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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是以项目的形式进行的。项目的管理是有一个生命周期的,只有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的到位协调项目才能很好的进行下去。通过对两年的援建项目建设,目前援疆项目也凸显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善。
[关键词]对口援建 寿命周期 项目管理
一、引言
2010年3月29日,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自此,新一轮由19个东中部省市参与援助新疆的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与以往历次援疆相比,此轮对口援疆以“民生优先”为原则,力度最大、规模空前。因此援建项目以民生工程为重点,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项目:第一,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安居富民工程、定居兴牧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其他房屋建设;第二,社会发展项目,包括教育(其中双语教育是重点)、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社会福利、其他社会事业;第三,产业发展项目,包括农业、工业、物流、园区建设、其他产业;第四,人才培训项目,包括医疗培训、教育培训、干部培训、技能培训、其他培训;第五,其他。
二、对口援建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
为了保证对口援疆工作有序开展,从中央到新疆受援地区各级政府已经建立起一套覆盖援建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模式。
根据新疆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形成全国协调发展,稳定统一的良好局面,此轮对口援疆确立了如下任务目标: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具体援建项目的确定,主要通过各支援省市编制对口支援新疆地州的综合规划来实现。综合规划具有严格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第一,由各支援省市派出代表团到新疆对口受援地区进行实地调研;第二,由各支援省市的前方指挥部确立项目,编制本省(市)的援建综合规划,经与受援地区商讨后提出;第三,将编制完成的综合规划上报新疆自治区对口援疆领导小组和各支援省市后方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同意;第四,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将综合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由国家对口援疆部级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实施。
援建项目的计划与设计主要由各援疆省市有关援疆人员负责,受援地区的相关部门则主要起配合作用,提供项目计划与设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并给出建议,以保证项目的计划与设计符合当地实际需求,并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在项目实施与控制阶段,不同类型的项目差别较大。对于多数住房建设类、产业发展类等涉及硬件设施建设的援建项目,其实施与控制过程主要由援疆省市,受援地区政府较少参与;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聘请专门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同时,当地群众也要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成为自家房屋建设的主力。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同样会聘请专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于人才培训、技术传播等以提升软件水平为主项目的实施,援建省市主要负责向新疆派遣优秀的人才,投入援助资金,赠送援助物资等资源。
项目完工后,援建省市将其完全交付给受援地区有关部门运营。
此外,援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具有严格的规范。一般,援建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批拨付;到位的资金与受援地区财政相互独立,由专人负责管理,须经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援疆干部签字后,方可支取。
三、对口援建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口援建项目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滞后,且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工作职能不明确,各层级、各机构、援授双方沟通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专职工作人员,10个已设立援疆办的地州中,只有5个地州落实了编制;缺少专项工作经费,12个地州中,只有塔城、哈密、阿克苏、喀什4个地州有援疆工作专项经费。
第二,援建项目筛选标准有待改进,一些项目缺乏辐射放大效应或破坏环境。目前,有些援建项目比较孤立,在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地区整体发展方面效果比较差;还有一些援建项目集中在建设直接经济效益显著,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大型能源企业,其中包括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却缺乏对中小企业的关注与扶持,援建项目的放大效应较弱。
第三,援建项目规划不完善。各援建项目开工时间和顺序有待进一步优化;援疆规划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国家援疆总体战略任务与各援疆省市实际能力不符、各对口省市援建项目规划与受援地区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援建项目规划变动频繁;对口援疆工作缺少一个国家级别的、科学、具体的总体规划。
第四,项目建设责任不统一。许多对口援建项目有多个责任方。比如,有的项目既属于国家建设的任务,也是对口援疆的任务,还是招商引资进来的商家自己的任务。这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各责任方的资金使用方法不同,互相又不愿将资金的支配权交托给对方,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单纯依靠他们自身很难实现良好对接;此外,一些十分贫困的受援地区财政收入很少,难以支付项目中需要当地投资的資金,以致项目难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解决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口援建项目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援建项目筛选标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各级援建项目规划。尽量杜绝“交钥匙”与“交支票”现象。
参考文献:
[1]吴福环.新疆:科学跨越第一年[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1.28页.
[2]小塞缪尔.J.曼特尔,杰克.R.梅瑞狄斯,斯科特.M.谢弗著,林树岚,邓士忠译,项目管理实践[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8.P7-P9,P107-P109.
[3]陈宪编著.项目管理教程[M].北京,北京化工大学,2000,P50-P70.
[关键词]对口援建 寿命周期 项目管理
一、引言
2010年3月29日,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自此,新一轮由19个东中部省市参与援助新疆的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与以往历次援疆相比,此轮对口援疆以“民生优先”为原则,力度最大、规模空前。因此援建项目以民生工程为重点,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项目:第一,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安居富民工程、定居兴牧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其他房屋建设;第二,社会发展项目,包括教育(其中双语教育是重点)、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社会福利、其他社会事业;第三,产业发展项目,包括农业、工业、物流、园区建设、其他产业;第四,人才培训项目,包括医疗培训、教育培训、干部培训、技能培训、其他培训;第五,其他。
二、对口援建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
为了保证对口援疆工作有序开展,从中央到新疆受援地区各级政府已经建立起一套覆盖援建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模式。
根据新疆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形成全国协调发展,稳定统一的良好局面,此轮对口援疆确立了如下任务目标: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具体援建项目的确定,主要通过各支援省市编制对口支援新疆地州的综合规划来实现。综合规划具有严格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第一,由各支援省市派出代表团到新疆对口受援地区进行实地调研;第二,由各支援省市的前方指挥部确立项目,编制本省(市)的援建综合规划,经与受援地区商讨后提出;第三,将编制完成的综合规划上报新疆自治区对口援疆领导小组和各支援省市后方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同意;第四,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将综合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由国家对口援疆部级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实施。
援建项目的计划与设计主要由各援疆省市有关援疆人员负责,受援地区的相关部门则主要起配合作用,提供项目计划与设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并给出建议,以保证项目的计划与设计符合当地实际需求,并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在项目实施与控制阶段,不同类型的项目差别较大。对于多数住房建设类、产业发展类等涉及硬件设施建设的援建项目,其实施与控制过程主要由援疆省市,受援地区政府较少参与;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聘请专门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同时,当地群众也要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成为自家房屋建设的主力。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同样会聘请专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于人才培训、技术传播等以提升软件水平为主项目的实施,援建省市主要负责向新疆派遣优秀的人才,投入援助资金,赠送援助物资等资源。
项目完工后,援建省市将其完全交付给受援地区有关部门运营。
此外,援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具有严格的规范。一般,援建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批拨付;到位的资金与受援地区财政相互独立,由专人负责管理,须经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援疆干部签字后,方可支取。
三、对口援建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口援建项目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滞后,且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工作职能不明确,各层级、各机构、援授双方沟通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专职工作人员,10个已设立援疆办的地州中,只有5个地州落实了编制;缺少专项工作经费,12个地州中,只有塔城、哈密、阿克苏、喀什4个地州有援疆工作专项经费。
第二,援建项目筛选标准有待改进,一些项目缺乏辐射放大效应或破坏环境。目前,有些援建项目比较孤立,在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地区整体发展方面效果比较差;还有一些援建项目集中在建设直接经济效益显著,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大型能源企业,其中包括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却缺乏对中小企业的关注与扶持,援建项目的放大效应较弱。
第三,援建项目规划不完善。各援建项目开工时间和顺序有待进一步优化;援疆规划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国家援疆总体战略任务与各援疆省市实际能力不符、各对口省市援建项目规划与受援地区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援建项目规划变动频繁;对口援疆工作缺少一个国家级别的、科学、具体的总体规划。
第四,项目建设责任不统一。许多对口援建项目有多个责任方。比如,有的项目既属于国家建设的任务,也是对口援疆的任务,还是招商引资进来的商家自己的任务。这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各责任方的资金使用方法不同,互相又不愿将资金的支配权交托给对方,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单纯依靠他们自身很难实现良好对接;此外,一些十分贫困的受援地区财政收入很少,难以支付项目中需要当地投资的資金,以致项目难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解决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口援建项目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援建项目筛选标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各级援建项目规划。尽量杜绝“交钥匙”与“交支票”现象。
参考文献:
[1]吴福环.新疆:科学跨越第一年[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1.28页.
[2]小塞缪尔.J.曼特尔,杰克.R.梅瑞狄斯,斯科特.M.谢弗著,林树岚,邓士忠译,项目管理实践[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8.P7-P9,P107-P109.
[3]陈宪编著.项目管理教程[M].北京,北京化工大学,2000,P50-P70.