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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佛教在泰国的社会生活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泰国19世纪中叶开始其现代化进程,因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背景,泰国的佛教世俗化特点突出表现出在佛教与政治的关系、佛教信仰的发展及其对世俗文明的妥协和佛教内部改革运动等方面。
关键词:泰国佛教;世俗化;现代化;僧伽组织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0)02-077-02
宗教世俗化,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随着社会变迁和现代化进程的展开而出现的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泰国是从19世纪中叶曼谷王朝拉玛四世、拉玛五世的改革开始其现代化进程,其宗教亦开始了其独特的世俗化过程。泰国有95%的国民信奉佛教,所以研究泰国宗教世俗化的特点,即指其佛教世俗化的特点。
一、宗教世俗化的定义
虽然关于世俗化的问题受到诸多宗教社会学家的关注,但对于宗教世俗化的认识,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意大利学者罗伯托•希普里阿尼在《宗教社会史》一书中,便列举了多位学者的观点,如:世俗化表现了工业文明中神圣者退隐的宗教危机,对神圣者巫术式的利用已终结,宗教传统和价值观不断衰落;视世俗化为一种多维现象,包括社会(世俗)、制度和个人三个层面,宗教丧失了普遍特征,正式宗教活动衰落等。[1]美国宗教社会学家彼得•贝格尔也认为:“所谓世俗化意指这样一种过程,通过这种过程,社会和文化的一些部分摆脱了宗教制度和宗教象征的控制。”[2]可以对宗教世俗化比较宽泛的定义:各传统宗教为适应社会变迁而在经典教义、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方面所进行的自我调整,以神学世界观为基础的信仰方式已经从个人和社会的心性结构和行为中逐渐退缩,政府机构和行政过程也逐步脱离于传统教会的管辖和渗透;在这一过程中,世俗观念和行政过程表现出强烈的理性特征,宗教本身或者适应世俗社会的价值观念,或者仅退回到私人的精神生活领域。
二、泰国佛教世俗化的特点
佛教在泰国社会文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要了解泰国的社会文化以及国民性的一般特征,离开佛教便无从谈起。社会的政治经济基础和文化实体是宗教脱胎的母体,是宗教得以与民众保持关系的媒介,也是制约宗教发展的基本动力。以社会变迁为角度,泰国佛教世俗化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佛教与政治的联系
宗教世俗化即指作为组织形态和社会实体的宗教逐渐被限制于一个单独的、自我维持的机构性宗教领域,宗教同国家政治相分离,不再具有压倒一切的重大的社会和思想影响。
众所周知,泰国曼谷王朝建立之后,各代国王都尊崇佛教。特别是19世纪以来,在西方列强侵入东南亚地区的背景下,拉玛四世、拉玛五世推行改革。为了巩固其封建统治,并利用佛教来抵制西方文化的传播及影响,因而推崇佛教,故宣扬“民族、国王、宗教”三位一体的民族主义思想,佛教成为其社会的精神支柱。同时,为控制和利用佛教,统治者将僧侣们组织和统一起来,将其纳入国家官僚机构中,赋予其政治职责,整顿和建立全国性的僧伽组织。1902年,政府颁布僧伽法令,建立与当时的国家机构与行政区划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的僧伽组织,并成立大长老会议和僧长委员会,从而使佛教处于从属国王及国家受控制的地位。在现代化初期,拉玛四世、拉玛五世把佛教和国家联系起来,对于抵御外来入侵,维护宗教及国家领土与主权的完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之后,随着泰国政体的改变,僧伽组织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1932年“立宪革命”后,泰国由君主专主制国家变为君主立宪制国家。1941年,政府颁布新的僧伽法令,僧伽仿效议会政府三权分立,将佛教僧伽组织和活动纳入国家教育部管理和督导,进一步控制了僧伽的活动,使其与泰国的行政体系更加吻合,脱离不了国王和政府的领导和控制。1962年,沙立政府改国家政体由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制变为独裁的中央集权制。为解决僧伽宗派之间、高层领导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颁布新的僧伽法令取消三权分立,将权力集中到僧王和大长老会议手中,其目的在于整顿僧伽,实则是政府加强对僧伽的控制,使其与政府机构更加紧密结合,并密切配合政府的各种活动。
19世纪以来,佛教在泰国具有诸多的政治职责,帮助政府机构参与和完成国家管理任务,逐渐参与政治活动。现如今,虽然泰国法律规定僧侣不得参与政治,沙弥和比丘及修道者不得行使选举权,但这种“政教分离”仅指宗教势力不能直接操纵政治,宗教与政治并没有完全脱离,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离。
(二)佛教信仰的发展及其对世俗文明的妥协
在宗教世俗化过程中,教会和信徒不再用无形的墙壁将自己与世俗生活隔绝开来,而是通过积极参与世俗生活来体现其宗教信仰,世俗化已成为现代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泰国的佛教在这一方面表现的也尤为突出。
19世纪以来,为抵制西方的政治和文化侵略,统治者宣扬佛教及传统伦理,利用佛教培养来泰国民族主义情绪。但这种佛教民族主义曾在二战后被泰国政府加以曲解和利用,使其成为宣扬泰国民族主义之上,进而成为排斥华人和防共的政治工具。因此,在政府的强力推动及僧伽组织的引导下,僧伽们积极地参与到泰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活动中,协助政府完成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任务。
在泰国,农村一直是其发展缓慢的地区,由于寺庙在泰国农村是社会与宗教活动的中心,乡村僧伽的声誉良好,而其生活态度又是村民的榜样,所以僧伽参与乡村的各种宗教活动和世俗活动。20世纪60年代,政府利用这一情况,依靠僧伽的参与,推行新的政策,实施新的发展计划,即“农村发展计划”。此后,泰国政府又将这一计划具体分为“社区发展计划”和“加速农村发展计划”。因此,为配合政府实施这些计划,僧伽组织便相继推出了“传法使者计划”、“弘法计划”,“传法使者计划”于1964年开始实施,其主要任务是向村民传授佛教的教义和教理,使佛教徒能够坚定信念,并培训当地僧人,向其灌输传统佛教的重要性,进而达到人们效忠国王和政府的目的。同时也进行一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农业技术帮助穷人等世俗活动。“弘法计划”于1965年提出,其目的是针对山地少数民族的非佛教信仰者和武装反叛者等对象,进行思想控制活动。
这些计划的实施,客观上提高了农村的生活水平,以佛教作为纽带,增加了民族感情,增强了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促进了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1997年泰国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佛教组织在各地积极展开活动,号召佛教徒募捐,协助解决国家的金融危机,倡导佛教徒使用泰国货等等,对泰国恢复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泰国现代化进程的展开,作为上层建筑的佛教不得不对做出相应的调整。如一些寺院的僧伽受世俗社会的影响,利用土地等资产进行商业投资或其他活动。而佛教亦呈现出出商品化的趋势,如曾经仅供佛教徒从事祭祀活动的专门场所和工具的各种设施和用品等,现如今却以商品性的手段对一般人开放,成为游览观光的对象,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泰国旅游业的发展。
(三)佛教内部改革运动
与传统的宗教体制相对立,近代以来逐渐兴起了各种个人化的信仰组织和信教方式,如新兴宗教和宗教改革运动便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进而构成了宗教世俗化的自我限制的反世俗化倾向的主要动力。泰国在这一方面表现为佛教内部改革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19世纪以来,泰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增长,新兴中产阶级出现,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意识形态、生活习惯等不断渗入传统社会,这使作为泰国传统文化中心的佛教受到巨大冲击和挑战。故而,泰国佛教界力求建立新的佛教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佛教内部改革运动应运而生。最初是拉玛四世在强调佛教的原始教条的基础上,以现代的“合理化”概念为基础对佛教教义进行解释,并对佛教进行改革,创立 “法相应派”。这一派别在教义、教理等方面与传统佛教没有大的差异,但由于改革是服务于现实的,因此,走出了泰国佛教改革的第一步。
1932年泰国的“立宪革命”对泰国历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再加上西方思想对泰国的影响,进一步推动泰国佛教界的改革运动。改革运动涉及佛教教义、理论和组织制度的改革。其中影响较大的是佛陀达沙的改革理论,即打着回归佛教原始精神的旗帜,革除上座部佛教的陈规陋习,用现代思想对佛教教义进行新的诠释。这一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因受西方科学、哲学等影响而产生的信仰危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泰国佛教界的改革主要是指佛陀达沙的“如法社会主义”思潮和特摩差侑、浮特迪克等人为代表的现代形式的改革。佛陀达沙的“如法社会主义”这一主张,严厉批判了西方的自由与民主,认为佛教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佳的手段。特摩差侑和浮特迪克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城市,认为在西方价值观念的传播与城市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泰国城市里的中产阶级在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便要求在政治上可以拥有更大的参与权,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企图摆脱传统的思想文化的束缚、进而追求新的生活方式的反应。
同时,由于受西方民主思潮的影响以及泰国政体的变更,一些僧伽上书政府,赞扬新的民主制度,抨击僧伽组织,要求将僧伽组织改革成为与当时民主政体相应的机构,也出现了一些佛寺的僧侣联合起来赶走专制的主持的行动。特别是1973年推翻军人独裁统治、建立文人政府后,民主运动影响到佛教界,僧伽们在参与宗教和世俗活动的同时,也提出改革僧伽组织和制度的要求。因此,随着泰国现代化进程的展开,佛教内部的改革运动的兴起,佛教组织机构必会受到一定的冲击,改革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综上所述,泰国伴随着社会变迁和现代化进程的展开,佛教深受其影响。由于泰国的历史文化的特殊性,仅从佛教与政治的联系、佛教信仰的发展及其对世俗文明的妥协和佛教内部改革运动这三方面来分析,是不能完全的涵盖其佛教世俗化问题及其特点的,不当之处仍有很多,值得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
参考文献:
[1](意)罗伯托•希普里阿尼,高师宁译.宗教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182—202.
[2](美)彼得•贝格尔,高师宁译.神圣的帷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1.128.
关键词:泰国佛教;世俗化;现代化;僧伽组织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0)02-077-02
宗教世俗化,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随着社会变迁和现代化进程的展开而出现的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泰国是从19世纪中叶曼谷王朝拉玛四世、拉玛五世的改革开始其现代化进程,其宗教亦开始了其独特的世俗化过程。泰国有95%的国民信奉佛教,所以研究泰国宗教世俗化的特点,即指其佛教世俗化的特点。
一、宗教世俗化的定义
虽然关于世俗化的问题受到诸多宗教社会学家的关注,但对于宗教世俗化的认识,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意大利学者罗伯托•希普里阿尼在《宗教社会史》一书中,便列举了多位学者的观点,如:世俗化表现了工业文明中神圣者退隐的宗教危机,对神圣者巫术式的利用已终结,宗教传统和价值观不断衰落;视世俗化为一种多维现象,包括社会(世俗)、制度和个人三个层面,宗教丧失了普遍特征,正式宗教活动衰落等。[1]美国宗教社会学家彼得•贝格尔也认为:“所谓世俗化意指这样一种过程,通过这种过程,社会和文化的一些部分摆脱了宗教制度和宗教象征的控制。”[2]可以对宗教世俗化比较宽泛的定义:各传统宗教为适应社会变迁而在经典教义、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方面所进行的自我调整,以神学世界观为基础的信仰方式已经从个人和社会的心性结构和行为中逐渐退缩,政府机构和行政过程也逐步脱离于传统教会的管辖和渗透;在这一过程中,世俗观念和行政过程表现出强烈的理性特征,宗教本身或者适应世俗社会的价值观念,或者仅退回到私人的精神生活领域。
二、泰国佛教世俗化的特点
佛教在泰国社会文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要了解泰国的社会文化以及国民性的一般特征,离开佛教便无从谈起。社会的政治经济基础和文化实体是宗教脱胎的母体,是宗教得以与民众保持关系的媒介,也是制约宗教发展的基本动力。以社会变迁为角度,泰国佛教世俗化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佛教与政治的联系
宗教世俗化即指作为组织形态和社会实体的宗教逐渐被限制于一个单独的、自我维持的机构性宗教领域,宗教同国家政治相分离,不再具有压倒一切的重大的社会和思想影响。
众所周知,泰国曼谷王朝建立之后,各代国王都尊崇佛教。特别是19世纪以来,在西方列强侵入东南亚地区的背景下,拉玛四世、拉玛五世推行改革。为了巩固其封建统治,并利用佛教来抵制西方文化的传播及影响,因而推崇佛教,故宣扬“民族、国王、宗教”三位一体的民族主义思想,佛教成为其社会的精神支柱。同时,为控制和利用佛教,统治者将僧侣们组织和统一起来,将其纳入国家官僚机构中,赋予其政治职责,整顿和建立全国性的僧伽组织。1902年,政府颁布僧伽法令,建立与当时的国家机构与行政区划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的僧伽组织,并成立大长老会议和僧长委员会,从而使佛教处于从属国王及国家受控制的地位。在现代化初期,拉玛四世、拉玛五世把佛教和国家联系起来,对于抵御外来入侵,维护宗教及国家领土与主权的完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之后,随着泰国政体的改变,僧伽组织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1932年“立宪革命”后,泰国由君主专主制国家变为君主立宪制国家。1941年,政府颁布新的僧伽法令,僧伽仿效议会政府三权分立,将佛教僧伽组织和活动纳入国家教育部管理和督导,进一步控制了僧伽的活动,使其与泰国的行政体系更加吻合,脱离不了国王和政府的领导和控制。1962年,沙立政府改国家政体由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制变为独裁的中央集权制。为解决僧伽宗派之间、高层领导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颁布新的僧伽法令取消三权分立,将权力集中到僧王和大长老会议手中,其目的在于整顿僧伽,实则是政府加强对僧伽的控制,使其与政府机构更加紧密结合,并密切配合政府的各种活动。
19世纪以来,佛教在泰国具有诸多的政治职责,帮助政府机构参与和完成国家管理任务,逐渐参与政治活动。现如今,虽然泰国法律规定僧侣不得参与政治,沙弥和比丘及修道者不得行使选举权,但这种“政教分离”仅指宗教势力不能直接操纵政治,宗教与政治并没有完全脱离,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离。
(二)佛教信仰的发展及其对世俗文明的妥协
在宗教世俗化过程中,教会和信徒不再用无形的墙壁将自己与世俗生活隔绝开来,而是通过积极参与世俗生活来体现其宗教信仰,世俗化已成为现代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泰国的佛教在这一方面表现的也尤为突出。
19世纪以来,为抵制西方的政治和文化侵略,统治者宣扬佛教及传统伦理,利用佛教培养来泰国民族主义情绪。但这种佛教民族主义曾在二战后被泰国政府加以曲解和利用,使其成为宣扬泰国民族主义之上,进而成为排斥华人和防共的政治工具。因此,在政府的强力推动及僧伽组织的引导下,僧伽们积极地参与到泰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活动中,协助政府完成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任务。
在泰国,农村一直是其发展缓慢的地区,由于寺庙在泰国农村是社会与宗教活动的中心,乡村僧伽的声誉良好,而其生活态度又是村民的榜样,所以僧伽参与乡村的各种宗教活动和世俗活动。20世纪60年代,政府利用这一情况,依靠僧伽的参与,推行新的政策,实施新的发展计划,即“农村发展计划”。此后,泰国政府又将这一计划具体分为“社区发展计划”和“加速农村发展计划”。因此,为配合政府实施这些计划,僧伽组织便相继推出了“传法使者计划”、“弘法计划”,“传法使者计划”于1964年开始实施,其主要任务是向村民传授佛教的教义和教理,使佛教徒能够坚定信念,并培训当地僧人,向其灌输传统佛教的重要性,进而达到人们效忠国王和政府的目的。同时也进行一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农业技术帮助穷人等世俗活动。“弘法计划”于1965年提出,其目的是针对山地少数民族的非佛教信仰者和武装反叛者等对象,进行思想控制活动。
这些计划的实施,客观上提高了农村的生活水平,以佛教作为纽带,增加了民族感情,增强了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促进了国家的稳定与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1997年泰国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佛教组织在各地积极展开活动,号召佛教徒募捐,协助解决国家的金融危机,倡导佛教徒使用泰国货等等,对泰国恢复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泰国现代化进程的展开,作为上层建筑的佛教不得不对做出相应的调整。如一些寺院的僧伽受世俗社会的影响,利用土地等资产进行商业投资或其他活动。而佛教亦呈现出出商品化的趋势,如曾经仅供佛教徒从事祭祀活动的专门场所和工具的各种设施和用品等,现如今却以商品性的手段对一般人开放,成为游览观光的对象,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泰国旅游业的发展。
(三)佛教内部改革运动
与传统的宗教体制相对立,近代以来逐渐兴起了各种个人化的信仰组织和信教方式,如新兴宗教和宗教改革运动便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进而构成了宗教世俗化的自我限制的反世俗化倾向的主要动力。泰国在这一方面表现为佛教内部改革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19世纪以来,泰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增长,新兴中产阶级出现,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意识形态、生活习惯等不断渗入传统社会,这使作为泰国传统文化中心的佛教受到巨大冲击和挑战。故而,泰国佛教界力求建立新的佛教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佛教内部改革运动应运而生。最初是拉玛四世在强调佛教的原始教条的基础上,以现代的“合理化”概念为基础对佛教教义进行解释,并对佛教进行改革,创立 “法相应派”。这一派别在教义、教理等方面与传统佛教没有大的差异,但由于改革是服务于现实的,因此,走出了泰国佛教改革的第一步。
1932年泰国的“立宪革命”对泰国历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再加上西方思想对泰国的影响,进一步推动泰国佛教界的改革运动。改革运动涉及佛教教义、理论和组织制度的改革。其中影响较大的是佛陀达沙的改革理论,即打着回归佛教原始精神的旗帜,革除上座部佛教的陈规陋习,用现代思想对佛教教义进行新的诠释。这一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因受西方科学、哲学等影响而产生的信仰危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泰国佛教界的改革主要是指佛陀达沙的“如法社会主义”思潮和特摩差侑、浮特迪克等人为代表的现代形式的改革。佛陀达沙的“如法社会主义”这一主张,严厉批判了西方的自由与民主,认为佛教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佳的手段。特摩差侑和浮特迪克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城市,认为在西方价值观念的传播与城市经济发展的条件下,泰国城市里的中产阶级在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便要求在政治上可以拥有更大的参与权,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企图摆脱传统的思想文化的束缚、进而追求新的生活方式的反应。
同时,由于受西方民主思潮的影响以及泰国政体的变更,一些僧伽上书政府,赞扬新的民主制度,抨击僧伽组织,要求将僧伽组织改革成为与当时民主政体相应的机构,也出现了一些佛寺的僧侣联合起来赶走专制的主持的行动。特别是1973年推翻军人独裁统治、建立文人政府后,民主运动影响到佛教界,僧伽们在参与宗教和世俗活动的同时,也提出改革僧伽组织和制度的要求。因此,随着泰国现代化进程的展开,佛教内部的改革运动的兴起,佛教组织机构必会受到一定的冲击,改革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综上所述,泰国伴随着社会变迁和现代化进程的展开,佛教深受其影响。由于泰国的历史文化的特殊性,仅从佛教与政治的联系、佛教信仰的发展及其对世俗文明的妥协和佛教内部改革运动这三方面来分析,是不能完全的涵盖其佛教世俗化问题及其特点的,不当之处仍有很多,值得进一步的观察和研究。
参考文献:
[1](意)罗伯托•希普里阿尼,高师宁译.宗教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182—202.
[2](美)彼得•贝格尔,高师宁译.神圣的帷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