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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各类文学作品都有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但形式与内容和谐与否,是否充满美感,则是评价文学作品的重要标准。中外历代文学理论家都不同程度地注意到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方面及其关系,从不同的角度作过许多的解释和说明。在创作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内容和形式辩证统一的规律,既重视内容的开拓,也重视形式的探求,尽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美;和谐;形式;内容;统一
中图分类号:I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154-02
经过了世界各地区、各民族成百上千年的创造、积淀、演变和发展,文学形成了名目繁多、异彩纷呈的景象。但是,不管创作方法有多少种,它们之间的内容差异多么大,其都被称作是文学,这是因为它们都有着文学的创作方法,遵循着其自身的规定性。这样,也就为我们把文学创作方法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由众多不同的创作方法构成的系统来考察提供了可能。然而,想要成为好的文学作品,“和谐”是亘古不变的主题,这里的和谐包括内容、形式、体裁、题材等多个方面。本文即从文学创作的形式和内容方面入手,具体探讨文学和谐的美。
一、文学的“和谐美”
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对于文学来说,其“美”正在于这些相互的搭配之中,也就是说,文学的美在于和谐。
文学是由语言组成的,语言像一套乐器,由各种不同的零部件组成,再由不同的乐器加以有效组合,最终奏出各种不同层次的形象思维内容。然而,文学语言的流动不只是和意识的内在内容相平行,并且能在不同水平面上和它平行,例如在形式、题材、体裁等方面。故只有深入考察各要素表现在不同层次上的矛盾关系,才能揭示文学作品使用词、概念的不同特点,促成文学形成整体上的和谐美。
二、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的重要性
文学的内容与形式谁更重要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文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直到现在,文学作品是内容重要还是形式重要依旧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上,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同样重要,它们是密不可分、互相依存的关系。要讨论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重要性,首先我们就得清楚地了解何谓内容,何谓形式。
(一)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的定义及关系
文学作品的内容,是指通过塑造一系列有意义的形象(可以是人、事、物,也可以是不具体的内容),生动地反映在作品中的现实生活及其所包含和体现的作家的思想感情,主要由题材、主题、情节等要素构成。
而文学作品的形式,主要是指作品的内部结构、表现手段和外部形态的有机组合。文学作品的形式是极为多样的,这是因为不同的内部结构、表现手段和外部形态会构成不同的组合形式,显示出多样的特点。
内容和形式的定义让我们得出以下结论:文学作品的内容虽然很重要,是文章的“肉”,但却不适宜独立存在,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反映出来;而形式在没有内容的情况下就变成了“空架子”,所以其需要内容作其中心,填充其空荡荡的内心。文学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就好像一瓶矿泉水——水是内容,瓶子是形式,没了水的瓶子就失去了矿泉水本身的作用及意义,而没了瓶子的水则没有外形,无法出售。因此,我们知道了好的文学作品不止要有引人入胜的内容,还要有合适恰当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被读者接受和喜爱。
(二)文学创作内容与形式的重要性
内容对于整个文学作品来说,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容要素决定了语言风格、题材的变化以及形式的选择等;同时内容也决定了作品的审美性及价值度。作者在写作之前构思的主要就是文学作品的内容,内容决定了作者所需要的体裁、题材、形式等。诸如曹雪芹所写的《红楼梦》,因为具有极其庞大复杂的内容,使得散文等形式均不适合,作者只能运用小说这一体裁;同时,《红楼梦》中的不同角色所具备的不同的个性,决定了语言表达、抒情、描写等形式各不相同。
形式对于内容来说,其重要性表现在许多的方面。
1.形式首先对文学创作整体具有表现作用。文学作品的题材、体裁,首先就是由形式表现出来的。没有形式,这些内容就没有载体进行表现,更不用说文学形象乃至整个文学作品的存在了。
2.形态各异的形式会对内容发生着各种不同的能动作用。正如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文学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极为密切,它也对文学作品的内容起着重要的能动作用——如果文学作品的形式多样、适当,能够准确地表现文学作品的内容、题材,它就会提升整部文学作品的质量;与此相反,形式低劣、粗糙,与内容不相适应,它就必然会妨碍作品内容的表达,损害作品的艺术质量,降低其艺术感染力。此外,形式还有塑造内容的作用,在文学创造过程中,由于形式的生成作用,内容还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不断升华,从而与形式更好地结合带动整个文学作品的进步。
3.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前面讲过,在文学作品中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形式只是一种反面、被动甚至消极的因素;相反,形式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虽然受到内容等要素的影响,但如果再在这种形式上有所改动,则可能又会创造出另外一种新的形式。也就是说,形式的相对独立性会使其不断创新、“繁衍”,为文学创作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做法
前面我们讲述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及其重要性,这启示我们在文学作品的欣赏中,不能把内容和形式分割开来,单单欣赏其中的一方面。因此,我们在进行文学创作时,应当依据内容和形式辩证统一的规律,既重视内容的开拓,也重视形式的探求,努力提高思想艺术水平,尽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一)解决内容与形式的矛盾问题
内容与形式会发生怎样的冲突?而这些冲突的原因又是什么?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形式限制内容,内容背叛形式。 所谓“形式限制内容”是指在形式确定的前提下,内容的发挥受到限制,这主要表现在设定了形式的不同体裁文学作品中。以话剧为例,话剧的形成讲究的是情节的流畅与冲突的自然,然而这二者却又偏偏是较难协调的。在话剧这一体裁已经确定的前提下,要将相同的内容写成话剧,比单纯地写成记叙文要困难得多。这是因为相对于记叙文较为平铺直叙的介绍,话剧对人物、情节冲突的要求要高得多,它对内容的推进往往是靠人物的对话提及,对那些提不到的内容就必须靠解说来完成,以致出现大量的旁白——这显然是与文学创作中语言的陌生化背道而驰的。对于上述形式限制内容的情形,文学创作中可以采取调整内容的方式进行适应,冲突是必备的,但冲突的设置可以适当调整,诸如将人物性格幻化得更生动一些,或者将人物的语言更突出化。这样,内容就可以在形式至上的前提下有效凸显,达到其与形式的统一。
所谓内容背叛形式,就是文学创作形式一定的前提下进行内容创造,但最终内容的创作成果却超越或脱离了形式的矛盾,其实质正是对内容的精心而非对形式的刻意,也就是对内容的苛求导致了对形式的有意或无意忽略。例如在散文中,许多文学创作者都注重“形散而神不散”,但在具体实施中却因为内容的铺陈导致“神”也随之散掉,这就是内容背叛形式的重要表现。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文学创作者在创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进行内容表达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形式所限,一旦形式被置于不被考虑的境地,整篇文章就不会称其为“美”与“和谐”,也就不能成为一篇好的作品了。
无论是限制还是背叛,都是形式与内容的超越与脱离,他们都对文学创造的美与和谐带来不安定的因素。然而,这种不安定的因素如果被有效合理地改进,就可以形成内容对形式或形式对内容的再造。首先,内容的突破可以建设形式,创作出新的形式体例——当内容逐渐显化成形并在创作中形成有序的系统结构,内容就消融在形式中,或者说转化成了形式,也就是所谓的“内容形式化”;其次,内容的发展可以包容形式,也就是在形式生成之后,内容在得以体现的同时,也得到深化或升华乃至于产生审美新质,已达到“形式内容化”的要求。形式内容化与内容形式化虽然包含的意义不同,但却都是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统一的突出表现。
(二)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原理促进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如果说形式与内容和整体与部分相关联或交叉的话,我们就可以用整体与部分的原理来解释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结构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样是以形式为研究对象,但形式主义主要强调形式本身,它并不是太重视内容;但结构主义则不然,它虽然也以结构主义为研究对象,但它相对而言更讲究包括内容在内的整体的同一性和共时性:同一性的本质在于内在的逻辑关联,而这种将各项元素进行关联的再造过程同时又能使新的形式产生;共时性则是把语言当做一种符号系统,因此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和同时并存的,这不正是形式得以存在的原因(包括形式、内容在内的各要素同时并存)和形式之间的差异存在的原因(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形式)吗?所以,如果将形式内容等与结构主义相关联作为整体,将形式或内容作为部分,通过同一性和共时性将其关联结合,就能有效促进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三)运用中介的作用有效促进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将文学创作内容与形式进行统一,还有一种极为重要的做法是运用中介的作用。形式与内容能够直接结合固然好,然而在绝大多数作品中,想要既表达好内容又将形式运用到位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许多作者选择了将情感等元素作为中介融入文学创作中。这里的情感不是文学作品内容本身所包含的情感,而是作者从自身出发注入作品中的“润滑剂”,这种情感润滑剂能将内容与形式结合的生硬性降到最低,从而促进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
在文学创作中,和谐美是我们应追求的目标。因此,在创作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内容和形式辩证统一的规律,既重视内容的开拓,也重视形式的探求,努力提高思想艺术水平,创造适合于表现社会主义内容的完美的艺术形式,尽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
参考文献:
〔1〕钱谷荣.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J].文学理论研究,2000(2).
〔2〕谢福铨.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审美性统一[J].现代中文学刊,1994(2).
(责任编辑 孙国军)
关键词:美;和谐;形式;内容;统一
中图分类号:I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154-02
经过了世界各地区、各民族成百上千年的创造、积淀、演变和发展,文学形成了名目繁多、异彩纷呈的景象。但是,不管创作方法有多少种,它们之间的内容差异多么大,其都被称作是文学,这是因为它们都有着文学的创作方法,遵循着其自身的规定性。这样,也就为我们把文学创作方法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由众多不同的创作方法构成的系统来考察提供了可能。然而,想要成为好的文学作品,“和谐”是亘古不变的主题,这里的和谐包括内容、形式、体裁、题材等多个方面。本文即从文学创作的形式和内容方面入手,具体探讨文学和谐的美。
一、文学的“和谐美”
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对于文学来说,其“美”正在于这些相互的搭配之中,也就是说,文学的美在于和谐。
文学是由语言组成的,语言像一套乐器,由各种不同的零部件组成,再由不同的乐器加以有效组合,最终奏出各种不同层次的形象思维内容。然而,文学语言的流动不只是和意识的内在内容相平行,并且能在不同水平面上和它平行,例如在形式、题材、体裁等方面。故只有深入考察各要素表现在不同层次上的矛盾关系,才能揭示文学作品使用词、概念的不同特点,促成文学形成整体上的和谐美。
二、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的重要性
文学的内容与形式谁更重要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文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直到现在,文学作品是内容重要还是形式重要依旧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上,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同样重要,它们是密不可分、互相依存的关系。要讨论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重要性,首先我们就得清楚地了解何谓内容,何谓形式。
(一)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的定义及关系
文学作品的内容,是指通过塑造一系列有意义的形象(可以是人、事、物,也可以是不具体的内容),生动地反映在作品中的现实生活及其所包含和体现的作家的思想感情,主要由题材、主题、情节等要素构成。
而文学作品的形式,主要是指作品的内部结构、表现手段和外部形态的有机组合。文学作品的形式是极为多样的,这是因为不同的内部结构、表现手段和外部形态会构成不同的组合形式,显示出多样的特点。
内容和形式的定义让我们得出以下结论:文学作品的内容虽然很重要,是文章的“肉”,但却不适宜独立存在,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反映出来;而形式在没有内容的情况下就变成了“空架子”,所以其需要内容作其中心,填充其空荡荡的内心。文学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就好像一瓶矿泉水——水是内容,瓶子是形式,没了水的瓶子就失去了矿泉水本身的作用及意义,而没了瓶子的水则没有外形,无法出售。因此,我们知道了好的文学作品不止要有引人入胜的内容,还要有合适恰当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被读者接受和喜爱。
(二)文学创作内容与形式的重要性
内容对于整个文学作品来说,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容要素决定了语言风格、题材的变化以及形式的选择等;同时内容也决定了作品的审美性及价值度。作者在写作之前构思的主要就是文学作品的内容,内容决定了作者所需要的体裁、题材、形式等。诸如曹雪芹所写的《红楼梦》,因为具有极其庞大复杂的内容,使得散文等形式均不适合,作者只能运用小说这一体裁;同时,《红楼梦》中的不同角色所具备的不同的个性,决定了语言表达、抒情、描写等形式各不相同。
形式对于内容来说,其重要性表现在许多的方面。
1.形式首先对文学创作整体具有表现作用。文学作品的题材、体裁,首先就是由形式表现出来的。没有形式,这些内容就没有载体进行表现,更不用说文学形象乃至整个文学作品的存在了。
2.形态各异的形式会对内容发生着各种不同的能动作用。正如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文学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极为密切,它也对文学作品的内容起着重要的能动作用——如果文学作品的形式多样、适当,能够准确地表现文学作品的内容、题材,它就会提升整部文学作品的质量;与此相反,形式低劣、粗糙,与内容不相适应,它就必然会妨碍作品内容的表达,损害作品的艺术质量,降低其艺术感染力。此外,形式还有塑造内容的作用,在文学创造过程中,由于形式的生成作用,内容还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不断升华,从而与形式更好地结合带动整个文学作品的进步。
3.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前面讲过,在文学作品中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形式只是一种反面、被动甚至消极的因素;相反,形式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虽然受到内容等要素的影响,但如果再在这种形式上有所改动,则可能又会创造出另外一种新的形式。也就是说,形式的相对独立性会使其不断创新、“繁衍”,为文学创作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做法
前面我们讲述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及其重要性,这启示我们在文学作品的欣赏中,不能把内容和形式分割开来,单单欣赏其中的一方面。因此,我们在进行文学创作时,应当依据内容和形式辩证统一的规律,既重视内容的开拓,也重视形式的探求,努力提高思想艺术水平,尽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一)解决内容与形式的矛盾问题
内容与形式会发生怎样的冲突?而这些冲突的原因又是什么?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形式限制内容,内容背叛形式。 所谓“形式限制内容”是指在形式确定的前提下,内容的发挥受到限制,这主要表现在设定了形式的不同体裁文学作品中。以话剧为例,话剧的形成讲究的是情节的流畅与冲突的自然,然而这二者却又偏偏是较难协调的。在话剧这一体裁已经确定的前提下,要将相同的内容写成话剧,比单纯地写成记叙文要困难得多。这是因为相对于记叙文较为平铺直叙的介绍,话剧对人物、情节冲突的要求要高得多,它对内容的推进往往是靠人物的对话提及,对那些提不到的内容就必须靠解说来完成,以致出现大量的旁白——这显然是与文学创作中语言的陌生化背道而驰的。对于上述形式限制内容的情形,文学创作中可以采取调整内容的方式进行适应,冲突是必备的,但冲突的设置可以适当调整,诸如将人物性格幻化得更生动一些,或者将人物的语言更突出化。这样,内容就可以在形式至上的前提下有效凸显,达到其与形式的统一。
所谓内容背叛形式,就是文学创作形式一定的前提下进行内容创造,但最终内容的创作成果却超越或脱离了形式的矛盾,其实质正是对内容的精心而非对形式的刻意,也就是对内容的苛求导致了对形式的有意或无意忽略。例如在散文中,许多文学创作者都注重“形散而神不散”,但在具体实施中却因为内容的铺陈导致“神”也随之散掉,这就是内容背叛形式的重要表现。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文学创作者在创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进行内容表达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形式所限,一旦形式被置于不被考虑的境地,整篇文章就不会称其为“美”与“和谐”,也就不能成为一篇好的作品了。
无论是限制还是背叛,都是形式与内容的超越与脱离,他们都对文学创造的美与和谐带来不安定的因素。然而,这种不安定的因素如果被有效合理地改进,就可以形成内容对形式或形式对内容的再造。首先,内容的突破可以建设形式,创作出新的形式体例——当内容逐渐显化成形并在创作中形成有序的系统结构,内容就消融在形式中,或者说转化成了形式,也就是所谓的“内容形式化”;其次,内容的发展可以包容形式,也就是在形式生成之后,内容在得以体现的同时,也得到深化或升华乃至于产生审美新质,已达到“形式内容化”的要求。形式内容化与内容形式化虽然包含的意义不同,但却都是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统一的突出表现。
(二)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原理促进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如果说形式与内容和整体与部分相关联或交叉的话,我们就可以用整体与部分的原理来解释文学创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结构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样是以形式为研究对象,但形式主义主要强调形式本身,它并不是太重视内容;但结构主义则不然,它虽然也以结构主义为研究对象,但它相对而言更讲究包括内容在内的整体的同一性和共时性:同一性的本质在于内在的逻辑关联,而这种将各项元素进行关联的再造过程同时又能使新的形式产生;共时性则是把语言当做一种符号系统,因此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和同时并存的,这不正是形式得以存在的原因(包括形式、内容在内的各要素同时并存)和形式之间的差异存在的原因(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形式)吗?所以,如果将形式内容等与结构主义相关联作为整体,将形式或内容作为部分,通过同一性和共时性将其关联结合,就能有效促进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三)运用中介的作用有效促进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将文学创作内容与形式进行统一,还有一种极为重要的做法是运用中介的作用。形式与内容能够直接结合固然好,然而在绝大多数作品中,想要既表达好内容又将形式运用到位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许多作者选择了将情感等元素作为中介融入文学创作中。这里的情感不是文学作品内容本身所包含的情感,而是作者从自身出发注入作品中的“润滑剂”,这种情感润滑剂能将内容与形式结合的生硬性降到最低,从而促进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
在文学创作中,和谐美是我们应追求的目标。因此,在创作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内容和形式辩证统一的规律,既重视内容的开拓,也重视形式的探求,努力提高思想艺术水平,创造适合于表现社会主义内容的完美的艺术形式,尽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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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钱谷荣.文学作品形式与内容的统一[J].文学理论研究,2000(2).
〔2〕谢福铨.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审美性统一[J].现代中文学刊,1994(2).
(责任编辑 孙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