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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城乡接合部存在的问题,反映出了中国城市化“不完全、非正规阶段性进程”的特征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村在2009年实施了整体拆迁,当地近3000名村民将搬进定点安置的公寓内。而原来居住在当地的数万名流动人口,则要寻找新的居所。
当《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询问原来住在村里的外来人口到哪去了时,当地一名副乡长回答说,“到他们理想的地方去了”。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北京市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等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时表示,在城市规划中没有将流动人口居住问题纳入其中,是造成城乡接合部各类问题的一个原因。
没被纳入城市规划的群体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中了解,绝大部分地区的拆迁改造,都没有考虑对流动人口的定居与生活问题,各方面的因素都使他们选择向城市更外围转移。
武汉市汉阳区江堤村在2009年底基本完成拆迁。原村党支部书记、现武汉江腾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喜平说,当初流动人口租村里一间房子,一个月只要100元,而改造完成后,一个月的租金要七八百元,一些人住不起,只能往外走。
袁振龙说,流动人口,并不会就此离开城市,只是从一个地区挪到了另一个地区,不变的是他们始终生存在城市边缘。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张真理认为,对流动人口实施“排斥”的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如果这些流动人口一直无法“进城”,将导致新的城市贫困人口增加,形成城市化的新矛盾。
当大量流动人口涌入一个城市的城乡接合部后,那里原有的乡村管理体制很快就无法适应人口增加的压力。在唐家岭村,本地人口不足3000人,接纳了近5万人的流动人口,相当于一个县城的人口规模,整个管理则是由一个村委会来完成,“超负荷”管理的结果往往是留下管不到的盲区。
外来人口住房探索
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记者见到了另一番景象:他们把闲置的集体房屋进行改造,作为廉租房对外出租,统一管理,统一定价,还雇保安员看护,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比较好的居住环境。“通过完善管理和服务,加强了公共安全管理,近两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村里的人说。
住房,始终是困扰流动人口的突出问题。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还只能解决城镇户籍人口中部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不能完全覆盖需要住房的全部人群。外来务工流动人员自然是最困难的群众。
“可以通过推进城市郊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并允许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流动人口集中地延伸,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生活条件。”李铁说。根据农村人口低成本向城市转移的特点,安排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居住区,以较低水平的基础设施条件匹配廉价的出租屋,并相应地配套适用的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使这些接纳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的区域逐步向功能完善的现代城市覆盖区过渡。
延伸关怀机制
在北京,2009年警方开展了打击环城带犯罪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明显好转,北京盗窃汽车案件同比下降25.8%,抢劫案件同比下降20.7%,降至1998年来的最低水平。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马曦初介绍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员流动性增加,北京市朝阳、海淀、丰台及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等环城带局部地区案件高发。自2009年4月1日起,北京警方在上述八区组织开展了打击专项行动,各警种、部门通力合作,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连续破获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
他还透露,2010年,北京将对包括唐家岭在内的50个城中村进行彻底治理:全部建立基层警务工作站,增加警力配置,并按照流动人口数量的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管理员,全面摸排出租房的类型和突出问题等。
北京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苗林说,目前,北京市区街三级都成立了流管委、流管办,在社区还成立了服务站,形成了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体系,全北京按照社区流动人口千分之三至五的比例,配置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核销,迄今全首都已有1.5万名管理员。
“城乡接合部同样是社区,要将在城市中心社区内逐步完善的关怀机制向城乡接合部延伸,真正关注与关心外来人员的心理需要。”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指出,尤其要为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顺利成长,支付“人文成本”,重点关注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关注他们在城市化改革中的心理承受,提供相应的心理诉求渠道,完善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
破解“不完全城市化”
“大城市城乡接合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实际上反映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完全”、非正规的特征。”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王桂新教授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大量农村人口迁向城市,并常住城市就业、生活,但他们无法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政治权益等方面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城市化的难点,必须打破“不完全城市化”的束缚,实现流动人口有条件、有秩序、低成本向城市转移。
李铁说,对中小城市来说,应稳妥有序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分期分批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务工就业的流动人口进城定居落户问题,特别是允许携家眷长期在城市务工就业的外来人口办理落户手续。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即使现在还出于各种考虑不放开户籍制度,同样也可以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待遇市民化,使其在就业、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本地户籍市民平等的待遇。
地处长三角核心区的浙江省嘉兴市,从2007年开始实行新居民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根据在本地工作时间长短、技能高低、贡献程度,申领不同的居住证,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同时专门成立了新居民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子女教育、就学、文化、居住和维权等一系列服务。这应该给人以启迪。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村在2009年实施了整体拆迁,当地近3000名村民将搬进定点安置的公寓内。而原来居住在当地的数万名流动人口,则要寻找新的居所。
当《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询问原来住在村里的外来人口到哪去了时,当地一名副乡长回答说,“到他们理想的地方去了”。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北京市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等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时表示,在城市规划中没有将流动人口居住问题纳入其中,是造成城乡接合部各类问题的一个原因。
没被纳入城市规划的群体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中了解,绝大部分地区的拆迁改造,都没有考虑对流动人口的定居与生活问题,各方面的因素都使他们选择向城市更外围转移。
武汉市汉阳区江堤村在2009年底基本完成拆迁。原村党支部书记、现武汉江腾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喜平说,当初流动人口租村里一间房子,一个月只要100元,而改造完成后,一个月的租金要七八百元,一些人住不起,只能往外走。
袁振龙说,流动人口,并不会就此离开城市,只是从一个地区挪到了另一个地区,不变的是他们始终生存在城市边缘。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张真理认为,对流动人口实施“排斥”的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如果这些流动人口一直无法“进城”,将导致新的城市贫困人口增加,形成城市化的新矛盾。
当大量流动人口涌入一个城市的城乡接合部后,那里原有的乡村管理体制很快就无法适应人口增加的压力。在唐家岭村,本地人口不足3000人,接纳了近5万人的流动人口,相当于一个县城的人口规模,整个管理则是由一个村委会来完成,“超负荷”管理的结果往往是留下管不到的盲区。
外来人口住房探索
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记者见到了另一番景象:他们把闲置的集体房屋进行改造,作为廉租房对外出租,统一管理,统一定价,还雇保安员看护,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比较好的居住环境。“通过完善管理和服务,加强了公共安全管理,近两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村里的人说。
住房,始终是困扰流动人口的突出问题。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还只能解决城镇户籍人口中部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不能完全覆盖需要住房的全部人群。外来务工流动人员自然是最困难的群众。
“可以通过推进城市郊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并允许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流动人口集中地延伸,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生活条件。”李铁说。根据农村人口低成本向城市转移的特点,安排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居住区,以较低水平的基础设施条件匹配廉价的出租屋,并相应地配套适用的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使这些接纳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的区域逐步向功能完善的现代城市覆盖区过渡。
延伸关怀机制
在北京,2009年警方开展了打击环城带犯罪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明显好转,北京盗窃汽车案件同比下降25.8%,抢劫案件同比下降20.7%,降至1998年来的最低水平。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马曦初介绍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员流动性增加,北京市朝阳、海淀、丰台及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等环城带局部地区案件高发。自2009年4月1日起,北京警方在上述八区组织开展了打击专项行动,各警种、部门通力合作,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连续破获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
他还透露,2010年,北京将对包括唐家岭在内的50个城中村进行彻底治理:全部建立基层警务工作站,增加警力配置,并按照流动人口数量的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管理员,全面摸排出租房的类型和突出问题等。
北京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苗林说,目前,北京市区街三级都成立了流管委、流管办,在社区还成立了服务站,形成了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体系,全北京按照社区流动人口千分之三至五的比例,配置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核销,迄今全首都已有1.5万名管理员。
“城乡接合部同样是社区,要将在城市中心社区内逐步完善的关怀机制向城乡接合部延伸,真正关注与关心外来人员的心理需要。”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指出,尤其要为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顺利成长,支付“人文成本”,重点关注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关注他们在城市化改革中的心理承受,提供相应的心理诉求渠道,完善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
破解“不完全城市化”
“大城市城乡接合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实际上反映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完全”、非正规的特征。”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王桂新教授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大量农村人口迁向城市,并常住城市就业、生活,但他们无法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以及政治权益等方面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城市化的难点,必须打破“不完全城市化”的束缚,实现流动人口有条件、有秩序、低成本向城市转移。
李铁说,对中小城市来说,应稳妥有序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分期分批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务工就业的流动人口进城定居落户问题,特别是允许携家眷长期在城市务工就业的外来人口办理落户手续。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即使现在还出于各种考虑不放开户籍制度,同样也可以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待遇市民化,使其在就业、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本地户籍市民平等的待遇。
地处长三角核心区的浙江省嘉兴市,从2007年开始实行新居民居住证制度,流动人口根据在本地工作时间长短、技能高低、贡献程度,申领不同的居住证,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同时专门成立了新居民事务局,作为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子女教育、就学、文化、居住和维权等一系列服务。这应该给人以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