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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教师虐童事件”“禽兽校长”“论文作假”等一系列跟教师有关的丑闻一次又一次不断地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把“教师”这个曾被推上神龛的职业拉下了神坛。也因此使所有的教师被陷入了深深的舆论的漩涡,继“医生”之后成为人们又一个讨伐的焦点。
早在今年二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就表示,教育部今年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争取把师德考评“落到实处”。希望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全国30个省份均将师德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师德教育作为各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28个省份建立了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29个省份建立了师德考评制度,26个省份制定了教师从业行为监管制度。
教师节前夕,教育部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强调,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此事再次引起社会对师德、送礼、教师节改期问题的广泛关注。
同时,教育部将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冊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这项制度是教育规划纲要里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的重要举措,也就是说要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中国教师告别铁饭碗,资格实行五年一注册,这一政策不会对在岗教师产生很大影响。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而教育部刚刚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十条新规,把教师师德讨论推向了高潮。新规向教师失德行为亮起了红灯,明确了“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有偿补课、收受学生物品、礼物”等行为均属于教师触犯“红线”的行为,有关部门都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
对此,有人质疑,认为“红线”并不是教育的“兴奋剂”,“红线”看似是对教师严管了,但“红线”有多“红”难以界定。他们认为,如果教师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就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没有触犯到法律,那所谓的“红线”可能就很难操作了,说不定反而会让教师被“红线”所束缚了。同时,还有人提出“红线”能否真正遏制“禽兽校长”系列问题,对教师的“师德”问题讨论没完没了……
不过话说回来,已经触犯了底线的教师毕竟是少数,相对于我国1462.88万教师这个数目是何等的渺小!加强师德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与其用“红线”拉起无德之师的底线,不如对那少数的无德教师亮出法律的武器。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教育是民生改善的来源,传承文明的载体,让孩子受教育并且受到良好教育,是几乎每个家庭的共同愿望,而这个愿望主要靠我们的人民教师来完成!因此,笔者希望大家要对我们的人民教师抱有极大的信心,以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我们的老师,还大部分有德之师一片清净的舆论土地。
Tips
新规十条红线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
六、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七、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八、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九、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十、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早在今年二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就表示,教育部今年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争取把师德考评“落到实处”。希望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全国30个省份均将师德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师德教育作为各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28个省份建立了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29个省份建立了师德考评制度,26个省份制定了教师从业行为监管制度。
教师节前夕,教育部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强调,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此事再次引起社会对师德、送礼、教师节改期问题的广泛关注。
同时,教育部将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冊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这项制度是教育规划纲要里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的重要举措,也就是说要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中国教师告别铁饭碗,资格实行五年一注册,这一政策不会对在岗教师产生很大影响。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而教育部刚刚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十条新规,把教师师德讨论推向了高潮。新规向教师失德行为亮起了红灯,明确了“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有偿补课、收受学生物品、礼物”等行为均属于教师触犯“红线”的行为,有关部门都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
对此,有人质疑,认为“红线”并不是教育的“兴奋剂”,“红线”看似是对教师严管了,但“红线”有多“红”难以界定。他们认为,如果教师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就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没有触犯到法律,那所谓的“红线”可能就很难操作了,说不定反而会让教师被“红线”所束缚了。同时,还有人提出“红线”能否真正遏制“禽兽校长”系列问题,对教师的“师德”问题讨论没完没了……
不过话说回来,已经触犯了底线的教师毕竟是少数,相对于我国1462.88万教师这个数目是何等的渺小!加强师德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与其用“红线”拉起无德之师的底线,不如对那少数的无德教师亮出法律的武器。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教育是民生改善的来源,传承文明的载体,让孩子受教育并且受到良好教育,是几乎每个家庭的共同愿望,而这个愿望主要靠我们的人民教师来完成!因此,笔者希望大家要对我们的人民教师抱有极大的信心,以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我们的老师,还大部分有德之师一片清净的舆论土地。
Tips
新规十条红线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
六、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七、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八、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九、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十、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