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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据规则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诉讼活动中,完善的证据规则对正确查明案件事实、保障人权等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的证据规则还存在一些问题,对其加以完善很有必要,并且在当前的情况下也具有可行性。文章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主要对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力图对该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证据规则;必要性;可行性
诉讼活动的基本内容是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而查清案件事实是整个诉讼活动最核心的内容。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离不开证据,如何规范裁判者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运用证据的活动显得非常重要,因此,证据规则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一系列的原因,我国的证据规则还存在一些不足,证据规则的完善很有必要,也具有可行性。本文拟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对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力图对我国证据规则的研究有所裨益。一、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及不足(一)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是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则》)等法律文件确定的,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案吸收了前述《证据规则》的部分内容,在对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内容:
1.庭前证据交换规则,《证据规则》以及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都确定了这一原则;
2.最佳证据规则;
3.及时原则,这是新《民事诉讼法》所确认的原则;
4.自认规则;
5.关联性规则;
6.证据的可采性规则;
7.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8.推定规则,所谓推定规则是指司法者借助于现存的事实,据以推断出另一相关事实存在着一定的假设。我国1998年的《最高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0条和《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75条均作出了对“妨碍举证”的推定。①(二)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不足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进行了一定的完善,应当说,这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进步,但我国证据规则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当前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还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1.从整体上看,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原则性规范较多,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大部分规则是从正面就证据能力或证明力受限制的情形作出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可采性或原则性规范。如《证据规则》指出“案件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何谓复杂案件如何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没有明确遵循,在审判实践中审判人员在进行交换证据的实际操作中遇到许多存在争议的具体问题无法解决,无依据解决。②
2.在立法形式上与其他协调性不足
我国的证据规则散见于各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难免存在不协调的情形出现。就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而言,《民事诉讼法》和《证据规则》基本上确立了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但这二个法律文件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应的法律文件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协调性不足的问题。
3.证据规则的法律权威性不足
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吸收了许多《证据规则》的内容,使证据规则的法律效力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但《证据规则》中的一些规则仍然未能得到诉讼法的确定,加上其他的法律文件所确立的证据规则,使得我国的证据规则仍然存在法律权威性不足的问题。
4.体系上缺乏协调性、完整性
我国证据规则中,一般程序性规则泛滥,而没有许多实用性的规则。③二、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证据规则的上述不足,导致了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立法的需要
④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取证、查证没有科学、具体可行的操作准则的问题,有必要把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认定案件事实规则明确化。对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可以使得与证据相关的规则得到立法确认,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立法的需要。(二)是规范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活动的需要
证据规则作为认定证据所遵循的规则,对规范裁判者在实践中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1)完善证据规则是指导裁判者实施正确行为的需要。裁判者在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时,证据规则是首先的参考依据之一,可以说,整个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就是一个在证据规则指导下的活动过程,完善的证据规则可以使得裁判者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正确行为,减少甚至避免出错,因此,证据规则的完善是裁判者正确行为的需要;(2)完善证据规则是限制裁判者在司法活动中主观恣意的需要。我国证据规则的不完善,导致在证据认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空白或者自相矛盾的情况,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可能会出现主观臆断的情况,完善证据规则是限制法官过大自由裁量权的必然要求。(三)是正确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需要
查明案件事实是整个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查明案件事实的核心在于证据。证据规则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证据的认定活动是否能得到科学、有效的规制,完善的证据规则一定程度上能保证案件事实的查明,相反,一个不完善的证据规则可能不仅不能起到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可能反而会导致案件的查明活动朝相反的方向发展,阻碍案件事实的认定,从而不利于诉讼正确、顺利的进行。因此,完善证据规则是正确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需要。(四)是保障人权和保护其他社会利益的需要
1.完善证据规则对于保障人权具有重大的意义,如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毒树之果”原则的确立,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从源头上限制了侦查权的滥用,减少了警察利用权力进行非法取证,甚至刑讯逼供的可能,从而保障了人权;2.完善证据规则对于保护其他社会利益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我国在民事诉讼中赋予某些证人在某些特殊场合可以采取秘密作证的方式,或者允许通过书面证词等方式进行作证,甚至免除部分人的作证义务,对于保护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其他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可行性 证据规则的完善需要满足一系列的主客观因素,这是一项大的工程,需要我们经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目前还未能对证据规则进行统一的立法,但已经基本具备在各部门法中对相应证据规则完善的条件。我国民事证据规则完善的可行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理论方面来看,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已经具备较为丰富的理论研究,理论支持已经完全具备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理论研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理论支持已经比较完备,建立较为完善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理论上有着坚定的基础。主要表现为:第一,近年来有大量证据理论研究著作和论文出版发表;第二,我国研究机构和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证据法在中国正在成为显学。⑤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大批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学者,这些学者在为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完善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孜孜不倦的努力着,产生了一大批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司法工作者通过司法实践发现问题并思考和解决问题,也推动了我国证据规则理论的进步,我国证据规则的理论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并且较为完备,理论上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立法和司法的进步。因此,从理论基础上来看,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完全是可行的。
(二)从实践方面来看,证据规则的完善也已经具备坚定的司法实践基础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是由《民事诉讼法》、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司法解释所确立的,证据规则确立后,经过了近10年的司法实践,已经发现并且解决了一些证据规则中实实在在存在的不足,还有部分问题虽然暂时未能得到立法的确定,但至少已经得到司法实践的检验,并且有的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证据规则,完善的证据规则在立法上得到确认是早晚的事。因此证据规则的完善也已经具备坚定的实践基础。
(三)从具体规则来看,民事证据规则的立法完善也完全具备了条件
从上述的分析可知,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并非不可能,笔者认为我国在完善民事诉讼具体的证据规则上已经基本具备条件。如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进行了修改,增加了较多内容,完善了较多的内容,吸收了2002年《证据规则》中的许多内容,使得我国的证据规则在立法上的权威大大加强,并且在立法体系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证据规则的重要意义已经越来越为大多数人所知,证据规则的立法也开始为许多学者所研究,出现了一批证据规则立法建议稿,在具体证据规则的完善上也出现了许多的学说和建议,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开始运用这些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整个证据规则的完善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但在现阶段,笔者认为,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部分具体规则的完善条件还是具备的。我国刚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该法不可能在短期又马上进行大的修改,但完善的证据规则立法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总之,完善证据规则对正确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保障人权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并且我国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上也基本具备完善证据规则的条件,完善证据规则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注 释:
①贺海波,陈桂,申健.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立法与完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48.
②龙治科.论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体系的缺陷与完善[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0.
③贺海波,陈桂,申健.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立法与完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49.
④樊崇义.证据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00.
⑤张保生.制定统一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N].人民法院报,2007-11-20(5).
参考文献:
[1]王亚新.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整体的程序设计——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出发点[J].中国法学,2011.
[2]廖永安,冯杨.我国民诉法修改的若干问题——兼评<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第三稿)>[J].金陵法律评论,2005(1):84-87.
[3]廖永安,魏小凡.以人为本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J].河北法学,2006(11):133-139.
[4]邓和军.民事诉讼文化及其演进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A].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法治与和谐——首届中国法治论坛论文集[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253-260.
[5]尹丽华.论我国证据法的立法模式[J].求是学刊,2004(5):82-83.
[6]陈界融.民事证据法:法典化研究(中国证据法前瞻性问题研究丛书)之总序(江伟)[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
[7]王利明.审判方式改革中的民事证据立法问题探讨[J].中国法学,2000(4):99-114.
【关键词】证据规则;必要性;可行性
诉讼活动的基本内容是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而查清案件事实是整个诉讼活动最核心的内容。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离不开证据,如何规范裁判者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运用证据的活动显得非常重要,因此,证据规则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一系列的原因,我国的证据规则还存在一些不足,证据规则的完善很有必要,也具有可行性。本文拟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对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力图对我国证据规则的研究有所裨益。一、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及不足(一)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是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则》)等法律文件确定的,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案吸收了前述《证据规则》的部分内容,在对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内容:
1.庭前证据交换规则,《证据规则》以及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都确定了这一原则;
2.最佳证据规则;
3.及时原则,这是新《民事诉讼法》所确认的原则;
4.自认规则;
5.关联性规则;
6.证据的可采性规则;
7.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8.推定规则,所谓推定规则是指司法者借助于现存的事实,据以推断出另一相关事实存在着一定的假设。我国1998年的《最高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0条和《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75条均作出了对“妨碍举证”的推定。①(二)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不足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进行了一定的完善,应当说,这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进步,但我国证据规则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当前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还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1.从整体上看,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原则性规范较多,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大部分规则是从正面就证据能力或证明力受限制的情形作出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可采性或原则性规范。如《证据规则》指出“案件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何谓复杂案件如何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没有明确遵循,在审判实践中审判人员在进行交换证据的实际操作中遇到许多存在争议的具体问题无法解决,无依据解决。②
2.在立法形式上与其他协调性不足
我国的证据规则散见于各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难免存在不协调的情形出现。就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而言,《民事诉讼法》和《证据规则》基本上确立了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但这二个法律文件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应的法律文件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协调性不足的问题。
3.证据规则的法律权威性不足
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吸收了许多《证据规则》的内容,使证据规则的法律效力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但《证据规则》中的一些规则仍然未能得到诉讼法的确定,加上其他的法律文件所确立的证据规则,使得我国的证据规则仍然存在法律权威性不足的问题。
4.体系上缺乏协调性、完整性
我国证据规则中,一般程序性规则泛滥,而没有许多实用性的规则。③二、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证据规则的上述不足,导致了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立法的需要
④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取证、查证没有科学、具体可行的操作准则的问题,有必要把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认定案件事实规则明确化。对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可以使得与证据相关的规则得到立法确认,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立法的需要。(二)是规范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活动的需要
证据规则作为认定证据所遵循的规则,对规范裁判者在实践中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1)完善证据规则是指导裁判者实施正确行为的需要。裁判者在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时,证据规则是首先的参考依据之一,可以说,整个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就是一个在证据规则指导下的活动过程,完善的证据规则可以使得裁判者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正确行为,减少甚至避免出错,因此,证据规则的完善是裁判者正确行为的需要;(2)完善证据规则是限制裁判者在司法活动中主观恣意的需要。我国证据规则的不完善,导致在证据认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空白或者自相矛盾的情况,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可能会出现主观臆断的情况,完善证据规则是限制法官过大自由裁量权的必然要求。(三)是正确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需要
查明案件事实是整个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查明案件事实的核心在于证据。证据规则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证据的认定活动是否能得到科学、有效的规制,完善的证据规则一定程度上能保证案件事实的查明,相反,一个不完善的证据规则可能不仅不能起到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可能反而会导致案件的查明活动朝相反的方向发展,阻碍案件事实的认定,从而不利于诉讼正确、顺利的进行。因此,完善证据规则是正确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需要。(四)是保障人权和保护其他社会利益的需要
1.完善证据规则对于保障人权具有重大的意义,如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毒树之果”原则的确立,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从源头上限制了侦查权的滥用,减少了警察利用权力进行非法取证,甚至刑讯逼供的可能,从而保障了人权;2.完善证据规则对于保护其他社会利益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我国在民事诉讼中赋予某些证人在某些特殊场合可以采取秘密作证的方式,或者允许通过书面证词等方式进行作证,甚至免除部分人的作证义务,对于保护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其他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我国证据规则完善的可行性 证据规则的完善需要满足一系列的主客观因素,这是一项大的工程,需要我们经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目前还未能对证据规则进行统一的立法,但已经基本具备在各部门法中对相应证据规则完善的条件。我国民事证据规则完善的可行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理论方面来看,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已经具备较为丰富的理论研究,理论支持已经完全具备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理论研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理论支持已经比较完备,建立较为完善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理论上有着坚定的基础。主要表现为:第一,近年来有大量证据理论研究著作和论文出版发表;第二,我国研究机构和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证据法在中国正在成为显学。⑤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大批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的学者,这些学者在为我国民事证据规则的完善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孜孜不倦的努力着,产生了一大批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司法工作者通过司法实践发现问题并思考和解决问题,也推动了我国证据规则理论的进步,我国证据规则的理论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并且较为完备,理论上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立法和司法的进步。因此,从理论基础上来看,我国证据规则的完善完全是可行的。
(二)从实践方面来看,证据规则的完善也已经具备坚定的司法实践基础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是由《民事诉讼法》、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司法解释所确立的,证据规则确立后,经过了近10年的司法实践,已经发现并且解决了一些证据规则中实实在在存在的不足,还有部分问题虽然暂时未能得到立法的确定,但至少已经得到司法实践的检验,并且有的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证据规则,完善的证据规则在立法上得到确认是早晚的事。因此证据规则的完善也已经具备坚定的实践基础。
(三)从具体规则来看,民事证据规则的立法完善也完全具备了条件
从上述的分析可知,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并非不可能,笔者认为我国在完善民事诉讼具体的证据规则上已经基本具备条件。如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规则进行了修改,增加了较多内容,完善了较多的内容,吸收了2002年《证据规则》中的许多内容,使得我国的证据规则在立法上的权威大大加强,并且在立法体系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证据规则的重要意义已经越来越为大多数人所知,证据规则的立法也开始为许多学者所研究,出现了一批证据规则立法建议稿,在具体证据规则的完善上也出现了许多的学说和建议,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开始运用这些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整个证据规则的完善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但在现阶段,笔者认为,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部分具体规则的完善条件还是具备的。我国刚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该法不可能在短期又马上进行大的修改,但完善的证据规则立法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总之,完善证据规则对正确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保障人权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并且我国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上也基本具备完善证据规则的条件,完善证据规则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注 释:
①贺海波,陈桂,申健.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立法与完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48.
②龙治科.论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体系的缺陷与完善[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0.
③贺海波,陈桂,申健.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立法与完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49.
④樊崇义.证据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00.
⑤张保生.制定统一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N].人民法院报,2007-11-20(5).
参考文献:
[1]王亚新.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整体的程序设计——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出发点[J].中国法学,2011.
[2]廖永安,冯杨.我国民诉法修改的若干问题——兼评<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第三稿)>[J].金陵法律评论,2005(1):84-87.
[3]廖永安,魏小凡.以人为本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J].河北法学,2006(11):133-139.
[4]邓和军.民事诉讼文化及其演进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A].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法治与和谐——首届中国法治论坛论文集[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253-260.
[5]尹丽华.论我国证据法的立法模式[J].求是学刊,2004(5):82-83.
[6]陈界融.民事证据法:法典化研究(中国证据法前瞻性问题研究丛书)之总序(江伟)[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
[7]王利明.审判方式改革中的民事证据立法问题探讨[J].中国法学,2000(4):9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