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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有机会参加2006国际评估论坛,与来自国内外资产评估界的专家朋友们,共同探讨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口]题。下面,我想就资产评估在金融风险的量化与防范中的作用、以及金融资产评估在中国的运用等问题,谈几点个人意见和看法。
一、资产评估可以在金融风险的量化与防范中发挥积极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但某种程度上来说,金融机构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金融行业也因此成为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如不及时跟踪、分析和量化经营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个体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积累与传递就有可能演变成行业风险,进而形成系统风险,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一旦爆发,就会给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和危害。在经历了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后,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稳健经营和风险控制,各国政府也更加强调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对于任何一个金融机构来说,其日常经营中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众多的风险当中,金融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如信贷风险、投资风险以及资产流动性风险显得尤为突出。尽管这些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还是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加以量化。首先,金融资产的价值与金融资产的特点紧密相关。众所周知,金融资产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收益与风险并存,收益越高,所隐含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金融资产的收益与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决定了金融资产的价值。其次,金融资产价值是金融交易的基础信息,资产评估是金融资产价值发现的有效途径。从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来看,资产评估就是要为资产交易和投资提供公平的价值尺度。因此,金融资产的评估过程其实就是对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确认的过程。也就是说,金融资产的价值可以通过及时、动态、客观、公允的金融资产评估来发现。从这角度来说,有效利用资产评估在金融资产管理与交易中的价值发现作用,对于量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以银行为例,资产评估在银行信贷资产及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链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银行在放贷时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抵押,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在接收抵押物时,通常要对这些抵押物或按成本法,或按收益法、市场法进行评估,并依据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确定贷款最终发放额度提供参考。其次,在贷款发放后,即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银行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以监控贷款抵押物价值的变动情况,及时量化和化解风险。如不对抵押物资产进行动态和跟踪评估,抵押贷款就会失去客观的价值衡量标准,就有可能会留下银行资产大幅减值的潜在风险隐患。引发泰国1997年金融危机的 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没有对不动产贷款的抵(质)押物进行动态、客观的资产评估,导致信贷资产风险不断积累,造成不良贷款越来越多,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第三,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不仅涉及所持资产能否及时变现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变现资产能否足以支付或偿付债务的问题。某种程度上说,贷款的抵押物品以及所投资资产的易售性和变现率就成为银行的生命线。因此,需要对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物品或投资进行评估,以合理确定的价值,及时、客观地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和资产的变现难易程度,从而准确地掌握资产的流动性。
此外,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资产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由此而派生的金融资产风险也越来越复杂,这对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与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金融风险的量化、防范与化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金融资产评估不仅可以为金融交易提供基础信息,而且可以对金融机构资产结构与质量状况进行分析,从而准确量化和防范信贷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
二、资产评估在我国金融领域运用范围日趋广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的改制重组、并购、股权置换、资产处置或转让、资产抵押和担保等行为越来越频繁,资产评估在金融领域内的运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作用日益突出。
1、资产评估成为金融机构改制上市必不可少的环节。在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以及公开上市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整体资产,包括股权、债权、不良资产等资产的价值确定,金融机构的商誉和核心客户资源等相关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金融机构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判断,都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来实现。事实上,在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以及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前,都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对各自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
2、资产评估为金融不良资产的合理处置提供了价值基准。为配合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1999年,中国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承接与处置4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几年来,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寻找不良资产价值发现的合理方法,在专业化管理与处置不良资产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例如,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通过资产评估、价值分析以及尽职调查等方法,客观、合理地确认不良资产的价值,为不良资产的规范处置与转让提供了可靠的价值基础,促进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截至2006年6月末,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已处置1999年接收的不良资产11,692亿元,现金回收率达到16%。随着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在中国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总结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实践的基础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发布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引入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提出价值评估与价值分析的具体要求,在规范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和处置行为、合理衡量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信贷抵押资产的评估成为银行降低与控制贷款风险的有效方法。抵押是降低贷款风险的主要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大约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但抵押物品的受偿率并不理想。原因之一是办理抵押时财产的估值高于实际价值,处置时估值又往往低于实际价值,导致在贷款发放时看似足额有效的抵押品到处置时出现明显的价值衰减现象。为尽可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加强了对抵押物品的价值管理,制定了贷款抵物价值动态评估管理办法,从贷前的抵押物价值初次评估,到贷后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物价值跟踪重新评估,在提高抵押担保的质量、保障银行债权安全、及时量化和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4、资产评估在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主要目的, 是全面了解与掌握国有金融资产 的底数与分布:二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链条中,即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经营预算和业绩考核三个环节中,金融资产评估是防止国有金融资产低价转让或流失的核心环节。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部门,财政部非常重视金融资产评估的作用,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国有金融资产转让与处置等过程中运用资产评估进行价值确认,并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核准。迄今,财政部对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6家国有全融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为这些机构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可靠的价值依据。同时,我部还要求国有金融机构在转让股权或债权时,要对相应资产进行评估,以客观、合理地确定交易或转让底价,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
此外,资产评估在资产证券化,如信贷资产证券化、抵押贷款证券化等过程中的运用也越来越普遍。
三、金融资产评估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在80年代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成长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多年来,资产评估业积极参与并服务于各项金融改革,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中介行业。同时,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市场化中介服务,为保全金融资产、量化与防范金融机构风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中国的金融资产评估毕竟起步较晚,历史不长,加上金融产品的创新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中国的金融业正处转型时期,金融资产评估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作进一步研究。在此,我提出几个问题,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关于评估目的与评估价值类型确定问题。在金融机构的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收购合并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不同的经济行为中,如何正确定义金融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即公允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投资价值、收购价值还是清算价值,是金融资产评估必须考虑的、口]题。这需要评估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专业判断,给出合理解释。目前,中国金融资产评估基础理论相对薄弱,金融资产评估中的方法标准也不尽完善,这有待于理论界、执业界、行业管理部门对金融领域经济行为进行认真研究,针对不同的经济行为,制定适宜的金融资产评估准则。
2、关于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选取问题。金融领域资产评估方法的科学遴选也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评估目的不同,价值类型不同,适用的方法不同,评估结论就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各种评估方法本无优劣之分,只是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使用条件。例如,在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公开上市等目的进行战略评估时,究竟是应该采用成本法还是收益法更合适,仍存在很大争论。美国的威廉米勒先生在其《金融资产评估》 书中提出,尽管成本法能够较好地对厂房、机器设备等单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但并不适用于贷款、投资等有形金融资产以及金融机构持续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品牌、网点布局、客户资源、市场影响力、特许经营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特别是不适用于对银行进行战略评估。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资产评估通常使用成本法,同时用收益法结果进行比较,但成本法与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有时相去甚远:在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中,金融机构的净资产评估值也往往与股票市价有很大差距。因此,金融资产评估方法的合理使用也是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的问题。
3、关于特定目的下的评估结果使用问题。金融资产评估是为金融机构的重组、股权设置、引入战略投资者、首次公开出售股票(IPO)以及资产转让等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只有根据评估目的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才能正确、客观地反映出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因此,特定评估目的下的评估结论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也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例如,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用成本法对股权设置行为进行了资产评估,但并未对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这一重大战略进行评估,而是用股权设置时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价格谈判基础,导致特定目的下的评估结论被延伸使用。这不仅造成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与IPO上市时的价格差异太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有关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争论的根源。
4、关于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问题。金融不良资产的复杂成因、量大面广、评估程序受限、评估对象难以界定等问题都给评估带来较大困难。尽管《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规范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究竟什么样的评估方法体系能更合理、有效地为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价提供可靠依据仍有待在实践中加以研究与完善。
总之,随着资产评估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产评估方法的日趋成熟,资产评估在金融风险量化与防范中的运用将会越来越广泛。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以及代表能对有关问题进行充分、深入的讨论,相互借鉴,总结经验,使中国的金融资产评估能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很高兴有机会参加2006国际评估论坛,与来自国内外资产评估界的专家朋友们,共同探讨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口]题。下面,我想就资产评估在金融风险的量化与防范中的作用、以及金融资产评估在中国的运用等问题,谈几点个人意见和看法。
一、资产评估可以在金融风险的量化与防范中发挥积极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但某种程度上来说,金融机构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金融行业也因此成为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如不及时跟踪、分析和量化经营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个体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积累与传递就有可能演变成行业风险,进而形成系统风险,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一旦爆发,就会给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和危害。在经历了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后,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稳健经营和风险控制,各国政府也更加强调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对于任何一个金融机构来说,其日常经营中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众多的风险当中,金融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如信贷风险、投资风险以及资产流动性风险显得尤为突出。尽管这些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还是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加以量化。首先,金融资产的价值与金融资产的特点紧密相关。众所周知,金融资产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收益与风险并存,收益越高,所隐含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金融资产的收益与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决定了金融资产的价值。其次,金融资产价值是金融交易的基础信息,资产评估是金融资产价值发现的有效途径。从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来看,资产评估就是要为资产交易和投资提供公平的价值尺度。因此,金融资产的评估过程其实就是对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确认的过程。也就是说,金融资产的价值可以通过及时、动态、客观、公允的金融资产评估来发现。从这角度来说,有效利用资产评估在金融资产管理与交易中的价值发现作用,对于量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以银行为例,资产评估在银行信贷资产及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链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银行在放贷时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抵押,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在接收抵押物时,通常要对这些抵押物或按成本法,或按收益法、市场法进行评估,并依据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为确定贷款最终发放额度提供参考。其次,在贷款发放后,即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银行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以监控贷款抵押物价值的变动情况,及时量化和化解风险。如不对抵押物资产进行动态和跟踪评估,抵押贷款就会失去客观的价值衡量标准,就有可能会留下银行资产大幅减值的潜在风险隐患。引发泰国1997年金融危机的 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没有对不动产贷款的抵(质)押物进行动态、客观的资产评估,导致信贷资产风险不断积累,造成不良贷款越来越多,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第三,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不仅涉及所持资产能否及时变现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变现资产能否足以支付或偿付债务的问题。某种程度上说,贷款的抵押物品以及所投资资产的易售性和变现率就成为银行的生命线。因此,需要对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物品或投资进行评估,以合理确定的价值,及时、客观地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和资产的变现难易程度,从而准确地掌握资产的流动性。
此外,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资产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由此而派生的金融资产风险也越来越复杂,这对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与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金融风险的量化、防范与化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金融资产评估不仅可以为金融交易提供基础信息,而且可以对金融机构资产结构与质量状况进行分析,从而准确量化和防范信贷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
二、资产评估在我国金融领域运用范围日趋广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的改制重组、并购、股权置换、资产处置或转让、资产抵押和担保等行为越来越频繁,资产评估在金融领域内的运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作用日益突出。
1、资产评估成为金融机构改制上市必不可少的环节。在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以及公开上市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整体资产,包括股权、债权、不良资产等资产的价值确定,金融机构的商誉和核心客户资源等相关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金融机构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判断,都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来实现。事实上,在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以及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前,都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对各自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
2、资产评估为金融不良资产的合理处置提供了价值基准。为配合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1999年,中国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承接与处置4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几年来,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寻找不良资产价值发现的合理方法,在专业化管理与处置不良资产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例如,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通过资产评估、价值分析以及尽职调查等方法,客观、合理地确认不良资产的价值,为不良资产的规范处置与转让提供了可靠的价值基础,促进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截至2006年6月末,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已处置1999年接收的不良资产11,692亿元,现金回收率达到16%。随着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在中国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总结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实践的基础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发布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引入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提出价值评估与价值分析的具体要求,在规范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和处置行为、合理衡量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信贷抵押资产的评估成为银行降低与控制贷款风险的有效方法。抵押是降低贷款风险的主要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大约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但抵押物品的受偿率并不理想。原因之一是办理抵押时财产的估值高于实际价值,处置时估值又往往低于实际价值,导致在贷款发放时看似足额有效的抵押品到处置时出现明显的价值衰减现象。为尽可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加强了对抵押物品的价值管理,制定了贷款抵物价值动态评估管理办法,从贷前的抵押物价值初次评估,到贷后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物价值跟踪重新评估,在提高抵押担保的质量、保障银行债权安全、及时量化和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4、资产评估在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主要目的, 是全面了解与掌握国有金融资产 的底数与分布:二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链条中,即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经营预算和业绩考核三个环节中,金融资产评估是防止国有金融资产低价转让或流失的核心环节。作为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部门,财政部非常重视金融资产评估的作用,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国有金融资产转让与处置等过程中运用资产评估进行价值确认,并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核准。迄今,财政部对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6家国有全融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为这些机构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可靠的价值依据。同时,我部还要求国有金融机构在转让股权或债权时,要对相应资产进行评估,以客观、合理地确定交易或转让底价,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
此外,资产评估在资产证券化,如信贷资产证券化、抵押贷款证券化等过程中的运用也越来越普遍。
三、金融资产评估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在80年代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成长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多年来,资产评估业积极参与并服务于各项金融改革,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中介行业。同时,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市场化中介服务,为保全金融资产、量化与防范金融机构风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中国的金融资产评估毕竟起步较晚,历史不长,加上金融产品的创新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中国的金融业正处转型时期,金融资产评估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作进一步研究。在此,我提出几个问题,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关于评估目的与评估价值类型确定问题。在金融机构的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收购合并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不同的经济行为中,如何正确定义金融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即公允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投资价值、收购价值还是清算价值,是金融资产评估必须考虑的、口]题。这需要评估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专业判断,给出合理解释。目前,中国金融资产评估基础理论相对薄弱,金融资产评估中的方法标准也不尽完善,这有待于理论界、执业界、行业管理部门对金融领域经济行为进行认真研究,针对不同的经济行为,制定适宜的金融资产评估准则。
2、关于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选取问题。金融领域资产评估方法的科学遴选也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评估目的不同,价值类型不同,适用的方法不同,评估结论就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各种评估方法本无优劣之分,只是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使用条件。例如,在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公开上市等目的进行战略评估时,究竟是应该采用成本法还是收益法更合适,仍存在很大争论。美国的威廉米勒先生在其《金融资产评估》 书中提出,尽管成本法能够较好地对厂房、机器设备等单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但并不适用于贷款、投资等有形金融资产以及金融机构持续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品牌、网点布局、客户资源、市场影响力、特许经营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特别是不适用于对银行进行战略评估。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资产评估通常使用成本法,同时用收益法结果进行比较,但成本法与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有时相去甚远:在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中,金融机构的净资产评估值也往往与股票市价有很大差距。因此,金融资产评估方法的合理使用也是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的问题。
3、关于特定目的下的评估结果使用问题。金融资产评估是为金融机构的重组、股权设置、引入战略投资者、首次公开出售股票(IPO)以及资产转让等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只有根据评估目的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才能正确、客观地反映出金融机构的资产价值。因此,特定评估目的下的评估结论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也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例如,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用成本法对股权设置行为进行了资产评估,但并未对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这一重大战略进行评估,而是用股权设置时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价格谈判基础,导致特定目的下的评估结论被延伸使用。这不仅造成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与IPO上市时的价格差异太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有关国有资产是否被贱卖争论的根源。
4、关于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问题。金融不良资产的复杂成因、量大面广、评估程序受限、评估对象难以界定等问题都给评估带来较大困难。尽管《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规范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究竟什么样的评估方法体系能更合理、有效地为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价提供可靠依据仍有待在实践中加以研究与完善。
总之,随着资产评估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产评估方法的日趋成熟,资产评估在金融风险量化与防范中的运用将会越来越广泛。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以及代表能对有关问题进行充分、深入的讨论,相互借鉴,总结经验,使中国的金融资产评估能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