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护理工作的职业安全风险较高,职业防护作为护理学基础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在护理职业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目前中职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普遍存在教师和教材、教具等方面的问题,不利于护生职业防护意识和技能的培养,故应针对性加强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
关键词:护理学基础;教学;中职;职业防护教育
护理人员在临床实践工作中长期接触尖锐医疗器械和携带病菌的病人,容易在自身、病人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发生生物性、物理性、化学性和社会心理性伤害,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故职业防护意识和技能是护理专业人员的职业核心素养之一,职业防护教育贯穿整个护理专业教学过程,职业防护更是直接被纳入护理学基础教学内容之中[1]。但目前临床护理人员在长期服务教育和实践下已经习惯于将病人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自身的安全,加之普遍缺乏专业职业防护技能教育,应变能力差,导致职业伤害频发。因此,加强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是完善护理职业教育体系,保证临床护理人员安全的重要途径。
1.中职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现状
教师方面,大部分中职护理专业教师都长期脱离临床,甚至从未从事过临床工作,临床经验严重不足,对临床发展动态并不了解,也很少主动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普遍不重视职业防护,在职业防护教育中只是采用讲授法向护生直接灌输教材中的知识,缺乏真实案例佐证,造成低效、甚至无效课堂。教材方面,护理学基础教材将“职业防护”安排在前期护理学概论部分,而护生尚未学习后期护理学基础知识与技能操作部分,加之中职护生基础较差,造成严重学习障碍。教具方面,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护士职业防护意识的增强,医院为护士配备的职业防护用具不断更新升级,而中职护理学基础实践教学中的职业防护用具还在原地踏步,导致职业防护教育与临床护理职业安全管理脱节。
2.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方法
2.1正确认识职业防护
职业奉献和自我防护均是护理职业素养之一,前者是护士对病人的责任和义务,后者是其对自身安全的保障,二者都是尊重生命、负责任的价值观表现,并不矛盾。因此,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教师应详细讲解职业防护的含义和意义,在培养护生职业奉献精神的同时强调自我防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重点分析二者的关系,纠正其重保护患者而轻自身防护的错误护理观念,使其正确理解职业防护,认识到“为了对别人负责,首先要对自己负责”,护士发生职业损伤不仅危害自身的身心健康,还不利于病人的利益保障,更增加了社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
2.2树立自我防护意识
护生尚未接触临床护理工作,对每天与病人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存在的安全风险没有感性认识,自我防护意识普遍淡薄。因此,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教师应在讲解护理专业理论与技术操作知识时引入临床护理职业危害的临床实例,强调其对护士身心健康的危害,并指出可以通过精湛的技术操作和扎实的理论知识能够进行有效预防,进而在增强护生自我防护意识的同时消除其恐惧心理,激发其学习各项技术操作和基本理论的热情,使其理解、正确对待职业伤害。
2.3掌握自我防護方法
为了提高护生的自我防护技能,教师应在护理学基础理论教学中,积极渗透职业防护知识,使护生对职业防护形成感性认知,如在“医院和住院环境”章节和“卧位与安全的护理”章节的教学中强调护士在面临和病人同样的环境和污染的同时还存在其他多种不安全因素,在“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章节的教学中重点讲解隔离技术、无菌技术和灭菌、消毒、清洁队自我防护的作用和意义,以增强护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在护理学基础实践教学中,边演示护理技术操作,边讲解操作要点和每个环节的防护工作,如在“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实训课上重点讲解“戴口罩”、“戴手套”和“洗手”等操作的自我防护作用,并加强练习,在“给药”实训课上先引入临床实例突出针头划伤、刺伤的危害,然后讲解注射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加强技术操作训练,实现熟练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标本采集”实训课上分析标本采集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强调护理风险贯穿整个操作过程[2]。此外,还应注重操作细节讲解,强调“风险来源于细节”和“小问题是酿成大祸的根源”,进而使护生时刻警惕护理风险,养成严谨认真的工作习惯;将职业防护知识纳入护理技术操作考核体系中,引起护生对自我防护的重视,促进护理技术操作与职业防护的交叉渗透,使二者融为一体。
总之,针对中职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存在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帮助护生正确认识职业防护、树立自我防护意识并掌握自我防护方法,对降低护理职业安全风险,保证临床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小军.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渗透职业防护教育的探讨[J].卫生职业教育,2014,32(22):79-80.
[2]陈玉婷.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渗透职业防护的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2014(23):102-103.
关键词:护理学基础;教学;中职;职业防护教育
护理人员在临床实践工作中长期接触尖锐医疗器械和携带病菌的病人,容易在自身、病人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发生生物性、物理性、化学性和社会心理性伤害,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故职业防护意识和技能是护理专业人员的职业核心素养之一,职业防护教育贯穿整个护理专业教学过程,职业防护更是直接被纳入护理学基础教学内容之中[1]。但目前临床护理人员在长期服务教育和实践下已经习惯于将病人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自身的安全,加之普遍缺乏专业职业防护技能教育,应变能力差,导致职业伤害频发。因此,加强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是完善护理职业教育体系,保证临床护理人员安全的重要途径。
1.中职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现状
教师方面,大部分中职护理专业教师都长期脱离临床,甚至从未从事过临床工作,临床经验严重不足,对临床发展动态并不了解,也很少主动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普遍不重视职业防护,在职业防护教育中只是采用讲授法向护生直接灌输教材中的知识,缺乏真实案例佐证,造成低效、甚至无效课堂。教材方面,护理学基础教材将“职业防护”安排在前期护理学概论部分,而护生尚未学习后期护理学基础知识与技能操作部分,加之中职护生基础较差,造成严重学习障碍。教具方面,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护士职业防护意识的增强,医院为护士配备的职业防护用具不断更新升级,而中职护理学基础实践教学中的职业防护用具还在原地踏步,导致职业防护教育与临床护理职业安全管理脱节。
2.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方法
2.1正确认识职业防护
职业奉献和自我防护均是护理职业素养之一,前者是护士对病人的责任和义务,后者是其对自身安全的保障,二者都是尊重生命、负责任的价值观表现,并不矛盾。因此,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教师应详细讲解职业防护的含义和意义,在培养护生职业奉献精神的同时强调自我防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重点分析二者的关系,纠正其重保护患者而轻自身防护的错误护理观念,使其正确理解职业防护,认识到“为了对别人负责,首先要对自己负责”,护士发生职业损伤不仅危害自身的身心健康,还不利于病人的利益保障,更增加了社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
2.2树立自我防护意识
护生尚未接触临床护理工作,对每天与病人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存在的安全风险没有感性认识,自我防护意识普遍淡薄。因此,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教师应在讲解护理专业理论与技术操作知识时引入临床护理职业危害的临床实例,强调其对护士身心健康的危害,并指出可以通过精湛的技术操作和扎实的理论知识能够进行有效预防,进而在增强护生自我防护意识的同时消除其恐惧心理,激发其学习各项技术操作和基本理论的热情,使其理解、正确对待职业伤害。
2.3掌握自我防護方法
为了提高护生的自我防护技能,教师应在护理学基础理论教学中,积极渗透职业防护知识,使护生对职业防护形成感性认知,如在“医院和住院环境”章节和“卧位与安全的护理”章节的教学中强调护士在面临和病人同样的环境和污染的同时还存在其他多种不安全因素,在“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章节的教学中重点讲解隔离技术、无菌技术和灭菌、消毒、清洁队自我防护的作用和意义,以增强护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在护理学基础实践教学中,边演示护理技术操作,边讲解操作要点和每个环节的防护工作,如在“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实训课上重点讲解“戴口罩”、“戴手套”和“洗手”等操作的自我防护作用,并加强练习,在“给药”实训课上先引入临床实例突出针头划伤、刺伤的危害,然后讲解注射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并加强技术操作训练,实现熟练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标本采集”实训课上分析标本采集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强调护理风险贯穿整个操作过程[2]。此外,还应注重操作细节讲解,强调“风险来源于细节”和“小问题是酿成大祸的根源”,进而使护生时刻警惕护理风险,养成严谨认真的工作习惯;将职业防护知识纳入护理技术操作考核体系中,引起护生对自我防护的重视,促进护理技术操作与职业防护的交叉渗透,使二者融为一体。
总之,针对中职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职业防护教育存在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帮助护生正确认识职业防护、树立自我防护意识并掌握自我防护方法,对降低护理职业安全风险,保证临床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小军.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渗透职业防护教育的探讨[J].卫生职业教育,2014,32(22):79-80.
[2]陈玉婷.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渗透职业防护的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2014(23):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