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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从分析主体性这一概念的哲学内涵入手,指出主体性的特征。并且运用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中的目的论探讨了在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发挥要依据文学翻译的不同目的,并举例说明文学翻译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从而证明在文学翻译中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不是任意的,而是由文学翻译的目的决定的。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 目的论 文学翻译 目的层面
一、引言
传统的翻译观认为翻译活动只是文学创作活动的从属性行为,原作者和译者是主仆关系,翻译仅仅被归结为是两种语言的接触。例如以奈达、穆南、雅各布逊等欧美语言学家为代表的科学派曾认为翻译理论只能是一门语言学学科,翻译活动就其实质来说是语言学的任务。译者的任务就在于把接收到的语言信息根据已确定的定义译成信号,然后发给目的语读者,译者主体与主体性地位被完全抹杀了。著名翻译家叶君健先生在《关于文学作品翻译的一点体会》中曾说,“译者的个人因素在翻译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是绝不能忽视的。”[1]须知译本的优劣,关键在于译者,在于译者的译才,在于译者的译才是否得到充分施展。重在传神,则要求译者能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神明英发,达意尽蕴。翻译理论中,抹煞译者主体性的论调应少唱[2](126)。
事实上,翻译分为两个过程,即理解原文过程和再现原文的过程,也就是译者首先运用自身的思维能力解析原文的语言材料、追寻作者的思路,然后综合目的语语言表达手段再现原文。无论在理解阶段还是表达阶段,翻译活动都是与译者的主体因素紧密相连的。不难看出,译者是一个主动的角色,像演员一样把原作的内容表演出来,又像导演一样中千方百计地研究如何把原作的内容完美地表达出来。
译者作为整个翻译实践的主导因素具有许多不依赖作为客体的原文而存在的独立性,他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的潜能施展能动性和创造性。但同时他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又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他的再创造受到作品文本的物质语境和时代语境以及文本本身的既定框架和文本内涵的限制。在翻译中,尤其是文学翻译中,其翻译的目的层限定了译者翻译过程中的再创造的“度”。
二、译者主体性
从哲学的角度看,主体性包括目的性、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等等,简言之,主观能动性,主体性的另外一个特征是“为我性”,体现了主观能动性发挥的方向性和目的性。胡鹏、张映先曾将译者主体性界定为“指译者在尊重翻译客体的前提下为达到翻译目标所表现出来的主观动机。”[3](45)。
译者发挥主体作用和创造性,有一个“度”的掌握问题:译者的创造必须在原著设定的界限里进行,必须忠实地再现原著的意和形,必须尽量适应和满足原著的风格要求。总而言之,译者主体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须以不损害原著的思想内涵和艺术风格——特别是艺术风格为前提[4](166)。
“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既要面对不同类型的静态的原文,又要面对处于各种各样动态环境中的接受者,并且也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译者成为十足的双面人。”[5](120)。杨武能曾把译者比作“戴着枷锁献艺的舞蹈家”,说他尽管受到严格的学术和限制,舞却要跳得中规中矩,不但姿态舒展自如,表情还得随情绪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译者在文学翻译中体现主体性最重要的特征依然是主观能动性,即译者的再创造,然而译者又总带着一定的翻译目的进行翻译,另外文学翻译中的一些客观因素也会制约着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使译者的主体性体现着受动性。下面,本文就文学翻译的多种不同目的的存在对译者主体性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和“再创造”给出例证分析。
三、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是由德国翻译理论家弗梅尔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模式。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人类的一种行为,而人类一切行为都是有意图、有目的的,因此,翻译行为的实施也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为了这个目的,译者都会选择特定的文本和运用特定的翻译方法,以期达到自己的特定目的。弗梅尔将翻译目的分为三类:一类是译者所要达到的一般性目的,比如说赚钱;二是译文在目的文化语境中要达到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第三类是使用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中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
翻译的目的打破了传统翻译理论对翻译文本的研究模式,把研究重点放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目的性的选择上,它摆脱了等值翻译或对等翻译的束缚,开始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它解决了一些其他翻译理论未能解决的问题,拓宽了翻译研究的领域,赋予翻译更多的涵义。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行为所要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翻译的全过程,从翻译材料的选用到翻译方法的采用,都必须遵循翻译目的。翻译目的论的另外两个法则是重视法则和连贯法则。
四、文学翻译的多个翻译目的
文学翻译是一种“心智活动”,我们通常称之为“艺术再创造”。杨武能曾说道:“我所谓文学翻译即阐释,乃是指译事活动的总体和本质。这是一种特殊意义的阐释,一种文学的和艺术的阐释,因此必须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在总体上,它是完整的全面的;二、在内容上,它是深刻的;三、在形式上,它是直观的和演绎性的;四、从译者方面看,它是主动的和积极的;五、从原著和作者看,它是相对和发展的。”[4](167)。
本文在弗梅尔对翻译目的“三分类”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文学翻译的多个翻译目的,将文学翻译的目的分出五类,针对其目的的不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主体性的发挥也会不同。
1. 为了使目的语读者欣赏,迎合其审美情趣的目的
“从语言的风格来分析英汉两种语言的话,主要在于汉语具有尚美的传统,英语具有质朴简洁的文风。”[6](58)我们在进行英汉文学翻译时,将英语的“简洁”忠实地转换成了汉语的“直白”,但“简洁”于英语为美,忠实地译成汉语后,于汉语读者可能就是淡而无味。如张培基等将“Target priorities were established there”中的一个英语词“priorities”译成八个汉字“轻重缓急,孰先孰后”[7](85),也主要出自于对目的语读者审美需要的考虑。
我们都知道王佐良先生翻译的培根的《谈读书》(Of Studies),“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如果不说这是一篇译文的话,有谁能看出这是一篇翻译作品呢?略带古奥的、浅近的汉语文言文体,高度凝练而又极其准确的用词,流畅简约的行文遣句,通篇浑然一体的风格,令人不仅得到思想的教益,而且得到美的艺术的享受。
事实上,这篇译文除了思想是来自原作者外,其余已经都是译者的贡献了。译者之所以用这样的语言去表达原作,是因为原作是一篇古色古香、用词精炼、含义深刻的典雅散文,而译者为了满足目的语读者欣赏的需要,就需要使用符合目的语读者审美情趣的语言去进行“再创造”。“同时大家普遍垂青于王佐良先生的译笔,除韵味悠悠,读之琅琅上口之外,更重要的是译文较好地重现了原作之古风,在一定程度上讲是暗合了母语读者的审美情趣。”[8](37)。
2. 传递文化信息的目的
传递文化信息是翻译的首要任务,而文化信息可大体分为浓、淡两类。虽不同的翻译目的能够导致不同的翻译行为,但为了使文化信息进行有效的传递,方法上宜在忠实原作原意的基础上,争取译出文字的表面文化信息[9](67)。
大家熟知的著名古典小说《红楼梦》的两个译本分别来自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合译的英文版:“A Dream of Red Mansion”和戴卫·霍克斯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两个译本在传递习语的文化方面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原则。杨译多注重保留民族文化特征,多采用归化译法,使异语读者读起来有异国情调;而霍译主要以交际为主,力求译文贴近读者,在多处涉及民族文化色彩的地方采取异化直译。
例:刘姥姥道:“这倒不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第六回)[10]
杨译:“Don’t be so sure,” said Granny Liu. “Man proposes,Heaven disposes.”[11]
霍译:“I wouldn’t say that,” said Granny Liu. “Man proposes,God disposes.” [12]
文中刘姥姥提到了菩萨,可见她信靠的神并不是西方人心中的God,如果译文不作形象上的改变,会造成文化上的冲突和矛盾。为了如实地传达原文反映的宗教文化,杨译将“天”直译成“Heaven”,再现了原作的文化特色,保存了原作的道教概念;而霍译直接套用英语谚语,将“天”直译为“God”,把原文的道教概念转化成了西方的基督教概念。由于不同的翻译目的,杨氏夫妇遵循原语文化主体,从传递文化信息角度来看,是积极的。
3. 改变原文本形式,以帮助原作者传递一种力量美的目的
文学翻译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传递美感。“利用美学观点来分析评判文学翻译作品,首先不能回避的是美学体系中的重要范畴——审美意识。分属于不同文化系统的美学在对美的本质、美的思维方式等方面的认识也各不相同,各自的文化系统有其相对独立的审美意识、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等。而这些美学范畴在文学翻译过程中对译者有相当大的作用。”[13](44)。
译者的审美感受是什么,决定了译文所能给读者带来的美感如何。由于译者审美意识的存在,就势必要发挥其主体性,由于译者是在和作者一起用力,传达原文的意境和力量美,有时不改变原文语言的形式和表达方法,就难以使目的语读者对原作产生美的共鸣。例如下面这篇散文节选,正是由于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改变了原作的语言形式,从而帮助原作者传达了一种力量美。正如周领顺教授谈到的因为翻译目的和译者身份问题,外国人笔下或可流淌出唐诗宋词来。[14](29-33)。
家有“小毛驴”
我把妻喻为驴,呼之,妻不依,有几次竟大发脾气,儿子与我面面相觑,看样子再不敢惹怒那驴一般脾气的妻。
与妻相处十年有余,不经意间嘴里竟蹦出这么一个不太文明的字。过分吧!可大诗人亚历山大·蒲柏将美人喻为鱼饵,想想还真有些玄学的味道,驴与鱼饵相比未必过之且或许不及。一日,妻子正在兴头,待我戏说驴之特点,她竟嗔笑应答。驴虽不雅,但作褒义,偶尔为之,生活里便少了硝烟,多了笑语……(此文作者系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周领顺教授)
咋读文章开头,令人颇为诧异,作者如何将结发之妻比作为“小毛驴”?如此比喻,人权何在,女权何在?然读罢全文,反复思索,便能体会到了本文中体现的作者的生活情趣以及他对待生活的乐观幽默的态度。这个幽默的比喻给生活增添了欢声笑语。文章中的特点就是形象的比喻,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一定要实施“再创造”,以期给译文的读者带来同样的美的享受。
此处关键在于“小毛驴”的译法。因为英语中有“kitten”一词来表达人们对小猫的喜爱之情,故此处就借用过来,把“小毛驴”译为“donken”。因为通篇文章作者将结发之妻喻为“小毛驴”,生活气息浓,有鲜活感,译者有必要再创造将作者对“小毛驴”般的妻子的爱恋之情通过“donken”一词鲜活生动地表达出来。故题目译为“My Donken Lady”。译者通过改变原文本形式,实现了帮助原作者传递力量美的目的。
“在美文之美的传递上,原文在原读者看来很美的,如果原文采用的方式较难在英语中转用,我们不妨用英语中传递美的其他方式对美进行切换,虽方式不同,但美自留。比如汉语中的繁复美甚至可以转为英语中的简朴美,我们不妨说这是英汉两种语言不同形式的美的切换,以传递美为主的文学翻译就能够实现传递文学美的目的。”[8](38)。
4.为了商业的目的,主要体现在应用型文学翻译中
提到应用型文学翻译,首先就要涉及到应用型文本的翻译问题。《译学辞典》中对其界定为“应用翻译以传达信息为目的。它特别区别于传达有较强情感意义和美学意义的文学翻译。应用翻译几乎包括文学及纯理论文本以外的任何人们日常接触和实际应用的各类文字,涉及对外宣传、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15](126)周领顺教授说过,“应用型文本的翻译应尽量突出信息的有效传递,而不是字句的对应。”[16](60)。
从《译学辞典》的界定来看,已把应用翻译和文学翻译完全地割裂开来。然而在现实的文学翻译中总会涉及到因为商业的目的,不得不向应用翻译靠拢,从而要求译者能够及时变通,以实现文学翻译的商业目的和价值。试看下面一篇散文节选:
汉墓健身之行
秋日里,我们应外语学院工会之约,骑车到汉广陵王墓作健身之行。
健身到汉墓,真是个理想的去处。除路途迢迢直接利于健身之外,沿途还可尽情领略秋之旖旎。天之淡,水之幽,蜀岗滴翠,烟浓望迷。未及深秋,大地仍旧葱郁,万木依然峥嵘,与春相比,少了几分浮躁,多了些许深情。此时凭吊历史,颇能抒发胸臆:或叹中华文化之精,或思墓主人生前之威仪;或哀逝者之悲,或喜偷生之愉;或惜时光之亘古,或怜人生之有日,……纵观人生,心头不禁掠过一丝秋意……(此文作者系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周领顺教授)
此处涉及的还是题目的翻译问题,原本健身是为长寿,是为更有活力,但汉墓所代表的却是阴沉、死亡。此处作者是有意突出对比,故在翻译过程中首先应首先使这一点得到突出,用一个尽量吸引读者眼球的题目,因为一部文学作品其内容是文学的,而标题是商业的,必须达到吸引读者注意的目的,这样作品才会有畅销的可能。此处译者应充分考虑这一翻译目的发挥“主体再创造性”,给出译文“My physical exercise but to the tomb?”
5. 原作者在场不在场的文学翻译的目的性
这里所说的作者是否在场指的是文本是否是孤立的文字,所谓孤立的文字即“在没有任何有关作家背景、写作动机等信息和充分的上下文,且从文体上看没有典型的用词或特定的句法结构立来表明它是政论语体、科技语体的情况下,既可以将其归入属于应用∕科技文体的直白型表述,也可将其归入属于文学文体∕文艺语体的抒情型描写。”[17](59)
原作者不在场的情况主要有,比如作者已经过世,或者作者和译者分属两个不同的国度,没办法进行交流等情况,此时译者就要通过静态语篇去解读原文,来充分发挥其主体性,此时其主体性就是积极的。比如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由于原作者生活的时代离我们久远,译者不可能和莎翁进行交流对话,故不同的译者笔下会呈现出不同的哈姆雷特形象。原作者在场主要是指原作者要求译者必须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被动的翻译,不能对原文进行任意地增删,此时译者的主体性就是消极的。周领顺教授曾在《语言层面的译者主体性》一文中提到译者的主体性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下面就以一孤立的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I would not be surprised if he’s stopped off at the pub on the way home[17](53).
对于此孤立文本的翻译,不同的译者对其文体风格的解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有采用口语化用词的,此时可译为“他要是在回家路上喝点酒才怪呢!”也有采用书面化的用词“如他在回家的路上去酒吧喝酒,我是不会惊讶的。”
五、结语
译者主体性研究是翻译文化转向以来的重要课题,翻译研究应该重视对译者主体性的深入透彻研究,但同时主体性的发挥也不是任意的。文学翻译目的多层面的划分使得译者主体性有了恰当的努力方向,限制了译者在“艺术再创造”的幌子下翻译行为可能出现的自由“无度”,也为翻译批评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一些思路。
参考文献:
[1]巴金.当代文学翻译百家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2]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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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武能,许钧.漫谈文学翻译主体[A].许钧,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C].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166-167.
[5]周领顺.语言层面上的译者主体性[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7.36,(2):120.
[6]周领顺.文学翻译指导原则的新视角[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7,(1):58.
[7]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85.
[8]周领顺.文学翻译中语言的民族风格的暗化[J].外语教学,2003.24,(4):37.
[9]周领顺.翻译与文化信息的传递[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2.6,(1):67.
[10]曹雪芹,高鄂.红楼梦[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
[11]Yang Xianyi & Gladys. A Dream of Red Mansion[M].北京:外文出版社,1978-1980.
[12]David Hawkes. The Story of the Stone[M].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1973.
[13]吴海芳.审美意识与文学翻译[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2006,(1):44-46.
[14]周领顺.学术翻译与批评论纲[J].外语研究,2008,(1):29-33.
[15]方梦之.译学辞典[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126.
[16]周领顺.试论企业外宣文字中壮辞的英译原则[J].上海科技翻译,2003,(3):60.
[17]周领顺.对南京巨型翻译试题“正确答案”的质疑[J].上海翻译,2005,(1):53-59.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 目的论 文学翻译 目的层面
一、引言
传统的翻译观认为翻译活动只是文学创作活动的从属性行为,原作者和译者是主仆关系,翻译仅仅被归结为是两种语言的接触。例如以奈达、穆南、雅各布逊等欧美语言学家为代表的科学派曾认为翻译理论只能是一门语言学学科,翻译活动就其实质来说是语言学的任务。译者的任务就在于把接收到的语言信息根据已确定的定义译成信号,然后发给目的语读者,译者主体与主体性地位被完全抹杀了。著名翻译家叶君健先生在《关于文学作品翻译的一点体会》中曾说,“译者的个人因素在翻译工作中所起的作用,是绝不能忽视的。”[1]须知译本的优劣,关键在于译者,在于译者的译才,在于译者的译才是否得到充分施展。重在传神,则要求译者能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神明英发,达意尽蕴。翻译理论中,抹煞译者主体性的论调应少唱[2](126)。
事实上,翻译分为两个过程,即理解原文过程和再现原文的过程,也就是译者首先运用自身的思维能力解析原文的语言材料、追寻作者的思路,然后综合目的语语言表达手段再现原文。无论在理解阶段还是表达阶段,翻译活动都是与译者的主体因素紧密相连的。不难看出,译者是一个主动的角色,像演员一样把原作的内容表演出来,又像导演一样中千方百计地研究如何把原作的内容完美地表达出来。
译者作为整个翻译实践的主导因素具有许多不依赖作为客体的原文而存在的独立性,他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的潜能施展能动性和创造性。但同时他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又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他的再创造受到作品文本的物质语境和时代语境以及文本本身的既定框架和文本内涵的限制。在翻译中,尤其是文学翻译中,其翻译的目的层限定了译者翻译过程中的再创造的“度”。
二、译者主体性
从哲学的角度看,主体性包括目的性、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等等,简言之,主观能动性,主体性的另外一个特征是“为我性”,体现了主观能动性发挥的方向性和目的性。胡鹏、张映先曾将译者主体性界定为“指译者在尊重翻译客体的前提下为达到翻译目标所表现出来的主观动机。”[3](45)。
译者发挥主体作用和创造性,有一个“度”的掌握问题:译者的创造必须在原著设定的界限里进行,必须忠实地再现原著的意和形,必须尽量适应和满足原著的风格要求。总而言之,译者主体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须以不损害原著的思想内涵和艺术风格——特别是艺术风格为前提[4](166)。
“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既要面对不同类型的静态的原文,又要面对处于各种各样动态环境中的接受者,并且也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译者成为十足的双面人。”[5](120)。杨武能曾把译者比作“戴着枷锁献艺的舞蹈家”,说他尽管受到严格的学术和限制,舞却要跳得中规中矩,不但姿态舒展自如,表情还得随情绪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译者在文学翻译中体现主体性最重要的特征依然是主观能动性,即译者的再创造,然而译者又总带着一定的翻译目的进行翻译,另外文学翻译中的一些客观因素也会制约着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使译者的主体性体现着受动性。下面,本文就文学翻译的多种不同目的的存在对译者主体性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和“再创造”给出例证分析。
三、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是由德国翻译理论家弗梅尔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模式。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人类的一种行为,而人类一切行为都是有意图、有目的的,因此,翻译行为的实施也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为了这个目的,译者都会选择特定的文本和运用特定的翻译方法,以期达到自己的特定目的。弗梅尔将翻译目的分为三类:一类是译者所要达到的一般性目的,比如说赚钱;二是译文在目的文化语境中要达到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第三类是使用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中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
翻译的目的打破了传统翻译理论对翻译文本的研究模式,把研究重点放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目的性的选择上,它摆脱了等值翻译或对等翻译的束缚,开始强调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它解决了一些其他翻译理论未能解决的问题,拓宽了翻译研究的领域,赋予翻译更多的涵义。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行为所要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翻译的全过程,从翻译材料的选用到翻译方法的采用,都必须遵循翻译目的。翻译目的论的另外两个法则是重视法则和连贯法则。
四、文学翻译的多个翻译目的
文学翻译是一种“心智活动”,我们通常称之为“艺术再创造”。杨武能曾说道:“我所谓文学翻译即阐释,乃是指译事活动的总体和本质。这是一种特殊意义的阐释,一种文学的和艺术的阐释,因此必须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在总体上,它是完整的全面的;二、在内容上,它是深刻的;三、在形式上,它是直观的和演绎性的;四、从译者方面看,它是主动的和积极的;五、从原著和作者看,它是相对和发展的。”[4](167)。
本文在弗梅尔对翻译目的“三分类”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文学翻译的多个翻译目的,将文学翻译的目的分出五类,针对其目的的不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主体性的发挥也会不同。
1. 为了使目的语读者欣赏,迎合其审美情趣的目的
“从语言的风格来分析英汉两种语言的话,主要在于汉语具有尚美的传统,英语具有质朴简洁的文风。”[6](58)我们在进行英汉文学翻译时,将英语的“简洁”忠实地转换成了汉语的“直白”,但“简洁”于英语为美,忠实地译成汉语后,于汉语读者可能就是淡而无味。如张培基等将“Target priorities were established there”中的一个英语词“priorities”译成八个汉字“轻重缓急,孰先孰后”[7](85),也主要出自于对目的语读者审美需要的考虑。
我们都知道王佐良先生翻译的培根的《谈读书》(Of Studies),“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如果不说这是一篇译文的话,有谁能看出这是一篇翻译作品呢?略带古奥的、浅近的汉语文言文体,高度凝练而又极其准确的用词,流畅简约的行文遣句,通篇浑然一体的风格,令人不仅得到思想的教益,而且得到美的艺术的享受。
事实上,这篇译文除了思想是来自原作者外,其余已经都是译者的贡献了。译者之所以用这样的语言去表达原作,是因为原作是一篇古色古香、用词精炼、含义深刻的典雅散文,而译者为了满足目的语读者欣赏的需要,就需要使用符合目的语读者审美情趣的语言去进行“再创造”。“同时大家普遍垂青于王佐良先生的译笔,除韵味悠悠,读之琅琅上口之外,更重要的是译文较好地重现了原作之古风,在一定程度上讲是暗合了母语读者的审美情趣。”[8](37)。
2. 传递文化信息的目的
传递文化信息是翻译的首要任务,而文化信息可大体分为浓、淡两类。虽不同的翻译目的能够导致不同的翻译行为,但为了使文化信息进行有效的传递,方法上宜在忠实原作原意的基础上,争取译出文字的表面文化信息[9](67)。
大家熟知的著名古典小说《红楼梦》的两个译本分别来自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合译的英文版:“A Dream of Red Mansion”和戴卫·霍克斯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两个译本在传递习语的文化方面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原则。杨译多注重保留民族文化特征,多采用归化译法,使异语读者读起来有异国情调;而霍译主要以交际为主,力求译文贴近读者,在多处涉及民族文化色彩的地方采取异化直译。
例:刘姥姥道:“这倒不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第六回)[10]
杨译:“Don’t be so sure,” said Granny Liu. “Man proposes,Heaven disposes.”[11]
霍译:“I wouldn’t say that,” said Granny Liu. “Man proposes,God disposes.” [12]
文中刘姥姥提到了菩萨,可见她信靠的神并不是西方人心中的God,如果译文不作形象上的改变,会造成文化上的冲突和矛盾。为了如实地传达原文反映的宗教文化,杨译将“天”直译成“Heaven”,再现了原作的文化特色,保存了原作的道教概念;而霍译直接套用英语谚语,将“天”直译为“God”,把原文的道教概念转化成了西方的基督教概念。由于不同的翻译目的,杨氏夫妇遵循原语文化主体,从传递文化信息角度来看,是积极的。
3. 改变原文本形式,以帮助原作者传递一种力量美的目的
文学翻译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传递美感。“利用美学观点来分析评判文学翻译作品,首先不能回避的是美学体系中的重要范畴——审美意识。分属于不同文化系统的美学在对美的本质、美的思维方式等方面的认识也各不相同,各自的文化系统有其相对独立的审美意识、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等。而这些美学范畴在文学翻译过程中对译者有相当大的作用。”[13](44)。
译者的审美感受是什么,决定了译文所能给读者带来的美感如何。由于译者审美意识的存在,就势必要发挥其主体性,由于译者是在和作者一起用力,传达原文的意境和力量美,有时不改变原文语言的形式和表达方法,就难以使目的语读者对原作产生美的共鸣。例如下面这篇散文节选,正是由于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改变了原作的语言形式,从而帮助原作者传达了一种力量美。正如周领顺教授谈到的因为翻译目的和译者身份问题,外国人笔下或可流淌出唐诗宋词来。[14](29-33)。
家有“小毛驴”
我把妻喻为驴,呼之,妻不依,有几次竟大发脾气,儿子与我面面相觑,看样子再不敢惹怒那驴一般脾气的妻。
与妻相处十年有余,不经意间嘴里竟蹦出这么一个不太文明的字。过分吧!可大诗人亚历山大·蒲柏将美人喻为鱼饵,想想还真有些玄学的味道,驴与鱼饵相比未必过之且或许不及。一日,妻子正在兴头,待我戏说驴之特点,她竟嗔笑应答。驴虽不雅,但作褒义,偶尔为之,生活里便少了硝烟,多了笑语……(此文作者系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周领顺教授)
咋读文章开头,令人颇为诧异,作者如何将结发之妻比作为“小毛驴”?如此比喻,人权何在,女权何在?然读罢全文,反复思索,便能体会到了本文中体现的作者的生活情趣以及他对待生活的乐观幽默的态度。这个幽默的比喻给生活增添了欢声笑语。文章中的特点就是形象的比喻,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一定要实施“再创造”,以期给译文的读者带来同样的美的享受。
此处关键在于“小毛驴”的译法。因为英语中有“kitten”一词来表达人们对小猫的喜爱之情,故此处就借用过来,把“小毛驴”译为“donken”。因为通篇文章作者将结发之妻喻为“小毛驴”,生活气息浓,有鲜活感,译者有必要再创造将作者对“小毛驴”般的妻子的爱恋之情通过“donken”一词鲜活生动地表达出来。故题目译为“My Donken Lady”。译者通过改变原文本形式,实现了帮助原作者传递力量美的目的。
“在美文之美的传递上,原文在原读者看来很美的,如果原文采用的方式较难在英语中转用,我们不妨用英语中传递美的其他方式对美进行切换,虽方式不同,但美自留。比如汉语中的繁复美甚至可以转为英语中的简朴美,我们不妨说这是英汉两种语言不同形式的美的切换,以传递美为主的文学翻译就能够实现传递文学美的目的。”[8](38)。
4.为了商业的目的,主要体现在应用型文学翻译中
提到应用型文学翻译,首先就要涉及到应用型文本的翻译问题。《译学辞典》中对其界定为“应用翻译以传达信息为目的。它特别区别于传达有较强情感意义和美学意义的文学翻译。应用翻译几乎包括文学及纯理论文本以外的任何人们日常接触和实际应用的各类文字,涉及对外宣传、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15](126)周领顺教授说过,“应用型文本的翻译应尽量突出信息的有效传递,而不是字句的对应。”[16](60)。
从《译学辞典》的界定来看,已把应用翻译和文学翻译完全地割裂开来。然而在现实的文学翻译中总会涉及到因为商业的目的,不得不向应用翻译靠拢,从而要求译者能够及时变通,以实现文学翻译的商业目的和价值。试看下面一篇散文节选:
汉墓健身之行
秋日里,我们应外语学院工会之约,骑车到汉广陵王墓作健身之行。
健身到汉墓,真是个理想的去处。除路途迢迢直接利于健身之外,沿途还可尽情领略秋之旖旎。天之淡,水之幽,蜀岗滴翠,烟浓望迷。未及深秋,大地仍旧葱郁,万木依然峥嵘,与春相比,少了几分浮躁,多了些许深情。此时凭吊历史,颇能抒发胸臆:或叹中华文化之精,或思墓主人生前之威仪;或哀逝者之悲,或喜偷生之愉;或惜时光之亘古,或怜人生之有日,……纵观人生,心头不禁掠过一丝秋意……(此文作者系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周领顺教授)
此处涉及的还是题目的翻译问题,原本健身是为长寿,是为更有活力,但汉墓所代表的却是阴沉、死亡。此处作者是有意突出对比,故在翻译过程中首先应首先使这一点得到突出,用一个尽量吸引读者眼球的题目,因为一部文学作品其内容是文学的,而标题是商业的,必须达到吸引读者注意的目的,这样作品才会有畅销的可能。此处译者应充分考虑这一翻译目的发挥“主体再创造性”,给出译文“My physical exercise but to the tomb?”
5. 原作者在场不在场的文学翻译的目的性
这里所说的作者是否在场指的是文本是否是孤立的文字,所谓孤立的文字即“在没有任何有关作家背景、写作动机等信息和充分的上下文,且从文体上看没有典型的用词或特定的句法结构立来表明它是政论语体、科技语体的情况下,既可以将其归入属于应用∕科技文体的直白型表述,也可将其归入属于文学文体∕文艺语体的抒情型描写。”[17](59)
原作者不在场的情况主要有,比如作者已经过世,或者作者和译者分属两个不同的国度,没办法进行交流等情况,此时译者就要通过静态语篇去解读原文,来充分发挥其主体性,此时其主体性就是积极的。比如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由于原作者生活的时代离我们久远,译者不可能和莎翁进行交流对话,故不同的译者笔下会呈现出不同的哈姆雷特形象。原作者在场主要是指原作者要求译者必须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被动的翻译,不能对原文进行任意地增删,此时译者的主体性就是消极的。周领顺教授曾在《语言层面的译者主体性》一文中提到译者的主体性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下面就以一孤立的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I would not be surprised if he’s stopped off at the pub on the way home[17](53).
对于此孤立文本的翻译,不同的译者对其文体风格的解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有采用口语化用词的,此时可译为“他要是在回家路上喝点酒才怪呢!”也有采用书面化的用词“如他在回家的路上去酒吧喝酒,我是不会惊讶的。”
五、结语
译者主体性研究是翻译文化转向以来的重要课题,翻译研究应该重视对译者主体性的深入透彻研究,但同时主体性的发挥也不是任意的。文学翻译目的多层面的划分使得译者主体性有了恰当的努力方向,限制了译者在“艺术再创造”的幌子下翻译行为可能出现的自由“无度”,也为翻译批评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一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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