项长期持续性工程,后续运营也十分重要。以部分县域地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为例,虽然初期建设都相对顺利,但部分垃圾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营困难甚至运转苦难现象,如果不能够得到及时跟踪和整治,项目就会存在相对较大隐患。
二、关于辽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财政对策的建议
1.增加财政支出。增加垃圾污水处理财政支出,特别是县域地区垃圾污水处理的投入,增加财政支出是确保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正常可持续运行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财政手段。尽管目前政府已经不断增加垃圾污水处理的投入力度,但由于垃圾污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过度依赖资源环境开发利用的经济增长模式尚未真正转变,同垃圾污水处理资金需求相比,现有投入仍显不足,结构也有待优化。因此,应当不断创新财政制度以支持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增加垃圾污水处理综合整治项目财政投入,支持垃圾污水处理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一是用于县域垃圾污水处理的财政预算资金应当高于同期财政总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用于增加的政府财政应当着重于向垃圾污水处理倾斜。三是垃圾污水处理还出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或财政总支出的适当比例,以确保现有垃圾污水运营机制顺利进行。
2.完善财政补偿政策。为支持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顺利进行,建议财政部门推进“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财政奖补政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对严重危害环境、危害居民生活健康、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处理有效的地区给予奖励,对垃圾污水处理取得明显效果的区域给予补偿,有效地带动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积极性,成为垃圾污水治理的重要抓手。因此应当借鉴以往先进经验,继续推进积极的财政奖补政策。一方面,应当增加奖补投入。相关财政部门可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提前规划好财政资金预算,加大垃圾污水处理方面的奖补投入,提高奖励金额及范围,继续调动政府以及居民积极性,增加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应当扩大奖补范围。当前。财政奖补政策主要针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五个方面。但仍有一些不利于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行为没有被纳入财政奖补政策,因此应当扩大奖补范围,将更多不利于垃圾污水处理运营行为纳入,以更好保护环境。此外,还可以加强宣传,扩展奖补制度实施范围。当前该项奖补制度主要局限于附近县域地区,可以拓展该制度实施规模,实施连片整治,实现规模化效应。
3.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县域地区环境整治,尤其是垃圾污水处理是我国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方面都投入了巨大的财政资金基于支持,能够有效的使用该项资金对于垃圾污水处理成效十分重要。在实施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整治项目中,我省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参照其它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探索出了县级财政报账等相关制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根据现有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机制资金管理状况,还应当继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垃圾污水处理运营做到全面跟踪,可持续性监管。一方面,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现有的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还缺少详细规定,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各个方面出台相关使用和监督细则,作为财政基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完善专项资金财政报账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向相关财政部门、环保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票据,相关财政部门、环保部门按照相关条坤和制度进行规范评审程序后再给予拨款。财政保障制度加强了资金的实时监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拓展资金运营渠道。目前,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仍然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由于该项目属于公益项目,回报率较低,市场机制在县域垃圾污水处理运营中仍存在巨大潜力,一些能够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仍依赖于政府,增加了政府负担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应当科学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政策措施,挖掘资源,支持垃圾污水处理实施市场化运作,积极鼓励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垃圾污水治理。一是可以开发能够盈利的垃圾污水处理综合整治项目,将其技术开发和后期运营交给企业。二是可以鼓励社会力量介入。县域垃圾污水处理,关系到相关地区环境保护,关系到周围居民生活健康。因此,应当运用财政政策拓宽垃圾污水处理整治的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众等各方面社会力量接入,加大力度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垃圾污水整治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我省县域垃圾污水处理顺利有效进行。
作者简介:
1.李晓萌,女,助理研究员,1986年4月生,籍贯沈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方经济学、卫生经济学、社会经济学研究
2.夏冰,女,助理研究员,1986年5月生,籍贯朝阳,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社会学研究。
基金项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批准号:13C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